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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工作细则
为了适应新型现代化企业管理要求,使公司所属各矿山的各项地质工作达到规范化、 标准化、 正规化和统一化要求,
特制定我公司矿山地质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矿山探矿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矿山开发程序和地质工作阶段, 将矿山勘探划分为基建勘探、 生产勘探和地质勘探三类。在此我们统称为探矿。
第二条 矿山探矿的目的: 矿山探矿是为了延长矿山寿命、 扩大生产规模和探清矿区资源储量。在已知的主矿体、 平行矿体及矿区外围有利成矿地段继续进行找矿、 评价和勘探工作。
第三条 矿山探矿的任务:
一、 在原地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矿体空间赋存位置、 形态、 产状、 规模和矿石质量特征。
二、 进行储量升级, 促进生产矿量的平衡, 保证矿山持续稳定生产。
三、 为开拓、 采准、 采矿设计和矿山长远规划提供必要 的地质材料。
四、 详细查明开采技术条件、 水文地质、 构造地质条件, 为安全生产提供资料。
第四条 探矿网度的确定: 各矿山要根据本矿区的矿体规模、 产状及形态、 稳定程度、 有用组份分布的均匀程度、 矿化连续性、 构造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适合本矿区的探矿网度。
第五条 探矿工程的布置原则:
一、 探矿工程的布置应符合矿山回采顺序和采掘技术计划。
二、 探矿工程的布置应遵循”由浅而深、 由近而远、 由已知到未知”的原则, 并做到”大小、 厚薄、 贫富、 难易”并探的原则。
三、 探矿工程的布置要与矿山开拓、 采准、 回采设计相结合, 作到探采结合。
四、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 要以最少的探矿工程, 获得最佳地质效果和经济效益。
五、 探矿工程在空间上要尽量保持上下对应, 构成完整的剖面系统, 并尽可能垂直矿体或矿化带总体平均走向。
第六条 探矿设计的编制要求:
一、 探矿设计文字说明要求:
1、 指导思想、 目的与任务。
2、 地质依据。
3、 工程量及施工顺序。
4、 对工程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5、 预期地质效果。
6、 安全及其它注意事项。
二、 附图要求:
1、 有地形地质图的要附地形地质图。
2、 中段地质平面图( 1: 500-1: 1000) 。
3、 有钻探工程的要有地质剖面图( 1: 500-1: 1000) 。
4、 矿体垂直纵投影或水平投影图( 1: 500-1: 1000) 。
5、 中段地质平面工程对照图( 1: 500-1: 1000) 。
第七条 探矿工程施工的地质技术管理要求:
1、 根据探矿设计施工要求向施工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以便按设计要求施工。
2、 及时掌握工程进度, 进行地质编录和地质取样, 经常到现场指导施工。
3、 根据工程揭露的实际地质情况, 发现与设计出入较大时应及时修改设计。
4、 施工当中, 遇有重大地质因素影响安全施工, 应及时研究, 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矿山探矿工作总结: 每年度的年末都要对全年的探矿工作进行总结。
一、 探矿工作总结的文字要求:
1、 区域地质与矿区地质简述。
2、 矿体地质特征。
3、 本年度投入的探矿工程。
4、 新增地质储量的计算。
5、 保有地质储量的计算。
6、 结论与今后工作建议。
二、 附图要求:
1、 有地形地质图的要附地形地质图。
2、 中段地质平面图( 1: 500-1: 1000) 。
3、 有钻探工程的附剖面图( 1: 500-1: 1000) 。
4、 储量计算矿体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
( 1: 500-1: 1000) 。
第二章 地质资料编录整理规定
第九条 矿山地质资料要作到及时、 准确、 齐全、 清晰、 统一。要随着探矿和采掘剥工程的进展情况, 定期或随时加以修改和补充。
第十条 原始地质编录的内容: 包括图表资料、 文字资料和标本实物三个方面。主要有:
一、 所有探矿工程包括槽探、 井探、 坑探、 钻探等原始地质素描图和柱状图。
二、 所有采掘剥工程的原始地质素描图。
三 、 实测剖面、 露头地质素描图。
四、 各种取样、 加工、 化验登记表及成果计算表。
五、 单项工程或矿块平均品位、 厚度、 面积等储量计算参数表。
六、 地质标本及实物。
第十一条 原始地质编录描述内容包括。
岩性描述: 岩石名称、 颜色、 结构、 构造、 矿物成份、 地层层位、 蚀变类型及产状要素等。
构造描述: 褶皱、 断层、 节理、 产状要素、 构造性质、 断距、 角砾及胶结物特征等。
矿体( 脉) 描述: 矿体( 脉) 的形态、 产状要素、 矿物成份、 矿石结构、 类型及特征等。
第十二条 原始地质编录一律采用现场实测、 现场作图和文字记述, 不得编制和目估。要求线条均匀、 术语一致、 文字清晰。现场工作完毕后应进行检查核对,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 原始地质编录的内业整理一般应在当天完成, 并检查素描和记述是否齐全、 准确, 然后清绘并上墨或着色。
第十四条 坑内钻原始编录按地质勘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综合地质图件的编制工作要及时、 正确的反映矿山揭露的地质现象, 以满足探矿和开采设计、 采掘计划编制、 损失与贫化计算和指导生产的需要。综合地质编录工作要求图件齐全、 内容全面正确, 图面整洁美观。
