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有效预 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 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特 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
1 、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
2、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由 SSHE 部负责。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并获得一定奖励。
4 、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报告范围:
1 、公司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
2 、工程施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 、火灾事故隐患。
三、报告流程
1 、各部门员工事故隐患报告于当月 20 日前提交部门进行汇总;
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于当月 22 日前将汇总情况和原始事故隐患报告提交 SSHE 存档 备案;
3、各部门于次月 3 日前将事故隐患报告进行核实, SSHE 派安全员参与,提出整改措 施进行整改;
4、各部门于次月 5 日前将本部门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事故隐患报告提交 SSHE);
5、SSHE 汇总各部门提交的事故隐患报告, 并拟定事故隐患级别, 报公司安委会审核;
6、公司安委会审核 SSHE 提交的事故隐患报告并确定事故隐患级别和整改措施, 根据 事故隐患级别进行奖励;
7 、奖励金额由公司安委会裁定,奖励资金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
四、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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