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徽省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大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服务要求
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建成使用,现对安徽省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大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询价,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一、 项目概况及概算
1、项目概算:2400 万元(本招标文件所述工程总投资(监理收费计费额)可能与工程合同价有较大差别,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谨慎报价。)
2、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
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3、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内企业必须为人防工程监理丙级,省外企业必须为人防工程甲级且在合肥市相关单位备案。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要求的服务内容,按照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人员,如中标人确需更换的,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并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同时予以每人次3000元处罚。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有权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调整,监理单位必须服从。
6、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
中标人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除总监外,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开工同时进场),暖通(或给排水)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强弱电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总监代表必须兼任以上4个岗位中的一位。(总监代表可以兼任监理工程师)。另:资料员不少于1名,除资料员外,各监理工程师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现场监理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要2人以上(含)。如投标人确实需要调整个别监理人员,中标人应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更换人员在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前提下,资质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原人员。
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最低监理人数。
备注:
(1)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指纹考勤。总监每月驻场不得少于22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每人每缺勤一次予以500元处罚。若一个月内连续缺勤三次加罚5000元。
(2)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现场管理用车1辆,含驾驶员及行驶过程中所包含的一切费用。
(3)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并开通网络及办公电话一部,以便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4)中标人自行搭设临时用房,自行解决食宿。发现和施工单位搭伙,清理出场。
(5)供电接引工程或其他需行业监理的工程,中标人有义务对行业监理单位工作给予配合,对其监理内容进行复核。
(6)本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2010年至今)。
(7)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下述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
注:监理业绩提供材料不全的,相应评审指标不得分。如果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合同金额、竣工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以监理业务手册为准。
7、对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
序号
名 称
数量
1
全站仪
1台
2
光电经纬仪
1台
3
水准仪
1台
4
激光测距仪
1台
5
砼强度回弹仪
1台
6
砂浆回弹仪
1台
7
钢筋位置检测仪
1台
8
接地电阻测试仪
1台
9
数字万用表
1台
10
游标卡尺
1把
11
千分尺
1把
12
塞尺
1把
13
激光垂准仪
1台
14
激光投线仪
1台
15
测砖回弹仪
1台
16
板厚测试仪
1台
17
钢尺、钢卷尺
各1把
8、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监理工作内容:
1) 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2) 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 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 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5) 审核和确认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6) 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7)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8) 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9) 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0) 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1) 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2)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3)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4) 组织对工程初验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15) 协助委托人进行报审、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
16) 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在二次招标过程中完善功能需求并提供相关设备、资料等的技术支持,提供设备及材料询价、咨询等工作;
17) 协助建设单位对需要二次招标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并对需要二次招标的需求计划、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18)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设计变更合理性审核、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量和价的审核)、工程结算的审核。
19) 组织工程验收:分部验收、单项验收(环保、规划、消防、档案等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20) 组织对图纸的综合审查。
21) 协助招标人进行日常资料管理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管理。
22) 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协调,包括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做好设计变更的费用分析和技术分析等。
23) 履行规范相关要求和规定。
24)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投标承诺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与当地各级主管部门和质监单位的协调。
(一)、监理工作总则
1.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和甲方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1.2所有监理人员必须统一佩带工作铭牌。
1.3乙方每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不少于15分钟的的录像资料,录像资料必须能够准确反映工程不同阶段的施工过程,与监理月报同时提交甲方。
1.4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掌握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熟悉本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图纸,熟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保持廉洁公正。
1.5监理部须配备专人一名,负责协助甲方进行资料管理、文件收发、撰写文字资料等专项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及常规办公软件的使用。
1.6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监理条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书面指令施工。
1.7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1.8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9按甲方要求进行关键工序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等。
1.10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二个月开始分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
1.11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档案馆的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各项资料,避免影响档案验收的顺利完成。
1.12组织每二周不少于一次工程例会,并将例会纪要报甲方。
