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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激发食品药品检测队伍活力,促使优异人才脱颖而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名副所长(八级职员)职位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补充。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方法》、《xx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试行意见》、《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标准,深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优异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提升市食品药品检验队伍水平。
二、竞争职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1名。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1、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编在岗人员。
2、符合《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所要求任职条件。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专业技术人员竞聘该职位者,应符合《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转岗竞聘管理岗位试行意见》。
6、现担任市药检所中层干部或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四、程序步骤此次竞争上岗程序为。政策宣传与动员、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推荐与面试、确定考查对象、组织考查、决定任职人选、公告与任命。
(一)政策宣传与动员组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体职员认真学习《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方法》、《四川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试行意见》、《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要求,熟悉了解此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并激励符合条件职员参加竞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此次竞争上岗,采取定向报名方式。因公出差同志可委托他人报名。此次竞争上岗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由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并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竞争程序1、民主测评推荐。参加药检所副所长职位竞争人员,须参加民主测评推荐。民主测评推荐取前2名且票数过半者进入面试。如推荐出1名,剩下人员进行下一轮推荐,取1名票数最高且过半者进入面试。
2、面试。参加药检所副所长职位竞争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面试以演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面试考官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教授等7人组成,竞职者按抽签确定次序参加面试后,每位考官对其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其余五名考官评分累加之和除以5,就为竞职者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查对象局党组会议依照竞争上岗成绩研究确定考查对象。
(五)组织考查考查工作由局人事科负责牵头,会同局纪检监察室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对考查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方面考查。个别谈话范围主要为分管领导、考查对象所在股室人员,依照需要可延伸到相关服务对象。被考查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意见。
(六)决定任职人选召开党组会议,依照考查结果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告与任命公告期为7天,公告期满后,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或立案。
五、纪律监督市食品药品药检所全体职员必须严格恪守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此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恪守干部人事纪律。在竞争上岗工作中,不准任人唯亲,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为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客观、公正性,扩大群众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知情权、参加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进行竞争上岗工作期间,局纪检监察室设置举报电话(xx),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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