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团公司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及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 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采煤工作面单产和掘进工作面单进水平,提高工效,降低材料成本消耗。
1.3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1.4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5 作业规程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6 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签字后实施。
1.7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科)要对作业规程文本统一编号,将每份作业规程建档登记,并在工作面开工前7日内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局各2份备案。
1.8 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一般应保存3年以上(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年以上,掘进服务巷道报废后1年以上)。
1.9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10 在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总结,送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连同作业规程和修改补充措施(包括)电子版一并存档。
1.11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1.12 采、掘队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第一责任者,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
1.13 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编制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14 各矿(公司)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集团公司每2—3年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
1.15 各矿(公司)要积极推广使用作业规程计算机编制和信息化管理,实现作业规程网络化管理。
2 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2.1 作业规程编制
2.1.1 每一采、掘工作面开采前要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
2.1.2 每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2.1.3 作业规程的编制由生产井区或生产技术部(科)主任工程师负责。
2.1.4 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推广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工作面等)文件、资料;
(2)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包括水文地质)及物探资料;
(3)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
(6)《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等;
(7)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1.6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
(2)经过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及综合柱状图;
(3)地质部门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报告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水文、瓦斯、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4)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安全制度。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设备管理维修制度、煤尘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放炮管理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顶板管理制度等;
(6)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7)生产技术部门提供的施工地点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
2.1.7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一般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开口大样图;
(5)巷道支护断面图、平面图;
(6)临时支护平面图,剖面图;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灾害路线)。
2.1.8 下列掘进巷道和工程必须编写作业规程:
(1)开拓大巷的正巷、副巷;
(2)采区准备巷;
(3)回采工作面的顺槽、切巷;
(4)设计长度超过200米的其它巷道;
(5)矿井煤仓、主要峒室。
2.1.9 符合下列情况的巷道或工程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规程:
(1)开拓大巷正、副巷间距不超过50m的;
(2)采区上(下)山正、副巷间距不超过50m的;
(3)回采工作面有瓦斯尾巷时,工作面回风顺槽与瓦斯尾巷、切巷;
(4)回采工作面无瓦斯尾巷时,工作面进风顺槽、回风顺槽与切巷;
(5)其它间距不超过50m的两条巷道,并且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基本相同的;
(6)同一条巷道由不同单位施工时,可以用一本规程,但是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贯彻学习。
2.1.10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