1.13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月监理报告,监理月报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填写。
1.14乙方必须按合同中人员配置计划数量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人员条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1.15为使该工程更有效地管理,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大纲,过程管理详细表格,过程管理详细流程、处罚措施、安全管理详细表格,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1.16乙方在保修期间内负责工程的回访及维修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1协助甲方组织施工图会审,检查和计算施工图中尺寸标注错误,审查方案、选材及做法的合理性和各专业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各项设计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等内容。协助甲方对本次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设计补充手续,并向甲方提交会审记录。
2.2协助甲方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运用的可行性研究及质量评估工作。
2.3根据甲方对既定项目目标的规划,制定本项目监理规划并提交甲方审批备案。
2.4组织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重点审核:
2.4.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2.4.2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督促施工总承包人编制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对之进行审核;
2.4.3督促承建商编制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及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并对之进行审核;
2.4.4督促承建商提交冬雨季施工内容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对之进行审核;
2.4.5督促承建商编制成品保护措施、方法并对之进行审核。
2.4.6上述内容在审核完毕后向甲方提交整理后的审核意见书。
2.5审核承建商拟选用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室的资质。
2.6审核及检查承建商拟采用的施工机械及检测、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
2.7其他工作: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组织开工预备会、监理交底会、协助组织图纸会审会,审查开工准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分包商资质、专业从业人员资格,办理现场移交、参与测量基准点移交。
(三)、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公司根据甲方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组建监理机构,全面开展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为重点的监理工作,帮助甲方最终实现住宅产品。
3.1签发开工、停工、复工令;
3.2审核承建商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承建商依法办理劳动用工保险;
3.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物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3.4按监理合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检查承建商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
3.5严格监控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质量,按甲方的授权要求管理提供的材料;
3.6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工程竣工初验;
3.7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工作,签发工程付款证明书
3.8严格监控工序的质量与安全,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全面跟踪与监控;
3.9协助甲方进行设备采购,检查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3.10有计划的组织工程例会、专题会议,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解决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3.11做好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对承建商的成果进行复测检验,形成质量记录;
3.12处理工程的变更事宜,签发工程变更单,做好工程变更的计量工作,签发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
3.13处理工程索赔,调解合同争议,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3.14检查督促承建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整理监理资料,工程初验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15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核验和移交工作;
3.16协助甲方审查工程结算;
(四)、监理实施过程特殊要求
4.1旁站制度
4.1.1监理部应在旁站监理工序施工前4小时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根据工序施工时间长短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数量。并编制详细的月旁站计划报甲方备案。
4.1.2监理部应对旁站人员事前做好培训,制定旁站检查内容和记录要求;
4.1.3在旁站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随施工不间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监和甲方,待隐患处理完后再继续施工,必要时发停工令;
4.1.4旁站记录要真实、全面,保持记录的连续,不得编造假记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1.5旁站监理记录须在施工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完毕,甲方将抽查执行情况;
4.1.6对旁站监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交底工作,特别是夜间旁站监理,不仅要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也要做好自我保护。
4.2样板引路制度
4.2.1工序样板。主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施工样板,样板施工完毕后,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甲方专项现场验收,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同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样板交底;
4.2.2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间、示范单位的监督和交底工作。
4.2.3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部应组织施工单位,按甲方所发设计图的要求进行装修材料的样板选择,经甲方确认后,监理部应将确认的材料样板记录存档,监督施工单位按材料样板进行采购;
4.2.4 样板房施工必须是各工序施工衔接全过程摄像,方便技术交底;
4.2.5 样板房验收合格后1日内,乙方针对样板房施工提供总结报告。
4.3监理作息时间要求
4.3.1监理部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4.3.2监理部的作息时间一般与施工单位作息时间一致,8小时以外只要工地有施工,监理部都应安排适当人员加班进行巡视;
4.3.3节假日监理部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甲方备案,若施工单位节假日正常上班,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内容安排好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值班,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4.3.4监理部应制定值班日记制度,值班日记应挂墙以备查阅。
4.4巡视检查要求
4.4.1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保证白天正常工作时间内,有6小时以上在施工作业面巡视;
4.4.2监理工程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附表《工序检查一览表》要求进行巡视;
4.4.3巡视中对主控项目100 %检查,对一般项目不少于50%的检查,对一般实测检查不少于30%自行检测;
4.4.4应记录检查的分部分项、检查位置,观测项目质量描述应包括存在质量问题、数量多少、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实测项目应有监理工程师亲自实测的数据;
4.4.5监理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简单易行的巡视检查表,每位监理人员要有巡视记录簿。
4.5细部检查要求
4.5.1监理部须协同建设方及物业管理单位编制细部检查标准;
4.5.2监理部须协同细部检查单位按照细部检查标准完成细部检查工作。
(五)、保修阶段监理
协助甲方检查回访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缺陷)的鉴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维修。
5.1工程进入保修阶段,监理部编写并向甲方提交保修阶段的监理细则,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质量回访,主动找出工程质量及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5.2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公司应主动配合项目部组织设计、承建商和有关各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处理至客户满意。
