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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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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制度汇编 13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教学、科研工作制度 科教科工作制度 一、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成熟可将科研、教学工作分开管理)。 二、 经常研究教学、科研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 经常深入科室(教研室、研究室等),了解情况,贯彻教学、科研计划、协助解决问题。 四、 经常深入实习、进修医生宿舍了解生活情况,检查督促保持室内卫生和整洁。 五、 按规定参加医院工作会议,贯彻执行院领导工作指示。 临床教研室备课制度 一、 临床教研接到教学任务后,由教研室主任根据要求,安排任课教师,并将任务下达给任课教师,督促其认真备课。 二、 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资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好教案。 三、 教案内容 授课题目、讲授内容提要(讲稿)及时间、教学方法、参考资料所需教具(挂图)、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和提问的问题、布置课下作业等。 四、 个人备课结束后,应将教案提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五、 新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其备课,备课结束后,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一、 医学院实(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 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高级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 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的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一般每周1~2次),各科室根据情况安排。 四、 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 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实(见)习医生。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的修改。 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 临床教学研究室(简称临床教研室)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临床教研室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它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二、 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一)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二) 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三) 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 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各项活动。 二、 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 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 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 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一、 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学质量评估,科教科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活动。教学质量评估检查,每年安排1~2次,每季度根据情况抽查教学情况。 二、 理论课教学的质量评估检查,由医学院有关部门(如教务处、临床医学系等)组织,科教科定时向医学院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将有关材料汇总,向分管院长汇报和向有关教研室反馈。 三、 实习、见习带教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由科教科结合实际情况,每月(或季)进行一次,定期向实习、见习医生发放带教评议表,对带教工作进行评议。并结合月(或季)查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 各带教科室对实习医生学习情况,亦要进行评估检查,一般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每科轮转结束前,按有关标准进行考核评估。 实习学生和教学管理规定 一、 凡接受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二、 临床实习生必须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结合病例进行实践教学,并随时向实习生提问和做必要的解答。 三、 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题、专业讲座和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次至二次。 四、 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员的住院病历和各种观察记录,带教老师应认真检查修改病历并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术操作。 五、 实习生应严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室批准,三天以上须有所在院校正式函电证明,实习学生本人的请假函一律不准假。 六、 各科室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征求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实习医生职责 一、 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 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称为实习医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医生交给的医疗和其它各项任务。 三、 实习医生在门诊、病房临床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病员的医治和思想工作(能够管病床5~10张)对病员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以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 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提早半小时进入病房,对经管病员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接班和早查房,扼要地报告病人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的意见。查房后,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每天下午和晚上应在教师带领下,进行查房。 五、 实习医生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检查病员的病情,在次日查房前(最迟在24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史。第一次病程录和医嘱应由上级医师带领实习医生在病员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对一般病员隔天记录病程一次,重病员做到每天记录,危急病员病情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病员,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结。实习医生在接到急诊病员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检查,及时处理。 六、 实习医生根据病员的病情需要,填写化验单、X光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并保持病史资料的清晰完整。 七、 实习医生主管的病员须请她科医生会诊时,实习医生陪同医师前往诊视。 八、 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护理,协同护士作治疗(包括抽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协助卫生员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九、 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尸体解剖工作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十、 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实行12小时负责制。 各病区可按工作需要,指定一定数量的实习医生轮流值夜班。 十一、 实习医生的休息时间和假日规定: 实习医生的法定假日,一般采取轮休的方法进行。 十二、 实习医生请假除按学校规定外,还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请假制度。 十三、 实习医生必须经常密切注意病人的病情变化,爱护和关心病人。逢有病情变化或接到病室护士通知时,就立即查视病人并给予适当处理,逢有困难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男实习医生检查女病人时,必须有护士在场。 十四、 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重要仪器、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五、 对实习医院的组织、设备、科研成就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病人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在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先征得上级医生的同意。 十六、 实习生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要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暂时离开病房应即向上级医师或护士长请假。 见习学生规定 临床见习,是临床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经过见习,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其目的是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临床各科特点及常规,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 一、 见习学生进入临床,必须在带教老师(或医生)指导下,进行学习和诊治工作。 