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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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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民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承办单位简介 1 1.3报告编制范围及依据 2 1.4研究结论 3 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5 第三章 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10 3.1建设地点 10 3.2建设条件 10 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 13 4.1建设规模 13 4.2改扩建方案 13 4.3土建工程 14 4.4公用工程 19 第五章 环境与生态影响分析 38 5.1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38 5.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9 5.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1 5.4环境评价结论 42 5.5水土保持 42 5.6特殊环境影响分析 42 第六章 节能 43 6.1节能要求和规范 43 6.2节能措施 43 第七章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管理 46 7.1项目周期 46 7.2项目进度安排 46 7.3项目实施进度图 46 7.4项目建设管理 46 第八章 工程招投标 48 8.1概述 48 8.2发包方式 48 8.3招标组织形式 49 8.4招标方式 49 第九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3 9.1投资估算 53 9.2资金筹措 56 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 57 10.1结论 57 10.2建议 57 附件: 1.《关于解决省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的报告》鄂检发装字【2013】5号; 2.《省发改委关于省检察院群众来访综合受理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836号; 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总平面图; 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平面图。 3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 1.1.2项目承办单位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1.1.3建设性质 改扩建 1.1.4项目建设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内 1.1.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资格证书编号: 1.2承办单位简介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是湖北省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其上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检察机关设置有三级:省级人民检察院1个,市、州、分院15个,县级院落112个。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行使以下职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实行的是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检查机关的控申工作主要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和举报工作的指导;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检举和控告;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负责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负责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负责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负责办理由省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办理下级院刑事赔偿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指导下级院群众工作。 1.3报告编制范围及依据 1.3.1编制范围 接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我公司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搜集整理信息及现场踏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该项目的特点及各方面因素,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最终形成本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报告编制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2.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3.项目建设方案 4.环境与生态影响分析 5.节能 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管理 7.工程招投标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3.2编制依据 1.《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 2.《关于解决省检察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的报告》鄂检发装字【2013】5号; 3.