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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医师定期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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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医师定期考核方案 10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偃师市人民医院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方案 1、 悬挂条幅两个:第三周期洛阳市医师定期考核考点——偃师市人民医院考点。(市医院办公室负责) 2、 宣传屏幕:第三周期洛阳市医师定期考核考点——偃师市人民医院考点,考场设在南住院部12楼会议室,请根据场次进入考场。预祝所有考生沉着答题、考试顺利!(市医院网络中心负责) 3、 考试地点:南住院部12楼会议室 4、 考核时间及场次 时间 9月28日 场 次 09:00-10:00 第一场 10:30-11:30 第二场 15:00-16:00 第三场 16:30-17:30 第四场 5、监考、巡考人员安排 场次 监考人员 巡考人员 第一场 张宏坤(副院长、纪检组长) 赵继红(副院长) 肖保国(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吴少静(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高晓宏(卫生局副局长) 张朝君(副局长兼纪检组长) 任安民(局医政科长) 第二场 第三场 第四场 备注:身份证、准考证查验由监考人员负责。 6、考核办公室设在偃师市人民医院医务科。 7、领取试卷人员:肖保国、李晓娜; 保管试卷人员:李新法、杨焕章; 送试卷人员:肖保国、李晓娜。 8、负责人:韩素慧、张宏坤、韩耀宗、李新法、李晓娜。 9、考场安排:杨焕章、李江涛、刘晓。 偃师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9月24日 偃师市人民医院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考试规则 1、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2、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并按编排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3、除指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及自用笔墨外,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习资料、笔记等物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4、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5、考试前,不得在座位、课桌的任意位置及周边可视之处书写文字或作记号。 6、考试入场后,应按编定的座次和规定的间隔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或交换座位。确有必要变更座位的,须经监考教师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座位就坐。 7、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场指令,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考试指令的行为。 8、试卷发放完毕后,必须先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写好考号、姓名等项目,审视试卷有无字迹不清之处,待监考教师或考场指令宣布答题开始方可答题。 9、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试题字迹不清需询问时,要举手发问。除非特别情况,考试时间不准上厕所等。遇紧急情况需要暂离考场,须经请示监考教师批准(同一时间内因故暂时离开考场者只限1人)。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议论、逗留,以免妨碍她人考试和影响监考人员收卷。 10、考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抄袭、交换、弄虚作假或为她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确需互借文具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传递(原则上不允许)。请各位考生自备好相应考试学科需用的工具,如笔、橡皮等。 11、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其试卷一律无效。 12、考试结束铃响,考场指令由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13、考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试卷。 14、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 1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突发生病或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者,应向监考老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偃师市医师定期考核 监考要求 为加强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医风、教风、考风,现重申我院监考要求如下: 1、监考人员应按医院的安排监考,非特殊情况不要换监考场次、时间,如调换,须经医务科批准。 2、监考人员在开考前10分钟(第一场提前15分钟)到医务科签到后领取考试记录单、考卷和答题卡,领取试卷时要仔细检查试卷份数。 3、考前10-5分钟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练习册放到指定位置,监考人员核对考生姓名、人数、座位(墙上有座位号),然后发放试卷。考前5分钟组织考生填写试卷(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并做好检查。 4、认真监考。加强巡查,及时警示考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对于作弊事实进行记载、并上报巡考人员。 5、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做好监考检查工作,不要在考场内看书、看杂志、看报、做题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 6、监考人员发卷后,除对试题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可作公开说明外,对考生提出的其它问题不予解答、解释、启发或暗示等。若试卷数目或印刷有问题,等巡考老师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及时提醒考生涂卡和检查。 8、监考人员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到,即令考生停止答卷并退出考场。 9、收好试卷后在考场核对考生人数与实交卷份数是否相符,注意试卷收颠倒或份数不对问题,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签名后,送巡考老师处。巡考老师核对后监考才结束。 10、监考人员应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迟到,不循私情。如有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巡考要求 1、巡考老师在开考前10分钟(第一场提前15分钟)到医务科签到后领取巡考记录单,组织好监考老师监考。 2、考前15分钟检查监考老师的准备工作和考生的答题情况。 3、中途要经常巡查考场纪律,替换老师上厕所或处理突发情况。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检查学生答题情况,提醒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5、收卷后要求当着监考人员的面清点试卷,检查是否试卷收颠倒或份数不对等情况,装订好试卷,并收好监考人员的记录单,记录好自己的巡考记录单交教务处,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偃师市人民医院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考试记录单 考场: 场次: 监考老师: 考 场 情 况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考人数: 姓名: 意见 偃师市人民医院第三周前医师定期考核考试记录单 场次 监考老师 监考情况 份数 验收 总结 巡考老师(签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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