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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强与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上海 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份, 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文明 素质,宏扬学校精神与优良传统,哺育优秀文化,树立社会形象,加 强和完善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 把学校建设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毅阵地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 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 法治观念; 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 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 格调高雅、 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 境进一步改善, 进而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
牌。
第四条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 一)坚持价值引领,环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哺育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通于创建活动全过程;
(二) 坚持贴近师生, 使每一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 受益者;
(三)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
形式主义;
(四) 坚持广泛参预, 充分发挥泛博师生参预文明校园创建的积 极性,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一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 明 根基。
第五条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 加强师德建设,重点环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 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二章 创建内容
第一节 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
第六条 政治学习:
(一) 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上海市委重要精神, 及时部署最新学习
内容。
(二) 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 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
次,积极开展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有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
(三) 坚持教职工学习制度, 有计划、 有考勤、 有记录、 有成果。 第七条 师德建设:
( 一)建立健全师德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和育德能力建设,落实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知晓率达到 100%。
(二)明确教职工全员育人的岗位职责,做“四有”好老师,开 展形式多样的“为人为师为学”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选树、表彰和 宣传教书育人先进典型。
(三) 将师德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严格执行“6 条禁令”,
在教师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工作中实行“师 德一票否决制”,学生、家长对师德的满意率不低于 90%。
第八条 文明修身: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将哺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二)践行新“七不”规范,参预文明交通、文明旅行、文明居 住、文明用餐、文明上网等主题修身行动,促进师生文明素质提升。
第九条 学生德育:
(一)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 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设计系列主 题教育活动, 深化“两纲”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 用好《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形成学校“立 德树人”品牌特色。
(二)推进学科德育,明确各学科的德育要求。在思想政治课、 主题班会、 心理课等德育课程中落实课时和师资保证。学科德育有典 型课例, 教学活动体现核心素质培养目标。 建立健全德育课教师培训 培养体系。
(三)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学工学农基地 等校外实践场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大学、社区、企业等社会教 育资源开展育人工作。
(四) 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健全, 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和温馨教 室活动,班级文化特色明显。
(五)开展家校互动,提升“家长学校”质量。有丰富、可推广
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有学校、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则。
第二节 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
第十条 文化活动:
( 一)加强学校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炼,利用 校园文化符号、 重要仪式 (开学和毕业典礼、 升旗仪式和入党、 入团、 十八岁成人等 )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宏扬中华民族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
(二)开展文体、科普等校园文化主题活动,组织参预青少年科 技节、文化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各类学 生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学生参预率高。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 艺术活动,哺育兴趣爱好。打造校园文化的“一校一品”。
第十一条 文化阵地:
(一)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栏(橱窗) , 定期评比展示, 利用教室、 廊道、 墙壁、 景观等载体, 陶冶学生情操, 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
(二)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校刊、校园网、信息屏、 公众微信号等宣传平台作用, 丰富网络文化活动, 健全宣传平台管理 制度,加强维护和监管。
第三节 党的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 班子建设:
(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发挥党组织 政治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
开好民主生活会。
(二)班子成员主动服务师生,建立并落实联系点、谈心、接待 日等制度,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班子整改项目落实。班子民主测评满
意度达到 90%以上。
第十三条 组织建设:
(一)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有计划、有制度、 有载体。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准则与条例,坚持“三会一课” 和民主评议, 开展“两学一做”等党内专题教育。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规范党员发展。在高中生中积极开展党的知识教育。
(三)落实党务公开 ,保障党员知情权、参预权、选举权、监督 权。党支部按时换届。
第十四条 党风廉洁:
( 一)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校级干部述职述廉。落 实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招 生、收费等工作流程。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师生、家长诉求渠道畅 通,学校对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回复、查处。党风廉政建
设群众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第十五条 党群工作:
