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HSE管理制度目 录一 分公司员工安全守则.4 二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附分公司各岗位安全、责职).5三 健康安全环境(安全、)教育制度.6四 分公司安全检查制度.9五 分公司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11六 气瓶管理制度.12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八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16九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0十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22十一、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25十二、安全用火管理.27十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31十四、消防安全管理.33十五、环境保护管理.35十六、职业卫生管理37十七、安全奖惩制度.39十八、附件:1、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412、公司事故调查处理
2、制度.48 3、国务院号令.53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5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84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947、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100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107 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17分公司员工安全守则一、遵章守纪,忠于职守,做好自我安全。(施工现场遵守业主、总包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二、进入新岗位前接受安全三级教育。三、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四、禁烟场所不吸烟。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六、特殊作业要办证(票)、要审批、要监护
3、。七、会报警、会灭火、会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八、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分公司员工安全责任制见分公司各类人员岗位安全HSE职责。(另册装订)健康安全环境(安全、HSE)教育制度一、三级安全HSE教育:凡新进公司职工(包括外单位调入职工和院校毕学生等)必须通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或科(部)室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和管理岗位学习和工作。、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新进公司职工报到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科负责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实习生不少于八小时)。经一级安全HSE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置分公司。、二级(分
4、公司)HSE教育:由分公司工程科(安保科)安全工程师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科室或施工项目部。3、三级(科室、项目部)HSE教育:由科室、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可根据本部门本岗位实际情况讲解和安全技术知识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在指定的师傅指导下进行上岗操作或学习。二、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分公司安全科审核合格后存档,一份分公司教育者保存。同时领取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具、用品。三、未经三级安全HSE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按排工作,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按排及接收部门领导负责。四、新进公司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岗位培训学习,
5、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知识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五、外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凡属外包单位职工、临时工、民工、外包工由外包单位负责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六、对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HSE教育。1、对进入各施工现场的外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由各发包施工任务项目部负责,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并在施工作业全过程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指导和检查。2、对外包单位职工和临时工、民工、外借人员进场前的安全HSE教育,由项目部根据外包单位上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核实无误后组织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并经书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3、在施工
6、过程中对外包施工单位人员由施工项目部组织有阶段性、针对性的安全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上岗,不合格者清除出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4、外包单位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有效期内)上岗,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的培训和复证,若发现无证上岗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5、对外包施工单位新招人员除必须的进场前教育、阶段性教育、日常教育外,一个月内不得独立上岗从事任何作业。七、日常安全教育由项目部根据近阶段工作特点开展以施工班组或部室为单位的每月三次安全HSE活动,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时。、安全活动日不得挪作它用,并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成效、防止走过场。、各级领导、员工、施工管
7、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HSE活动,分公司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应经常参加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HSE教育活动。八、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参加专业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详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九、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前,施工技术人员在写出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同时,还必须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和作业指导,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操作。十、分公司职工在分公司各项目部间调动时,应接受接收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由于各种原因离岗超过三个月
8、,重新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HSE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操作。十一、分公司领导及各项目部经理、科室正职领导的安全HSE教育由上级公司组织培训考核。十二、分公司的专职安全、消防干部和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由上级公司组织培训考核。分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安全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的基础、是安全生产保证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日常化。二、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制订好安全检查表,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三、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
9、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查制度、查记录、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四、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班组进行日检。五、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项、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项检查,以各主管科室为主,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六、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项目安全员、安全巡视员、施工班组长应严格履行作业中巡回检查。、非施工岗位的班组和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中自行检查纠正。、分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项目部立予整改。七、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建筑倒塌为重
10、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台防汛、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节日前后检查:节日前后对安全、保卫、消防、施工收工、开工准备进行检查。八、分公司每年应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车辆等分别进行专项性检查。九、在施工项目的开工、停工前和在建的施工项目,分公司针对现阶段项目特点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十、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十一、各种形式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落实人员制订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人员,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
