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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行业竞争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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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电力企业核电资产概述 第一节 三大核电集团 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一)企业概况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公司)是1999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中央企业,也是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现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科研设计院所,20名两院院士,主要承担核电、核动力、核材料、核燃料、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铀矿勘查采冶、核仪器设备、同位素、核技术应用等核能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 经过50年的发展,中核集团公司建立了中国独有的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是目前中国大陆所有投运和在建核电站的主要投资方,最大的业主;是核电发展的技术开发主体、国内唯一的核设计供应商和核燃料供应商;是最重要的核电运行技术服务商,承担着核电站运行和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任务。 (二)经营范围 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产品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三)产业情况 中核集团主要有三大产业核电、核燃料循环以及核科学技术研究,且均发展态势良好。 核燃料循环:中国建立了一个完备的核燃料循环工业体系。它包括铀矿勘查、铀矿开采与铀的提取、铀同位素分离、核燃料元件制造、乏燃料后处理等,以及相应的科学研究、工业设计、建筑安装、仪器设备制造、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三废处理与处置的机构和设施。 核科学技术研究: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拥有完整的核科学技术研究体系,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强的优势,研究领域包括:铀矿地质、铀矿采冶、同位素分离、核燃料组件、乏燃料后处理、三废治理、核物理、受控核聚变、核化学化工、反应堆、核电站、同位素、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放射医学、加速器、核探测技术和仪器设备,以及有机化学、化学分析、稀有元素化工等。 核电:中国核电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有秦山、大亚湾两座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26堆年的经验,秦山二期1号机组、岭澳核电站1号机组已于2002年上半年投入商业运行,并成功地向巴基斯坦出口了一座核电站。现在,秦山二期2号机组、秦山三期、江苏田湾和广东岭澳2号机组正在建设中。通过自主建设和中外合作建设两种模式的实践,中国核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建造、运行和管理经验,可以说,基本具备了百万千瓦级核电站的设计能力和大型核电设备的制造能力。 多年来,依靠雄厚的科技力量和完善的实验设施,科研院所完成了大量的重要核科学技术和高科技研究任务,在和平利用核科技和民品生产中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如核电工程、受控核聚变实验、高通量反应堆、微型反应堆、强流脉冲电子束加速器、钕玻璃激光器等,得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许多国家的重视和欢迎。 (四)公司成员单位 中核集团公司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由所属的工业企业、公司、科研设计院所和事业单位组成。主要承担核动力、核材料、核电、核燃料、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铀矿勘查采冶、核仪器设备、同位素、核技术应用等核能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科技经济往来。属下公司有: 秦山核电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国核电工程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中国核科学技术信息与经济研究院、核动力运行研究所、核工业第八研究所、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核工业大连应用技术研究所、核工业无损检测中心。 (五)公司发展前景 截至2007年末,由中核集团控股投入运行的核电机组达到11台,总装机容量900万千瓦,其中秦山、田湾核电基地7台机组全年共发电326.8亿千瓦时,创历史最高水平,其间未发生非计划性停堆。 从2004年开始中核集团公司经济状况从亏损补贴进入到良性循环,结束了连续十几年行业性亏损的历史,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76亿元。一系列改革中中核集团公司的工作重心从调整结构、精干主业转移到战略谋划、创新发展。经过一系列的改革调整,全系统职工总数精干到10万人左右。中核集团作为我国核电建设的投资、经营和建设主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其总体发展思路是以保军为重点,以发展核电、核燃料和核应用技术三大支柱产业为核心。其改革发展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经济(较2000年)翻三番,实现技术和管理两个跨越,成为国家战略核威慑力量和核能发展的中坚,建成军民结合、技术领先、管理规范、效益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特大型企业集团。 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 (一)企业概况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1994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2亿元人民币,是由核心企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和20多家主要成员公司组成的国家特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在成功建设大亚湾核电站的基础上,通过将已投产核电站产生的效益作为资本金投入开发新的核电项目,形成了“以核养核,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以从法国引进的百万千瓦核电机组为基础、结合多项重大技术改进形成了具有自主品牌的中国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方案――CPR1000;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核电站运营管理、工程管理和技术研发队伍;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核电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体系,在核电站运行、维修、技术支持、安全监督、质量管理等方面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二)经营范围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以核电为主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 (三)产业情况 中广核集团现拥有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一期近400万千瓦的在运行核电机组。