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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福橡胶加工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金福橡胶加工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福橡胶加工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及财务会计行为~理顺内 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 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海南天橡胶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海胶集团会计核算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是海南天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专门从事天然 橡胶产品加工的分公司~对所属各部门行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并对海胶集团承担 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橡胶加工活动.
第三条 分公司全面执行母公司海南天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的财务 会计制度与会计政策。
第四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搭建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架构~健全完善财 务会计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以及会计核算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 范化,及时、准确提供各种会计信息~为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分 公司及集团公司利益与价值最大化,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防 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分公司围绕财务管理目标~合理利用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 用~实现经营目标~进行收益分配~建立健
全分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会计监督及财务信息管理~ 确保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维护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利益。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 分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分公司财务部职能为 财务并表、款项结算、资金划拨、会计核算、所属加工厂成本费用管控及资金使用 监督等~分公司为加工成本费用核算中心~是在集团总部“统一管理、各自经营”的 经营体制下~推行“成本费用包干、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分公司财务部负 责分公司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八条 分公司财务部是海胶集团财务管理的中心职能部门~组织、管理分公司 会计工作.所属加工厂财务部门按职责、权限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算工作。
第九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以金蝶财务软件系统为平台~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全 面预算管理为前提~以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为重心~围绕效益实绩~实行事后 考核~兑现财务政策~是把分公司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渗透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财 务运行机制。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部长~根据垂直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纵 向服从于集团财务部的管理~对集团负责~横向服务于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分公 司领导人负责.财务部长是加工
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负责人定期述职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财务负 责人应定期向集团财务部和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工作述职~对所在分公司重大财务问 题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组织实施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三,组织编制分公司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审核重大事项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 ,组织编制汇总分公司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及项目立项和项目资料的报送 工作。
,五,制定和下达分公司的年度计划加工成本及费用 .
,六,定期进行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和工作汇报。
,七,组织实施分公司的统计管理和供应链管理。
,八,认真抓好分公司的财务、统计、供应链管理建设及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参与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考核和评价。
,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十一,抓好本单位的财务、统计、供应链等管理建设。
,十二 ,参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及考核。
第三章 会计核算、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分公司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海胶集 团会计核算办法》~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报告体系~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实 现会计信息及时、准确、真实。
第十三条 分公司逐步实现财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分 公司财务部使用加工系统统一的流转票据、报表~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办法~逐步 实现分公司对财务信息的实时监控。
第十四条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相关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方 式提供有关经济业务信息~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五条 分公司应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度开展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第十六条 分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向分公司提供会计信息和会计报表。
第十七条 建立财务报告审查制度和财务决算报告审计评价制度。分公司季度 和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集团财务部审核评价。分公司根据集团财务部有关要求审 查财务报告~及时将审查结果和整改意见反馈加工厂进行整改.
第四章 资产营运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营运是指企业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进行的资产配置和经 营运作的活动。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包括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资产 处置管理等。
分公司的资产营运管理坚持风险收益均衡、资产合理配置、成本效益最优、资 产周转最快的原则。根据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 理。分公司对资产实行所属单位自行管理、责任到人~分公司实时监督的管理方式 ~每年年终考核进行抽盘核查。
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 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具体负责资金管理~并接受集团的监 督。
第二十条 分公司对资金运作中~应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设 立账外账以及收款不入账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项资金的审批制度。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应按严格要求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 ,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由专 职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负责办理。
,二, 现金的收入业务必须有专人开票~出纳收款~不得一人同时既开票又 收款。
,三, 现金的开支范围、库存限额以及有关事项~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 布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出纳人员登记的现金日记账必须每天结出余额~ 核对库存现金~接受会计人员的监督~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四, 分公司原则上在农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决不允许一个企业 开立二个以上基本存款账户~银行业务由财务部专职会计、出纳人员办理~银行空 白支票、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严禁由会计或出纳人员一人既保管支票又保管印鉴~ 银行票据的领用、使用、鉴发、核对等由出纳负责~但保管财务专用章的出纳人员 不得保管空白支票。
,五, 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进行逐笔顺序登记每天结出余额~做 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 存货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可供出售的商品或产成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 在产品或半成品~可供生产经营耗用的各种材料等。分公司的存货包括橡胶产成 品、橡胶原料、燃油、各种化工材料、各种辅助材料、易耗品及周转材料等。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的橡胶产品进、出、存管理严格按海南橡胶的《存货管理 暂行办法》、《天然橡胶产品仓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制胶生产所需耗用的材料~必须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的进 行采购.年初生产部门可根据年橡胶加工量制定全年采购计划报本单位财务部门编 制预算.
