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电班管理制度
1、严格八小时工作制,按时参加班前会,早上 7: 30 分、下午 15: 00 分点名 参加班前会,班前会散后 10 分钟应到工作岗位,班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井上工 作时间为上午 8: 00~12: 00,下午 15: 00~18: 00,迟到者每小时扣 20 分,脱 岗者每小时扣 50 分。
2 、班中服从班组长安排,工作量必须完成,完不成任务当天不得分。
3、机电班所有公共工具由机电班长负责保管,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 偿。
4、电气焊由机电班班长负责安排专业人员作业,不服从安排,一次扣 50 分。
5、班中不准干私活,否则,经队部研究后给予 100-200 元罚款。
6、下井人员服从分管队长、值班队长、机电班长安排工作,领取任务后,带
齐工具、备件下井,接到处理故障的任务后 30 分钟内必须到达工作地点。晚到每 10 分钟扣 20 分。
7、电气设备应保证完好无失爆,自查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50 分,矿查发现一次, 责任人承担矿罚款数额的 20%。
8、钻机保证正常运转,维护工下井后,发现打钻人员故意损坏设备或对设备 钻机不负责任的,汇报队部,落实后一次奖励 50 分。
9、井上维护工负责加工房卫生、负责清洁钻机零部件及配件、负责设备及材 料的摆放,以上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次扣班长和责任人各 50 分。
10 、设备上井后,由机电班长负责安排人员即时检修,并完整填写检修记录。 未检修或检修不合格影响生产的,一次罚机电班长和有关责任人 50 分,未填写记 录的一次罚责任人 20 分。
11、机电班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本队值班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停工处理并罚款
100 元或调离机电班。
12 、其它奖罚事项按本队有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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