5.3接到投诉后,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及时到达现场,认真分析投诉产生的原因,确定质量缺陷的责任,提出缺陷的解决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一般整改期限不超过七天,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项目部同意后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实施;
5.4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将引起工程保修延长的事件及延长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和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或损害,致使工程不能使用,则工程保修期应延长。
5.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上报甲方组织回访,回访合格后二日内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书。
(六)、监理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工作
6.1监理公司对监理部的检查与考核。监理公司应定期与不定期对监理部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同时对主要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6.1.1监理部管理工作应遵守甲方签订的具体规定。
6.1.2落实甲方对监理部的考核意见以及管理要求。
6.1.3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应达到ISO9000标准,认真填写执行有关质量管理记录。
6.1.4监理部管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
6.1.5监督检查监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对工程的每个阶段(如基础、主体等)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书面报告甲方现场项目部。
6.1.6工程实体的观感质量及对监理部测量的复查;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6.2监理公司向监理部提供技术支持。
6.2.1监理公司的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应在重要的施工环节与监理部、甲方进行技术沟通;对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书面报甲方现场项目部;
6.2.2监理公司的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应直接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和施工图会审,协助监理部完成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核;
6.2.3监理公司应有专家资源管理体制,对工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召集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报甲方审核;
6.2.4监督检查监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改进,对工程的每个阶段(如基础、主体、装修等)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书面报告甲方。
6.3监理公司向监理部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6.3.1因项目进展需要,甲方提出增加管理人员时,监理公司必须履行;
6.3.2甲方有权直接奖励监理部职员,监理公司不得干预。
6.3.3因监理部职员工作不力,甲方提出更换人员时,监理公司必须无条件更换;对严重失职的职员,监理公司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除名、记过和警告处分。
6.3.4监理公司必须保证监理部正常的资金供应,保证按时向监理部职员发放工资和奖金。如甲方发现监理部有流动资金不足、拖欠员工工资等现象,甲方有权先支付监理部资金,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支付的费用在应付监理费用中扣除,并视情节要求扣罚监理公司当月监理费用20%作为违约金。
6.3.5监理公司对所派出的监理部进行必要的物资配备,满足甲方工程管理的需要,详见下表:
投入本工程的监理办公、检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办公用品
检测设备
6.3.6对监理部所配物资不能满足监理办公需要,监理公司又不能及时解决,已影响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时,甲方有权进行配给,所需费用从应付监理费中扣除。
6.3.7监理公司应不断对监理部人员进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满足甲方工程管理的需要,对被甲方退回的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监理公司应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监理人
三、对投标人资质、人员证书、证件等材料投标文件格式及携带原件要求
序号
资料名称
投标文件格式及携带原件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影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
4
投标人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复印件或影印件
见“投标授权书”
5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复印件或影印件
6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复印件或影印件
7
《踏勘现场确认单》
原件
8
总监及所有其他监理人员的证书
原件
9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等)。
原件
注:1、上述明确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文件中仍须放置相应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2、所有不需提供原件的材料,采购中心或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查验原件的权利。经查验存在伪造或未能提供原件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 、评标办法
1、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符合要求的最低价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2、 评审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均须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出现下述情况将导致相应评审指标不得分作废标处理:
(一)要求提供相应原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
(二)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三)仅提供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放置相应复印件的。
3、初审评审细则:初审不通过作废标处理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1
投标授权书
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 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报名情况及投标保证金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及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和投标保证金)
4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年检有效
注意:投标文件中放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年检情况部分(须年检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中放置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且合格有效。原件备查
6
本工程拟任总监注册证书
审核有效,且注册专业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原件备查
7
企业监理业绩:
近五年内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注:以竣工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8
企业信誉:
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通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二年内监理单位获得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原件备查
9
专业配套评审:
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施工监理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职称及人数要求。
10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否则视为废标。总监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
11
现场踏勘
总监理工程师及代表踏勘现场时,招标人出具《踏勘现场确认单》。总监应认真研读本项目电子版图纸。踏勘时,对涉及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13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必须针对本工程,细则如下:
1、 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制度健全,有具体措施。
2、 工程创优及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5、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6、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
7、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五. 其他相关内容
1、付款方式:单体工程完成基础工程验收合格.所有单体封顶10日内付合同价的50%,工程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后.决算审定后一年内付至结算价的100%,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付清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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