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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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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二、 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 在购进食品时, 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 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 质量安全。
三、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 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每年核对一次。
四、 在购进食品时, 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 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 检验(检疫)证明; 3、 销售票据; 4、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 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代理资料、 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报关单、 注册证。
五、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 活禽类: 检疫合格证明、 合法来源证明; 2、 牲畜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进货票据; 3、 粮食及其制品、 奶制品、 豆制品、 饮料、 酒类: 检验合格证明、 进货票据;
六、 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
七、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 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 目的: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 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 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 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 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查验出厂食品, 更是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有责任、 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 确保出厂食品合格、 安全。
经过查验出厂检验记录, 第一, 能够及时发现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的不合格食品, 或发现虽有检验合格证, 但安全状况明显有问题的食品, 防止将不合格食品作为合格食品上市销售, 损害公众身体健康; 第二, 出厂检验并记录是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当发现食品出现问题时, 经过查找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能够迅速找到是哪些购货者购买了该批食品, 有利于实施食品召回; 第三, 食品生产者日后如果与购货者因为食品安全、 质量等发生法律纠纷,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是重要证据。
二、 职责:
质管科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 工作程序:
( 1) 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口重要手段, 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 2) 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 并做好检验记录。
( 3) 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经过时, 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 4) 如有合同要求时, 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 5) 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 由质管科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 6) 每次检验, 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 记录应及时、 完整、 清晰, 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 7) 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 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
四、 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生产批号、 验员、 检验人等。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 及时发现危害食
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 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 修改、 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 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 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 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 原辅料( 包括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 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 原辅料存放; 专库管理; 标签标识; 索证索票; 制度具备情况; 现场记录。
( 一) 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 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 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 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 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 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 离墙20cm以上, 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 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 是否有处理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 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 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 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它物品。
检查规程: 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它物品。
重点注释: 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 专库专用, 防止交叉污染。
( 二) 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 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 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 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 原料、 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 或分区域码放, 并有明确标识。
( 三) 标签标识
1.原辅料( 除农副产品) 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 规格、 净含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 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 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 配料表、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者和( 或) 经销者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及其它需要
标示的内容。
2.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 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 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 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3.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 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 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 四) 索证索票
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取得许可的) 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 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 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2.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 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 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 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 同1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 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 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重点注释: 同1
( 五) 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 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 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 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 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 六) 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 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 、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 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 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 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 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它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 是否保留相关证件、 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 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 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规程: 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 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重点注释: 经过进货查验记录, 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 询问专管人员, 查阅领料记录。
重点注释: 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 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 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更衣室;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生产加工设施、 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 设施维护保养和清
洗消毒; 产品投料记录;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生产中人
流、 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原料、 半成品、 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设备、 设施运
行情况;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回收食品处理情况。
( 一) 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检查规程: 检查厂区内环境, 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 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垃圾应及时清扫, 无杂物混堆。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 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 检查厂区内环境, 是否合理设置防蝇、 防鼠设施。
重点注释: 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 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 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重点注释: 生活区、 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 宿舍、 食堂、 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 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重点注释: 有卫生管理制度。
( 二) 更衣室
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 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 鞋箱(架), 个人衣、 鞋与工作服、 靴是否分开放置。