11、整改人、定整改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交公公司、分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上级。十二、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等具备整改条件时立即限期整改。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外包施工单位进入分公司承揽施工任务,必须经分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凡无合格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不得承揽施工任务。二、外包施工单位进入分公司施工项目内,除与有关工程发包部门签订项目内容合同外,还必须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廉洁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三、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首先进行
12、自行安全教育和接受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教育,每位受教育者必须亲自签名确认。工程项目部将安全教育内容与教育合格者名单上报分公司安全科备案。四、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自已的安全管理网络,施工中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五、外包施工单位在分公司施工项目内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对其的经济处罚。六、外包施工单位在分公司施工项目内施工期间,必须接受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施工安全。七、对无法保证安全施工的外包单位项目部有权以书面形式上报分公司领导,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作适当调整
13、或清理出场。气瓶管理制度一、气瓶的使用:、已经灌满的气瓶,禁止进行油漆或者修理。、开关气瓶的气阀时,应站在气瓶接管的侧面,慢开慢关。、由气瓶送气至较低压力的割具中,必须经过减压器,各种气瓶应当有专用的减压器,减压器的低压室应有压力表和安全阀。、气瓶的气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暖和的地方或用清洁的温水缓慢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的瓶嘴、气阀上严禁沾染油脂、油污,手、工作服和工具上粘有油脂者,禁止接触氧气瓶。、气瓶在使用时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夏季严禁日光爆晒,不得卧放、倒置;()、不可放在易跌落或易受到外力撞击的地方,并用固定架固定,防止摔倒;()、和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
14、瓶与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 ()、气瓶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不少于0.049兆帕(0.5Kg/cm2)余压,氧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2840.49兆帕(35Kg/cm2)的余压,并旋紧安全帽,标上已用完的记号,然后入库或运走;()氧气瓶使用时应摆开,严禁堆放在一起,用空的气瓶要及时送回指定地点。二气瓶的储存保管:气瓶贮存库应是单独建立,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顶,并有隔热、防水的,窗门向外开启。气瓶入库验收应有合格证,附件齐全,无漏气现象。气瓶仓库内的温度不得超过35,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仓库内挂贴危险品管理规程及严禁烟火等标语。气瓶应当立放,无底座的气瓶可以卧放,但须放在专门支架
15、上,头部朝向一致,气瓶放置要整齐,并留有适当的宽度通道,库内严禁堆放其他物品。防震圈应齐备,安全帽要旋紧。气瓶仓库内应配有消防器材。三运输管理: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搬运时注意不可把瓶阀对准人身。、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应平放,并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平防止滚动。、禁止押运和搬运人员在车上吸烟。、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禁止在同一车上装运两种介质的气瓶、易燃品、油脂和其他带油污的物品。夏季运输气瓶,应加设遮阳设施,防止日光爆晒。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分公司各施工项目,同时适用
16、于外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二、凡在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三、高处作业必须由作业班组向项目部办理高处作业申请,由项目安全员确认已具备条件方可进行。四、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思想集中,衣着紧身灵便,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防滑鞋,必要时应搭脚手架,脚手架的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四章执行。五、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可靠的登高器具,严禁利用一般起重设备吊运或攀爬等方式登高。六、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可靠,梯脚是否装有防滑设置,要有专人监护,随时注意梯子的负重情况。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度左右,禁止将梯子作
17、跳板使用,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梯子靠在易滑物体上时,上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中间要有限宽铁链,梯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由项目安全员、施工班长检查是否合格、完好,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八、靠近人行通道高处作业时,要用红白安全绳设置危险区域禁止人员进入或由专人守望。九、在简易不坚固的房顶上或其他危险作业面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十、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及物品要防止坠落,不准将工具或物件上下抛掷,应用绳索结牢后传递。十一、患有精神病,严重关节炎、贫血、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眼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十二、凡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暴雨、浓雾和雷电的情况
18、下,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十三、高处作业必须注意附近的架空电线,设备和附件、防止受到伤害和触电。在高压架空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根据电气有关规程执行。十四、垂直双层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防护隔板,隔板要求可靠、牢固,无孔洞,上下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十五、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专人监护。十六、分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登高从事任何工作必须遵守以上各项条款。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文件规定和结合历年来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设备安全事故,为了杜绝各类设备事故的发生,严格把好设备关,特制定本分公司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分公司各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和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
19、机械设备管理及租赁设备管理。一 、施工项目现场机具的验收: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机具管理员根据已审批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所用机工具清单排出机工具进场清单、进场计划。2、将各分包单位的机工作具名称、数量、规格,进场时间报分公司工程管理科,由工程管理科机具员通知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合格商对进场的机工具进行检测、检定是否完好准用,并开出检定报告(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由验收人留存,一份交项目机具员编制机具台账使用,一份交工程科存档)。3、新购机工具一年内可用出厂合格证明替代检测报告。4、施工项目进入施工高峰期对原检测合格的机工具再次进行复测,包括一年内的新购机工具。5、机具员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统一编号,
20、发放设备合格、定机、定人吊牌并由使用单位挂贴在设备明显部位。二、施工项目现场租用中、小型机械:1、进入施工现场租用的中、小机械必须是完好无缺陷。2、由出租单位出具该机具的合格证、检测报告,交项目机具员存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管理台帐。3、小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租用验收,首先应查看上海市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颁发的“压力容器注册铭牌”无“压力容器注册铭牌”或过有效期的不准租用。三、施工现场机工具的检查:1、项目机具员每月组织设备使用单位、使用人对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进行不少于二次的安全检查。2、对设备进行检查时主要查:外观是否干净整洁、设备本体和设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设备的绝缘电阻空载电压是否
21、符合要求、电源线焊线是否完好无损、设备挂牌与定机定人是否匹配。3.分公司设备管理员对施工现场设备、设备台帐每季不少一次的抽查:查台帐是否完整、现场设备与台帐是否相符、现场设备是否合格准用。四、现场设备的保养:1、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由使用单位、使用人每月进行一次常规保养工作。2、在保养的同时检查设备的易损件是否完好可用。3、在对设备检查时查出的设备缺陷由设备使用单位立即修理和保养,不得带病使用。五、机具台帐:1、由项目机具员建立项目机工具管理台帐。2、设备管理台帐必须根据公司设备管理目录编制不得缺项、缺页。3、设备管理台帐必须具有及时性、真实性和统一性。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机具管理台帐交分公司