岭澳核电站二期、辽宁红沿河核电站、阳江核电站、福建宁德核电站和台山核电站等超过1800万千瓦核电机组已经开工建设或开展前期工作。在发展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吉林大岗子、内蒙古灰腾梁、河北察北、甘肃瓜州、广东台山等约65万千瓦的风电机组正在建设和部分并网发电。截至2007年12月底,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期累计实现上网电量超过2600亿千瓦时,中广核集团拥有总资产约68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约287亿元人民币,与成立时的净资产32.4亿人民币相比增长到近9倍,有效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核心企业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由核心企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和20多家主要成员公司组成,企业名称: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能之汇有限公司、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电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有限公司、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 (五)发展前景 近年来,我国作出了“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决策,为主动适应国家核电发展新形势要求,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修订了集团战略规划,明确战略定位为“以核电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为社会提供安全、环保、经济的电力”。在确保已运行机组安全生产、在建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的同时,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坚持专业化和自主化发展,不断推进组织管理体系创新,加快核心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与发展平台的全面提升,先后成立了国内首家专业化的核电运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设计和公用技术研究机构;完善了以核电学院为龙头的专业化核电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了与核电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企业联盟,在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方面具备了面向全国、跨地区、多基地同时开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多个核电站的能力。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通过建设三代EPR核电项目和参与AP1000项目建设,进入了高起点引进、消化、吸收三代核电技术的新阶段。 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一)企业概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于2002年12月29日设立的从事电源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是国务院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由中央直接管理,资产与财政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截至2006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778.31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37800MW,权益装机容量为28043.3MW;其中水电机组922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4.4%;火电机组2723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72%;核电机组1350.8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3.6%。集团公司包括169家成员单位,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83086人。 (二)经营范围 1.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2.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从事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物资经销、设备检修、科技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电力相关业务。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5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2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共同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和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以及9个参股核电前期项目。 (四)成员单位 中电投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内部核算单位31个,全资企业5个,控股企业46个,参股企业15个,分布于全国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和川渝等7个区域。集中了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在核电领域的全部资产和股权。集团公司现有职工近7.7万人。 (五)发展前景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集团公司经营受竞价上网、电价调整、竞争加剧以及关闭小火电等因素的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盈利的稳定性;同时,大量新电源项目的建设和原有电源项目的扩建及技术改造需要庞大的资本支出,集团公司的财务也面临着一定的压力。但由于电力经营的特点,集团公司销售回款能力较强,使其始终保持着较好的财务流动性。考虑到我国电力产业良好的发展环境、集团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其较强的融资和资本运营能力,预计不会显著影响其财务灵活性。 集团公司对于产业发展的战略是:以电力为核心产业,稳步向相关产业延伸,积极寻求海外发展。以电力为核心产业,这是集团公司的性质定位和市场定位。把集团公司的优势集中到发展电力这一核心产业上,坚持水、火、核并重,新建与扩建、盘活与收购、国内与国外并举,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水电,稳步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加快老企业的技术改造,不断增强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审慎、适时、稳妥地进入相关领域,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节 其他企业核电资产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电力体制改革后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注册资本金120亿元人民币。