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养老院老院托养服务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姓名(丙方亲属或担保人):
与休养人关系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休养人)姓名: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养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日间夜间照料,住养,生活护理,托管等服务为一体的新型社会型 养老机构。现因乙、丙方提出申请入住本院;甲、乙、丙方就入住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 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乙、丙方已阅读本协议、认可并遵守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丙方指定 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乙方对 此表示同意。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丙方自愿提出的申请, 将丙方送甲方—-养老院休养, 休养期从_____ 年____月____ 日起,本协议无约定终止期限,如任何一方丧失履约能力的 ,经协商,本协议可终止; 乙方丧失履约能力,如他人自愿履行丙方义务的,可重新签订.
第二条:甲方根据丙方的年龄、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和变更对丙方的护理等级,并提供 与收费等级相对应的护理服务; 丙方在入住期间, 甲方根据丙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会调整住宿区域、 护 理级别和收费等级,乙、丙方在收到调整通知后,三方可协商变更护理等级和费用,乙、丙方如持有 异议,应在 5 日内作出答复,否则将视乙、丙方默许和同意甲方提出的条件,乙、丙方应按调整后的 费用标准支付费用 ; 甲方可根据丙方的生活习惯、性格及特殊的身体条件,在大足区中心敬老院容许 范围内统一安排。调整丙方的住宿房间,乙、丙方应当予以配合,但甲方不承担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 责任;
第三条: 甲方按约定的伙食费标准为丙方提供膳食服务,科学合理搭配营养,公布食谱;提供干 净、舒适的室内外环境,精心护理服务;为休养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保健咨询、娱乐健身、代购代办事 宜,建立个人资料档案,每年为休养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自费);
第四条: 丙方申请入住本院时,应如实向甲方陈述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病史、心理生理特征、 情感、思想、行为特征、家庭情况、有无精神智力障碍等,不得有所隐瞒;甲、乙、丙三方现场对丙 方身体健康等作出评估 (填写健康评估表并三方签字); 丙方被托养期间, 乙方不得擅自带丙方外出, 确需外出的,须向甲方办理请假手续。外出期间,丙方生病或发生一切事故 ,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丙方在无本院护工陪护下私自外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请假期间发生传 染病、 精神病症的, 必须治疗痊愈后方可送回甲方老人院; 丙方入住期间, 须遵守院内一切规章制度, 如出现自身的原因或不可预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一切原因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如摔伤、 自残、 自杀等)
均属乙、 丙方责任,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因辱骂、 斗殴、 寻短见、 自杀或其它无法预见意外事故, 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在丙方入住期间, 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解决丙方的相关问题, 在遵守甲方相关管理 规定的前提下常来院探望丙方, 及时提供丙方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及零用钱, 经常与丙方沟通, 满足 其精神需要;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 3 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乙方同意甲方的处理办法和意 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根据丙方的身体状况, 经三方协商确定丙方入住本院时, 需一次性交付床上用品设施押 金费---元 ; 甲方提供床及床上用品、床头柜、衣柜、凳子、电视机、电话、娱乐室及设施、卫浴、棉 被,其中床上用品壹套丙方退院可带走,但不退押金; 如要退回床上用品, 需全套完好无损,若有损坏, 应赔偿相应费用;各附加电器(如空调、烤火炉等)所用费用和网络费用按月计算;丙方每月食、宿、 管理费、护理费______元, 乙方和丙方应在每月五号前自觉交清;
第七条:乙、丙方应按时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如不需续住, 乙丙方需提前半月通知甲方; 凡未按时交纳费用者, 视丙方不续住, 乙方应在已缴期限届满的当日将丙方接出本院; 丙方如有拖欠 的相关费用,甲方按每天当月费用的三倍收取滞纳违约金;
第八条: 收费方式:当月入住按实际天数收费;退费方式:每月 25 号前出院按实际天数退费, 25 号后出院一律不退费;请假结算方式:连续请假10 天以上的,只退伙食费(每天--元),请假 10 天以 下的一律不退费;当月、跨月次数不累计总天数 ;
第九条:丙方在甲方中心敬老院入住期间,如有身体不适时应主动向护理人员反映, 或遵医嘱接受 治疗;甲方根据丙方的身体状况,有必要时会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及时来院处理丙方相关事宜;甲 方认为需要去医院治疗时,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如因病重或其他意外事故卧床不起 , 由乙方带领回 家医治或送医院救治,如不及时接出本院医治, 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家属可写委 托书委托我院联系医院,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 甲方将按每天当月费用的三倍收取护理费; 丙方因 病或其他原因使用甲方车辆,甲方实行有偿服务另行收费;
