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制度
篇一:信息系统配置、变更和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配置、变更和发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配置、 变更和发布的流程, 使系统配置 和变更等工作能顺利实施, 保证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正常 运行。
2.标准
2.1 信息系统的定义: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设备以及数 据。 2.2 信息系统配置、变更和发布管理的范围
2.2.1 核心设备的配置和变更, 包括服务器硬件变更、 服务 器操作系统配置和变更、各级交换机的配置和变更。
2.2.2 业务数据库的配置和变更。 2.2.3 应用软件的配置、 变更和发布。 2.2.4 终端计算机的配置和变更。 2.3 配置、 变更和发布的流程 2.3.1 计划和申请
2.3.1.1 对于新上线的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配置 和实施计划,确保系统能顺利投入使用。
2.3.1.2 对于在用的信息系统,因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变更 的,应调研变更的涉及范围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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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需填写《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并制
定变更实施计划。
2.3.1.3 对于在用的软件业务系统,科室因业务工作需要, 要求对软件系统进行系统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须填写 《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
2.3.2 审批
2.3.2.1 涉及面小且影响轻微的或必须立刻实施的信息系 统变更,可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
2.3.2.2 涉及面广且影响较大的信息系统变更, 先由信息科 负责人审批,再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2.3.2.3 对于科室提交的软件系统功能的修改变更, 先由所 属的主管职能部门审批,再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如涉及开 发费用的需由主管院长审批。
2.4 实施和发布
2.4.1 对于新上线的信息系统, 按照制定的计划方案进行实 施。
2.4.2 对于在用的信息系统,信息科需细化实施方案,必 要时制定风险应对计划, 通知本次变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员 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再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具体的变更实 施。
2.4.3 软件系统的发布,按照《信息系统软件版本变更管 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执行。 2.4.4 对于新安装的计算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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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所涉及到的业务系统的责任维护人员进 行检查和配置,再进行分发使用。
2.5 记录
2.5.1 信息系统配置或变更实施完毕, 持续正常运行后, 需 进行相关配置的记录,填写《信息系统配置记录表》 。
3.文档
3.1 《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3.2 《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3.3 《信息系统
配置记录表》
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信息系统配置记录表
篇二: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 XX 银行(以下简称 “我
行”)信息系统的变更
和发布管理,变更和发布管理作业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 确保变更需求的受理符合业务的优先需要, 并使变更和发布 过程规范化,控制变更对银行业务和已投产系统安全运行的 不利影响。达到降低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风险的目的。保障 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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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一) 目。
(二) 生产业务系统:指我行从事金融服务的应用网络系 统,包括综合业务系统、国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 XX 银 行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 行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 定义 软件产品:泛指信息技 术开发的生产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际业 务系统、支付系统等银行对外营业的各种核心业务系统。
(三) 管理信息系统:指我行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具体指 OA 办公系统、信贷管理、报表系统等用来进行内部 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
(四)
第五条
