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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范文
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篇 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的长效投入机制,进 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 使企业的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特制定 以下制度: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财建[]119 文件和财建[]168 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 10 元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2 、安全费用的提取要根据年度使用计划,纳入到企业资金预算。
3、安全费用要足额提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按规定用途全部用于煤 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支出。
4、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防治水的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6)完善和
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7)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在年初要将上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以及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报县财 政、税务、审计机关以及安监局备案。
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篇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投入管理, 建 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安全设施, 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改善作业环 境, 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根据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企[]16 号)、 《煤矿安全费用管理办法》 (煤矿化工〔〕 715 号)以及 《煤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的有关规定, 结合煤矿实际,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
第二条 煤矿安全费用每月按照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 提取标准为每 吨 25 元,专门用于矿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其它与安全直接相关投入的资金, 包括企业申请国债资金补助的项目资金。
第三章 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 企管科职责: 安全费用的牵头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安全费用的年度 计划汇总、 上(申)报;负责月度计划的上报和下达、 监督落实;及时建立安全费用 管理档案;负责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 做到账目、 项目相符;负责安全投入 效果评价以及与安全费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生产科职责:负责通风、防尘、井下防灭火、防治水、防瓦斯等系 统灾害治理工程, 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的配置, 分管范围内的开展重大危险 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 应用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计划的编制、 实施和管理, 负责业务 范围内安全费用项目的完成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五条 机电科职责:负责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防治水、防瓦斯 等系统设备改造, 供电、 运输设备设施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 实施煤矿机械化改 造, 完善煤矿井下压风自救、 供水施救系统, 分管范围内开展的重大危险源和事 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安全生产评价、咨询,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适用新 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以及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的计划编制、 实施和管理,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 全费用项目的完成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六条 调度室职责: 负责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 人员定位、 和通信联络 系统,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 分管范围内的开展的重大危险 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安全生产适用新 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以及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的`计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 安全费用项目的完成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七条 安检科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分管范围内开展重 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的 计划编制、 实施和管理, 负责所有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及支出的审核, 负责业务范 围内安全费用项目的完成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八条 保卫科职责: 负责地面防灭火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以及其他与 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的计划编制、 实施和管理,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项 目的完成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九条 劳资科职责: 负责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其他 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的计划编制、 实施和管理,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 项目的完成验收,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十条 培训办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
关的支出的计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项目的完成验收,
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 政工科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支出的计划编制、 实施和管理, 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费用项目的完成验收, 并建 立验收记录。
第十二条 财务部职责: 负责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的筹措工作, 保证安全专款 的及时提供;负责安全费用提取、单独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门权限
各部门可依据本部门的职责划分,有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设 备、 设施购置和改造向矿建议, 对计划批准项目进行实施的权利, 矿其他部门应 予以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消极配合安全项目的实施。
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篇 3
为建立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保证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我公司依据省煤运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 60 元/吨标准执行,实行安
全投入财务专户集中管理、 统一安排使用, 做到专款专用, 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
转下年度使用。
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
(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
(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防治系统;
(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设施;
(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设施;
(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
(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
(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
(十)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用于解决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
全隐患,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 全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1、 安全费用项目按生产系统划分: 机电、 运输提升、 一通三防、 顶板控制、 矿井防治水、 安全监测六部分。 安全费用的使用按规定范围、 使用计划严格控制 和核算。
2、对技术更新项目,要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方可进 行实施。
3、各部门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编制与审批, 由各有关部门年末根据下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 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安全费用需求计划(包括: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交财务科,财务科根据
各部门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安全费用建议计划, 由总工程师审核, 经安全科审批后
上报公司财务科。
4、 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依据年度安全 费用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 编制月度计划, 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安全科。 各科室 厂、 队要采取措施, 确保计划的完成。 公司安全科负责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明
细台帐, 做好月度安全费用统计报表。 财务科要有专人负责, 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各部门月底将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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