第十条: 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 甲方发现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乙方、 丙方应当及时办理离院手续; 乙方、 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院通知后, 应在二天内办理退院手续并接走 丙方,超出二天,应每天按最初约定的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1. 乙、丙方有意隐瞒丙方的实际身体状况和病史;
2.丙方患有精神疾病,病情不稳或在发病期;
3. 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
4.丙方有自杀、自残、自伤倾向 ;
5. 丙方不适合甲方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和管理要求 ;
6. 丙方在中心敬老院期间身体状况和病情发生变化,不适合再在甲方休养; 7。 乙、丙方不能履行义务或拖欠应缴纳费用半个月以上;
8. 乙、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或干扰正常院内秩序而不听劝告者;
9. 乙、丙方丧失履约能力,丙方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留在甲方休养 ;
第十一条:丙方在入住期间,如因自身原因、身体条件本来就差,生理或病理等因素发生各种意
外,导致自伤、跌伤、自残、自杀、失踪及老年痴呆做出的任何不可预知的行为和突发各种疾病等意 外伤害和意外伤亡, 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种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及时自行处理,所 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十二条: 因入住者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生理性骨质疏松和关节炎退行性改变等, 随时易发生骨 折,若因自身原因或因其它休养人员行动不慎等而发生的跌倒致各种损伤和伤亡 ,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丙方在入住期间,发生意外或自身病情需要和危及生命等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在没有乙方授权 的情况下通知 120 急救中心急救处理, 因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及丙方家属不得 无理取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责任 :
乙方联系方式更改未及时告知甲方,造成丙方在入住期间发生意外而甲方无法及时联系上乙方;
1、丙方休养人在突发疾病经甲方采取救助措施后仍在紧急处置或转院过程中出现意外(包括死亡);
2、丙方休养人因疾病需要就医,甲方将其送入医院就诊,乙方不及时到场或未缴纳医疗费用导致丙 方休养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发生意外;
3、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意外情况;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况出现意外由乙方、丙方负责:
1、丙方休养人吸烟、酗酒、私自用火用电;
2、丙方休养人私自食用本院指派食品以外的食品及饮料;
3、丙方休养人使用蚊香灭蚊,私自使用电器 ;
4、丙方休养人私自保管、服用药物或不按药品说明书服用药物;
5、丙方休养人私自藏匿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6、丙方休养人不听管理人员劝阻而发生争吵及互殴行为;
7 、丙方休养人损坏我院一切物品。
第十五条: 丙方入住时,丙方、乙方必须如实申报丙方的病史、现在病情以及所需要特别护理的 各情况,若隐瞒实情所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在办理丙方入住手续时,乙方应将固定的联系住 址、联系电话留给甲方, 以便保持联系,如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不来或延迟到场, 后果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住址或电话号码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丙方病情或其他变故,以致 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十六条:丙方休养人在入住期间, 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并与其他 休养人和睦相处, 如与其他休养人在本院发生矛盾纠纷或争执,应及时反映到院办公室, 由院办公室人 员调解,凡由于私自过激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伤害 ,均由双方休养人及其亲属负责承担,与甲方无 关;
第十七条: 丙方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权利是以乙方和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为前提条件 ,如乙
方或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丙方及乙方则不能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一:丙方在本院休养期间,无论任何原因或应丙方要求需到医院就诊 ,如需甲方临时派护工陪同或协 助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及检查,丙方需支付甲方服务费:两小时内(30 元)、四小时内(60 元)、八小时内(150 元)、 24 小时(350 元),面包车按每次 10 元收取(主城区内),主城区
外按每公里 1 元计算。
三:
凡在本院入住老人,房间内每月用电量每人基数为 25 度,超出部分应按实际房间入住人数 均摊,价格为每度电 0。55 元计算;(空调房间按夏季三个月冬季三个月每月加收 50 元计算, 单人间一百元, 电费超出部分另计)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乙、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各条款含义,甲、乙、丙三方确认对以上协议所有 条款内容无异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或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 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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