《省发改委关于省检察院群众来访综合受理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836号;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1.4研究结论 1.4.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检察院控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利于促进湖北省检察院控申工作系统健康有序发展,因而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1.4.2建设条件 项目的建设条件及材料运输等条件良好。 1.4.3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可行。各项配套条件良好。 1.4.4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改扩建面积为1830.92平方米,建设期为5个月。 1.4.5环境保护 项目本身属于对环境影响很小的一类。在项目建设中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主要是噪声、粉尘及污水。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可控制的,且会随着项目的建成而终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积极采取一定措施,可以将这些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做到不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项目使用过程中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只要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进行排放,就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1.4.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该项目总投资524.8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402.4万元,其他费用74.7万元,预备费47.7万元。 该项目资金筹措: 全部由省预算内投资解决。 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详见表1-1。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改扩建面积 ㎡ 1830.92 2 建设工期 月 5 3 建设投资 万元 524.8 4 资金来源 省预算内投资 万元 524.8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民诉法》的修改涉及面广、内容丰富,特别是加强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一方面,给检察机关开展民行检察工作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民诉法》修改给民事检察工作带来发展机遇 (一)法律监督权的宪法回归,有利于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律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修改后《民诉法》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基本原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正了一直以来的片面性表述(“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使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回归到宪法层面的完整法律监督权。这体现了国家对民事检察监督作用的重视和肯定,在立法上提升了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律地位,使民事诉讼监督在检察机关三大监督职能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为打破“重刑轻民”的局面,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进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民事诉讼监督职权的扩展,有利于增强民事诉讼监督实效,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修改后民诉法从监督范围、对象、方式、手段等各方面扩展了民事检察监督职权,使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抗诉监督“一元化”监督格局转变为对诉讼过程、诉讼结果、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格局,既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监督需求,又将多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立法,扫清了制约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些法律障碍,这对民事检察工作强化监督实效、树立监督权威、提升社会公信力有着重要意义。 (三)民事诉讼监督职能的完善,有利于优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促进检察工作的协调发展。修改后民诉法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赋予检察机关更丰富的监督职能和崭新的工作任务,调解监督、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等职能首次被立法确认,这些将成为市级院和基层院未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基层院将彻底改变因无抗诉权而无案可办的薄弱局面,在同级监督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建立科学的层级监督格局,实现四级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平衡、协调、科学发展。 