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实行两级法人、分层授权、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目前设立了华北、东北、华中、华东、西北、川渝、山东、云南、贵州、广西、新疆11个分公司。 截至2006年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拥有3个全资企业、25个内部核算单位、65个控股企业和12个参股企业。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444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3978万千瓦,占89.49%,水电装机容量405万千瓦,占9.12%,风电装机容量61.8万千瓦,占1.39%。目前,集团公司在全国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电源点。到2006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880亿元。拥有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5%股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华电主业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2007年底,中国华电装机容量6302.41万千瓦,其中火电5508.6万千瓦,占87.4%;水电772.21万千瓦,占12.25%;风电21.6万千瓦,占0.35%。分布在25个省(市区),年发电量2581亿千瓦时,资产总额2390亿元人民币。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规划装机容量2115万千瓦的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规划装机容量800万千瓦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国内单机容量最大、国产化程度最高的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和国内首批60万千瓦级空冷机组、60万千瓦级脱硝机组,单机容量最大的39.5万千瓦天然气发电机组;积极开发建设风电、核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装机容量将达到8000万千瓦。拥有福清核电49%股份,三门核电10%股份。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2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5月13日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15日更名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约为人民币51.63亿元。 1997年3月21日,大唐发电的H股股票分别在香港及伦敦上市,发行H股约14.31亿股,筹集资金约人民币37亿元。2001年,本公司正式获准发行一级美国存托凭证(ADRs),并已正式进行柜台交易。2003年9月,本公司成功发行了5年期1.538亿美元可换股债券。2006年12月,本公司A股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32.79亿元。 大唐发电是中国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其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目前公司拥有4家运营中的发电厂,管理28个公司(项目),截至2006年底已投产发电设备容量19,430兆瓦。拥有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宁德核电站)49%股权。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拥有5%海阳核电股份。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由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是国防科技工业十大军工集团公司之一。 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围绕“保军促民,调整结构,以核为本,科技兴业”的经营方针,各项事业步入持续稳定的良性发展轨道,核心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务院国资委首批确认集团公司的主业为“军工工程,核电工程、核能利用,核工程技术研究、服务”。集团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核心能力,两个核心业务”的战略发展框架,以国防工程和核电工程为代表的工程建设、以高温气冷堆和低温供热堆技术为代表的先进反应堆技术产业化是集团公司的核心业务。 中国核工业建设产业是与我国原子能工业同时诞生并共同发展的,是我国核工业完整体系和国家高科技战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先后完成了我国大陆所有的核武器研究生产基地和核燃料生产设施建设,承担建设了我国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等各军工行业的各类国防科技工程,履行了国家赋予的保军建设责任,为我国核工业的发展和“两弹一星”的丰功伟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集团公司承担了秦山一期、二期、三期核电站和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田湾核电站等我国所有核电站以及我国出口巴基斯坦的恰希玛核电站的工程建设,积累了多种核反应堆工程的建造经验,取得了多项建造技术的突破,形成了一批自有知识产权,全面掌握了百万千瓦级核电站建造能力。2005年,集团公司又相继赢得了新开工建设的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等核电站工程建造合同。 集团公司还以军工企业的优良信誉和奋斗精神,先后承建了遍及石化、能源、交通、纺织、医药、冶金、建材等多个行业的大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其中多项工程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公司正式成立于1999年7月1日,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10家、控股企业5家,参股企业5家,另有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共同管理的设计院2家。注册资本10.5亿人民币,总资产73亿人民币。全系统现有正式员工3.4万人,离退休职工2.2万人。公司总部设有9个职能管理部门和2个事业部。2001年实现了全系统总体扭亏为盈,并保持了连续两年实现盈利的经营业绩。2005年总产值达到66亿人民币,其中:国防军工工程13.5亿,占20.5%;民用工程46.8亿,占70.9%;其他收入5.7亿,占8.6%。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作为承担保军责任的军工集团公司,组建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国家赋予的保军任务,实现军工产值100多亿元。公司拥有5%三门核电股份,32.5%石岛湾核电股份。 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1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省级能源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主要从事能源基础产业(电力,煤炭,天然气)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截至2003年6月底,集团资产总额356亿元,控股、参股发电装机容量为1293万千瓦。