2.1.11 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
2.1.12 《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2.1.13 作业规程中内容与开采设计中的重复内容、制定专项措施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2.1.14 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2.1.1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2.2 作业规程审批
2.2.1 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
2.2.2 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井区主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报生产技术部(科),由生产技术科主任工程师审阅,最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
2.2.3 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计划、煤质、供应、人力资源、生产井区、生产队组等部门相关技术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
2.2.4 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并由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2.2.5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
2.2.6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在5条及以上,或与规程原稿矛盾时,或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
2.2.7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印制完毕。
3 作业规程的管理
3.1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1 采、掘工作面开采前7日内,生产井区、生产队组及生产、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相关人员,必须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2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1.3 生产队组作业规程的贯彻由队长负责组织人员,生产队组工程技术人员或生产技术部(科)相关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学习;其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主任工程师负责贯彻学习,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留档备查。
3.1.4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时,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
3.1.5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后,生产井区由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规程考试。考试内容为作业规程主要部分,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考试试卷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
3.1.6 参加作业规程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本工作面作业。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考试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签章无效)。
3.1.7 生产队组应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人员,因故缺席,在上岗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单独对其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考试签字。否则,不得安排其从事本工作面作业。
3.1.8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
(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生产的;
(3)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4)作业规程内容修改的;
(5)采、掘工作面更换生产队组的(同时要进行规程考试)。
3.2 作业规程执行
3.2.1 作业规程的执行由生产队组队长和跟班队长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施工。
3.2.2 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作业规程和措施不符合客观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提出修改要求和意见。
3.2.3 矿(公司)安监处(部)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反作业规程进行生产的,有权停止作业。
3.2.4 矿(公司)分管领导、生产技术部(科)、生产井区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修改意见。
3.3 作业规程复查
3.3.1 作业规程每月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统一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将复查意见附到规程后面或另行建档管理。
3.3.2 作业规程复查由矿生产技术部(科)负责组织,生产、地测、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如需要相关部门参加的,由矿生产技术部(科)负责通知。
3.3.3 作业规程复查要提出复查意见,并由参加复查人员本人签字。
3.3.4 作业规程复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矿生产技术部(科)和生产队组各保留一份。
3.3.5 作业规程在复查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在5条及以上,或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作业规程有矛盾的,或审查认为规程不合格的,该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写。