二、 每位见习学生可负责管理床位若干张,与实习医生重叠,但所写的临床记录,只作为学习之用,不作医院正式病历。见习学生无处方权。 三、 见习学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各科制订的规则等。 四、 对病员进行体检、询问病史时,要积极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 五、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六、 班级(或小组)进入病房或门诊时,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走开。如有事,须事先向带教老师报告,经带教老师同意方可离去。 七、 临床见习必须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作为门课程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教室规则 一、 学习应根据课程表,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果迟到应向教师报告,经教师同意后,方能就坐。上课时要集中思想,专心听讲。 二、 教师上课时,学习应起立致敬。下课铃响后待教师宣布后才能解散休息。听课时遇有问题应先举手,经同意后起立提问。教师提问时,应起立回答。 三、 在教室上课时保持安静,不能看与上课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吃东西和抽烟。自修时,不得谈笑或高声朗读。 四、 自觉维护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丢果壳纸屑,不随地吐痰,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课前在擦黑板和讲台,离开教室要整理好课桌椅,关好门窗、电灯。 五、 爱护公共财物,不准在门窗、课桌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教学设备和课桌椅,要严加保管,不准随意搬动,损坏要按价赔偿。 临床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 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实习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 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医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 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她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实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 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保持宿舍卫生和整洁。 二、 不乱倒垃圾或其它污物,不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做影响她人休息的活动。按时熄灯休息。 三、 注意安全用电,不随意乱接电线或电源,不准使用电炉子和燃煤炉。 四、 不随意留她人住宿。 五、 经常组织最佳宿舍评选,并设立流动红旗。 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的重点领域,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和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以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选择、安排课题。 以应用研究为主,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技术开发研究,强化推广应用意识,重点安排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大的项目。 重点扶持和发展医院的优势学科,形成特色。 鼓励开展横向课题,加强与社会保界的合作,鼓励开展交叉、边缘、新兴学科课题;提倡学科大力协作攻关。 鼓励开展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 申请列入计划的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进性 选题内容新颖,有创新,研究起点高,有一定技术难度,选用指标先进,预计研究结果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以上。 (二) 科学性 对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动态比较熟悉和了解,立题有充分的依据,课题设计严密细致、研究内容、指标具体,研究手段与方法先进合理,技术路线周密清晰可行,试验动物、受试对象样本量能满足统计学要求。 (三) 实用性 目的明确,具有特色。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具有良好的就应用前景,能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基础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与学术价值,有可预见的应用前景,对推动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 (四) 可行性 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仪器设备、所需动物、试剂药品供应有保证,课题组人员组成已落实,有承担并完成申请项目的能力,协作单位已落实,协作内容有明确分工。研究进度切全实际,教学科研统筹安排,研究时间有保证。 凡列入计划的项目,课题组必须按计划规定的内容、指标及进度实施,项目一般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科研项目的实施和执行情况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帮助解决。各课题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研究进展情况小结,并填写<科研计划项目进度情况表>。 在计划执行期间,研究课题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改做其它工作,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应整理全部资料写出技术鉴订大纲、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有关的测试报告、应用推广情况报告、查新检索等材料打印好后,连同填写的<科研成果鉴定(评议)申请书>报计划下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不具备鉴定或评议条件的项目也必须写出总结报告上报科研处入档。 课题鉴定或评议后,应按国家<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将试验数据、照片、图表、文字资料等整理立卷入档。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科学成果范围包括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教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 (一) 科学理论研究成果 为阐明自然现象、特性、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以认识人体生命现象的本质和探讨疾病发生、发展规律为目的,经过科学实验获得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应用前景的新理论、新发现。 (二) 应用技术研究成果 为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药品、新器械、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品种等。 (三) 技术开发研究成果 消化,吸收开发引进技术,在应用上全面达到引进技术水平并有所创新,其工艺、原材料等条件均适于在国内自行生产、应用和推广的科技成果。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发过程中,对原科技成果有所完善、创新有在推广过程中所取的必须一配套技术成果。 (四) 软科学研究成果 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为目的经过论证、调研、预测、统计、分析、实践等取得的有科学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软科学成果。 (五) 重大科技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过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科学性、创新性、并能独立应用的、价值和意义较大的阶段性科技成果。 (六) 由部门、地区或国家采纳推行的各种计量基准、卫生标准、技术法规等。 (七) 教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凡列入医院及上级的研究计划或利用医院的资金、仪器、设备、实验动物及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取得的成果为职务成果;凡利用业余时间,使用自己的资金、仪器设备等完成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科技成果为非职务成果。职务成果所有权归国家(计划下达部门),持有权归学院,申请专利时须申请职务创造创造专利。非职务成果所有权归研究者本人,申请专利时,可申请非职务创造创造专利。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务和非职务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均可接受国内外奖励或其它荣誉,但职务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国内外进行转让和交易。 科技成果必须经过严格的成果鉴定和评议,凡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期目的的研究课题,均应申请成果鉴定,经过鉴定的项目方能认可为科技成果(社科成果不需鉴定),进行成果登记。 成果鉴定(包括上级计划和院计划项目、自选项目、横向项目)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计划下达部门及所在地区科委科技管理机构组织鉴定。鉴定证书采用国家科委统一印制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科技成果视同鉴定证书>。 凡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全面完成计划任务,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 技术资料完整、规范,并已打印(印刷)装订成册,一律采用16开竖装。须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1.研究工作报告;2.研究技术报告;3.试验测试报告;4.技术鉴定大纲;5.推广应用情况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6.查新检索报告;7.有关学术会议交流证明等材料。 (三) 样机或样品能满足鉴定要求。 (四) 参加研究的各个单位及个人的资格无异议,名次排列已达成一致意见(注:名次排序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采用科研贡献大小测评方法确定)。 (五) 鉴定前和各项准备工作均已落实。 