第二十七条 分公司必须制定本单位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进出管理制 度、物资领用制度等报分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的存货管理必须纳入海南橡胶供应链
平台系统~严格按照海南橡胶的《ERP 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做到数据准确~录入及时。
第三节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或者一个 经营周期、价值超过一定标准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 施、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单位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十条 分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应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投资计划提出立项申 请~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批批复后方可实施~加工厂不得未经批准购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 批准购建的固定资产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海南橡胶的《建设工 程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税务发票通过审核验收后~作为 财务部门的资金支付凭据.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实行定编号、归口管理、确定保管人、建立 保管卡的方法进行~并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保 管、使用责任落实到使用人或班组~把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除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外~应建 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并主动牵头进行不定期或者定期清查盘点~并相互核对实物 与固定资产卡片明细~验证核实各项资产的真实性~监控固定资产存放与使用情 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对所有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按海 南橡胶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 估计的资产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资产价 值~但已提折旧不需再作调整。
第三十七条 分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等~应当遵循提出申 请、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处置收入上缴集团公司。
第三十八条 分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产生的置换零配件、废料应当做好日常 登记管理~处置收入作为加工厂财务收入.
第五章 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 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等.分公司的收入包括集团橡胶产品加工费收入、集团拨付间接费 用收入、民营橡胶产品加工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四十条 分公司应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 则》中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第四十一条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种资源的经济价值。 包括材料成本、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管理
费用等.
第四十二条 成本控制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以及自身的财务 目标~运用各种成本管理方法~将各项成本掌握在一定范围内的财务活动。成本控 制的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全面控制原则、管理层推动原则等.
第四十三条 分公司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 控制方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第四十四条 费用即期间费用~指生产经营中除产品成本之外的所有耗费。它 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凡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支 付~均确认为本期费用,反之不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经在本期支付 ~也不能确定为本期费用 .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立必要的费用开 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应定期进行成本费用分析~根据预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 支~努力降低成本。严禁人为因素随意调节成本.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支出。分公司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 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各种摊派、收费、集资~有权拒绝。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
付职工报酬~并为职工缴交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费用直接 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按规定计提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九条 分工搜当月,年,累计有经营结余的按《海南橡胶橡胶加工分公 司薪酬管理方案》可发放当月,年,效益工资.
第五十条 分公司年终效益奖金需报分公司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一条 分公司要认真研究国家财税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按照税收政策 ~依法纳税 .
第六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五十二条 集团公司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等财务目标 的要求~对资金筹措、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 理.全面预算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本办法主要是对业 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作出规定。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统一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包括 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根据规定程序编制~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五十三条 分公司应设立预算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及其它相 关部门人员组成。财务部门为日常预算管理机构~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 责预算编制、协调、监督、
分析、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五十四条 业务预算根据当年的经营目标和方针制定~主要包括资金预算、 产量预算、成本预算、采购预算、制造费用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业务预算一经 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和考核。
第五十五条 分公司应按年度预算编制经营性支出的年,月,度现金流量预算~ 按预算支付资金。
第五十六条 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公司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预算~预算周 期为 12 个月。同时建立预算调节机制~调整预算需经分公司批准。
第五十七条 预算编制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即先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分公司财务部门为 主~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第五十八条 分公司要分解、落实预算目标指标~建立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办法~ 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九条 分公司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及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上报集 团总部财务部。
第六十条 分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分公司预算分析模型~定期向分公司管理 层报告生产经营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及时预警~为分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第六十一条 财务机构设置
分公司应根据分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需要设置财务机构及相应的财务 管理和会计核算岗位~保证各组织机构所涉及的会计事项都能够纳入会计核算体 系。财务部门对会计机构职能进行合理分配~组织编制和优化会计业务核算流程~ 保证会计核算体系有效运行。财务机构应当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建立岗位责任制~随 岗位职责变化及时修订。所属加工厂的财务机构设置情况应报分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财务人员管理
,一,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
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和考核按海南橡胶总部人事方面的有关规 定执行。
部门以下财务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名~并征得分公司主管领导同 意后~报集团人力办理聘任,解聘,手续。
,二,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
财务部长的任免~按海南橡胶人力资源部有关程序办理。
部门以下财务人员~由分公司负责人提名~并征得集团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同意 后~由分公司办理聘任,解聘,手续~报总部备案.
第六十三条 按总部人事、财务方面有关规定对所属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年 度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分公司根据绩效考 核办法对其他财务人员进
行考核。
第六十四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实行内部轮、换岗制度。
第六十五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法律、法规、有关制度规定 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六十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变动需办理相应移交手续~并报集团财务部门与 人事部门备案。一般财务人员调动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调动由单位负责 人监交。对未办妥移交和监交手续的财务人员~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十七条 分公司应在人事部门指导下~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实施培训、培 养~引入竞争、淘汰机制~逐步形成梯队建设~不断为分公司发展培养合格管理人 才。
第六十八条 建立健全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除人事部门建立财务人员人事 档案外~分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同时建立财务人员业务档案。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九条 分公司财务部要设立专门会计档案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会计资料 和会计信息按《国家档案管理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等会计资料及记录会计信息的电子档案均为归档 范围。
第七十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 门负责人批准~达到高级别保密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 办法~报分公司备案。
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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