浙能集团目前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项目37个:其中集团全资或控股企业15家,包括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公司拥有三门核电20%股份,所属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占有秦山联营公司(秦山二期)20%股权,秦山三核公司(秦山三期)10%股权。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主要从事电力、燃气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属有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主要控股子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持“锐意开拓、稳健运作”的经营理念,坚持以电力、燃气等能源产业投资运营为主,在产业结构、资产规模和企业效益方面保持了稳健向上的发展态势。2006年底,公司能源产业投资达80%以上,已形成电气双业并举的格局。公司总资产437亿元,国家所有者权益19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3亿元,员工总数1.21万人,实现净利润11亿元。 公司拥有秦山联营公司(秦山二期)12%股权,秦山三核公司(秦山三期)10%股权,秦山二期扩建投资16%股权,芜湖核电一期20%股权。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于2001年8月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也是江苏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亿元。 集团成立以来,依托资源和功能优势,精心打造以电力为主的能源产业平台,以信托、证券为主的金融服务业平台和以房地产开发、酒店业为主的不动产平台,并不断拓展投资领域、完善业务功能。先后介入天然气管网建设、新能源开发、江苏软件园建设等实业投资领域,拓展了担保、保险经纪、金融租赁等业务功能。2006年底,集团与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合并重组,在证券、银行、酒店旅游、房地产和社会文化事业等领域注入了新资源。截止2006年底,集团总资产为447.5亿元,净资产为223.14亿元,拥有全资、控股企业四十余家。 公司占有秦山联营公司(秦山二期)10%股权,秦山三核公司(秦山三期)9%股权,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20%股权。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皖能集团)的前身是1985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是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地方集资办电的专业投资机构,经省政府授权负责省内电力及其他能源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投资管理,代表省政府负责对电力等能源项目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本运营。 1999年皖能集团正式成立,形成以安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成员单位的母子公司体系,成为以电力为主业,包括天然气管输、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高科技等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截至2007年10月底,集团公司拥有发电装机控股容量386.5万千瓦,权益容量380万千瓦,总资产为178亿元,净资产为95亿元。拥有芜湖核电一期15%股权。 山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是于1988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注册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公司充分发挥金融与投资双重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诸多业务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现已成为以经营管理省基建基金、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租赁信托、投资银行、国际金融为主要业务的大型公司。 按照国家关于信托公司进行重新登记的有关要求,公司于2002年6月完成了增资改制和重新登记工作。改制后,公司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包括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注册资本增至12.8亿元(其中美元1500万元)。截至2003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174.6亿元,净资产14.1亿元,实现利润1.344亿元。 公司受山东省政府委托经营管理省基建基金。截至2003年12月底,省基建基金总资产达123.47亿元,净资产122.16亿元,累计实现滚动增值53.54亿元,其中2003年增值3.13亿元。支持全省重点工程项目900多个,涉及能源、交通、电子、通讯、原材料、轻纺、化工等领域。公司拥有海阳核电10%股份。 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 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1988年5月17日,是大连市政府全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承担着代政府参与跨地区、跨省重大能源和交通项目投资的重任,是大连市目前唯一的有经验、有实力的重大能源、交通项目投融资平台。注册资本金4.8亿元。 2004年5月,大连市政府正式批准公司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其核心业务是利用增量资本进行项目投资,利用存量资本进行资本运营。公司制定出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以能源、交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的主业,对其他非主业的子公司和投资进行整合,实现了公司体制、经营理念、员工精神和企业形象的重大转变。三年来,公司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增强项目投资力度,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加大不良资产清理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司连续三年实现项目投资和投资收益"双过亿"的可喜局面。到2006年底,公司总资产26.5亿元,净资产21.6亿元。 截至2007年底,公司已参股并运营或试运营的项目有华能电厂、西太平洋炼油厂、泰山热电、烟大轮渡等。正在进行建设的项目有哈大客运专线、红沿河核电二期、庄河电厂二期、泰山热电二期、LNG、境外煤炭开发及长兴岛热电等。正在进行项目前期调研工作的有大连新机场等。持有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10%股权。 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境内。公司历史可以追溯到1980年为集资建设龙口电厂一期工程而成立的烟台市建电集资办公室,1986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烟台市电力开发办公室。为了适应对电力建设投资和融资的需要,1989年又成立了烟台市电力开发公司。为了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8年9月由市政府批准在原烟台市电力开发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承担债权债务,依法管理、经营市属国有电力资产,以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烟台市电力事业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自此,公司开始进入企业化运营的轨道。 