申请鉴定的程序: (一) 研究者在申请成果鉴定前,应将主要技术资料送情机构进行查新检索,符合申请鉴定条件者,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并经所在系、部、附院初审后,将申请书一式二份技术资料一式二十份报科研处。 (二) 科研处对申请鉴定的项目进行综合审查,符合要求的,提出拟鉴定的方式和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向计划下达部门和主管科技成果鉴定的部门汇报,递交鉴定申请。 (三) 鉴定申请被批准后,鉴定会或其它形式的鉴定具体筹备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安排,有关部门给以协助。 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形式: (一) 会议鉴定 对涉及面广、有重大突破和重要意义的项目或必须结合现场和实物考察(测试)的项目,应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鉴定。 (二) 通讯鉴定 凡不需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已有专业机构测试报告的项目,可将其鉴定资料送同行专家进行通讯鉴定,鉴定意见由组织鉴定部门或专家综合,附专家书面鉴定的影印件。 (三) 检测鉴定 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估,并作出结论。 (四) 验收鉴定 由验收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论证、评价,并作出结论。 科技成果的视同鉴定: 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同已经过鉴定,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发视同鉴定证书。 (一) 已经生产实践证明技术成熟,取得了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示证明的。 (二)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的技术项目,已经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后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并由当事人出示证明的。 (三) 经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创造专利,实施后取得较大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示证明的。 (四) 科学理论成果在全国性刊物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报告一年后,有七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签署肯定意见的推荐书,可视同鉴定。 科技成果的鉴定内容: (一) 技术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二) 课题设计及技术路线是否科学、严密。 (三) 观察测试指标是否先进合理,实验数据是否准确可信,样本量能否满足统计学要求。 (四) 使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是否可靠。 (五) 推理及结论是否恰当,合乎逻辑。 (六) 科技成果是否成熟及对实际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技术效益的预测。 (七) 同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成果达到的水平(包括学术水平、技术水平)。水平评价分为:国际领先水平、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内首创、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省内领先水平、省内先进水平等。 (八) 科技成果的技术保密要点、范围有密级。 (九)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鉴定后按国家科委统一格式填写鉴定证书,鉴定主持单位和组织单位分别签署意见盖章,进行成果登记、存档。科研根据鉴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会同完成单位、主要研究者研究部署下一步的改进完善工作或成果的推广应用。 凡经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均应及时上报科研处登记注册,并由科研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上报主管部门和计划下达部门,报送材料包括: (一) 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一式若干份 (二) 技术鉴定证书一式若干份 (三) 全套鉴定资料(其中不能对外公开的材料,须注明)一式若干份 (四) 成果应用推广方案一式若干份 凡已完成鉴定或评议的成果,在办理成果登记手续前应按<国家科技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归档手续。 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实行有计划推广与技术市场相结合的规定,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层次进行。 (一) 科学理论成果 能够经过发表文章,举办学术讲座,在学术会上进行交流等方式进行推广。 (二) 应用性科技成果 1.以社会效益为主的,能够经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参加展览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疾病诊断方法、检测方法、治疗方法等可申请列入上级主管部门的推广计划;2.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可经过技术市场进行技术转让,经济效益非常显著的、设资较大的,可积极争取列入经济、计划部门的推广计划。 (三) 经济效益比较可观,市场前景比较广阔,医院又有能力自行开发生产的,可创办医院科技产业,或兴办科技联合体,共同开发生产。 (四) 可申请专利的成果,应先申请专利,然后再鉴定和推广。 科技成果的保密必须严格按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国家科委颁发的<对外技术交流保密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凡涉及被列为国家绝密、机密和秘密的科技成果,非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擅自泄漏成果的内容。 VII.护理工作制度及护理人员职责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 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 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三、 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四、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开展业余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 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 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 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 八、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九、 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十、 本部有健全的各项制度。 十一、 建立本部大事记。 护理工作制度 一、 新病员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它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 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 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 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 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 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 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 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一、 向新入院的病员详细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耐心听取和了解病员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二、 对病员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三、 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向病员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预后等情况。必要时,由主管医师与病员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四、 不对病员谈论其它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五、 给病员做检查和治疗时,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尽量减轻病员痛苦。给病员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处理室处理。 六、 抢救危重病员和进行死亡料理时,要保持镇静,避免影响其它病员。 七、 手术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顾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八、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员休息。晚9时至早6时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以保持病房安静。 九、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流通空气,痰盂、污敷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随时冲刷,定期进行消毒。 十、 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了解对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如难以达到病员要求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一、 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 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 全休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四、 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提问等。 