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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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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全矿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并实行分级负责 制。设备组根据实际需要配齐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使用单 位必须设兼职设备管理员,业务上隶属设备组领导,工作情 况由机电科进行定期考核。 2。全矿机电设备台帐和总牌板、设备手册和分类设备 的主要技术资料档案由机电科建立,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 单位设备台帐,设备太多条件允许的建立牌板。 3。全矿机电设备大修、改造、更新计划的编制、汇总 由机电科负责,报经局、矿审批同意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 因生产急需的计划外项目,经矿长办公室批准,由计划科报 局申请计划调整. 4 .有关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各种报表和资料,由机电 科负责编制、汇总和上报。 5 .洗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由洗选厂负责根据上级 有关规定和要求自己制定,报矿审批,但洗选厂必须向机电 科按时提供设备半年和年报资料。 二。设备的选型、购置、开箱验收制度 1.设备的选型:全矿各单位需要增置设备时,应由使 用单位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 和维修性的要求,在矿机电总工程师主持下, 由机电、计划、 技术、财务、设备管理、使用单位等对所需设备的型号和技 术性能进行可行性分析。 分析论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1)有较高的生产效率; -------------- ------------- (2)有较为可靠的质量; (3)安全性能可靠 ,少污染,低噪音 ; (4)配套齐全、结构合理、灵活方便; (5)能大幅度降低能源和材料消耗; ( 6)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较低的寿命周期费用; (7)经过鉴定 ,有生产许可证,三化(标准化、通用化、 系列化)程度高, 易于维修; (8)防止采用落后、淘汰机型的设备。 2。设备的购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矿论证后的决策编 制计划报矿计划部门,经矿长批准上报局计划部门 , 由局器 材部门统一定货,矿设备部门到局办理设备领用证。 3。开箱验收:新设备到货, 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 共同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并填写报告单。随机资 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设备入机电设备库待安装 ,设 备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编号、建卡,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入帐。 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 1。重要生产设备和特种动能设备: (1)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审 批,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 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有质量检查员(或技术人员) 做好现场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以便汇总成正式安装调试资 料供验收后存档. (3)设备安装竣工后 , 由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安装部 门、使用部门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空载、半载、全负荷试 运行来通过全面验收,发现问题当场处理不好的以书面记录 -------------- ------------- 限期处理,直至使用单位满意,在安装、调试验收凭据上签 字后方能正式移交生产. 2。一般生产设备: (1)凡一般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由生 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安装单位到安装地点开现场会,介绍现 场具体情况. (2) 为保证安装工程按期按质完工, 对安装场所、 峒室、 巷道运输条件必须首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 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3)安装部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要求及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半载和全负荷试 运行, 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安装、使用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能交使用单位正式使用,并办好正式移交生产手 续。 (5)一般机电设备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后由机电 部门和使用单位及时建立图牌板、卡片和各种管理制度。 四。设备更新改造、封存、启封、调拨、报废制度 A。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需要更新改造,应由机电或 生产技术部门填写申请书,并附更新改造方案报矿务局有关 部门审批,批准后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实施。 1。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 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 一者: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 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 备 ; -------------- ------------- (2)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 ,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 经济的 ; (4)经过预测,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 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 2 。设备的技术改造原则是促进生产发展的有效程度。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组织实施 : (1)节约能源、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 (2)改革产品结构 ,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性能和质量; (3)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B 。设备的封存、启封: 1。设备封存是指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 由使用单位提 出申请,经机电科批准后,填写封存单,交财务科办理停止 折旧提交手续,交机电科设备库保管,封存设备必须达到完 好。 2。封存设备需启用时, 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 请,填写启用单交财务办理折旧费用提成手续,并报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停用封存、启用申请要填清理由、设备编号、名称、 规格型号、日期、技术状况、用途等。 4。封存设备的所有附属设备、附件、专用工具等,随 同主机清点封存,切断电源,做好防锈、挂牌保管工作。 C。