3.4 作业规程复学
3.4.1 作业规程复学每月进行一次,生产队组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其他单位由所在单位主任工程师组织。
3.4.2 作业规程复学要结合生产实际,重点学习作业规程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生产工艺方面内容。
3.4.3作业规程复学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由参加人员本人签字。
3.5 作业规程补充修改
3.5.1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修改:
(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的;
(2)现场采用的生产工艺与作业规程内容不符的;
(3)采煤工作面以及进、回风巷加强支护及超前支护方式、支护强度进行变更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
(5)采煤工作面变更停采线的;掘进巷道变更参数的;
(6)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
(7)《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其他需要修改、补充内容的。
3.5.2 采煤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遇底板松软、过地质构造、过老空、过煤柱、过空巷、过冒顶区、整巷,以及托伪顶开采的;
(2)采煤工作面初采、末采的;
(3)采煤工作面进行安装、拆除的;
(4)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或其他因素影响需缩短、延长的;
(5)采煤工作面处理较大面积冒顶的;
(6)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
(7)《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要求的其他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3.5.3 掘进工作面遇下列情况和工程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无炭柱、褶曲等;
(2)探放水、探老窑、瓦斯异常等区域;
(3)采区煤仓、回采工作面煤仓、溜煤眼、风桥;
(4)设计长度小于200m的系统巷道;
(5)巷道刷大、维修、回收;
(6)巷道贯通、交岔点;
(7)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
(8)在火区附近、注浆采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
(10)作业规程有关内容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
(11)其他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作业现场。
3.5.4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3)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5.5 作业规程印发后发现内容错误,需修改补充时,要在作业规程后附勘误表,不得在正文中直接修改。同时要将勘误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4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4.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4.1.1 概况
4.1.1.1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一、工作面的位置:描述采煤工作面所处的水平、采区、标高(最高、最低)、几何尺寸(走向长度、倾向长度、面积),以及在采区中的具体位置、相邻关系。
二、地面相对位置:描述工作面周边(含停采线)的地面相对位置、地面标高(最高、最低)。
三、回采对地面的影响:描述工作面回采对地面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地面塌陷区范围、塌陷程度预计,以及对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影响程度。
四、描述工作面相邻的采动情况以及影响范围。
4.1.1.2 煤层
一、煤层厚度: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编号、最大、最小、平均厚度及其变化情况。
二、煤层产状:描述工作面范围内煤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情况。
三、描述煤层稳定性、结构(夹矸、层理、节理、硬度系数f)等情况,以及对回采的影响。
四、对煤种、煤质进行描述。
4.1.1.3 煤层顶底板
一、煤层顶板(伪顶、直接顶、老顶):描述煤层顶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顶板分类等情况及其变化情况。
二、煤层底板(直接底、老底):描述煤层底板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底板分类、底板比压等及其变化情况。
三、附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能够反映出直接底、老底以及不低于8倍采高的煤层顶板的岩性、厚度、间距等。
4.1.1.4 地质构造
一、断层: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断层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二、褶曲: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褶曲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三、陷落柱:描述对工作面回采有影响的陷落柱产状、在工作面中的具体位置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四、其他因素:描述其他因素对回采的影响。
4.1.1.5 水文地质
一、含水层的分析:描述对回采有影响的含水层厚度、涌水量、涌水形式、补给关系,以及对回采的影响情况。
二、其他水源的分析:描述老空水、地表水、注浆水、钻孔和构造导水等情况,及其对回采的影响程度。
三、工作面涌水量:描述采煤工作面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4.1.1.6 影响回采的其他因素
一、参考矿井和相邻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确定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等级以及相对、绝对涌出量。
