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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羊尖实验小学文件
羊小发〔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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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尖实验小学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18年3月修订,2018年春起试行】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构建科学合理、权责相当、导向明确、优质优酬的内部分配制度,从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不断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对象
辅导区在编在册在岗的实施绩效工资的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及权重分配
按照锡政办发(2009)285号文件《无锡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锡山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规定,由区教育局考核,统筹学校正副职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区能手级以上骨干教师学术荣誉奖后,划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后实施绩效奖励。
具体权重分配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
津贴部分 20 %
成果奖励 5 %
基本奖励 75 %
四、考核办法
(一) 津贴部分(占基数20%)
1、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书记):由教育局按规定统一考核发放(其他成果奖一律不享受)。
副职校长:根据区教育局政策,可享受学校成果奖励及超标准课时量补贴,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超正职校长的90%。
退任校长(书记):根据区教育局政策,退任前任正职的,按学校现任正职校长(书记)的80%发放;退任前任副职的,按现任副职校长的80%发放。由学校考核后报区教育局后发放,具体人员由教育局核定。
2、管理津贴
管理
中层正职
分校校长
中层副职
分校副校长
教导干事
年级组长
分校教导
分校总务
大队辅导员
年级副组长
教研组长
村小食堂报账教研组长
津贴
500元/月
400元/月
350元/月
320元/月
300元/月
200元/月
130元/月
(1)按教育局规定考核合格以上计发,不称职者减半发放。
(2)尽量避免兼职。如遇兼职,可享受次高职位津贴的20%(最多两项)。
(3)中层干部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学校副职校长奖励性工资最高的个人数。按照局文件精神,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到龄即退。2018年6月前退任的正职中层达学校要求的,按现中层副职标准发放;退任副职中层按现年级组长标准发放。相关待遇均享受至退休。2018年6月后退任的中层干部按上述标准享受三年待遇后不再享受。(竞岗落聘、自行退任、不称职的不享受津贴)
(4)如上级相关部门有发放规定,则按上级规定进行发放。
3、班主任工作津贴
班主任300元/月。每月按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进行考核,分值达95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分值在85分以上95分以下的按250元/月发放,85分以下的按100元/月计发。每班设立一名副班主任,按60元/月考核后发放。(如上级相关部门有发放规定,则按上级规定进行发放。)
4、骨干津贴
镇新秀100元/年,区新秀500元/年。(如上级相关部门有发放规定,则按上级规定进行发放。)
每年依据教育局及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考核后发放,工作时间不满当年一半工作日的只参加考核不享受津贴。
5、工龄津贴
三年达标考核合格开始执行,完成工作任务后年终发放。
工作年限
4--10
11--15
16--20
21--25
26--30
31--35
36--40
41及以上
标准(元)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6、代课津贴
临时性代课,每节发放代课津贴8元;代班主任津贴按13元/天计发。
7、超工作量津贴
(1)加班:按40元/天计发(条线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校长批准)。享受管理津贴的人员加班视为本职工作,不享受加班补贴。
(2)值班:按30元/天计发。
(二)成果奖励(占基数的5%)
1、教育论文奖
等次
全国
省
市
区
镇
一等奖
300
250
180
100
30
二等奖
250
150
100
50
20
三等奖
150
100
60
30
10
注:
(1)凡作大会发言的按一等奖计发奖金;书面交流按三等奖计发。
(2)凡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育文章、论文的按一等奖计发奖金。(重复只奖最高级别标准)
(3)普通老师的学校宣传报道,区级以上按三等奖计发。
(4)凡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经校长室审定同意参赛的才能享受成果奖。
