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 理、预防等过程。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 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 ,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 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内容及要求
4。 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 通常会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 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停车场站事故,但不包括商务事故。
4。 2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 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5.2.1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2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 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5。 2.3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 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5.2.4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 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员工中首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安全科负 责人, 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 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 1 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 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 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及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 4 事故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职能科室、车队及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在进 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 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 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现场的公司各级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对受伤人员进行积极的救护 ,最大 限度地保证受伤人员的生命。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 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 要做 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5 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相应科室应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应具备事故调查所需的知 识和专长,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 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 公司职能部门以及事故发生车
队、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按照“四不放过 " (事故原因不查清 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 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
(3) 发生轻伤事故, 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安全科、 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工作,积极 提供需要的调查资料和询问相关人员。 (4)调查组应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 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事故处理通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政府有关 部门,不得拖延。
4.6 事故统计与分析
(1)事故统计
1)公司安全科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分析事故的时候, 应从直接原因入 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 进行责任分析。
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 为。
①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 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 缺陷;
d 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 使用不安全设备;
d 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 物体存放不当;
f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 攀、坐不安全位置;
h 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i 分散注意力;
j 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k 不安全装束;
l 对易燃、易爆物处理不当。
2)间接原因
a 装备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仪器仪表、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存 在问题;
b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c 劳动组织、调度不合理;
d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e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
f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g 其他。
(3)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 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 确定主要责任者; 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 7 处罚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 30 分 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 并且在 60 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 ,违反此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 元罚款。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给 予相关责任人 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降职或离职处理。 (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 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 1000 元罚款并作降职处理 ,造成严重后 果的作离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 8 事故回顾
安全科应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定期组织进行事故 回顾和再现, 以警醒全体员工。
5.9 事故管理台账和档案 (1)事故发生后,安全科应建立事故编号,登记事故管理台账. (2)安全科应按有关规定建立事故档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完善事故档 案各项内容,直至处理完毕封档、存档。分管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科处 理完毕事故后,在档案上签字封档。 (3)事故档案内容包括事故经过、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处置过程 材料、第三者证明材料、车队调查材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分析处 理处罚通报、事故罚款收据、设备 (车辆)修理费清单、保险公司理 赔单、责任人事故认识材料、其他相关材料、事故收支报告、事故防 范措施、事故调查组成员等项目。
4.10 防范措施
公司安全科要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并下发到从业人员手中; 要督促各 车队落实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进行从业人员抽查,以检验落实程度. 4.11 事故预防
公司要研究事故发生机理 ,有的放矢地制定事故预防的原则、措施等 文件,建立预警机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1)公司组织各职能科室和车队进行经营活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 采取相应消减措施,降低乃至消除危险源.
(2)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
和管理缺陷。
(3)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提升从业人员作业环境条件。 (4)完善安全告诫和交代制度。安全告诫和交代的内容包括路线状况、 天气条件、人文环境、地理条件、车辆结构和特点等。
5。附则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规范事故 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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