二、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的煤尘爆炸指数。
三、根据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数据,确定工作面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参考相邻采煤工作面煤的自燃情况,确定自然发火期。
四、叙述地质部门对工作面回采的具体建议。
4.1.1.7 储量及服务年限
一、计算工作面的工业储量,根据规定的采出率计算可采储量。
二、采用下列公式之一,计算工作面服务年限(以月为单位)。
1、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推进长度/设计月推进长度。
2、工作面的服务年限=可采储量/设计月产量。
4.1.2 采煤方法
简述工作面采煤方法及顶板管理方法。
4.1.2.1 巷道布置
一、描述工作面巷道布置概况、服务巷道位置和设施情况。
二、描述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尾巷、高抽巷、开切眼的断面、尺寸、支护方式、位置。
三、按比例绘制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能够反映出井上下对照情况,构造情况,工作面周边的巷道、工程情况。
四、按比例绘制进、回风巷、尾巷断面图,能够反映巷道支护形式、巷道尺寸。
4.1.2.2 采煤工艺
一、简述采煤工艺。
二、描述采高、循环进度等。
三、描述落煤、装煤、运煤、顶板控制方式。
四、采用放顶煤工艺的,对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方式、端头顶煤回收方式、初次放顶(煤)及末采时的放顶煤工艺等内容进行描述。
五、采用分层开采工艺的,应确定分层厚度等内容。
六、采用对拉、顺拉回采工艺的,应明确上下面的位置关系和错距。
七、叙述采煤机的进刀方式、进刀段长度、深度,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并绘制进刀方式示意图。如采用人工爆破开切口,应参考爆破落煤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描述。
八、采用爆破落煤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行炮眼布置设计。描述炮眼具体的布置要求,绘制炮眼布置三视图(正、平、剖面图);
(二)编制爆破说明书。应包括工作面的采高、打眼范围,每循环炮眼的名称、编号、个数、位置、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装药方式、封泥长度、水炮泥个数、连线方法、起爆顺序、循环用药、雷管量等内容。
九、描述采煤工作面工艺流程,简要说明从准备、采、支、运、回到整理的流程。
十、计算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
式中:W—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t;
L—工作面平均长度,m;
S—工作面循环进尺,m;
h—工作面设计采高,m;
—煤层密度,t/m3;
c—工作面回采率,%。
4.1.3 顶板控制
4.1.3.1 支护设计
一、支护设计应包括工作面、端头和进、回风巷支护设备的选型、支柱密度的选择、基本支架柱排距确定、柱鞋的规格尺寸选择等内容。
二、工作面及两巷的支护设计,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一)采用顶底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时,应根据系统要求,合理选取有关参数。
(二)采用类比法时,应根据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进行设计,取最大值作为工作面支护强度。
1、参考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选择本工作面矿压参数(可参考表1)。
2、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取其中最大值即为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Pt。
(1)采用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Pt—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kN/m2;
h—采高,m;
—顶板岩石容重,kN/m3,一般可取25kN/m3;
k—工作面支架上覆岩层厚度与采高之比,一般为4~8,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取。建议取8倍采高计算。
表1 矿压参数参考表
序号
项 目
单 位
同煤层实测
本面选取或预计
1
顶
底
板
条
件
直接顶厚度
m
基本顶厚度
m
直接底厚度
m
2
直接顶初次垮落步距
m
3
初
次
来
压
来压步距
m
最大平均支护强度
kN/m2
最大平均顶底板移近量
mm
来压显现程度
4
周
期
来
压
来压步距
m
最大平均支护强度
kN/m2
最大平均顶底板移近量
mm
来压显现程度
5
平
时
最大平均支护强度
kN/m2
最大平均顶底板移近量
mm
6
直接顶悬顶情况
m
7
底板容许比压
MPa
8
直接顶类型
类
9
基本顶级别
级
10
巷道超前影响范围
m
(2)现场实测工作面初次来压时最大平均支护强度Pt。
(三)两巷超前支护设计:
进、回风超前段支护在静压状态下顶板载荷:
进、回风超前段顶板载荷:(动压影响一般取静压时的2-4倍,这里取3)
Q进、Q回=3×Q顶=3×γ顶(RP—H/2)(kN)
顶板总压力:
F顶=L×a×Q进 (kN)
进风锚网支护:
F锚网=n补×N破η (kN)
单体柱承载的顶板压力:
F单=F顶-F锚网 (kN)
Pt=F单/S=F单/(a×L) (kN/m2)
式中:
γ顶—顶板岩石平均容重,kN/m3;
η—补强锚索的支护效率,%;
RP—塑性区半径,m;
Q顶—静压情况下顶板载荷,kN/m2 ;
Z—巷道埋藏深度,m;
R0—矩形巷道外接圆半径,m;
—内摩擦角,取45°;
C—粘结系数,取4;
H—巷道高度,m;
a—巷道宽度,m;
L—超前维护距离,取20m;
Q进、Q回—进、回风超前段顶板载荷,kN/m2;
n补—补强锚索的根数,根
N破—补强锚索的破断力,kN;
F锚网—进、回补强锚索风承载力,kN;
F单—进、回风单体柱承载的顶板压力,kN;
Pt—进、回风顶板载荷,kN;
支柱实际支撑能力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Rt—支柱实际支撑力,kN;
R—支柱额定工作阻力,kN;
k—支柱阻力影响系数,可以参考表2。
表2 支柱阻力影响系数表
项 目
液压支柱
微增阻支柱
急增阻支柱
工作系数kg
0.99
0.91
0.5
增阻系数kz
0.95
0.85
0.7
不均匀系数kb
0.9
0.8
0.7
采高系数kh
<1.4m
1.5~2.2m
1.5~2.2m
1.0
0.95
0.95
倾角系数ka
<10°
11°~25°
26°~45°
1.0
0.95
0.9
合理的支柱密度,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n—支柱密度,根/m2;
Pt—进、回风巷顶板载荷,kN;