二、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控申工作方面面临的形势 (一)接待受理申诉案件工作量大幅增加 首先,法律关于申请抗诉的条件规定将增加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数量。修改后民诉法规定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裁判有明显错误的案件当事人都有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诉讼权利,绝大多数当事人必定会选择再到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均必须予以审查。据统计,仅今年1至3月,省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就接待群众来访404件52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93.3%和41.7%。其中民事申诉23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06.7%,增长极为明显,是去年省院受理的全部民事申诉案件的3至5倍。因此,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将为检察机关带来成倍增加的申诉案件。 其次,修改后《民诉法》关于申请检察监督的方式与次数的规定将增加省级院和市级院作终局性审查的案件量。虽然修改后《民诉法》规定检察院可以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开展同级监督,但是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都是经过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驳回再审或作出再审裁判的案件,原审法院接受再审检察建议并经审委会启动再审的可能性极低,加之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很弱,只有一次申诉机会的当事人通常选择申请抗诉。有抗诉权的高检院、省级院及市级院将必须对所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再审生效裁判的案件作出抗诉或不抗诉的终局性处理。此外,修改后《民诉法》关于新职能的规定将增加新类型案件数量。修改后《民诉法》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调解监督、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等职能,这意味着以往很多无法监督的案件将全部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当事人申请监督法院调解活动、审判违法行为、执行活动等案件必定会大幅增加。 (二)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 根据我省民事申诉案件办理职责的分工,检查机关控申部门负责民事申诉的形式要件审查,在民事申诉案件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将案件材料转交民事诉讼监督部门审查是否受理,对控申部门的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提出了新要求。 (三)检察机关息诉维稳压力明显增大。 按照修改后《民诉法》先申请再审再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规定,检察监督实际上成为这类案件当事人的最后一个司法救济途径,大量的法院信访案件将成为检察申诉案件,但由于这些案件已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再审后维持原判,符合检察监督条件的比例较低,检察机关作出息诉处理决定的可能性较大,加之其他监督类型案件中也有一定比例的息诉案件,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维护审判权威的息诉维稳压力加重。 对于民事案件,检察官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和时间对申诉人做释法说理工作,最终才能平息纠纷。从目前湖北省院受理的民事申诉看,有一部分是不符合程序要求的,对这部分案件,检查机关将不予受理。对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也不可能全部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由于民事诉讼涉及大量的利益纠纷,当事人的主张一旦得不到支持,不会轻易息诉服判,很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初访变重访、个访变群访,甚至引发极端事件。原有的信访秩序必将受到严重冲击,检察机关维稳的压力大大增加。 综上所述,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用房及装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文件,结合省院实际情况,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包括二大类用房:接待涉检信访群众工作用房和案件管理工作用房)最低需要1750平米,由于省检察院机关办公用房为2000年立项建设,按当时建设标准规划是有控告申诉专业用房210平方米,已不能满足检察工作职能对控告申诉用房的要求。为做好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受理工作,省检察院提出了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改扩建工程,以建立统一受理报案、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七合一”的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实现接访、信函、电话、网络、视频、案件受理六种受理方式的“六整合”,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第三章 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3.1建设地点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内。主要是对现有的举报中心、东北角的内部用房和计财处办公楼的1-2层进行改造和局部建设(具体布局详见原总平面图)。