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 标 书招标单位:邹平县新华书店1、根据已收到的邹平县新华书店长山营业综合楼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滨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让利 %总价按上述合同条款、图纸等规定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全部承认和接受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承包方责任,保证在2009年3月4 日 开工,2009年7月20日竣工,即138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4、工程质量保证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并按国家保修制度的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单位:邹平县前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长福 (盖章)单位地址:邹平县前槐村 邮政编码:256200电话:0543-4851399 传真:0543-4851291开户银行名称:长山农行 银行帐号:15-735501100046217开户银行地址: 长山镇日 期:200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