(五) 遵循原则 业务部门: 指我行总部相关业务部门。 监 督制约原则:针对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工作中各个环 节,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六) 计划性原则: 信息系统发布应纳入每年计算机应用计 划,确保全行计算机系统资源、应用环境、维护力量、操作 技能能满足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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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八) 可行性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风险控 制原则:
若为新项目或新业务功能变更和发布, 需进行以下风险分 析:
1. 备份机建设情况;
2. 应用系统投产后的集中监控方案;
3. 生产数据备份方案;
4. 程序及系统备份方案;
5. 数据库建库 /建表/建索引方式等;
6. 对其他系统的影响。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一) 职责划分 需求部门:
1. 提出需求,并确认《用户需求说明书》 ;
2. 用户测试阶段确认用户测试计划、记录用户测试问题、
确认用户测试报告;
3. 接受用户培训并提出反馈。
(二) 科技信息部安全科:
1. 在需求阶段审阅和提出 IT 风险控制、 IT 合规和 IT 稽 核方面的要求,在项目开发阶段
对有关 IT 风险控制、 IT 合规和 IT 稽核方面的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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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阅;
2. 在项目实施后审阅阶段对有关 IT 风险控制、 IT 合规和 IT 稽核要求的实施效果进行审
阅。
(三) 科技信息部运行维护中心:
1. 负责受理所有变更和发布需求,会同 IT 其他相关部门 (IT 软件开发中心、安全科
等)对变更和发布需求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向 IT 部
门领导、业务部门领导汇
报沟通,获取所需的授权;
2. 在详细设计阶段审阅和提出网络、 硬件、 操作系统和数
据库等方面的配置和容量
要求;
3. 在设计与编程阶段提供网络、 硬件、 操作系统和数据库 的参数配置;
4. 在测试阶段配合项目组设立网络、硬件、操作系统和数
据库环境;
5. 配合项目组对系统进行联合测试,把信息系统版本软
件、相关配置文件、标准数
据和相关文档提供给测试评估中心;
6. 将信息系统发布到使用部门, 系统上线时会同项目组搭 建生产系统并进行程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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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组织定期对变更和发布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7. 接收管理和备份软件开发中心提供的源程序、 相关标准 数据、配置文件、相关文
档;
(四) 科技信息部软件开发中心:
1. 负责设计、编程、纠错和开发质量控制,编制《系统设
计规格书》;
2. 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参加制
定上线方案制定,编制《上
线实施计划》;
3. 负责系统切换上线的技术支持工作;
4. 负责项目验收资料整理汇总,配合项目验收工作。
(五) 科技信息部测试评估中心:
1. 负责对需要测试评估的软件进行分析测试;
2. 负责提交测试分析报告。 第三章 信息系统变更
第七条 信息系统变更, 指由于新增信息系统功能、 系统 逻辑改变、系统错误修正、系统补丁安装及版本更新、系统 配置修改及业务参数修改等原因,而对已投产系统进行局部 改变的一切活动。已投产系统变更需求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种 情况:
(一) 由于业务快速发展, 业务部门对现有已投产系统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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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或设置进行变更或通过新增功能来满足需求;
(二)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操作错误,或技术人 员、监控管理软件自动发现的故障或事件,需要通过安装程 序补丁或修改配置等操作进行修改;
(三) 厂商定期发布的系统补丁,涉及系统的功能、性能、 安全漏洞,需要在已投产系统中进行安装;
(四) 由于系统容量扩充或与已投产系统存在数据交换或 数据共享的其他已投产系统发生变化后引发的已投产系统 变更。
第八条 信息系统变更的提出, 必须由申请部门 (用户部 门或 IT 部门)填写《已投产系统变更流程单》 (附件 1)第 一部分,申请信息。在申请信息填写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 括:
(一) 申请人需选择变更类型;
(二) 描述变更内容和目的;
(三) 是否存在其他措施满足变更需求;
(四) 如不实施变更可能对客户、合规、外部利益相关方、 内部管理和操作、安全控制、系统可用性和数据准确性的影 响;
(五) 选择变更的急迫性。
第 九 条 申 请 部 门 主管 审批 签字 后提交 IT 运 行 ( 来 自 :WWw.xlT 小龙文 档网: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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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条 IT 运行维护中心收到变更申请后,和变更申请 部门充分沟通,理解变更需求的合理性,审阅变更的影响和 急迫性,并会同 IT 其他相关部门( IT 软件开发中心、安全 科等)对可行的变更实施方案和变更对已投产系统的影响做 出评估,最终形成建议的变更日期,填写至《已投产系统变 更流程单》第二部分,变更需求评估信息,交 IT 运行维护 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IT 运行维护中心组织变更需求评估时,应充 分考虑系统是否已存在满足变更需求的功能或设置; 是否存 在其他操作手段,能达到同样的变更需求效果。
第十二条 IT 运行维护中心组织变更需求评估时,了解 实施变更:
(一) 是否需要进行 IT 开发,以及 IT 开发的工时;
(二) 是否需要进行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硬件 和网络的变更;
(三) 是否需要进行后台数据变更;
