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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卫 管 理 制 度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 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 24 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 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 勤看、
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 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科办公室报告;
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岗位,实行定时不定 时的巡逻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单位内部的安 全;
二、负责检查好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要害部位、办 公楼门窗关闭及上锁等情况,在规定的区域内,勤巡逻、勤检 查,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三、负责检查有无明火、暗火及火种管理情况,做好防火 工作;
四、值班人员应随时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要迅速处理, 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五、负责定时开关生产、办公区走廊照明灯,做好照明设 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损坏及时报告、更换;
六、负责定时开关监控视频,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玩 游戏等,保证监控电脑正常工作;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 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 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 自觉按 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 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 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 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 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 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 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 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科严禁存放大笔现 金或有价证券;
二、严禁职工将现金、手机、金银饰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 品存放在办公室、 更衣室或带进澡堂,违规存放或带进造成丢 失被盗,概由本人负责;
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使 用印鉴必须登记;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带有印章的 作废文件一律粉碎,不得外流;
四、 稀有贵重金属、 昂贵家电和办公通讯设备,要指定专人使 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做好交接;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对消防设施进行定 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财务室、档案室、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场所,一 律严禁烟火;
3、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线路,如确有需要,经请示单位领导 批准后,请专业人员规划、实施;
4、安全科、选厂办公室组织开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和演练;
5、保卫人员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工作,消除火险隐 患;
6、定期对技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确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发生火灾,公司治保委员会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保 护职工,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公司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 序,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治安防范工作方面的文件精 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统一部署;
2、公司每月召开的职工会议,要根据内外环境和季节的 变化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内容包括:交通、消防、社会 治安、 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 自然灾害安全、 防触电、 防溺水、 防煤气中毒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灾害的安全教育;
3、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发现违规现象要给予 制止和纠正,严格执行“两穿一戴”,禁止施工人员使用不合 格的安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4、公司每年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 ,提 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依法执业的意识,有效杜绝 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5、单位在节假日和各种大型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 全预防工作,并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工作落实到人,并制 定出工作职责,做到信息畅通,处置及时,使单位在发生安全事 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时处置,把事故损失控制到 最低限度;
二、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
1、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及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 ,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
匿;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4、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 强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报告”制度;公司各 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和刑事、 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报外,每个 季度以厂、科室为单位上报一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 统计表,如未上报此表的,将视为无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 件发生;各部门应将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 治安案件情况进 行统计汇总,于每年 12 月 10 日前上报治保会办公室安全科 办公室;
四、公司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报告的责任追究制 度;凡发现漏报、瞒报或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被省、市领 导及上级主管部门追报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者 的相应责任;经查实后,做如下处理:
1、 厂、 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年内不得评选为先进工作 者,所在部门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2、酌情扣除年度经济考核评估的安全分值;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 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二、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公司治安环境分析,若发现存 在治安隐患,要及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及奖惩,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行 为, 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事迹突出的;
3、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5、 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 忠于职守、 成绩显著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 由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通
报批评,给予主要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 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 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2、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3、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
失的;
4、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 的;
5、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6、妨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预防、 控制和消除易燃易爆、 危险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 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危险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 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物品;包括爆炸品、压 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 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物品和腐蚀物品等; 我公司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为:炸药、雷管、氧气瓶、乙 炔瓶、柴油、选矿及化验药剂等;
1、 储存、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 危险物品的性能, 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人身伤害或 污染;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 ,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 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作 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进行记录;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储存方 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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