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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后勤车辆管理计划二
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需要,实现安全、正点、低耗、高效、优质的交通服务宗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车辆管理
1:学院公用车辆由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2:班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行驶,确保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正点、便利的乘车服务.
3:学院各部门使用车辆时,须持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开具的派车单,驾驶员凭单出车.车辆使用完毕,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填写用车里程并签名.
4:用车人使用车辆时变更事由、线路及目的地,驾驶员须督促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里程与车辆使用情况.
5:节假日和上班时间外值班校领导调派和使用车辆,驾驶员须到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补办有关用车手续.
6:驾驶员每月将派车单汇总后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
7: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用车申请部门的先后顺序和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领导与职工用车,领导优先;急事与一般事用车,急事优先;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用车,教学工作优先;公事用车与私事用车,公事优先〕.
8: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制度,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9: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10:车辆须按用车时间及时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在外逗留或过夜.在校外过夜的车辆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失窃.在校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
11:保持车容美观、整洁、卫生,驾驶员做到语言文明、衣着整洁、礼貌待人,主动为乘客提供方便.
二∶安全管理
1:由学院主管领导和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安全员负责学院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为交通车辆办理投保手续.
3: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不得依照用车人要求作违规操作〔闯红灯、超速行驶、乱停乱靠等〕.
5: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运行.
6:如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除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外,还须及时与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派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三∶维修管理
1:驾驶员应注重车辆的日常维修与定期保养.
2:为保证修理质量,堵塞漏洞,降低成本,后勤服务中心将选择信誉高、技术精、服务好、费用省的维修站作为车辆的固定维修点.
3:车辆维修须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列报修单,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字审批.维修车辆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复检后,再交付使用.
4:凡是以旧换新的配件,必须将更换的旧配件交回后勤服务中心.修理结算单必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后,再办理财务结算.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管理.驾驶员不得用现金加油并随时掌握加油卡余额,余额不足及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2:油料消耗定量标准.
大客车: 37升/100公里; 别克车: 15升/100公里
本田车: 14升/100公里; 依维柯: 13升/100公里
得利卡: 15升/100公里; 福田车: 13升/100公里
3: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审核车辆行驶里程及油耗.
五∶车辆的对外租借
1:车辆对外出租,需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批后作出安排,并按规定价格办理结算.
2:车辆一般不对外借用,单位〔个人〕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车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六∶奖惩措施
1:驾驶员效益奖80%按后勤服务中心标准发放,20%计入出车费补助.驾驶员圆满完成核定工作任务〔见附件〕.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按小轿车、面包车0.20元/公里、大客车0.25元/公里发给出车费,0.05元/公里发给安全奖.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将取消该季度安全奖,并视事故情况核减出车费.出车费、安全奖每季度结算一次.
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签单公里数的15%视为正常里程损耗,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元收取费用;节约部分按每公里1元给予奖励.
3:驾驶员因违章行为受到处罚,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凡超过定额的油料消耗,一律由驾驶员自负.
5:未按正常程序办理车辆维修手续的,其一切修理费用由送修人自理.
6:驾驶员夜间未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每次罚款5元.
7:因一般安全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必须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后勤服务中心净损失额的15%;承担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必须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后勤服务中心净损失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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