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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管理规定
5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管理规定
发行单位
开发部
发布日期
2月18日
生效日期
2月18日
批 准
审 核
会 签
编 制
章节编号
旧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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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本修订、增订或刪除內容
目的
使公司的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管理工作有序和顺利地进行,确保产品质量,以满足顾客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原材料:指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3.2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3.3 成品:指按照规定完成了生产和检验流程后,并办理完成入库手续等待发货的产品。
4 职责
4.1 开发部负责对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进行规定。
4.2物流部负责对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4.3品质部:负责超期物品的重新检验以及负责对超期物品重新检验为不合格物料组织评审。
4.4制造采购部:配合物流部和品质部对超期物料进行检验。
5 工作流程
序号
流 程
责任部门
说 明
记录名称
1
存储期限规定
开发部
1.1开发部根据实际实物质量,对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进行规定,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生产何交付要求。
存储期限规定表
2
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管理
物流部
品质部
2.1物流部负责对库存原材料/零部件物料存储期限进行日常监控;
2.2物流部负责对超期物料进行识别,针对超期物料输出报验单,报品质部进行再次检验;
2.3品质部负责对超期物料进行重新检验,合格开具合格证,物流部重新更新物料存储期限。
存储期限日常记录表
报验单
3
超期不合格物流评审
品质部
开发部
物流部
制造采购部
3.1品质部负责组织进行超期不合格物料评审;
3.2物流部、制造采购部负责根据评审结论对物料的处理。
6要求
整个监控过程中,所有的输入、输出资料必须是书面资料,禁止口头传达指令。
7 相关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编号
责任部门
备注
1
不合格控制管理程序
FLJL/QP-37
品质部
/
2
进料检验管理程序
FLJL/QP-23
品质部
/
3
产品防护与交付控制管理程序
FLJL/QP-29
物流部
8 相关表单
序号
表单名称
编号
收集、整理部门
保存期限
1
存储期限规定表
2
存储期限日常记录表
3
报验单
4
不合格品评审表
9 关键指标:无
10相关表格
存储期限规定表
序号
类别
储存期限
1
已经加工过的半成品产品
3个月
2
未加工过的原材料
半年(6个月)
3
供应商到货二级零部件
半年(6个月)
4
库房待发货成品
3个月
5
纸箱、纸盒、PE袋等包装材料
一年(12个月)
6
辅助物品
依照来料的有效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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