Rt—支柱实际支撑能力,kN/根。
实际支柱密度:
式中:n实—实际支柱密度,根/m2;
n总—超前实际支柱总数,根;
S—超前支护面积,m2;
根据计算结果,比较n实和n值,如n实>n,满足支护要求;否则,要重新进行支护设计。
根据合理的支柱密度,确定排距、柱距,排距应符合循环进度要求。
(四)、合理控顶距的选择: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条件选择控顶距。
(五)、柱鞋直径的计算:柱鞋一般选用圆形铁鞋。根据支柱对底板的压强应小于底板允许比压的原则,采用下列公式计算铁鞋的直径。
式中:—铁鞋的直径,mm;
Q—底板比压,MPa。
根据上述有关参数,结合采高等因素,选取合适的支柱并确定选用顶梁的型号。
三、综采工作面的支护设计,需要根据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Pt),选取液压支架,并参考表3的内容进行适应性比较。
表3 支架参数对照表
项目
工作面实际条件
支架参数
采高/m
倾角(°)
煤厚/m
硬度f
支护强度/(kN.m-2)
底板比压/(kN.m-2)
顶板类(级)别
四、乳化液泵站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泵站及管路选型。
(二)泵站设置位置需在相关图纸上明确标明。
(三)泵站使用规定:泵站压力调整要求、乳化液配制方式、乳化液浓度、检查方式等。
4.1.3.2 工作面顶板控制
一、综采(放)工作面:确定工作面支架型号、规格、数量及布置方式。描述控顶方法、控顶距(最大、最小)、放顶步距、中心距、伞檐规定、铺网要求、护顶方式、移架方式、操作方式及要求等。
二、支架强度校核:
1、支护强度校核:根据相邻采区的矿压观测结果,预计本工作面最大顶板载荷强度P,与支架额定支护强度Ps比较,如Ps>P,则说明支架选型合理,否则,应重新进行支架选型。
2、底板比压校核:根据工作面最大顶板载荷强度计算支架对底板的最大比压:
D=P×支架支护面积/支架底座面积
根据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提供的煤层底板抗压强度S,与计算结果D比较,如S>D,则支架对底板比压符合要求。
三、普采、炮采工作面:
1、确定正常回采时特殊支护形式。描述密集支柱、抬棚、戗柱(棚)、丛柱、木垛、贴帮柱的支设及临时支护、挡矸等要求。
2、确定各工序之间平行作业的顺序和安全距离,回柱放顶的方法,放顶区内支柱(架)、特殊支护等的回撤方式。
3、描述顶底板变化、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等特殊地段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时的顶板控制方法和要求。
四、采用放顶煤工艺或采煤工作面倾角较大时,要描述增加支架(柱)稳定性、防止倒架(柱)的方式。倾角超过15度的普采工作面还要描述采空区挡矸柱的支设方式。
五、采用人工顶板分层开采工艺时,要描述造假顶方式、要求、材料以及在回采中防止顶板冒漏的方法等内容。
六、采用大采高一次采全高工艺时,要描述护帮板的使用要求和顶板控制方法。
七、采用强制放顶工艺的,应编制强制放顶专项措施。
八、采用放顶煤工艺需要对顶煤进行弱化的,应描述顶煤弱化的措施。
九、如果工作面有伪顶、复合顶板时,应确定其控制方式。
4.1.3.3 进、回风巷及端头顶板控制
一、描述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的方式、距离。
二、描述端头支护方式、支护质量要求,以及与其他工序之间的衔接关系。描述密集支柱、抬棚、戗柱(棚)、木垛的支设及临时支护、挡矸等要求。采用端头支架的,要描述端头支架的移架方式及相关要求。
三、描述安全出口的高度、宽度要求等。
四、确定各类支护材料的正常使用数量、规格,确定各类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管理方法。
五、描述退锚的相关要求,退锚器型号及相关技术要求。
六、绘制工作面支架布置图(平面、控顶距剖面图),反映工作面、超前、端头支护和工作面进、回风巷正常支护及工作面和两端头最大、最小控顶距等情况。
4.1.3.4 矿压观测
一、确定矿压观测内容。应包括工作面及两巷日常支架(柱)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巷道变形、顶底板移近量观测,顶板活动规律分析等内容。
二、描述矿压观测方法,说明工作面和巷道中矿压观测仪器、仪表的选型和安设位置,观测方式、观测时段。
4.1.4 生产系统
4.1.4.1 运输系统
一、确定运输、装载、转载方式,描述运输设备的型号及主要参数。
二、描述运输设备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推移方式。
三、描述运煤路线和辅助运输路线。
四、绘制运输系统示意图。
4.1.4.2 通风系统
一、描述工作面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安设位置和质量要求。
二、进行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工作面实际需风量,按阳煤发[2008]774号文件计算。根据瓦斯涌出量、工作面温度、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风速等因素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进行风速验算,满足要求时,该最大值即是工作面实际需风量。
(一)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1)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布置采用“U+L”或“U+I”型,布置有专用排瓦斯巷,风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按瓦斯涌出量核定的需要风量,m3/min;
Q回—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量,m3/min;
Q尾—采煤工作面尾巷风量,m3/min;
qCH4回—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平均风排瓦斯量,m3/min;
qCH4尾i—采煤工作面第i条尾巷平均风排瓦斯量,m3/min;n取1或2;
KCH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KCH4的取值:取地质赋存条件相近的邻近工作面或邻近采区工作面,全采长连续统计正常生产条件下所有工作日,月平均瓦斯涌出量最大值与平均瓦斯涌出时的比值。KCH4<1.4时,取1.4;KCH4>1.4时,取实际计算值。
(2)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布置采用“U”型的,Q采=Q回
(二)按工作面温度计算:
(综采工作面)
(综放工作面)
式中:
v—工作面平均风速,可选取空气温度与风速对应表中(表4)的相关数值,m/s;
S—工作面的平均断面面积,可按最大和最小控顶断面积的平均值计算,m2;
K—综放工作面支架断面及工作面长短的风量调整系数,可从表5中选取。
表4 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与风速对应表
工作面空气温度/℃
工作面风速v/(m·s-1)
煤层厚度<1.5m
煤层厚度1.5—3.5m
煤层厚度>3.5m
<15
0.3~0.4
