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事件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事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事故、事件的定义、分级,事故报告、调查、分析,事故统计、事故责任人处理等有关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事故、事件管理。
3 定义
事故: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损失,或人员伤亡、疾病、伤害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 事故分类
4.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烧毁的事故。
4.2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因交通事故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或在生产场地肇事造成人员伤亡,属工业生产职工伤亡事故中的车辆伤害事故。
4.3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等原因造成停产、停工,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4机械设备事故:由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机械、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5人身伤害事故: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6 污染事故:指“三废”处理装置停用,生产装置排放污染物引起人畜中毒,污染环境和大气水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5 事故等级划分
5.1事故按照人员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大小分为未遂事故、轻微事故、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六个级别。
5.1.1未遂事故:
未发生人身健康损害、人身伤残、重大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故。
5.1.2轻微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5.1.2.1即生产事故,指是公司员工在公司生产操作过程中或公司安排的外勤时间中造成1至2人受伤且受伤程度不严重,无需送医院治疗或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
5.1.3轻伤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5.1.3.1指事件中造成1至2人受伤且受伤程度不严重,财产损失或治疗费用在500-2000元以内。
5.1.4一般事故:
5.1.4.1指事件中造成1至2人受轻伤,需送医院检查治疗,治疗费用或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5.1.5重大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5.1.5.1即伤残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且员工受伤严重,并在劳动能力鉴定中评有伤残等级。或者轻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工伤事故。
5.1.6特大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5.1.6.1指一次造成1至2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并在劳动能力鉴定中评定有伤残等级,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的事故。
5.2事故经济损失
5.2.1直接经济损失:
5.2.1.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5.2.1.2善后处理费用;
5.2.1.3财产损失费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损失费用)。
5.2.2 间接经济损失:
5.2.2.1停产、停工的损失;工作损失;资源损失;
5.2.2.2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2.2.3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5.2.2.4其它损失费用。
6职责与权限
6.1综合管理部
6.1.1是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1.2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负责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组成事故调查组,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6.2事故责任部门
6.2.1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2.2填写事故报告,及时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6.3工会与员工代表有权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与上报处理。
7 活动描述
7.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上报的时间原则是:轻微事故在24小时之内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在2小时之内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同时及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7.2事故调查与分析
7.2.1 对于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均应坚持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 进行调查处理。
7.2.2事故调查的组织原则
7.2.2.1轻微事故由安全办会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一日内形成事故报告结论,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备案。
7.2.2.2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由安全办会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二日内形成事故报告意见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备案。
7.2.2.3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按上级公司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公司组成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10日内形成事故报告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2.3事故调查组职责
7.2.3.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
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7.2.3.2确定事故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并从中确定主要责任人。
7.2.3.3提出事故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7.2.3.4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责任时,应分别提出书面材料意见和防范措施。
7.2.3.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2.4 事故调查组权利
7.2.4.1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
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委或拒绝、阻挠。
7.2.4.2事故调查组形成事故结论包括:
a.事故经过;
b.环境污染、资源损失或人员伤亡情况;
c.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
d.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e.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
f.吸取的事故教训;
g.防范措施;
h.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7.3事故责任判定
7.3.1事故责任人按事故原因构成,分为直接责任操作者和间接责任操作者,事故责任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起作用,分为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a.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负有第一责任的人员,均为事故直接责任人。
b.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属事故间接责任人。
c.凡事故责任人(间接或直接)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均属事故主要责
任人。
d.凡事故责任人(间接或直接)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中,所起作用属次要地位者,均属事故次要责任人。
7.3.2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应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a.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b.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c.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d.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下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导致事故;
e.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等。
7.3.3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a.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出现错误,违反相应安全法律、规定、规程、标准;
b.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c.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
d.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事故;
e.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
f.作业环境有隐患,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
g.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
h.生产中违反设计规定或削减安全设施;
i.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j.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k.强令操作工违章操作,纵容酒后上岗,忽视管理。
7.3.4事故责任的划分。
7.3.5凡由生产工艺缺陷导致事故发生,应及时上报生产部和综合管理部。
7.3.6己发现生产工艺或设施有严重有缺陷,责任部门领导不采取措施而导致事故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7.3.7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其制定部门负责。已制定而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7.3.8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上级领导分配的工作当事人不执行或无正当事由迟办而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当事人向领导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领导负责。
7.3.9生产部门不严格按工艺、按标准作业,擅自修改生产工艺,未经批准而生产的,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7.3.10特种设备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上岗证,无证独立操作发生事故,由委托其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已取得安全作业上岗证,由于个人违章发生事故,由本人负主要责任。
7.3.11学徒工在学习期间,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发生事故,由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7.3.12领导下达任务,不布置安全措施或措施布置的不当而发生事故的由领导负主要责任。
7.3.13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7.4事故责任人的处分
7.4.1事故责任人处分类别
7.4.1.1 对事故责任人处分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两大类。
7.4.1.2行政处分:
a.警告;
b.记过;
c.降职;
d.撤职;
e.留职查看;
f.开除。
7.4.1.2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为一次性经济处罚。
7.4.2事故责任人处分依据
事故责任人处分,根据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事故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及其对事故应负的责任(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给予适当处分。
7.5 事故建档
7.5.1重大、特大事故处理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材料:
a.事故登记表;
b.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c.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d.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
e.物证、人证材料;
f.直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g.事故责任人的自述材料;
h.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i.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或设计材料或其他;
j.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k.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l.调查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7.5.2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
7.6事故、事件的跟踪及纠正/预防措施
综合管理部应针对事故、事件产生的原因,组织有关责任部门采取适当的纠正或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事件再产生或在其他部门产生,并对相关部门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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