公司积筹资、融资、投资电力和其它能源及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资产经营管理于一体,注册资本金6.9亿元,现有员工29人,资产总额20.1亿元,净资产额15.2亿元。截至2006年底,公司建成投产的发电装机容量共计1224MW;建成和改造220w变电站8座,变电容量1440MVA7架设220KV输电线路1080公里;建成110KV变电站4座,变电容量289MVA。公司拥有海阳核电10%股份。 第二章 核电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研究 第一节 核电资产集中度现状 我国核电建设的投资体制应该尽快改革。同时,应允许有能力的民营资本进入核电生产业,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生产体系以形成我国核电的竞争力,与国际核电的发展水平接轨。但核电技术和生产是涉及到国家安全方面的行业,其对市场开放的程度和速度都不会是一个简单而迅速的过程。 中国核电领域长期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集团)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集团)垄断。2006年12月16日,在最终公布的中国第三代核电技术招标结果中,我国最终选择了美国西屋公司的AP1000技术,而中电投作为山东海阳两台核电机组的承建方和控股方,终于名副其实成为中国第三个核电投资运营商。从此,核电产业将从“双雄争霸”进入到“三足鼎立”时期,最终形成“战国七雄”的局面。 第二节 核电行业地缘经济研究 近年来,广东全省形成了加快核电发展的共识和有利于核电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核电建设的目标。按照广东省核电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将达24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1000万千瓦。由于广东省能源资源匮乏,90%以上的能源均需调进和进口,随着需求量的增长,越来越受到资源储量、供应能力的制约,能源成本呈不断上升之势。最近由于国际油价的上涨,广东省仅用油成本每年就增加50多亿美元。发展核电有助于优化电源布局,改变广东省过分依赖煤油等常规能源的状况,实现能源多元化,降低能源风险。若按到2020年新增2000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算,广东能源自给率可从现在的13%提高到20%。从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看,广东需要加快发展核电。 江苏省地处平原,虽有长江贯穿东西,但水流平缓江面宽阔无建水坝和水电站的条件;火电耗煤量大、能源利用率低、空气污染严重,况且江苏虽有徐州煤矿但仅靠它远远不能满足高速发展的江苏对电力的需求;核电站只需很少的核燃料就能产生大量的电能,还可以大大减少燃料的运输量。综合来说,核电是江苏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一。 浙江面临的能源形势非常严峻,“十五”计划以来,浙江一次性能源资源自给率逐年下降,到2004年,浙江的能源自给率仅为4.5%。06年全国不少省份爆发柴油荒,浙江有不少加油站车满为患,许多业主通宵排队、雇人排队加油。这给浙江敲响了警钟。浙江要避免能源荒,一是要采取强有力的节能措施,力求每万元GDP能耗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二是加强能源战略储备,这一点对浙江尤为迫切;三是在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的基础上,尤其要重视发展核能。浙江水电开发已经到一定程度,不能再成为电力供应增长的主力。目前浙江除了秦山核电站,三门核电站也已进入实施阶段,核能开发将成为下一步主要的能源发展策略。 总结:我国现有核电站集中建设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这三省和即将建设核电的一些省份有一些共同点,就是经济发达,缺乏煤炭、石油等能源,同时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或濒海。这些省份能源消费大,资源产出少,需要从外地输入大量的煤炭、油气等以维持消费,买煤难、铁路运力不足和煤价高是制约地方经济建设的瓶颈。核电站的建成,大大缓解了这些省份的能源需求,加快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只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才能承受我国核电现阶段相对高昂的电价,地方经济的发展对核电建设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核电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另外,与秦山和大亚湾核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当年(1994年)的浙江和广东人均GDP相比,湖北从1999年、湖南和重庆从2002年开始超过了这一水平。内陆建立核电站的外因和内因都已成熟。大批内陆核电站的建设投产,必将大大改善当地的能源紧缺状况,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第三节 核电企业核心竞争力比较研究 中核集团公司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承担核动力、核材料、核电、核燃料、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铀矿勘查采冶、核仪器设备、同位素、核技术应用等核能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科技经济往来。中核集团作为核电老大,在原料供应、理论技术储备、专业人才、中央支持等方面拥有无可质疑的优势。 通过大亚湾与岭澳的长期成功运行,中广核在核电站运营管理实践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与实践技术。自主开发的CPR1000几乎是当前唯一在我国受到广泛承认的国产二代半商业核电技术,而且以广东等东南省份为基地,在这些经济发达、核电需求较大的地区,很容易取得当地地方政府的优先支持,近来更将业务扩展到四川、辽宁等西南、东北地区。 中电投身兼核电集团与电力集团两大身份,在电源结构方面,“水火核”并重是其独一无二的优势。针对目前的资产现状,综和考虑市场需求、电源合理布局和结构合理搭配,中电投集团公司的主要策略是合理布局和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重点是调整资产的区域分布,抓住时机向经济高增长地区和电力短缺地区集中,并开拓电源布局的盲点地区。结构优化,就是适应市场化要求,调整和优化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人员结构,重在提高资产质量,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中电投坚持水火核并重,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水电,稳步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实现结构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四节 核电行业竞争格局发展趋势预测 中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将核电发展战略由“适度发展”调整为“积极发展”,又出台《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予以明确规划,加上受到2008年初雪灾刺激,地方政府如雨后春笋冒出般提出新的核电计划或加快了已有计划的进度。每年开工2-3座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已算是保守估计。经过二十年的不景气,核电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我们认为,今后二十年,在东部沿海及中部内陆,几乎所有缺少资源的省份都会大力发展核电,总体而言东部会略高于中部,但核电站的投产运行需要当地良好经济环境的支撑和丰富的水资源,故西部贫瘠省份核电前景尚不明朗。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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