(5)凡教师所发表的非教学论文、经验、非教改教研信息以及其它与教学教研无关的成果,不计发奖金。
(6)刊登于校刊的论文以镇级一等奖计发。
(7)每位老师不计发表、获奖论文篇数,但设奖励上限500元。
(8)参与教学骨干考核的两篇论文不计发成果奖。(骨干教师考核不通过则计发)
2、优秀会课奖
等次
省
市
区
片
镇
一等奖
800
400
200
50
30
二等奖
600
300
100
40
20
三等奖
400
200
50
30
15
注:
(1)参与教学骨干考核的公开课、每学期进行的研究课不再计发成果奖(骨干教师考核不通过则计发)。非教学骨干教师每学期的研究课按镇三等奖计发(研究课对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55周岁的男教师不作硬性的规定,可上可不上,不上则自动放弃成果奖励)。
(2)区级或区级以上学科会议(或其它专业会议)上教师所上的公开课获好评的,按同级三等奖计发奖金。
(3)凡参加教师基本功、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的,按同级会课奖计发。参加说课、演讲等单项比赛的,按同级会课奖减半计发。
(4)学校接受各级评估、督查等活动中,教师所上的公开课获好评的,按镇级三等奖计发奖金。
3、教育科研奖
(1)学校课题: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奖金
3000
2000
1500
1000
各级立项课题按时按质结题后,奖励项目组教育科研奖,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分配。(参与各级子课题研究酌情发放)
(2)个人课题:按时按质结题后,课题负责人享受同级别课题30%的奖励。
4、教学质量奖
(1)及格率:达辅导区平均值及以上的每门奖励200元/学期;低于辅导区平均值的每门奖励170元/学期。
(2)优秀率:达辅导区平均值及以上的每门奖励200元/学期;低于辅导区平均值的每门奖励170元/学期。
(3)平均分:达辅导区平均值及以上的每门奖励200元/学期;低于辅导区平均值的每门奖励170元/学期。
注:任教两个班或两个班以上数学、英语学科的,分别计算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获得的金额,再取平均值后每多一个班追加80元/学期。
(4)毕业班语数外毕业考试,每班每门加发奖金50元。
(5)担任语文、数学、英语主课外的其他所有老师享受教学质量奖200元/学期。
5、各类比赛奖
(1)体育类
A、镇田径运动会或单项团体赛,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分别奖辅导老师40、30、20元。(辅导多个班级获奖的,每多一个班级获奖追加5元;以年级组为单位的团体赛参照其他类个人奖发放给相关老师)
B、市(区)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前三名,分别按每分40元计奖;四到六名按每分30元计奖;七名以下按每分10元计奖。
C、参加球类(篮球、足球、排球、兵乓、羽毛球)等比赛获单项团体奖的,区级第一、二名奖800元,第三、四名奖500,第五、六名奖300元;市级第一、二名奖1000元,第三、四名奖800元,第五、六名奖500元。区级、市级以上比赛未获单项团体奖的,分别享受参与奖150元、200元。
D、参加区市级以上活动展演,分别奖100、200元。
(2)音乐类
A、辅导区级单项团体赛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分别奖辅导老师40、30、20元。(辅导多个班级获奖的,每多一个班级获奖追加5元;以年级组为单位的团体赛参照其他类个人奖发放给相关老师)
B、区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分别奖800、500、300元,市级及以上比赛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分别奖1000、800、500元。
C、如有外聘教师来校指导的节目获奖,该奖项由考核小组根据外聘教师来校次数酌情计发。
D、参加区市级以上活动展演,分别奖100、200元。(参演节目为原有节目,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考虑)
(3)其他类(包括书法、美术、科技航模、信息技术、征文、演讲、数学竞赛、棋类比赛等)
奖项
市(以上)
区
片
镇
综合
团体
一等奖
300
250
200
150
二等奖
250
200
150
100
三等奖
200
150
100
50
单项
团体
一等奖
250
200
150
100
二等奖
200
150
100
50
三等奖
150
100
50
20
个人奖
上限
200
150
100
80
一等奖
50
40
30
20
二等奖
40
30
20
10
三等奖
30
20
10
5
A、第一名按一等奖计发,第二、三名按二等奖计发,第四名到第六名按三等奖计发。
B、片级及以上未参加现场比赛的下降一个奖励等次。
C、每一个比赛得到综合团体奖项的,不再计发单项团体奖和个人奖;未得综合团体奖、得到单项团体奖的,取其中一个最高级别计奖,不再计发个人奖;未得综合团体奖和单项团体奖的,以个人奖累计计发,但设置上限。
D、教师指导学生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的,需署上校名方可给奖,奖额参照二等奖发放。教师指导学生在本地教育网上发表文章的,按三等奖发放。
E、同一内容逐级比赛,同一文章在不同报刊录用,只奖最高级别一次。
F、非教育行政部门(非教育部委办局)组织比赛,经校长室审定同意参赛的,由校长室适当奖励,未经同意的,不计成果奖。
G、有名额分配的比赛,酌情降级发放。
6、评先评优奖
团体奖:
(1)优秀年级教研组:人均奖100元/学期。
(2)行知式文明组室:人均奖80元/学期。
个人奖:
(1)教师个人荣誉,区级计奖100元,市级以上计奖200元。如已颁发奖金或奖品,不再计发。
(2)党员先锋奖200元/人。
(3)年度考核镇优秀100元/人。(区优秀由局下拨后统一发放)
(4)教科研先进个人100元/人。