第十六条 矿山应尽力建立建全下列基本综合地质图件:
一、 矿区地形地质图( 1: 10000-1: 50000) 。
二、 矿区地形地质图( 1: -1: 5000) 。
三、 勘探线地质剖面图( 1: 500-1000) 。
四、 中段地质平面图( 1: 500-1: 1000)
五、 矿体样品分布及矿体全定图( 1: 200-1: 500) 。
六、 开采矿块地质图( 1: 200) 。
七、 矿体垂直纵投影图或矿体水平投影图( 1: 500-1: 1000) 。
第十七条 矿山应尽力建立建全下列报表和文字资料。
一、 矿块、 矿体和矿区储量统计表、 变动表及汇总台帐。
二、 探矿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 矿产损失与贫化计算统计表。
三、 矿山或地质部门在该区交过地质报告的要有文字、 附图、 附表、 附件等全部内容。
第十八条 矿山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地质资料的使用、 借阅和保管制度, 并设专人、 专室进行保管。
第三章 矿山取样、 加工及化验的规定
第十九条 地质取样按取样目的可分为: 化学取样、 技术取样、 加工技术取样和岩矿鉴定取样。化学取样是矿山在探矿和开采过程中经常的、 大量的一种地质取样。
第二十条 化学取样方法有: 刻槽法、 剥层法、 方格法、 打眼法和拣块法等。各矿山要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合适取样方法。一般都使用刻槽法。刻槽断面形状一般为矩形, 断面规格为10厘米X5厘米、 10厘米X3厘米。
第二十一条 化学取样一般是沿垂直走向的方向、 揭穿矿体全厚度。样品分段应注意矿岩的自然分布、 矿石类型、 矿化的均匀程度、 地质构造线和蚀变程度等地质因素。一般以不超过2米为宜。
第二十二条 化学取样要防止样品的混杂与损失, 为保证取样质量, 地质人员要经常到现场检查、 监督; 对样品操作、 样品收集及刻槽规格等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坑内地质钻岩矿芯取样经地质编录后进行。样品的长度要根据岩矿芯的回次采取率换算求得。单样样品的长度一般不超过2米。
第二十四条 样品在收集装袋的同时要填写样号卡并放入袋中, 样品送入加工室时要办理样品验收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矿山地质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样品的内外检工作。内检样品的合格率达70%以上时认为该批样品的分析结果合格; 当分析结果的合格率达不到70%时应认真查明原因。
第四章 矿山储量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储量是矿山质和量的具体反映, 储量管理是矿山生产、 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山要努力加强管理, 充分回收资源, 提高回采率, 降低贫化率, 贯彻”大小、 贫富、 厚薄、 难易”兼采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各矿山要建立健全储量计算的原始数据、 表格资料、 图纸资料和各种储量计算台帐。
第二十八条 各矿山要根据产品价格、 地质条件、 选冶加工技术条件等制定适合本矿山的工业指标。
第二十九条 储量分类要根据国土资源部 -12-17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进行分类。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各矿山上报控制的预可采储量( 122b) 、 控制的基础储量( 122b) 和推断的资源量( 333) 。
第三十条 储量计算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一、 要根据矿山确定的工业指标圈定矿体。
二、 根据矿床地质特征、 矿床赋存条件、 不同的勘探方式和工程分布, 结合开拓方式和采矿方法, 选择合理的储量计算方法。
三、 遵循矿床客观地质规律, 正确连接和合理推断矿体。
四、 要正确划分储量计算的块段, 正确确定储量类别和级别。逐个块段计算其矿石量、 平均品位和金属量, 然后按矿体进行统计汇总。
五、 对能利用的共生矿产, 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伴生元素都要计算储量。
第三十一条 储量计算参数的确定, 以实际测定的参数为准。
第三十二 条矿山根据探矿程度和生产准备程度随着采掘( 剥) 工程进展及时定期地进行地质储量和生产矿量的计算工作, 要掌握储量的增长、 消耗和保有情况, 平衡各级地质储量和生产矿量。
第三十三条 生产矿量: 生产矿量是根据生产准备程度划分的, 地下开采的生产矿量分为开拓、 采准、 备采三级矿量。
第三十四条 生产矿量计算是在地质储量计算的基础上进行的, 其计算数据均以地质储量计算资料为依据。生产矿量中的开拓矿量是平衡表内工业地质储量的一部分; 采准矿量是开拓矿量的一部分; 备采矿量是采准矿量的一部分。
第三十五条 各矿山在每季度末二十五日前向公司上报地质储量和生产矿量情况。
本细则由生产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望各矿遵照执行。
侨兴矿业投资管理公司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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