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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各省免考政策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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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各省免考政策汇总 资料仅供参考 教师资格证考试各省免考政策汇总    秋季教师资格证已经拉开复习的序幕,许多师范生同学还在困惑是学校发证还是得参加教师资格证统考,上半年刚加入国考的过渡省份的省考生是否已经收尾。勤思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了如下各省的过渡政策,供各位考生参考。   北京   过渡对象( 底前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   改革之前,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持有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自 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除外)。   两学二门合格者   持有两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未经过者,在 下半年仍可按照改革前的认定办法申请认定。   两学一门合格者   持有一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者,在 下半年将给予另一门课程一次补考机会,补考的形式同改革之前。补考经过后,在 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办法同改革之前。   本过渡办法只在 下半年有效。自 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和认定工作一律按照教育部的改革要求执行。   广西   过渡对象( 底前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 及以前,下同)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造册,随同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报教育厅审核后到指定的认定机构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参加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已经取得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仍有效。已经取得理论考试合格证书,能够直接进入面试(技能考试)环节,已经取得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合格证能够直接进入认定环节。   贵州    (含 )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 (含 )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学双科证书取得者   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 前(含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学单科证书取得者   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可经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 (含 )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海南    及以前入学    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能够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两学考生    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 12月31前按照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在 12月31前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为《教育知识与能力》),按照新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河北   免试   自 开始,我省不再举办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对试点前已参加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任意一门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可免试笔试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可免试笔试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   过渡生要 暑期以上    暑期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河南    (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    (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自考、成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自考、成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两学人员   凡 参加省级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教师资格考试时可直接参加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 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湖北    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    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能够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两学双科合格人员   已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   两学单科合格人员   已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或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能够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湖南    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    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将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后才能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   根据湘教发〔 〕39号文件的规定: 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起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    起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将不能直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在这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中,教育部提出了逐步提高教师资格获得者学历层次的要求。   吉林    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    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能够在过渡期间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自2020年起,所有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免试政策不再适用,必须参加国家考试。   两学单科合格者   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参加 下半年由省自考办组织的另外一门单科补考,具体报名时间由省自考办确定,考试报名信息见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站.补考经过人员由省教育学院发放合格证。本考试为我省专门针对省考单科合格人员举办的收尾性质考试,此范围以外人员不得报名,否则成绩无效。   两学双科合格者   已经过省考全部科目并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含上述补考合格人员),可继续按照国考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报名申请 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参加由当地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的收尾考试工作结束后,我省考试机构和各级认定机构不再单独组织省考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所有省考未经过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经过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   江苏    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   改革师范生教师资格获取办法。除 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能够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外, 起,新入学的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同其它社会考生一样,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江苏省定于 下半年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为实现省考和国考政策的顺利衔接,特制定如下过渡办法。   江西   过渡期为 和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期为 和 。   对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者的面试,仍由各设区市按照以往的面试要求组织实施。 起,我省不再举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两学双科合格者   已取得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可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必须在 及以前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在 内取得教师资格的,或不符合其它认定条件未予认定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两学单科合格者(经过补考合格)   已取得我省组织的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另一单科的补考应在 下半年参加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考试成绩 当年有效,其它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补考。   两学单科合格者    起,只有省考一门单科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在毕业3年内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时,还需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情况说明。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才能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起    起,除 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能够在毕业3年内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外,其它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    前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前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和 应届毕业生,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参照过渡政策第2条和第3条执行。从 起,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另行规定, 以国家文件为准。   辽宁    12月31日之前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能够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1月1日之后入学    1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山东   本办法实行之日( 1月23日)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明;   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向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山西   1. 省考 、 内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 、 内,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它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 省考 、 内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 、 内,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补考,补考科目(教育学或心理学)成绩合格后,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它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 省考 、 内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且具备其它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 或 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截止到 ,凡上述1、2、3条所列省考人员   截止到 ,凡上述1、2、3条所列人员,仍未取得补考科目(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未取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或不具备其它认定条件,或因其它原因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从 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    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陕西       以前(含 )入学    以前(含 )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大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    起入学    起入学的师范教育类大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浙江    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能够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 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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