(一)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备, 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 督权利。落实学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 二)创建“教职工之家”、“文明 (温馨 )组室”等,丰富教 职工文体活动,关心青年教师群体成长,保障女职工权益。落实教职 工疗休养和体检制度,参加市总工会三项互助保障达到 95% 以上。
(三)形成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团组织活动有特色、有吸引 力。
(四) 落实离休干部和退休教职工政策, 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 代工作中的作用。做好统战和少数民族工作。
(五) 开展“送温暖”活动, 建立并落实关心匡助艰难师生机制。
第四节 教育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
第十六条 发展规划:
( 一)制定并落实学校新一轮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办 学理念等。
(二)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市、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承担市、 区教改任务,推进校本化改革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教学科研:
( 一)深化减负增效,有举措、有成效。发挥绿色指标等综合评 价改革的导向功能,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
(二)聚焦课程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 趣,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有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保障措施, 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工作,形成研究成果并转 化应用。
(四)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普及和宣传,注重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校园用语用字规范。
第十八条 师资建设:
( 一)重视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教 师队伍,有分层培训、校本研修 (培养)的计划和措施。
(二)重视名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班主任的培养,有切实 可行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管理:
(一)制定、公开并实施学校章程,形成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 开展“法律进学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人事、财务、科研、后勤等管理制度。
第五节 安全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第二十条 安全校园:
(一) 建立学校安全单位创建工作机制, 依据岗位要求签订安全 责任书。 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紧急信息报送机制。安 全教育进课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开展疏散逃生等演练。
(二)校内交通设施和标识完备、醒目,车辆安全管理规范。严 格执行校园安保全覆盖管理制度,技防设备设施管理到位,人防、物 防、技防联动。
(三)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及民防、国防教育要求,落实校园网络 安全管理规定。师生员工对安全单位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预率达到 100%。
第二十一条 健康校园:
( 一)实施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确保“三课两操两活动”,开展 “阳光体育”、校园足球等活动。保障学生每天运动 1 小时、掌握 1-2项体育技能, 体质健康达标。 运动场地设施完善、 管理制度规范。
(二)健全卫生预防体系,落实专职卫生人员和预防保健措施, 卫生保健室设置配备达标。 落实学生医保制度和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 生体检率达到 100% 。无烟学校达标。
(三)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硬件设施达标。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校、班两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
第二十二条 服务保障:
( 一)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卫生安全。从业人员资质齐全,尊重 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学校后勤服务规范,监管有力,师生满意率达到 85%以上。
(二)加强生态校园和特色人文景观建设,开展绿色教育、环保 教育和低碳节能教育,推进节约型校园 (垃圾减量、分类达标 )创建
工作,有举措、有成效,建设漂亮校园。
第六节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
第二十三条 志愿服务:
(一)宏扬志愿服务精神,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实践常态化。倡 导加入上海市志愿者库, 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志愿服务, 师 生员工志愿服务参预率达到40%以上, 党员志愿服务参预率达到95% 以上。
(二)整合社会资源,助力学校建设。学校体育、文化等场所向 社区规范开放。
第二十四条 共建共享:
(一) 积极参预社区文明同创共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社区对学 校履行社区责任的满意率达到 90% 以上。
(二)落实献血任务,开展拥军优属、双结对、社会捐助、扶老 帮困等公益活动,积极参预社区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 周边良好秩序。
第七节 坚守底线,创新发展
第二十五条 以追求卓越的精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精神文明建 设和党建等工作, 努力形成在市级乃至国家层面具有广泛影响的经验 成果。
第二十六条 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努力取
得突破性成果。
第二十七条 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杜绝下列现象的发生:
( 一)主要领导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
(二)师生员工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
(三)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 五)严重违规办学 (办班 )、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事件;
(六)在文明单位申报中的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行为。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二十八条 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党 支部书记与校长共同负责,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 校师生员工积极参预”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和校长室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各自工作 总体规划,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创建文明校园的规划、研 讨、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
第三十条 党支部、校长室、各行政部门、工会、团委应当针对 师生的不同特点, 组织师生广泛参预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并认真做 好文明创建的交流和资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 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整改。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文明办的要求积极进行文明校园的申报, 高 质量地完成社会责任报告和其他申报材料, 按时递交和上传, 并接受 上级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和审核。
第三十三条学校通过上海市“文明单位在线系统”,对学校在线 创建工作进行在线管理,并及时将创建成果通过“文明单位风貌”窗 口向社会展示。
第三十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在党支部领导下为创建成果的网上展 示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第三十五条学校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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