(四) 是否存在信息安全控制的考虑因素;
(五) 结合 IT 部门现有的 IT 资源, 统筹安排变更实施时间 表;
(六) 实施相关变更时, 可能导致的业务中断或客户服务水 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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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综合对变更需求合理性的评估和变更实施影 响的评估, IT 运行维护中心在 《已投产系统变更流程单》 的 第二部分提出变更的建议日期,并进行资源协调。在 IT 运 行维护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后,通知相关部门:
(一) 如不建议实施变更,则向变更申请部门说明理由;
(二) 如建议实施变更, 则告知建议变更的时间及对客户服
务和内部操作的影响,要求变更申请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准 备;
(三) 如变更规模超过《 XX 银行 IT 项目管理指引》规定 的项目受理标准,则依据该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涉及软件开发的需求变更,参照《 XX 银行 IT 开发方法指引》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对不涉及软件开发的需求变更, IT 运行维护 中心根据需要,提交 IT 测试评估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制定变 更的测试步骤,落实测试人员在测试环境中对变更进行测 试,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信息安全人员对变更进行上线前审阅, 确保系 统变更过程中的系统安全。信息安全人员完成上线前审阅 后, IT 运行维护中心进行上线处理。信息安全人员根据变 更的风险程度,进行上线后审阅,确保达到变更目标。
第十七条 为控制已投产系统的变更对客户服务和业务 操作带来的影响, 确保生产环境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IT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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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定一系列控制 IT 变更的策略和制度,严格控制变更的 规模、涉及面及信息安全风险。包括:
(一) IT 运行维护中心负责人每周对集中的变更工作计划 进行审阅,确保充分有效的 IT 技术资源或系统供应商 /开发 商技术资源,保证变更的有序进行;
(二) 除非是需要立即实施的特急变更, IT 运行维护中心 应选择非业务繁忙时间,如凌晨、周末或公众假期进行变更 上线;
(三) IT 运行维护中心进行周密计划, 包括制定意外应急措 施;
(四) 分离已投产系统与开发或测试系统的管理职责;
(五) 保证已投产系统和开发或者测试系统相分离, 禁止开 发人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入已投产系统;
(六) 只有在得到管理层批准执行紧急修复任务时, 开发人 员才能访问已投产系统, 所有的紧急修复活动都应立即进行 记录和审核;
(七) 开发人员对已投产系统进行变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 批和控制;开发人员访问已投产系统时必须由 IT 运行维护 中心系统管理员对其访问进行监督和记录, 并在访问结束后 系统管理员及时禁用或删除开发人员在已投产系统中使用 的账号;
篇三: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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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与维护管理, 提高软件管理水平,优
化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可分为下面三类 类型:功能完善维护、
系统缺陷修改、 统计报表生成。 功能完善维护指根据业务 部门的需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适应性维护; 系统缺陷修改指对一些系统功能或使用上的问题所进行的 修复,这些问题是由于系统设计和实现上的缺陷而引发的; 统计报表生成指为了满足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数据生成的需 要,而进行的不包含在应用系统功能之内的数据处理工作。
第三条 信息系统变更、发布、配置工作以任务形式由需
求方(一般为业务部门)
和维护方 (计算机中心和软件厂商)协作完成。信息系统 变更、发布、配置过程类似软件开发、发布、配置,大致可 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 序下发上线。
第四条 需求部门提出系统需求,并将需求整理成《信息 系统变更申请表》 (附件
一) ,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计算机中心。
第五条 计算机中心负责接受需求并上报给信息主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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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主管院长分析需求,
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 计算机中心根据变更建议审批 《信 息变更申请表》。
第六条 计算机中心根据部门提供的需求与软件开发商联 系协同实现信息系统变
更需求,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第七条 计算机中心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最终用 户对系统程序变更进行
测试。
第八条 信息系统变更程序测试完成后,由计算机中心配 置完善信息系统,正式
发布并通知需求部门。
第九条
计算机中心出具信息系统变更验收报告 (附件二), 需求 部门签字验收。
附件一 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附件二 信息系统变更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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