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巡逻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 指挥、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当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上班打卡考勤, (23:00 点—7:
00 点)提前十分钟上岗接班。
1、上下班不考勤打卡视为旷工, 发现 1 次扣工资 20 元, 发现 2 次扣工资 40 元, 1 个月累计 3 次给予辞退。
2、上班迟到、早退发现 1 次扣工资 10 元,发现 2 次扣 工资 30 元, 1 个月累计 3 次给予辞退。
3、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情,应事先向主管请示报告请 假,并找好代班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代班,假后及时 销假。不经同意私自找人代班, 1 次扣除当月工资 20 元, 2 次扣工资 50 元, 3 次给予辞退。
4、在上班时段内 ,不在岗或随意外出,执行检查找不到人 算脱岗。脱岗 1 次扣除当月工资 20 元,脱岗 2 次扣除当月 工资 50 元, 1 月脱岗 3 次给予辞退。
三、对于本辖区大宗物品进出(携带或运输)应当仔细 验明有关证明或调查清楚,确保无误后方可放行。
四、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不管在任 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遵守职 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监守自盗。
五、值勤时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岗位内的所有物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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