22、工程管理科统一存档六、压力管道、锅炉安装设备管理:1、压力管道、锅炉安装必须使用公司自有设备。2、使用的直流焊机由二分公司统一有偿提供。3、参照施工项目机工具管理台格式、要求编制压力管道、锅炉安装机工具管理台帐。4、压力管道、锅炉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将完整的压力管道、锅炉机工具管理台帐交分公司工程科由工程管理科检查合格后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压力管道、锅炉安装许可证复证必须资料。七、吊车的租赁:1、25吨以下的吊车由施工项目部提前三天填写使用申请单和编写简要施工方案交分公司工程管理科设备员,由设备员联系公司认可的合格供货商中租赁。2、25吨以上的(含25吨)由施工项目部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申请单和
23、公司审批完的施工方案交分公司工程管理科设备员,由设备员将使用申请单、施工方案、租赁企业资格、租赁合同、合同审批表交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审核批准后方可租赁使用。八、租赁原则:1、必须是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2、租赁的吊车必须有合格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证。3、租赁的吊车原则是出厂十年左右的。4、租赁的履带吊进入施工现场还必须有上海市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测合格证明。九、附:建设部一百六十六号令: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一施工现场安装的临时电力线路、各种电气、配电箱、提供的各种机械设备动力源和照明,必须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完毕立即拆除。 二施工
24、用电的布设、用量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和业主或总包的临时用电要求, 配电系统实行分区配电。各类配电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符合规定。三、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选用负载必须匹配、绝缘必须良好、可靠,接头不准裸露。当发现有接头裸露或破皮漏电时,应当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四施工现场使用橡皮电线时,应架空敷设,不得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车轧。有水、潮湿环境作业时,要将电源电缆用钢索架起,防止浸水造成事故。电缆接头必须按规范包扎严密、牢固、绝缘可
25、靠。 五施工现场的每台用电设备都应该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箱内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不得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 六、开关箱应防雨、防尘、加锁;一般安装高度距地为1.5m,与其控制的固定电气设备的距离不超过3m。开关箱内不准放置任何物品,防止造成触电和误操作事故。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七施工现场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电器设备负荷线首端。使用前由电工检测,确认合格。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电闸开关使用。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八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路与灯具的安装高度
26、低于2.4m时,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施工现场手持照明灯具的电压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在36伏电线上严禁乱搭乱挂。 九施工现场碘钨灯的外壳应接零(接地)保护。灯具架设要离开易燃物30cm以上,固定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m。做现场移动照明时,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 十、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应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桔黄色安全标色,箱门上设警示图标文字,箱内无杂物。箱体应有可靠接地、接零。十一、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十二、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处于动态变化状况,特别是第三
27、级用电,经常出现配电箱到开关箱的电源线乱拖乱拉、电源线无限接长(超过30m以上)等现象。现场电工必须对现场施工用电采取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并告知用电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十三、电气作业人员作为特殊工种,都要接受电气专业知识的特殊作业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施工现场的电气作业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一、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合格方可从事高处作业。 二、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
28、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桅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物体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三、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四、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五、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六、起重机行进道路检查,当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
29、应采用铺设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七、起重吊装危险作业区域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八、起重吊装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起重作业指挥长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方案、物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九、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员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十、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
30、时,严禁降升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一、起吊物件应设有缆风绳,物体吊运过程中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十二、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三、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两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应降低为额定起重能力至80%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起吊时
31、,审核批准人员应在现场监督指导。 十四、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十五、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六、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看到作业地点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和采用对讲机指挥。在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应设置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一危险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物品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
32、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二危险化学物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三危险品仓库必须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四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建筑物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区域电气安全规程要求选用相应等级的照明和电气设备。五仓库中贮存的危险化学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库、分区、分类或分堆隔距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且距离不少于.米。六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
33、库存放。七危险化学物品入库、验收、除必须对品名、规格、数量、重量进行验收外,还必须注意外包装的完整性、并索取物品的合格证、说明书。八严格执行危险品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自燃爆炸。九存放危险品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烧材料制作。十仓库和堆垛附近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十一仓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火花的因素,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处进行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十二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十三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高温季节气温在度以上时,从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不准装运安全用火管理
