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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305离任审计与离任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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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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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与离任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职员离职流程,减少离职给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避免公司风险。
2. 范围
全体职员。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各地区人力资源部遵照执行。
4. 离任审计与离任工作交接管理
4.1 离任审计
地区总经理因离职、调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协调集团知识管理部对相关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地区常务董事协助审计工作并负责离任监交;审计完成后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出具审计报告,提交总裁审核;如离任人员经过审计,则办理离任工作交接后离任赴新岗位或离职;如离任人员未能经过审计,则提交总裁审批处理。
4.2 离任工作交接
离任人员在辞职申请、合同解除获得批准或调动生效后,须在工作交接监交人的监督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岗位工作、个人从公司领用的物品,接任人按清单签收后,离任人方可离开公司。
4.2.1离任工作交接监交人
A. A-B级职员: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工作交接监督工作,总部部门总经理离职交接监督工作由总裁、分管执行总裁负责;
B. C级职员:地区C级职员离职由地区总经理负责工作交接监督工作,总部C级职员离职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工作交接监督工作;
C. D-E级职员:部门负责人负责工作交接监督工作。
4.2.2 离任工作交接内容
A. 工作物品交接:离任人员在监交人的监督下将公司物品移交给接任人;
B. 工作内容交接:离任人将岗位工作内容、与工作相关的社会资源等移交给接任人;
4.2.3 离任手续办理
离任人按<调(离)职手续完备表>要求办理离任手续。
4.2.4 离职
各方确认离任工作交接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公司。
4.2.5更新<职员异动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将职员离职信息记入<职员异动登记表>并上载。
5.相关表单
<调(离)职手续完备表>
<交接清单>
<职员异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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