0.3~0.5
15~18
0.5-0.7
0.5~0.8
0.8
18—20
0.8~0.9
0.8~1.0
0.8—1.0
20—23
1.0一1.2
1.0~1.3
1.0—1.5
23~26
1.5—1.7
1.5—1.8
1.5—2.0
26—28
2.0~2.2
2.0~2.5
2.0—2.5
注:有降温措施的工作面按降温后的温度计算。
表5 采煤工作面长度风量调整系数表
采面长度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
系数K
0.8
0.9
1
1.1
1.2
1.3
1.4
(三)按工作面每班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式中:n—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四)按炸药用量计算(炮采工作面选此项):
式中:A—采煤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药用量,kg。
(五)按风速验算:
1、按最低风速验算,工作面的最小风量
Q采>15S
式中:S—采煤工作面平均有效断面面积,m2。
2、按最高风速验算,工作面的最大风量
Q采<240S
式中:S—采煤工作面平均有效断面面积,m2。
(六)根据上述计算,取最大值作为该工作面实际需风量。
三、确定通风路线,描述风流从采区进风巷经工作面到采区回风巷的路线。
四、瓦斯防治(包括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测)
(一)明确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描述工作面瓦斯超限处理、撤人和恢复生产的规定等内容。
(二)明确瓦斯监测的有关规定,描述与工作面有直接关系的瓦斯监测设施(设备)的设置地点、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以及瓦斯报警撤人和恢复生产的规定等内容。
五、采用瓦斯抽放系统时,应说明瓦斯抽放管路的敷设路线、抽放路线等内容。
六、确定综合防尘系统,描述防尘供水管路系统,防尘方式,隔绝瓦斯、煤尘爆炸方式等内容。
(一)明确防尘供水系统,应包括防尘供水管路系统设置、供水参数、防尘设施设置位置等内容。
(二)明确防尘方式,应包括工作面综合降尘的各类方式(煤层注水、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转载点喷雾,湿式打眼,装煤洒水,个体防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净化水幕和冲冼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等方式)。
(三)明确隔绝瓦斯、煤尘爆炸方式,包括隔爆设施的设置、水量、管理等要求。
七、开采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层的,要明确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所选用的消防管路系统及防灭火措施。
(一)描述回采期间选用的综合防灭火方式(注浆、注氮、阻化剂、凝胶、均压等),并确定相关的工艺和参数。
(二)确定监测系统,描述束管监测系统安设、传感器的设置地点、监测要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预报制度,以及气体超限撤人等内容。
(三)明确特殊时期的防灭火要求,包括工作面末采、过地质构造、停止正常生产,以及其他意外情况下的防灭火规定。
八、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要明确防治突出的具体措施。
九、绘制通风、防尘及防灭火系统相关图纸。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防尘系统图、注浆系统图、注氮系统图、消防管路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等图纸,可以合并绘制或分单项绘制。
4.1.4.3 排水系统
一、根据工作面的最大涌水量,选择排水设备和排水系统。
二、明确排水路线。
三、绘制排水系统示意图。
4.1.4.4 供电系统
一、进行供电系统设计,包括以下内容:选择供电方式、电压等级、电气设备,计算电力负荷、电气保护整定计算。(有专项设计的,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二、绘制供电系统示意图。应明确供、用电设备型号参数,电缆种类、长度、断面和“三大保护”等情况。
4.1.4.5 通讯照明
一、描述工作面与车场、变电所、调度室等要害场所(部门)直接联系的通讯设施位置及型号、电话位置等。
二、描述工作面、转载点等主要地点的照明系统设置情况。绘制通讯、照明系统示意图。
4.1.5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5.1 劳动组织
一、描述作业方式。根据工艺流程和劳动组织,合理安排各工序,尽量做到平行作业、提高工时利用率。
二、描述劳动组织方式。说明劳动力配备情况,编制劳动组织表。
4.1.5.2 作业循环
描述循环方式,绘制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4.1.5.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编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应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经济等指标。可以参考表6的方式、内容编制。
表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 号
项 目
单位
参 数
1
倾斜长度
m
2
走向长度
m
3
采 高
m
4
循环进度
m
5
煤层视密度
t/m3
6
循环产量
t
7
月循环数(循环率)
个(%)
8
日进度
m
9
月进度
m
10
日产量
t
11
月产量
t
12
工作面可采期
a
13
在册人数
人
14
出勤率
%
15
回采工效
t/工
16
坑木消耗
m3/104t
17
液压支柱用量
根
18
火药定额
kg/104t
19
雷管定额
发/104t
20
截齿消耗
个/104t
21
油脂消耗
kg/104t
22
乳化液消耗
kg/104t
23
单位成本
元/104t
24
煤层牌号
25
落装煤机械化程度
%
4.1.6 煤质管理
一、简要说明煤质指标。
二、提高煤质及品种煤的措施。
4.1.7 安全技术措施
4.1.7.1 一般规定
一、有针对性地叙述与本工作面相关的安全制度及需要特别强调的措施。
二、叙述交接班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有关规定。
4.1.7.2 顶板管理
一、描述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的支护质量要求。
二、描述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冒顶、煤壁片帮的处理方法、措施。描述大采高工作面防片帮措施及相关要求。
三、描述所用支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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