34、一、为了加强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用火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各施工项目部(包括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用火作业,也适用于各施工项目部进入已竣工项目进行维护和保修的用火作业。三.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是在具有火灾可能发生场所内从事以下作业。1、进行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明火取暖。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四. 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统一格式。五. 用火分级。根据
35、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时间,用火部位分为特级用火、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四种。1、凡属特别危险区域及下列情况的用火为特级用火。(1)在特别危险区域原则上不允许用火,确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作为特殊用火处理;(2)带油、带压、带有其他可燃介质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属严重影响运行或人身安全时的用火,作为特级用火处理;(3)节假日期间一级用火升为特级用火处理;()“边运行、边施工”过程中,与运行设备特别危险区域交叉处的用火,作为特级用火处理;2、凡属危险区域及下列地点用火均为一级用火。(1)正在运行的输送易燃易爆介质设备、锅炉的危险区域(业主或监理规定);(2)有毒介质区、燃气站、加油站;(
36、3)有易燃可燃液态、燃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危险化学品库;()节假日期间二级用火升为一级用火处理;3、凡属下列地点用火均为二级用火。()一般物品仓库、车库及木材加工场;()施工项目的地下区域用火;()节假日期间三级用火升为二级用火处理;4、除特级、一、二级用火以外的监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六用火审批权限。1、特级用火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由业主或监理安全主管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经双方安全监督部门的主要领导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厂长)审查、批准和签发,方可用火。2、一级用火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用火部门负责人会同业主负责人、监理安全工程师,对用火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制
37、订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后,经三方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检查落实,方可批准用火。4、二级用火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用火部门安全技术人员制定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项目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有效且已落实,再由项目负责人批准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用火。5、三级用火由用火部门或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由安全技术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落实防护措施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员审查批准,方可用火。七 用火人资格与权限。1、用火人必须持有效的作业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2、用火人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
38、作业许可证不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3、用火人对不符合“三不用火”的原则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八 监护人的和职责。、用火监护人的职责:在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周围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及时向安全员提出;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直到要求停止用火;监火时要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3、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过程中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应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九
39、分公司安全部门人员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现场情况,如发现违反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或用火有危险时,可立即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命令停止用火,同时根据用火人和(或)监护人违章情节,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十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确认已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特殊用火和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确因工作量较大、用火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5天。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时效不得跨越节假日。、特级用火和一级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高
40、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一 用火作业许可证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依据,要求填写整洁,字迹端正,不得涂改、代签,要求妥善保管。、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项目竣工。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一. 为规范本分公司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二.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环境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三. 下列作业为特种作业:1. 电工(高压、低压)作业。2.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3. 起重吊运指挥作业。4 .建筑登高作业。5. 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41、驾驶、押运、装卸等作业。 四. 特种作业人员1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医院体检合格,由分公司安全科报公司人事部办理报名培训手续。2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令在1845周岁。(3)经医院体检合格者。3. 学习期满必须经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批准的培训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 特种作业人员满二年应参加复训考核。1.由于无证作业而造成事故的,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2.特种工种作业证因个人保管不妥遗失后,按初审办理。消防安全管理一. 为认真执行消防法落实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
42、灾事故,保护职工的人生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结合本分公司实际,特制订以下制度。二.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三 消防管理由分公司负责人按消防法规定,为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加强自身消防体系建设,强化业余消防队员的消防演练,增强扑救火灾的自救能力。四. 任何部门、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五. 各部门、施工项目部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六. 各项目部应把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装备等内容的纳入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消防设施、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时
43、应进行增配或调整。七. 各施工项目部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设置在合理、安全的区域,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八各项目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养,确保器材完好、有效。九各施工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十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禁带火种进入。十一禁火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及产生火花的作业,因特需动火作业,应事先办理用火手续。十
44、二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限期整改。十三、各项目部应当按施工总人数10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学习宣传消防法参加消防训练并举行实地消防演习。十四对新进公司、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十五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及时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十六火灾发生项目部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情况。环境保护管理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报护法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 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从我做起、保护绿花、保护环境、造福子孙。三. 环境保护目的:保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废的综合利用和治理工作,以及噪声等方面的治理,防止污染,造就清洁舒适的施工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