(5)优秀班主任100元/人,副班主任减半发放。
说明:其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由校务委员会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奖励的数额。
(三)基础性奖励(占基数75%)
学校每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实际发放的津贴额、成果额就是基础性奖励的总额。
1、师德奖:全年3000元
凡有有悖师德规范行为者,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产生的后果情况商议发放,影响大、后果严重者不享受师德奖。
2、安全奖:全年3000元
全年履行岗位职责好,安全无事故,享受安全奖。如有安全责任小事故,以每次100元扣发。如责任事故严重,扣发全年安全奖。
3、月考核奖:全年3000元(每月300元,计10个月)
依据教学工作月考核情况发放,分别享受当月月考核奖的100%、90%、80%。
4、出勤奖:全年6000元
(1)经校长室签名同意并备案,事假一天扣发80元,病假一天扣发50元(必须提供病历或当天医院收据)。短期病事假以工作日计算,连续病、事假15天(含)以上,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天数计入请假天数内。
(2)经教导处或年级组长批准的2小时内请假(签名备案)可酌情免扣,但每周不超2次,超过者按每次50元累计扣发。
(3)凡没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假并作严肃处理,扣发金额由考核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4)每月迟到、早退、学习及集体活动缺席3次以上者(包括3次),每次按50元累计扣发。
(5)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产假、婚假、丧假,不扣发基础性奖励。
5、集体成果奖:基础性奖励总额扣除师德奖、安全奖、月考核奖、出勤奖,余额设为集体成果奖,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共享此奖项。
6、论文缺量扣发: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含35周岁,见习期教师除外)每年必须至少有一篇区级以上的论文发表或获奖,如不达要求则扣发300元。
7、说明:后勤岗位人员享受教师人均的90%。
五、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 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⑵ 从事有偿家教的。
⑶ 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⑷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⑸ 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网购等屡教不改的。
⑹ 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⑺ 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⑻ 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2、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⑴ 教职工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退休待遇。
⑵ 待聘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⑶ 长病假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二分之一工作日的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⑷ 受党纪和行政处分者,扣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⑸ 青年教师基本功考核不合格者每门每次扣2000元。
⑹ 按规定新教师在见习期六个月内不享受本单位绩效奖,第七个月起可减半发放,定级后可全额发放。
⑺ 包班或任教两个班数学或任教三个及以上班级英语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区教师平均数的90%。(学科教学质量较好,不担任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
六、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议考核处理。
1、出勤情况。是否遵守作息时间,有无请假、旷工、旷课行为。
2、是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3、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4、在师德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
5、有无发生教育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的行为。
七、本《考核发放办法》经十届八次教代会通过后实行。正式实施时间从2018年1月起。
八、本《考核发放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后执行。
九、本《考核发放办法》解释权属校考核领导小组。
无锡市羊尖实验小学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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