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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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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XQ2011—19 招标人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总则 11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4 4.投标 20 5.开标 20 6.评标 21 7.合同授予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9.纪律和监督 2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1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02 2.投标报价说明 102 第六章 图纸 10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6 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09 一、投标函 11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 三、授权委托书 115 四、投标承诺函 116 五、开标一览表 117 六、投标保证金 118 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119 八、劳务分包资料 120 九、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121 十、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22 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126 十四、完成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28 十五、劳动力计划表 128 十六、其他材料 128 第九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129 第十章 资格后审资料格式 1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0]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工程长约1330米,投资估算约3300万元。 4、招标范围:南桥路(K0+990-K2+320)路基(含软基处理)、土石方、排水、防护、构筑物、涵洞、路面、电力埋管、人行道板铺筑、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自筹。 8、工期要求:360日历日。 9、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0、评标办法:采用长建发[2005]287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及长建发[2006]66号配套文件执行。(同时确定中标人和建造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正在办理延期手续,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5、投标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是指有效期为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及以上的道路施工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如不足,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拟定为准。 7、拟任本次投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8、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9、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外省、市企业必须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办理外地企业来长承接业务预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731-88665274)。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1年7月28日17:00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转帐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南桥路道路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48日至2011年7月2829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7月912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联系人:杨立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2 项目名称 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 3 建设地点 长沙高新区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南桥路(K0+990-K2+320)路基(含软基处理)、土石方、排水、防护、构筑物、涵洞、路面、电力埋管、人行道板铺筑、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7 工期 360日历日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条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 13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7月48日至2011年7月2829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1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1年7月9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5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 16 分包 不允许 17 偏离 不允许 18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7月29日9:00时 20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预算书提供电子文档2份(光盘,采用PKPM软件编制,光盘内应包含PKS和TPS文件)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2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1年7月28日17:00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转帐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南桥路道路工程。 23 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9年、2010年 24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8年6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第3.7.3条。 27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式五份(明标),不分正副本。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送商务标和技术标各两份。 28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9 投标文件封套上 至少写明 招标人名称: 南桥路(长延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标或技术标)在2011年7月29日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11 年 7月 29日9:00 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递交方式: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 3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1 年 7 月 29 日9:00 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4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35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承包人采取履约保证金进行施工承包合同的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由承包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并根据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7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5)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8899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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