设备的调拨:由机电科按局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 拨单,其它单位不得私自调拨设备. D。设备的报废: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明细 和意见,由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机电 -------------- ------------- 科办理手续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设备报废必须符合 以下条件之一 :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高耗、低能不能改 造利用 ; 2.使用年限未到,但效率低,达不到环保要求,无改造 价值; 3。绝缘老化、无修复价值或能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 更新费用的设备; 4。因事故或其它灾害 ,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 值的 ; 5。腐蚀过甚,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设备. 五。设备的入库、领用、交还、转交 1。新购设备经开箱验收、电气设备经防爆检查,通电 试运后,方可入库,检修后的设备,凭验收合格证入库。 2.入库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 防止日晒雨淋,露天摆放 的设备必须做到上盖下垫, 防止积水浸泡,无防腐处理的表 面应涂抹防锈油,设备配件上架摆放 . 3 .设备库必须设牌板、帐卡,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并及时根据设备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设备领用 , 由领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持设备帐簿到设 备组办理手续,设备管理员依设计和电管组增容批准手续发 放设备;临时增用设备,必须经矿、科领导批准。 5。更换在用设备 ,必须有科、矿领导的批准,并在七 日内将损坏的设备交机电科检修车间. 6. 交还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经原使用、 检修单位、 设备组共同验收后,办理消帐手续。 -------------- ------------- 7。采掘区队变动工作位置 , 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及设备组 人员现场清点后,办理转交手续,不经设备组同意,各单位不 得私自转交设备。 六.特种和动能设备、引进设备管理制度 1。对特种设备、 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应设专人管理 ,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上级专业部门考核合格,持 证上岗;专管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 “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档 案和建立各项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矿长、总工程师 组织一次检查评比。 3。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严格保养 ,包括班前10~15 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 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 正常。 4。严格执行交接班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 ,并做好设备检 查运行及交接班等各种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 大问题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5.设备运行的规定时间后 , 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 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检修保养;定期检修保养完成后,由有 关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存档。 6。每年要进行一次对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 的全面技术性能的测定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校验 . 七。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矿设立以机电矿长为首的设备事故追查小组,负责搞 好设备事故的分析、追查和群众性的事故防范活动等工作 , 日常业务由机电科负责。 -------------- ------------- 2。发生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特大 设备事故由矿务局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 查处理,重大、一般设备事故由矿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分析 , 记录存档. 3.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 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没有受到教 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各采、掘、运工区及其它单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应由跟班区、队长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及时 处理,迅速恢复生产。收工后要及时分析追查。 5。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应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 析,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设备事 故率不断降低。 6.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和每月的安全网员会议上, 向群众进行讲述设备事故情况,发动群众分析事故原因,共 同吸取教训,不断开展反设备事故的斗争. 7.机电科应将每月机电设备事故情况及时整理,按规定 的表式认真填写月报表,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设备检查与评比奖惩制度 1。矿成立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技术人员等组成的 考评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 核,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 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的单位给予批 评或处罚. 2。各类奖罚单据由机电科各专业管理组开具 ,经机电 科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实行奖罚,提请矿长办公会裁定 . -------------- ------------- 3。 连续三个月机电设备完好率达 95%, 电气设备无失 爆、标准化验收达部一级以上的单位,嘉奖单位分管机电领 导、技术员、机电维护人员 1000 元。 4。机电设备完好率低于9 5%,标准化验收低于部一 级标准的, 已对矿承包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罚款;未对矿承 包单位罚分管机电的区队长、技术员(或分管工程师)每人 30元,机电维护人员每人 10 元。 5。机电设备无“下井证”下井者,按每台件2元罚井 口把钩工。 6.机电设备安全保护齐全,甩掉无压释放、过流保护 装置或其它电气保护装置,综合保护装置不用者,罚款 1 0 0 元。 7。未经电气管理组批准擅自增减设备容量或更动开关 过流保护定值者,按 3 0 ~5 0 元罚款;若危及安全,影响生产 时, 由责任单位自负。 8.甩掉检漏继电器不用者 ,按 10 0~3 0 0元罚款. 9。