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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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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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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稿)
教学实习是列入教学计划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为加强对教学实习的组织和规范管理,确保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教学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初步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实际知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使学生初步了解所学专业的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热爱本专业、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的热情。
2.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感性认识,收集有关的资料,并为后续课程的教学做好准备。
3.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等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基本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
4.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增强劳动观念、群众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品质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实习大纲与实习执行大纲
1.实习大纲是指导、组织和检查实习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订相应的实习大纲。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的目的、实习的内容和要求、实习的进度安排、实习的考核方式等内容。实习大纲由各专业制订,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执行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调整。
2.实习执行大纲是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实习执行大纲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纪律与要求、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具体安排、实习考核等内容,由实习指导教师制订,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实习指导老师应在实习动员时将实习执行大纲告知学生,由学生填写或粘贴在实习报告首页,以明确实习的具体安排。
三、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全校各专业纳入教学计划的教学实习环节,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学院是直接组织和领导本院学生实习的单位,要有一位院长(或副院长)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实习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组织、管理好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
1.编制实习计划
各学院应在每年5月底前确定下一年度各专业的集中实习计划,每学期第18周前确定下一学期各专业的分散实习计划,并按规定日期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实习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实习单位,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实习单位的选择
各学院应按教学安排自行选择和落实实习单位,如安排确有困难,可报请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协助解决。
选择实习单位时应考虑以下原则: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生产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就近就便、相对稳定、便于安排师生的食宿。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实习基地。
3. 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及其职责
(1)各学院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有指导实习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凡第一次参加指导实习的青年教师,按青年教师新开课的规定执行。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一般为1∶15~1∶20。
(2)各学院应将指导教师的姓名、职称等有关信息在实习前二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实习指导工作。
(3)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事先与实习单位联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执行大纲,并组织实施。
(4)在去实习单位之前,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保密、安全教育,同时明确实习的各项教学要求。
(5)在实习期间,各实习指导教师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负全面管理的责任,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填写实习信息反馈表。实习指导教师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又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还要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6)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工作,批改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并将其与实习报告、实习信息反馈表一道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7)采用分散实习方式时,学院各系应指定一名或数名实习指导教师作相对集中管理。实习指导教师要获知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联系方式等,并在实习期间与学生每周至少联系一次,了解并指导实习。
(8)毕业实习采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处理毕业实习的相关事宜。
4. 实习期间对学生的要求
(1)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尊重她们的劳动;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对于违反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学院应会同实习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因故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另作实习安排。
(6)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的,除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外,按“旷课”处理。如需另作安排,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处批准,允许另行安排一次实习,其实习的经费由学生自理。
(7)学生因故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但可在补足所缺天数后再给予考核并评定实习成绩。
四、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学生必须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前,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或考试。
实习成绩评定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
成绩评定时,要综合考察学生的品行表现、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出勤情况、实习日志、实习报告质量、考核或考试成绩等。成绩评定的标准为(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要求进一步制定成绩评定细则):
1.优秀:实习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现象,实习期间刻苦、勤奋,工作积极主动;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完全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质量高。
2.良好: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实习期间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3.中等:实习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现象,实习期间工作比较主动;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基本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比较全面。
4.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严重违纪现象,实习期间能服从安排;能够完成基本的实际操作,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5.不及格: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1)未达到及格要求者;
(2)因故缺勤累计达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无故旷课累计达30小时以上者(一天按8小时计);
(4)实习中严重违纪者。
五、实习经费的管理
教学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院,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使用办法。分配给各学院的实习经费,由各学院统筹安排,自行调节使用。实习经费按国家和学校财务处、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开支。
附件中的所有表格为样表,填写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栏目大小,所有表格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均用A4纸打印。
六、实习资料的管理
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班级归档实习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实习报告书、实习工作总结、实习信息反馈表、班级实习成绩总表。同时学院还需将实习工作总结、实习信息反馈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航海类专业的各项教学实习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a:
武汉理工大学 年集中实习计划表
学院
专业班级
时 间
人
数
实习
类别
实习内容
实习单位
参观单位
指导教师
备
注
起止
日期
周
数
姓 名
联系电话
填表人(签名): 教学院长签名: 填报日期:
注:1、各学院应在每年5月底前确定一年度各专业的集中实习计划,并填写“集中实习计划表”,由学院教学办汇总、教学院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采用“集中分散兼有”组织形式的专业实习,集中实习部分也须填写此表,同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有分散实习*周”字样。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制附件1b:
武汉理工大学 年第 学期分散实习计划表
学 院
专业班级
学生数
实习类别
实习起止日期
实习周数
实习内容和要求
考核内容及方法
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名称
学 生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教 师
联系电话
填表人(签名): 教学院长签名: 填报日期:
注:1、各学院应在每学期第18周前确定下一学期各专业的分散实习计划,并填写“分散实习计划表”,由学院教学办汇总、教学院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采用“集中分散兼有”组织形式的专业实习,分散实习部分也须填写此表。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制
附件2:
序号(学号):
学生实习报告书
实习类别
实习地址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姓 名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实 习 执 行 大 纲
(可粘贴)
一、实习目的
二、实习纪律与要求
三、实习地点
四、实习时间
五、实习内容
六、实习具体安排
七、实习考核
概 况
实习单位:
参观考察单位:
(1)
(2)
(3)
(4)
(5)
(6)
实习开始时间:200 年 月 日,实习时间共 天。
完成实习报告时间:200 年 月 日。
实 习 日 记 200 年 月 日
(主要记载实习期间的实习内容、实习心得及实习体会)
(可加页)
实 习 报 告
(可加页)
实 习 成 绩 表
一、成绩评定
所占比例(%)
成 绩
实习表现
实习报告质量
考试或其它
总成绩
二、对实习表现及实习报告质量的综合评价(评语)
指导老师(签字):
200 年 月 日
注:该表由实习指导老师在批改完实习报告后填写。
附件3: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赴校外单位实习信息反馈表
实习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可开展的实习项目
可面向实习专业
可接纳的学生人数
总数 人/次, 其中: 男 人/次, 女 人/次
本次实习概况
实习学生
所在学院
专业
班级
人数
指导
教师
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所在学院
职称
专业所长
实习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项目
实习单位对指导教师的评价(分散实习的此栏不填写)
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评价
对学校实习工作改进建议及其它要求(分散实习的此栏不填写)
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字: 校方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中“本次实习概况”栏由指导教师填写,其它栏目由实习单位填写,并请实习单位签字、盖章,指导教师签字。实习结束,该表原件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复印件与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总结一道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附件4: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
指导教师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职称
实习学院
实习专业
实习班级
学生人数
实习类别
认识 ○ 生产 ○ 毕业 ○
实习组织形式
集中 ○ 集中分散兼有 ○ 分散 ○
集中实习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集中实习周数
分散实习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分散实习周数
实习地点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参观地点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实习目的:
实习内容:
实习进度安排:
实习成绩
考核方式: 平时成绩占 % 实习报告占 % 考核占 %
成绩分布: 优 %, 良 %, 中 % , 及格 % , 不及格 %
实习小结:
存在问题或建议:
指导教师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名: 学生所在学院盖章
注:1、实习地点、参观地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栏目。
2、此表应由指导教师在提交成绩时及时填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教学办公室盖章。该表原件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复印件与学生实习报告、实习单位信息反馈表一道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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