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积极预防、 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 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二条 事故发生的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 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重大事故,事故单位应当在 2 小时内 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漏报。事故伤亡人数自事 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统计报告。
第四条 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数额、事故梗概、所采取的救援措施、事故的初步原 因、报告单位、报告人以及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 事故调查与统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过 程和损失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组应当将调查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本单位 和上级有关部门。
第六条 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在查明事故原因之 前不放过;不要让事故责任人不经严肃处理就走;如果没有受过教育,
大多数员工是不会辞职的;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 我们不会放过他们。
2、事故责任部门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调查报告 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 理意见和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由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出来后, 公司或安全部门负责将事故详情、 原因、责任人处理情况汇编打印成事故通知单,向其学习,并向其学 习,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每次事故处理完毕后,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事故调查 资料,归档管理。
6、每次事故解决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事故调查处 理数据,归档管理。
第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 、事故报告形式。
2 、事故调查及统计报告。
3、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身份证、死亡证明、技术鉴定等资 料。
4 、事故鉴定的信。
5 、关于处理事故责任人的决定。
6、整改措施
7 、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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