项目建设条件较好,项目用地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3.2建设条件 1.区域稳定性及地震 根据国家地震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区划图(1990)》和《湖北省地震烈度区划图》资料划分,本工程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2.水文地质特征 根据区域水质调查资料及采样水进行水质分析表明,项目用地地下水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无腐蚀性。 3.气候条件 项目所属区域为中纬度地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季风气候明显,冬冷夏热,雨热同季,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 本地区春季升温快,雨日多;初夏暴雨多,湿度大,雨量集中;盛夏(7月中旬至8月)晴热少雨,高温高湿,日照强,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南风;秋季多晴少雨,气温比较稳定,以偏北风为主,寒潮过后天气回暖时,早晚有霜冻现象。冬季室外平均风速:2.7米/秒,基本风压值:0.40KN/m2 本地区年均气温17.0摄氏度,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03.7小时,平均每天5.5小时。年平均日照率为45%,年平均降水量为1282.8毫米,年际变化大。 4.交通运输条件 该项目场地所属省检察院机关大院内道路规划合理、完善,且南面紧临城市规划道路,交通运输十分便捷。 5.市政条件 建设场地所属省检察院机关大院市政配套设施齐全。 (1)供电。项目周边供电设施齐全,电压稳定,完全可满足该项目要求,只需就近引入即可。 (2)供水。项目周边供水管网安排合理,水源充足,水质达标,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只需在供水主管开口,安装进入中心的供水管网即可满足用水。 (3)排污。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布局合理,只须在污水主管开口,安装好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污水通过污水管排入市政污水主管,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6.环境保护条件 项目属于党政机关业务办公用房,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只要定点收集,定期处理,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7.建筑材料及施工条件 项目建设所需的物资主要从武汉市内选购,部分设备、装饰材料等在性价比优越的条件下可以从周边城市采购,完全可以满足工程的要求。项目所处地段公路网发达,交通方便,运输条件较好。 综上所述,该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到位,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 4.1建设规模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文件,结合省院实际情况,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用房需包括二大类用房。一是接待涉检信访群众工作用房16种,具体是:1、来访侯谈大厅,2、接谈室(两间),3、咨询室,4、情绪疏导室,5、听证室,6、视频接访室,7、案件研讨室,8、检察长接待室,9、申诉赔偿复查询问室,10、举报接待室,11、12309电话接访室,12、网络接访室,13、信访档案、文印室,14、警务办公室,15接待人员办公室,16、来访专用卫生间,以上16种功能性布局用房最低需1000平方米。二是案件管理工作用房6种,具体是:1、案件受理大厅(对公),2、律师接待室,3、律师阅卷室,4、案件卷宗保管室,5、工作人员办公室,6、资料室。以上6种功能性布局用房最低需750平方米。上述功能性布局用房最低需1750平方米,该项目拟定建设规模为1830.92平方米。 4.2改扩建方案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省检察院建立统一受理报案、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七合一”的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实现接访、信函、电话、网络、视频、案件受理六种受理方式的“六整合”,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而建设的,是在省检察院现有办公用房基础上进行局部改扩建,以满足控申工作的现实需求。 该项目改扩建面积为1750平方米,通过对省检察院机关大院东北角内部用房(1层)、举报中心(1层)以及计财处办公楼(3层)的1-2层进行改造和局部建设来实现。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1.对机关大院东北角内部用房进行内部拆除重新进行改造装修布局后,建成受理接待中心(案管区),主要针对全省地市区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社会律师等提供对公控申工作服务; 2.对现有举报中心进行内部拆除重新进行改造装修布局,并在举报中心西面靠北部分新建残疾人卫生间,完善功能,建成受理接待中心(涉检信访群众接待区); 3.在举报中心和计财处办公楼之间新建连廊,并对计财处办公楼1-2楼进行内部拆除重新进行改造装修布局后,建设案件研讨室、申诉赔偿复查询问室及控申工作人员办公室等; 4.对整个受理中心进行安全系统及信息化建设。 4.3土建工程 4.3.1平面布局 1、受理接待中心(案管区) 受理接待中心(案管区)通过对原有院区东北角内部用房的内部拆除和重新改造布局建设形成,在临雄楚大街的一面设出入口,内部布局主要为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室、律师阅卷室、资料室、案件卷宗保管室、资料管理人员办公室及卫生间等用房。受理接待中心(案管区)建筑面积406.86平方米。 2、受理接待中心(涉检信访群众接待区) 受理接待中心(涉检信访群众接待区)通过对原有举报中心的内部拆除和重新改造布局建设形成,在临雄楚大街的一面设出入口,并在建筑西面靠近出入口出新建无障碍卫生间,完善建筑功能。内部布局主要为服务大厅、咨询室、视频室(检察长接待室)、疏导室、接谈室、12309室、听证室、办案(1、2)室及卫生间等用房。受理接待中心(涉检信访群众接待区)建筑面积430.36平方米。 3、受理接待中心(控申工作办公区) 受理接待中心(控申工作办公区)通过对原有计财处办公楼1-2层的内部进行拆除和重新改造布局建设形成。