五、 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分级护理制度 一、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不I、II、III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 特别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 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 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 护理要求: 1. 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 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 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 一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 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 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 护理要求: 1. 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 注意思想情绪上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博、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 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 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 二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 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 一般手术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 护理要求: 1. 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 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 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 三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阶段、正常孕妇等。 2. 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 能够下床活动,生活能够自理。 (二) 护理要求: 1. 能够下床活动,生活能够自理。 2. 每日测量体温、脉捕、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 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 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 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无菌操作原则 一、 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二、 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三、 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 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五、 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中过久。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 视为绝对无菌,应尽早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出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六、 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的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灭菌包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其中用物是否适量。 七、 无菌盐水及酒精、新洁尔灭棉球罐每周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取用时碰在容器外面被污染。 病房管理制度 一、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总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 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 每周定期向病员宣传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四、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五、 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 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报、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八、 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九、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十一、 每月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二、 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三、 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探视陪伴制度 一、 探视者按规定时间在门卫处领取探视牌后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离开病房时须将探视牌交回门卫,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探视。 二、 危重病员的家属持病危探视证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三、 住院病员因病情需在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伴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病房陪伴率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四、 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五、 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六、 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人用药。 七、 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 入院管理: (一) 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理、更衣,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二) 危重病人或即将分娩者可免浴,大面积烧伤病人以消毒大单包裹,由急诊科直接送入病房或手术室。 (三) 传染病人在隔离室按隔离技术进行入院处理后再送入传染病房,传染病人的衣物须经消毒后存放。 (四) 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或由住院处保管,填写保管清单两份,由接诊室护理人员及病人共同签名。一份交给病人保存,出院时凭证取衣。 (五) 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作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痛苦。 (六) 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七) 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就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八) 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要求。 二、 出院管理: (一) 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二) 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三) 做好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病人到住院处接诊室更衣。 (四) 清整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进行病床单位终未消毒处理。 (五) 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准和社会性出示手续,并在病历上注明自动出院。应出院而不出者,通知所在单位接回。 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一、 一般制度 (一) 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报告,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 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三) 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四) 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五) 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六) 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二、 被服管理制度 (一) 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二) 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三) 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写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四) 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被服站管理人员当面点清,以脏换净。 三、 器械管理制度 (一) 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二) 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三) 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四、 药品管理制度 (一) 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三)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四) 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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