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我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根据本措施办理。
第二条 我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旳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企业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 我司员工下午加班者,一般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 我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企业,且当日不再返回企业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企业。
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予以各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上午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企业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 上下班忘掉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 我司上下班时间,企业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状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 在企业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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