一层主要为门厅、接待人员办公、警务办公室、案件研讨室、申诉赔偿复查询问室及卫生间等用房,该层建筑面积为496.85平方米。二层主要为控申工作人员办公室、案件研讨室、信访档案室、文印室及卫生间等用房,该层建筑面积为496.85平方米。 4、在受理接待中心与计财处办公楼之间新建连廊实现两个办公区的联通。 4.3.2主要装修做法 一、楼地面装修做法 1、地-1 玻化砖地面,用于楼梯间、走廊、门厅及大厅等公共地面。具体做法如下: (1)8-10厚防滑玻化砖,水泥浆擦缝或1:1水泥砂浆填缝; (2)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遍; (3)35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直径3@50钢丝网片; (4)干铺无纺聚酯纤维布或0.2厚塑料膜保护; (5)20厚挤塑聚苯板(燃烧性能B1级); (6)干铺无纺聚酯纤维布或0.2厚塑料膜保护; (7)80厚C15混凝土垫层。 2、地-2 陶瓷地砖地面,用于卫生间地面。具体做法如下: (1)8-10厚地砖铺平拍实,缝宽5-8,1:1水泥砂浆填缝; (2)20厚1:4干硬性水泥砂浆; (3)1.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四周沿墙上翻1800高; (4)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5)300厚1:8水泥加气混凝土碎渣填充找1%坡,坡向地漏; (6)1.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7)80厚C15混凝土。 3.楼-1 防滑地砖楼面,用于卫生间楼面。具体做法如下: (1)8-10厚地砖铺平拍实,缝宽5-8,1:1水泥砂浆填缝; (2)20厚1:4干硬性水泥砂浆; (3)1.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四周沿墙上翻1800高; (4)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5)15厚1:2水泥砂浆找平; (6)50厚C20细石混凝土找1%坡,最薄处不小于20; (7)现浇钢筋混凝土楼面,表面清扫干净。 4.楼-2 防滑玻化砖楼面,用于卫生间以外所有楼面。具体做法如下: (1)8-10厚防滑玻化砖,水泥浆擦缝或1:1水泥砂浆填缝; (2)20厚1:4干硬性水泥砂浆; (3)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遍; (4)现浇钢筋混凝土楼面,表面清扫干净。 二、内墙面装修做法 1、内墙-1 乳胶漆墙面,用于楼梯间内墙面。具体做法如下: (1)刷素水泥浆一遍(内掺水重3~5%建筑胶); (2)15厚1:1:6水泥石灰砂浆,分两次抹灰; (3)5厚1:0.5:3水泥石灰砂浆; (4)满刮腻子二遍,砂纸磨光; (5)刷底漆一遍; (6)面刷乳胶漆涂料二遍。 2、内墙-2 花岗石内墙面,用于除楼梯间外的所有内墙面。具体做法如下: (1)刷素水泥浆一遍(内掺水重3~5%白乳胶); (2)30厚1:2.5水泥砂浆,分层灌浆; (3)20~30厚花岗石板(背面用双股16号铜丝绑扎与墙面固定),水泥浆擦缝。 三、顶棚装修做法 1、顶棚-1 轻钢龙骨石膏装饰板顶棚,用于除卫生间以外的用房。具体做法如下: (1)钢筋混凝土板,底面清理干净; (2)轻钢龙骨标准骨架:主龙骨中距900~1000,次龙骨中距500或600,横撑龙骨中距500~600; (3)500X500或600X600厚10~13石膏装饰板,自攻螺钉拧牢,孔眼用腻子填平。 2、顶棚-2 水泥砂浆顶棚,用于卫生间。具体做法如下: (1)钢筋混凝土板,底面清理干净; (2)7厚1:3水泥砂浆; (3)5厚1:2水泥砂浆。 (4)面层二次装修确定。 四、踢脚装修做法 具体做法如下: (1)刷素水泥浆一遍(内掺水重3~5%白乳胶); (2)17厚2:1:8水泥石灰砂浆,分两次抹灰; (3)3~4厚1:1水泥砂浆加水重20%白乳胶镶贴; (4)8-10厚玻化砖铺平拍实,水泥浆擦缝。 4.3.3节能设计 该项目主要用途为日常办公,无生产污染项目。由于是改扩建项目,因此对节能环保有以下几方面考虑:所有外窗均采用断热铝合金材质及中空玻璃,楼内公用照明利用节能灯,使其达到绿色、环保、节能的要求。所有建筑材料上致力于新技术和节能技术的应用,适应区域性气候特点。 4.4公用工程 4.4.1给排水工程 4.4.1.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4.4.1.2室外给水 1.水源 (1)水源为城市自来水,供水管道的供水压力暂按0.25Mpa。 (2)就近从省检察院机关大院内市政给水管道上接引入管供水。 2.用水量 (1)生活用水量:最高日10m3/d,最大小时,1.875m3/h,平均小时1.25m3/h。 (2)主要用水项目及其用水量,详表4-1。 (3)消防用水量,详表4-2。 (4)总用水量(含消防水量):最高日用水量155m3/d。 表4-1 工程各单体用水量汇总表 名称 数 量 用水项目 用水定额 人数 或床 位数 (P) 最大日 用水量 (m3/d) 用水 小时 数(h) 平均时 用水量 (m3/h) 时变 化系 数(K) 最大 时用 水量 (m3/h) 备注 办公楼 50L∕人·日 200 10 8 1.25 1.5 1.875 小计 10 1.25 1.875 未预见水量 10% 1 0.125 0.1875 总计 11 1.375 2.0625 表4-2 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 序 号 消防系统名称 消防用水量 标准 火灾延续 时间 一次灭火 用水量 备 注 1 室外消火栓系统 20 2h 144 由市政管网供水 合计 20 144 3.给水系统 (1)室外采用生活用水与室外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系统。 (2)两路给水引入管设倒流防止器,与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环状给水管相连接。 (3)管材 a.管径DN≥100mm者,采用内外涂环氧钢塑复合管,沟槽连接; b.管材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的要求; c.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0MPa; d.水表井和阀门井均采用塑料成品井。井盖采用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和盖座。 4.