资源描述
公司内部备忘录 Inner Memorandum
* (天沐)温泉度假酒店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校稿 Verify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各部门
杨总、李总、窦总
行政人事部:
类别/档号 Folio
页/份
Page
签发日期 Date
版本号
Edition
级别
Classified
天沐 · 临朐 HR[2014]02 号
4/1
2014 年 3 月 3 日
A/0
文件名称 Subject 拟稿 From 审核 Verify 批准 Approve 收件
To
呈送
CC
行政人事部:
非受控
宗旨: 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完善酒店休假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内容:
一、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监督,负责员工假期的记录以及考勤的统计,并对制 度的执行进行核查。
2 .财务部根据行政人事部提供的假期资料进行工资审核。
3 .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本制度,并由酒店总经理审批。
二、正常月休
员工每月有 4 天休息日,员工休息日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如因工作需要,假期不能当月 休完,可将假期累计,但假期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度,必须在本年年底休完。本年年底未 休完的,报行政人事部,作相关处理。
三、假期类型及定义 1 .员工假期分为法定假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有薪年假。 2.法定假日
(1)员工每年均可享受 11 天有薪法定假日:元旦 1 天(公历一月一日)、春节 3 天(农 历初一、初二、初三)、国际劳动节 1 天(公历五月一日)、清明节 1 天、端午节 1 天、 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如因工作需要,假期不能当月 休完,可将假期累计进行补休。
(2)员工可提前休法定假日,但必须在部门安排下合理休息。
3 .事假:员工若有紧急私事待处理,可申请适当限期的无薪假期。
4 .病假:因病必需休养或治疗者,可申请无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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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病假每次不得超过 30 天,若需住院每次不得超过半年,否则超过天数按旷工处 理;
(2)员工必须持有度假村医生签发或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属有效, 病假单须交 送上级,并与“假期申请表”一同送交行政人事部核实备案。
5 .婚假:
(1)仅限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除外);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结婚,可按请假程序申请有薪婚期3 天,属晚婚的员 工可增加 7 天晚婚假(注,男员工必须年满 25 周岁,女员工必须年满 23 周岁,且属初 婚者)。
(3)申请婚假需向行政人事部交结婚证书复印件, 且婚假须在办理结婚登记后 3 个月内 享受;
(4)员工违反国家婚姻法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不适用于本婚假规定。
6 .丧假:
(1)仅限于公司正式员工;
(2)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亡,可申请有 薪假期 3 天。
7.产前假及生育假(仅限于正式员工):
(1)产前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 因怀孕需休假的女员工经批准可以休产前假, 产前假为无薪休假。
A.前台一线女员工怀孕满 3 个月须办理离岗手续休产前假。
B.后台女员工怀孕满 5 个月须办理离岗手续休产前假。
(2)生育假
生育假为有薪假,女员工分娩期间享受假期 90 天;晚育者另行增加 60 天;
A.休假前需向行政人事部出具“准生证”,且提前 7 天填好“假期申请单”,交行政人事 部和分管领导批准;休生育假期间停发岗位工资,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生育保险补助;未 缴纳生育保险者,改发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岗位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于 产假结束后,统一核发。
B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法等国家法律规定,不适用于本产假规定;
C.凡享受分娩假期的员工必须与度假村签订持续服务合同, 并办理停职手续(押金不退); 未签订合同者不得享受上述福利,度假村将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3)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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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非晚育的,给予男方陪产假 3 天;女方晚育的,给予男方陪产假七天。
8 .工伤假: (1)非个人不当操作造成的因公受伤,休假期间视为上班;个人不当操作造成的工伤视 具体情况处理;
(2)治疗或休养时间以医院书面证明为准; (3)员工休假须向行政人事部递交医院证明,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4)员工痊愈后须返回岗位继续工作。如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须服从酒店调配,否则 按旷工处理;
9 .有薪年假,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可给予员工有薪年假:
(1)有薪年假仅限于酒店正式员工且工作满二年者;
(2)有薪年假时间如下:
A.年假计假方式: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下员工工作满二年可休三天,经理级(含副经 理)及以上员工满二年可休五天。此后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年薪假一天,主管级(含主管 级员工)年假最高不得超过七天,经理级(含副经理)及以上员工年假最多不超过十天 (年假不含法定假,但包括周末) .
B.员工申请年假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申请,填写“假期申请单”,部门经理 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休假,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
C.假期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不得跨年度 或分次使用;
四、请假审批; 1.除员工正常休假外,其他的各类请假、休假都须经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员工请病假 或事假 3 天以内, 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3 天 (含 3 天) 以上者, 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总助及以上人员请假 3 天以内的,须经总经理 批准,总经理 3 天以内的请假须通报集团分管领导和总裁, 3 天(含 3 天)以上者,须经 集团总裁批准。
2.员工请假前,应提前 1 天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单”,将请假的原因、日期一一注明, 然后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3.准假后的员工,须将所担任的工作妥善交接,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后方可离岗,未做 工作交接而离开者,以旷工论;
4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按规定程序请假者, 应迅速联系其直接上级并征得同意方可
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直接上级接到员工的“请假申请单”后,应及时给予答 第 3 页 共 4 页
复,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协调与安排; 5.假期届满仍不能到岗工作,应进行补假,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处理; 6.补假人员返回岗位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补假原因,经直属上级审核批准后, 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7.请假期限未满,自动提前上班,须报告部门直接上级,并在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 后视为上班,否则上班天数视同休假;
五、对不遵守本制度,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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