检查规程: 查看更衣室设施, 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 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 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它物品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 查看灭菌消毒设备、 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 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 可采用紫外线灯、 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 干手器, 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检查规程: 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 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重点注释: 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 三)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 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 查看防蝇、 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重点注释: 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 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重点注释: 同仓库存贮要求。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 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重点注释: 车间内垃圾桶( 箱) 应有盖。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 霉变、 积水, 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 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 霉变、 积水, 查阅清洁记录。重点注释: 车间无积水、 无蛛网积灰等。
( 四) 生产加工设施、 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 设备表面是否清洁, 无积垢。
检查规程: 查看生产加工设施、 设备表面清洁情况。
重点注释: 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 并做好记录。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 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 查阅设施、 设备清洁记录。
( 五)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 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 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设施、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
重点注释: 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 紫外线灯不加罩, 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 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
( 六) 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 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检查规程: 查阅产品投料记录, 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 重点注释: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 品名、 生产日期或批号、 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 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 查阅产品投料记录, 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 七)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 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 否是按要求记录。
重点注释: 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 八) 生产中人流、 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人流、 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 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 九) 原料、 半成品、 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它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 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 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它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 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 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 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 是否会受到污染, 是否有标识。
3.原料、 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 看原料、 半成品及成品, 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 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重点注释: 指定区域, 要有标识。
4.贮存、 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 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容器、 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 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 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 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 十) 设备、 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 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重点注释: 查看相关制度要求, 需符合制度。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 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 查看相关制度要求, 需符合制度。
3.其它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 查阅许可资料, 进行现场比对, 检查生产必备设备、 设施有无增减。
重点注释: 不得随意变化, 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 十一)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 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 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 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
重点注释: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 帽, 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3.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 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 颈部、 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 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 询问至少2人姓名, 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
重点注释: 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十二) 回收食品处理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
检查规程: 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重点注释: 正常情况下, 除内包间外, 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 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 是否与其它产品分开存放。
重点注释: 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 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 如何登记、 保存、 处理回收食品的。重点注释: 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理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理记录, 处理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 是否留下处理影像资料。
重点注释: 查看回收记录、 处理记录或处理影像。
三、 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 检验室设施、 设备、 化学试剂情况; 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委托检验情况; 产品留样情况; 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 一) 检验室设施、 设备、 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检查规程: 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 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有清洁记录。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不使用超净工作台, 不检查)
检查规程: 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重点注释: 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3. 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 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 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 化验设备、 试剂要配备齐全、 有效; 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 压力表为半年一次, 其它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 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设备, 是否能正常使用。
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设备, 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 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 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 二) 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 兼) 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 询问检验人员姓名, 查阅劳务合同。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 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 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 三) 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 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 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 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重点注释: 原始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生产批号、 检验合格证号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
检查规程: 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 四) 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 发证1年以上) 。
重点注释: 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2.实施比正确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 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 按照产品不同标准, 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比对记录。
重点注释: 查看比对记录。
( 五)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 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 查阅委托检验合同, 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 及检验项目。 重点注释: 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 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
重点注释: 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 六) 产品留样情况
1.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 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
重点注释: 查阅留样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 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 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
重点注释: 查看留样间或区域。
七) 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 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检查规程: 查看成品存放情况, 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 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 离墙20cm以上; 仓库内要将合格品、 待检品、 不合格品分别堆放, 有标识。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 仓库应以无毒、 坚固的材料建成; 仓库地面应平整, 便于通风换气。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 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 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4. 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 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 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 是否有处理记录。
重点注释: 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
四、 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 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 配料表、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者、 经销者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贮存条件、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产品标准代号、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营养成分表,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它事项。