消防系统 (1)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城市自来水; (2)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 (3)室外采用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系统; (4)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给水系统,由城市自来水直接供水,发生火灾时,由城市消防车从现场室外消火栓取水经加压进行灭火; (5)二路给水引入管设倒流防止器,与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环状给水管网相连接,形成双向供水。 5.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室外给水管道采用内外涂环氧钢塑复合管,沟槽连接。 4.4.1.3室外排水工程 1.现有排水条件简介 项目所在地已规划设有市政雨水、污水管网。 2.采用的排水制度、排水出路 采用生活污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屋面雨水考虑排入散水。 3.生产、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量 (1)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90%计):最高日0.9m3/d,最大小时1.69m3/h,平均小时1.125m3/h。 (2)生活污水排入室外埋地化粪器,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雨水排水量等 雨水量按武汉地区暴雨强度公式q=983[1+0.65lgP]/(t+4)0.56(L/s·ha)和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汇水面积等计算,屋面雨水排水管道设计重现期为5年。 4.4.1.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1.各单体的用水量标准,用水单位数,工作时间,小时变化系数,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工程用水量详见表4-1。 2.给水系统 市政水压暂定为0.25Mpa(以甲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单体建筑1-3层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3.消防系统 设计依据和设置标准: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计算机房,档案房等不宜用水灭火的位置设置气体灭火系统,采用设置S型DKL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 在办公室、会议室等部位设置相应灭火级别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4.排水系统 (1)污、废水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为污、废水合流制。排水管道沿柱、实墙排下,接入室外污水系统。 生活污水排入室外埋地化粪器,最后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屋面雨水自流散排。 降雨强度采用武汉地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雨水管道的设计重现期为5年。 5.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室内生活给水管采用内外涂环氧钢塑复合管,沟槽连接。 室内消防管道采用涂塑钢管,卡箍连接。 室内污水管采用聚丙稀超级静音排水管道,柔性承插连接。 雨水管采用PE管,热熔对接。 室外给水管道采用内外涂塑钢管,沟槽连接。 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0MPa。 4.4.1.5节水、节能措施 推荐采用陶瓷芯片水嘴,一次冲洗小于6升水量的便器冲洗水箱,杜绝给水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以利节水。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内外涂环氧钢塑复合管,沟槽连接,水力损失较小,减少能耗。 4.4.2电气工程 4.4.2.1设计依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6;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4.4.2.2设计范围 1.电力系统; 2.照明系统; 3.建筑防雷系统; 4.接地和等电位系统;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有线电视系统; 7.综合布线系统。 4.4.2.3电力系统 一、10/0.4KV变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及负荷容量 (1)负荷等级 该项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备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其它为三级负荷。 (2)各类负荷容量 负荷统计:对空调等用电设备按其设备安装容量进行统计,对办公等设备的用电负荷按单位容量法进行统计。 2.供电电源及电压 主电源采取~380V电缆引自院内变压器。备用电源引自不同变压器的380V低压出线回路,以满足二级负荷用电需求。 3.供电系统 利用原变配电系统中的部分闲置回路做为本工程二级负荷双电源的备用出线回路。本工程中的二级负荷在正常工作电源断电时,可通过末端的电源切换装置从工作电源切换至备用电源上,从而满足了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4.计量 在低压进线处设置表计对空调、办公用电分别进行计量以利成本核算及节能。 二、电力工程 1.低压配电干线系统为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 2.对于消防设备等二级负荷,均采用双电源放射式供电,两路电源在末端自动切换,两路电源分别来自不同的变压器。弱电机房内根据设备容量另配备UPS电源。 3.电梯、空调主机等用电设备由变电所重要负荷母线供电,若遇火警,则予断开,以保证消防用电。 4.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 (1)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采用ZR-YJV-1KV型电缆或ZR-BV-750V型导线,其他电力及空调设备的配电线路采用YJV-1KV型电缆或BV-750V型导线。 (2)电力干线采用电缆沿桥架敷设或穿管埋地敷设,其它电力线路穿钢管暗敷。 5、设备选择 电力配电箱选用XLL2型新型配电箱,照明配电箱选用XSA2系列照明配电箱。 三、照明工程 1.普通照明 (1)普通照明的电源均由总配电箱引出。