各种固定设备实行交接班、定期检查或巡回检查 等制度,并做好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和填写记录者,按 每次5元罚款,发现填写假记录者,停发浮动工资三个月。 1 0 .井下电气失爆,按每台(或每处)10 0元罚款;未按 期整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按原罚款金额的两倍罚款 ,直至 处理完为止。 11。 带电检修、 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按每台 50 元罚款。 12。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摆放,无接地极或 接地极敷设不合格,或在开关群附近10米内存放易燃、易 爆物品者,罚款 2 0~30 元. -------------- ------------- 13。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路部件(如开关芯子等),在 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科有关车间及专业管理 组消帐,否则按每超一天 5 元罚款. 1 4。玩忽职守 ,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使 用不当,致使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程度以及影响生产范围 处以1 0 0 ~ 5 00 元罚款。 15。违反油脂管理规定或润滑不当 ,造成机械事故的, 对兼管油脂工作的区长、技术员及工区油脂管理员每人罚款 3 0~5 0元,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损失的,另给予行政处分。 乳化液配比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16 .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 以接到设备催送单之日起 1 0 日内回收上井消帐,逾期不交者,按每台每天10元罚 款。 17.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责任单位应在 7 日内回收上井 到指定地点 并办理消帐手续,否则按每台件每天 10 元罚款。 18。未经批准擅自转用机电设备的(含电缆、五小电 器)按每台件50元罚转用单位. 19。凡回收上井的机电设备 ,其零部件不符合拆除前移 交清单的数量时,按下列标准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 0 元 (含1 00 元)以下的,按原值的 5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 500 元(含 500 元)以下的,按原值的 4 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 000 元(含 1 0 00 元) 以下的,按原值的30%罚款; 100 0元以 上的, 由矿领导确定,但不得少于 5 0 0 元. 20。设备应严格控制拆套使用,凡不经批准私自拆套 的,按被拆部件原值的 100%罚款. 2 1。蓄意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根据情况加 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2。要爱护设备,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矿调 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对造成设 备事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况处以 50~5 00 元罚款,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 ,任意处置 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应给予设备原值 2~5 倍罚款,并 追究刑事责任。 24。对贯彻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 ,并能搞好设备的 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机电事故者由矿给予一 次性嘉奖。 防爆设备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爆设备管理小组 : 组 长:机电科长 副组长:供电副科长 生产副科长 成 员:机电技术主管工程师 分管供电技术员 设 备组 电管组 五小电器、电缆组 二、防爆设备进矿验收入库制度 : 1、 新设备到货,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 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 2、 设备入库前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 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等资料,并确保防爆性能和各 种保护试验合格,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库。 -------------- ------------- 3、 随机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设备入机电 设备库备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编号、建卡,财务部 门负责办理入帐.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规定的经考试合 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方可下井。 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 ,必须要妥善保护,避免受激烈 震动和冲击,上下山运输时必须轻移轻放,严禁翻滚,防爆 面缝隙要涂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密封,高压配电箱解体 运送时,必须由防水布盖好,以防渗水。 3、防爆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凡有故障的设备禁 止使用。 4、安装人员必须按供电说明书进行安装,如有变动经 有关人员或机电总工批准后进行. 5、安装峻工后 ,经矿机电总工组织或单位验收合格方 可使用。 6、安装人员必须按〈〈完好标准>〉和<<新质量标准>〉 进行。 四、防爆设备运行、检查制度: 1、加强防爆设备验收制度,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 查。 2、各单位维护组长是兼职的防爆检查员 ,负责本单位的 电气防爆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对其加强领导。 -------------- ------------- 3、 电气设备、 小型电器及其它线路使用单位每天需有 2 小时以上停电时间,进行全面检查、检修,且每班使用前跟 班维护要做一次彻底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防爆组要做好井下防爆设备全面的定期和不定期的 抽查,做到每日一次,并负责日报表填写,对发现隐患的单位 送通知单限期解决,并负责每周一次完好检查和平时抽查相 结合,做好月报表。 5 、主备风机、综保,每班使用前要做一次试验检查, 确保设备完好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对井下各种保护设备、过流整定值、安全保护的性 能做周期性的检查,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电气失爆。 五、防爆设备回收上井、检修、入库制度 : 1、井下设备严禁周转使用,设备不用或毁坏后,要由 使用单位送交机电科。 2、设备上井后机电科组织设备组、电管组和使用单位 等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丢失或破损则按原价索 赔。 3、如果设备已到使用年限或防爆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 时,则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4、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 标准”进行。 5、检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 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各种技术数据,要详细记录在册 存档备查。 -------------- ------------- 6、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设备组、电 管组和检修班组等相关人员参加. 7、检查设备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后 ,签发合 格证,方可入库。 8 、设备入库要分类摆放整齐备用。 电气试验制度 1。定期试验 (1)每年三月、五月要将继电保护整定校验一次, 同 时要将六千伏电缆做一次电阻摇测试验一次 . ( 2)每年三月前对全矿接地电阻摇测,每两年做一次 工频放电试验。 (3)避雷器每年要做一次电阻摇测,每两年做一次 工频放电试验。 (4)运行中35 kv 以下电气设备,每三年做一次绝缘油 击穿试验,每年做一次绝阻试验, 电缆每年做一次绝阻摇测, 高压开关每年做一次直阻和绝阻测试。 (5)各种绝缘用具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 验周期规定执行。 2.新装电力电容器,应进行绝缘电阻、电容测试和交直 流耐压试验,运行中的每三年一次 . 3。新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要按煤矿电器试验规程逐 项试验. 4.长期(井下三个月,井上六个月)停止使用或移动后投 入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 5。井下漏电保护应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每月做一次试 验,绝缘胶靴和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 -------------- ------------- 6 . 以上各项试验要有分管技术人员参加,并做好详细 记录,存档保存。 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设备的使用制度 1.设备使用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照设备操作、使用、 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 新型设备必须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方可操作使用。 2 。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 谁维护, 并实行专责制。 设备实行包机制, 实行定人、 定机, 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 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3 . 固定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并做到“三懂” (懂设备构造、懂设备性能、懂 设备原理)“四会”(会使用、 会检查、 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 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安全保护装置齐 全,动作可靠, 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 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5。各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将设备拆套使用,凡特殊情况 需拆套时,报请机电科,经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批准 , 方可拆套使用,并限期补上。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机电科, 如隐瞒事故,擅自拆套设备,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且根据 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1 。提升系统的设备、主排水泵、扇风机、压风机、 锅炉,每天不少于二小时(或集中一个班)的检查维修时间, -------------- ------------- 其它两个班在交接班时每班有 30 至 60 分钟的时间进行检查 维修. 2。采掘运输设备 ,每天不少于三小时的集中检查时 间,交接班时应有 30 分钟的检查时间。 3.开关、变压器、小型电器、电缆,每天有二小时的检 查时间。 4。在设备的检查维护时间内,应由该设备固定的司机 和包机组进行检查维修,由于维修马虎造成生产时出事故的, 应有包机组负责赔偿经济损 5.严格按检修内容和标准检修记录,事先应由包机组 长准备好工具、材料、配件,检修一台要试运转验收 ,并填 写检修记录.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固定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1。机电科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 ,认真编制年、 季、月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矿批准,并纳入矿生产计划. 由机 修厂或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分管矿长组织进行。 2.根据“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每年应有 12~15 天 停产检修日编制, 由机电科会同机修厂共同进行,报局、矿领 导批准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 3.主要扇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实行轮换检修制, 但必须保证备用风机完好状态,使用风机的期限不得超过三 个月,风机检修由机修厂和机电科组织实施, 由机电、通风、 安监等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4。主排水泵、供电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 ,每 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的解体检修、检查和测定试验工作 , 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 -------------- ------------- 5。锅炉应在冬季前进行检查、检修 ,并配合劳动局 进行年审、年检工作,锅炉热力技术测定每年一次。 6。固定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计划时间 ,保质保量。检修 后,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对检修情况及更换零部件作详 细记录,各种技术参数、绘制的图纸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 存档. 二.流动设备实行轮换检修制 : 1。采、掘、运输等单位的设备严禁周转使用,必 须实行有计划轮换检修制,轮换检修计划由工区提出报机电 科批准, 由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2.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 准”进行.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机电科组 织有关单位实施。 3。检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 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各种技术数据,要详细记录在册 存档备查。 4。工作面结束 ,其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等由专人清 点验收,上井交机电科,丢失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 5。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必须经过验收 合格后持下井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否则井口管理人员有权 拒绝下井。 三。设备大修理制度: 1.设备大修计划由机电科负责编制,要合理制订工 时定额、停工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等,设备大修由机电科组 织实施,并组织验收工作。 2。计划外需要检修的设备, 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分 管矿长批准后执行。 -------------- ------------- 3。在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 ,下达设备大修及保养 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 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 4。设备大修计划需要调整时,必须由机电科上报局主 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5。设备大修费用必须按计划执行 ,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它用。 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规定查岗范围:主、副井绞车房、东西风井、瓦斯泵 房、 注氮车间、 主排水泵房、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 煤塔、矿灯房、锅炉房等固定场所 . 2 。干部上岗查岗内容: 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安全设施、制度执行、劳动纪 律和场所面貌等。 3.机电总工和机电科长每月对上述范围内的场所进行 不定期查岗不少于一次 ; 4。机电分管科长、技术主管对上述分管范围内的场所 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不定期查岗。 5.分厂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旬对上述范围内的场所进行 不定期查岗不少于一次。 6。连队负责人、分管技术员每周对分管的场所上岗检 查不少于一次。 7.上岗干部要认真填写查岗记录,提出本岗存在的问 题和要求及处理意见. 安全活动制度 1。安全活动的进行应遵循教育与技术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 ------------- 2。学习、领会、遵守三大规程,实行按章操作 ,搞好设 备的预防、监测和人员的劳动保护。 3。每月二十五日是安全质量检查评比日 , 由矿长组织 科、区、队安监部门和工会参加,对每月工程质量、设备维 修力量、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评定每 月质量等级,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要落实解决,把安全检 查与奖金挂起钩来,每月公布各单位安全质量得分 ,公布奖 惩结果. 4.每星期五群众活动日,各工区区长和安全副区长组织 召开三班工人安全活动,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 神, 发动群众讨论事故教训, 揭露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研究落实措施。 5。搞好安全质量上台阶活动 ,积极搞好创优争先。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事故分析追查小组 : 组 长:机电科长 机电科支部书记 副组长:机电科副科长 机电科工会主席 成 员:机电科技术主管工程师 机电技术员 1。凡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或损失,使设备一次停止运转一 小时以上或一次影响产量二百吨以上或设备损坏价值一千 元以上者,均称为机电事故。 2.设备事故发生后,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 积极采取措施, 防止事故的漫延和扩大,保护好现场,立即向 调度室汇报。 -------------- ------------- 3.矿必须以机电矿长、副总为首组织事故小组 ,负责事 故追查分析。 4。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认真做好统 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或其它有效措施,使事 故率不断降低。 5。在每月召开的安全网员会议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上 , 向安全网员和职工讲明事故情况,吸取教训,不断开展反事 故斗争。 设备包机(修)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实行包机(修)组,全组人员要相对 稳定,每一星期必须召开一次全小组业务分析会,总结经验、 布置任务、表扬先进、指出问题。 2。包机(修)组长必须选政治思想好、干劲大、技术 熟练的人担任,包机(修)组长有人员调动权、批病、事假 权、奖励考核权. 3。包机(修)组由司机和维修人员组成,把机电设备、 电缆、井巷场所卫生分到每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 三班要做到包运转、包完好、包任务、包清洁。 4.包机(修)组必须有合格的所包设备的配件。 5。包机(修)组长必须对设备会修、会操作、会排除 故障,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生产过程。 负荷增减审批制 1.负责对井下各区对负荷增减审批。 2。对区队增加负荷 ,做到先审批后供电,对私自用电 不符合手续的有权停电,并向矿科领导反映。 3。对于设备长期不用的, 向供电车间反映, 拆除及回收。 4.做到负荷随时变动,随时更改 ,便于安全生产。 -------------- ------------- 5.对变更后的负荷做好整定工作,有利于正常运转 . 6。接到开窝通知单三日内 ,给出负荷调整的及开关供 电示意图,指定开关地点、编号等.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 1 。各单位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 2.机电科防爆检查组、电气管理组对其加强业务领导。 3。新安装的采区 , 由机电科提出申请验收,生产技术科在 三日内办好交接手续。 4 。电煤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局扇必须使用风电闭锁, 不准甩掉不用,否则停止供电,并罚责任者5 0 元。 5 .井下必须有合格的过流保护装置,DW80 开关的过流整 定值由机电科电管组负责,一月不少于两次检查、计算、整 定、记录存档备查。 6。凡使用的保险丝必须合格 ,不准用其它金属代替,JDB 电机保护器严禁甩掉不用。 7。始终保持变电峒室的清洁 , 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8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系统接地装置。 9.各采掘区队消灭两小时以上事故,设备完好率在 95% 以上,消灭失爆和不合格接头,电缆吊挂整齐 . 电缆管理制度 1.动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设电缆管理组对井下电 缆实行专职、专业管理,指定供电副科长、 1~2 名供电技术 员负责井下电缆发放、审批工作。 2。井下各采掘头、面必须有供电设计,采掘工区以此向 机电科提报电缆领用单据;临时线路必须由供电工程师批 准. -------------- ------------- 3 。机电科电缆管理组负责电缆领、发、修补、验收、 压号及帐、卡、图牌板的管理,并统计消耗情况,提出电缆 增补计划,器材科进货, 电缆管理组领取。 4。新电缆和检修好的电缆,两头必须压号,标明电缆 长度、规格、编号,使用中的电缆严禁截断,如有特殊情况必 须经分管科长及技术员的批准。 5。闲置电缆及更换后的破旧电缆,由使用单位于七 日内回收上井,及时交电缆管理组。 6。采煤工作面的电缆应依安装后移交的电缆数量随回 采进展,逐步回收上井,更换电缆必须以旧换新,新电缆下井 后, 旧电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还. 7。凡由电缆组发出的电缆,必须经过试验并符合规定 要求,依试验记录开出“下井合格证”,无证下井,井口把钩 工必须禁止入井. 8.井下电缆的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和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掘头、面十五米内的电缆必须 有保护措施(不能吊挂部分)。 9。垒砌穿有电缆的风墙时,施工单位必须给电缆留出 孔洞,再由电缆分管单位加装铁管护套并封墙 . 10。巷道施工改棚、透窝点附近 2 米的电缆必须制定 安全保护措施,经矿机电副总批准后实施。 11。电缆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 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和电缆管理组到 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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