检查规程: 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 按照GB 7718、 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重点注释: 根据《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 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 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 数量、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检验合格证号、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销售日期、 出货日期、 地点。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 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等。
六、 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 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 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 是否与其它安全食品分开堆放。
重点注释: 参照回收食品处理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 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 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检查规程: 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 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4.2制度与记录
检查内容:
原辅料仓库; 更衣室; 生产车间; 成品仓库; 化验室; 办公室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 食品从业人员应按规定,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二、 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 凡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 从业人员有发热、 腹泻、 皮肤伤口或感染、 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 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 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管理,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食品安全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制定, 制定本制度。
二、 不合格食品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 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食品。
三、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 应停止销售, 退出市场: (一)有毒有害、 腐烂变质、 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五)应当检验、 检疫而未检验、 检疫, 或检验、 检疫不合格的; (六)掺杂、 掺假, 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的; (七)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八)仿造产地, 仿造或者冒用她人厂名、 厂址, 在商品上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 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九)假冒她人的注册商标不, 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 装潢、 造成和她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十)其它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
四、 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食品, 经营者应立即停止销售, 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清点不合格食品, 登记造册, 如实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商务管理部门; (二)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 (三)在经营场所或经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 (四)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 (五)对有毒有害、 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 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 发理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商务管理部门报告, 主动做好食品退市等相关工作。
六、 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 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 退货和赔偿条款。
七、 经营者应当与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 在合同中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不合格食品自动退市条款。
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商务管理部门在监管或巡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应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 召回已售出食品, 并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危害, 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处理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 一) 预防为主, 常抓不懈。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 预测, 要把好生产加工源头。
( 二)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 三) 反应及时、 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 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作出反应, 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四) 依靠科学、 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协调好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责、 通力协作, 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疾控中心、 医疗单位等部门的协助。
二、 组织管理
( 一) 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 并向社会公示,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 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
( 二) 企业自觉接受质监、 卫生、 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抽检) , 做到积极配合, 实事求是, 决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 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及时认真整改。
( 三) 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1、 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社会公德, 依照法律、 法规和社会公德组织生产, 合法经营, 做到企业诚信、 自律, 不违法、 不违规、 不制假、 不售假。
2、 负责教育企业全体员工, 树立"以人为本, 顾客第一, 安全第一, 质量第一, 诚信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合格、 优质乳品, 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
3、 负责实施"科技兴奶、 科技兴企", 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现代化基础设备设施( 加工、 检测、 冷链、 信息化管理) , 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业化水平, 为生产安全、 优质乳品打下坚实基础。
4、 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运行。从乳品生产的源头( 奶牛饲养管理、 原料奶验收、 原辅材料采购) 到乳品加工( 加工设备、 工艺流程、 成品奶检验、 入库冷藏) 直至市场营销终端( 产品运输、 销售网点) , 严格按规范操作, 实行全程质量监控, 做到环环扣紧, 层层把关, 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 不准流入市场。
5、 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和广告法规, 把牛奶产品的真实属性、 营养成份、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贮存方法与饮用方法等, 全面如实的告知消费者, 不做任何夸大、 虚假的企业产品宣传, 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正、 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6、 负责产品安全质量自查。发现问题, 立即采取措施, 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 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 做到防患于未然, 有效预防、 控制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危害, 竭力杜绝各种乳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安全。
8、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 研究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指挥和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工作。
( 四) 企业产品投诉热线接到产品质量投诉, 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应立即向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是指重大食物中毒, 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 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 食品含有有毒、 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 流通、 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 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它事件。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后, 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
1、 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 人数在1-2人, 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 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2、 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 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 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 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并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疾控中心、 医疗单位的协助。
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如经分析、 排查, 如确为公司产品引发的, 应立即通知同批产品的相关客户并组织同批产品的紧急召回等, 同时要联系好医疗单位作好对已食用本批产品的、 可能发病的顾客的相关医疗措施。而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 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解决。
3、 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 同时公司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一次出现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事故, 并有人员死亡的;
(3)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 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 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 五) 事故报告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发展、 处理进程等, 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 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以便于公司在相关方面改进及借鉴、 总结。
1、 初次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 地址; 受害者的发病时间、 发病人数、 临床症状及体症; 医疗单位、 地址, 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事故原因、 性质的初步判断; 需相关部门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的报送单位、 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
2、 进展报告的内容: 事故的发展与变化、 处理进程、 事故原因等, 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 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 总结报告: 事故鉴定结论、 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 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 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 应急保障
( 一) 人员保障
1、 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应急的各方面工作。
2、 安全领导小组应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 二) 物资保障
后勤部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一切设施、 设备和物资。
( 三) 信息保障
在事故处理期间, 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畅通。
四、 其它事项
1、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 未能履行职责的, 要对主要负责人及其它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 由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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