照明供电采用树干式供电方式。 (2)照度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执行。 (3)灯具选择:办公室、机房采用高效节能型荧光灯(带电子镇流器)。会议室、大厅采用荧光灯为主,卤素灯为辅,走道、楼梯间采用荧光节能灯管及LED光源感应灯。 2.应急照明 在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等处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等处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在消防控制室、机房及其他重要办公室等处设备用照明,仍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应急照明由照明配电箱供电,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应急放电时间不小于60分钟。功能性灯具如:荧光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3.照明线路 照明线路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照明支线、分支线采用BV型铜芯塑料绝缘线穿扣压式薄壁钢管在吊顶内、现浇楼板内或墙内暗敷。 四、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 1.防雷保护 为防雷电波入侵,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电缆钢铠等均于入户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计算机及通信系统等设备装设电子式避雷器。 2.安全措施 (1)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所有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及装置外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至PE线。 (2)防雷接地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等共用统一的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采用总等电位连接。 3.接地系统 强、弱电共用联合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4.4.3弱电工程 4.4.3.1综合布线系统 为适应建筑物对现代化信息系统的联网要求,本工程采用综合布线系统,支持用户需要的电话、计算机及保安监控等多方面的自动化通讯系统服务。 4.4.3.2有线电视 该设计仅为有线电视埋管系统的设计,由有线电视台负责本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本设计仅在电气竖井内预留分配器,分支器的安装位置,有线电视系统干线及支线保护管预埋。 4.4.3.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本工程列为二级保护对象,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室设置在机关大院办公楼的值班室内,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柜式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智能型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消防广播系统组成。此系统与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广播扬声器、联动驱动器、消防设备控制箱等相连接,构成一套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在门厅、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智能感烟探测器;在适当部位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等。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防火阀、排烟阀、非消防电源等相连。当火警发生时,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启动有关部位正压送风机、防排烟风机,开启有关部位正压送风口、排烟口,同时切断非消防电源,启动消防水泵,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停于首层。 4.4.3.4全无线排队管理系统 该项目全无线排队管理系统是由排队主机部分、叫号部分、语音部分和显示部分,四个部分组成。总体配置图如下: 主要设备及参数见下表: 产品名称 参照图片 型号、规格 数量 触摸屏 取号机 (无线) 中意Zy-3000B型触摸屏取号机: (1)17寸寸液晶显示屏; (2)17寸表面声波触摸屏; (3)爱普生532高速热敏打印机; (4)工控主机 16g固态硬盘 (5)排队管理控制软件; (6)语音系统 (7)内置功放及音响 (8);背板有散热孔; (9)前盖可拆卸清晰装置 (10)换纸箱门液压杆装置 ( 11 )尺寸:宽470×高1410×厚340(mm) (12)颜色:银灰色 (13)无线模块 1套 无线呼叫器 Zyp-315型呼叫器:(无线) 6位液晶显示、21多功能按键。 135mm*85mm*36mm 4个 显示屏 单基色16点阵¢5 单行8字,无线模块 4块 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1套 4.4.3.5安检系统 为了保稳定、保安全,防止暴力事件发生,该项目设置安检系统。主要系统设备参数: 安检机(安尔安检机K5030A): 通道尺寸:500(宽)×300(高)mm 传送带速度:0.22m/s 传送带额定负荷 150 kg 分辨力:直径0.101 mm金属线 穿透力:10 mm钢板 胶卷安全性:对ISO1600胶卷安全 泄漏剂量:<0.05µGy/h X射线发生器: 射线束方向:底照式 管电流:0.4~0.5mA(可调) 管电压:80 KV(可调) 射线束发散角:60° 冷却/工作周期 密封式油冷/100% 图像处理系统: X射线传感器:L形光电二极管阵列探测器(单能量),12bit深度 显示器:高分辨率17英寸液晶显示器 彩色图像显示:24位真彩色显示 边缘增强:物体轮廓边缘更加清晰 超级图像增强:图像细节更加清晰 高穿透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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