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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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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英县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 1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关于加快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切实做好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工作,现就加快推进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突出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两大主题,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的方式,经过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向农村延伸,形成县、乡(镇)、村三位一体、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达到改进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率的目的,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县供销社作为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农村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县、乡(镇)、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二是做好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和乡(镇)、村回收网点布局和改造;三是培训、指导保洁员对可利用垃圾进行分拣、分类。 (二)工作目标:发挥供销社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作用,充分整合、改造、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力争在3—5年内,全县90%以上的自然村建再生资源固定或流动回收点;100%的乡镇建有具备堆码、分拣、分类,转运功能的回收站;建成建有具备储存、交易、分拣、集散、初加工功能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使农村90%以上的可利用垃圾得到回收利用。 三、重点工作 (一)尽快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县供销社要进一步完善产权结构,形成供销社控股和主导地位,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资本和资源为纽带,整合系统及社会资源,经过联合合作等方式,在今年底前组建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二)加快村级可利用垃圾回收点建设。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供销社乡村经营服务网点和农村专业合作社,主动整合社会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和村级回收点的建设。 全县建设100个村级固定或流动回收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指导、统一规范经营。 (三)加快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中心)的改造与建设。为使回收的农村再生资源便捷、高效、规范、环保地进入加工利用环节,县供销社要加快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中心)建设。要以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为重点,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再生资源集散中心,要在不断完善交易、储藏、集散、信息发布等功能的基础上,将集散中心改造为区域性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供销社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督导相关企业切实做好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工作,确保可利用垃圾应收尽收。要成立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各镇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可利用垃圾回收工作。 (二)先行试点,典型带动。今年,县供销社要确定1—2个乡镇试点,探索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带动,逐步推开,从而保证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的有效、有力、有序的实施。 (三)加强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可回收垃圾处理工作。做好农村垃圾回收处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垃圾分类是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供销社要发挥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优势,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支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城乡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对供销社再生资源企业和乡村回收网点建设给予政策扶持,以增强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点的生命力。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及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作用,经过集中办班培训,现场实地培训,专题、专项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强化农村基层站点回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同时,供销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当地村委会的合作,经过发放宣传图片、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保洁员及村民宣传介绍垃圾的分类、处理、回收等知识与方法,以减少回收利用成本,提高回收利用率。 附件:农村可利用垃圾一览表(样表) 附件 农村可利用垃圾一览表(样表) 类别 品名 指导价格 类别 品名 指导价格 金 属 类 废铁 纸 类 报纸 废钢 杂志 废铜 黄板纸 废铝 其它废纸 废铅 玻璃类 玻璃瓶 废锡 碎玻璃 家 电 类 旧电脑 塑料类 废塑料 旧电视 矿泉水瓶 旧洗衣机 橡胶类 废橡胶 旧冰箱 杂胶 旧空调 轮胎外胎 旧电话 轮胎内胎 旧手机 家具类 木制家具 旧照像机 其它类家具 旧电表 旧二手设备 旧二手设备 旧电瓶 旧电池 其它 鸡鸭鹅毛 大英县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 方 案 农村可利用资源是指在农村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可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整合现有回收网络,加快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保护环境,推动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一)我县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现状。建国初期至1991年以前,我县农村可利用垃圾(主要指废旧物资)产出量90%以上由县供销社回收经营。1991年以后,大批农民开始从事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并逐渐形成新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至 底,我县有证照的废旧物资经营户共计□□家。从事该行业人数在近□□人左右,年经营废钢铁□□吨,废铜约□□吨,废铝约□□吨,废塑料约□□万吨,废纸□□吨左右,其它废旧物资,如报废汽车、废电机等□□万吨,总价值近□□万元人民币。 (二)我县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存在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种经济成份相继进入我县可再生资源领域,一方面,有力促进了回收利用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可再生资源行业经营松散、管理粗放、加工无标准、监管不到位,尚未形成一个完整、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无照、无证经营,无序竞争相当普遍;个别经营单位成了盗窃分子销赃的场所等。因此,将这项工作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构建规范、公平、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已迫在眉睫。 (三)我县发展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有利条件。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已将可再生资源产业化纳入了中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经列为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省、市都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规划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第8号) 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规划原则 (一)方便卫生原则。建设农村回收网点的根本目的是方便居民投售回收物资,因此在回收网点的规划布局中,把居民的投售方便放在第一位,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在网点运作过程中,防止废旧物资的二次污染。 (二)统筹兼顾原则。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既要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注重农村文明建设,同时考虑行业的经济效益。 (三)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由于居民生活习惯、生活层次、思想意识等方面存在差异,对可农村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也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在农村回收网点的建设中,在统一的规划指导下,应采取分期建设的方式,以适应不同区域的需求。 四、规划范围、期限 (一)规划范围。全县11个乡镇,300个村 (二)规划期限: - 五、规划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管理水平,满足城乡服务功能,改进人居环境,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方便居民投售为目的,确立“政府推动、辖区实施、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基本思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体系,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从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本着依法治理、方便市民、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形成回收交易市场心——乡镇转运站——回收网点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三)规划任务。建设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涵盖面广,涉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各个领域。根据资源产出状况及人口分布情况,我县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重点建设以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交易市场——回收网点组成的两极网络体系。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交易市场在体系中是核心,回收网点在体系中是基础。 1、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交易市场 回收交易市场是构建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工程的枢纽。本着统一布局、合理规划、交通便利的原则,并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在县城周边地区,规划建设一个集散型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交易市场:其功能是集资源集散、加工、利用、信息、服务、环保为一体,具有一定规模和生态形象。经过大规模的资源聚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为我县循环经济的振兴做出贡献。规划建设用地约50亩。该市场是构建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的中枢。承担回收网点收购的农村可利用垃圾的堆放、整理、加工和交易功能。 交易市场应具备堆放、整理、分拣、集散、初级加工和深加工功能。 交易市场必须具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堆放场地要相对固定,有围墙隔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为确保运输车辆出入通畅,交易中心内应有规划合理、符合公安消防要求且无障碍的通道。 交易市场必须实行服务区、经营区分离,摊位内实行储存区、工作区分离,服务区、经营区、工作区要有与各自职能相符的设施。有经营、治安、消防、外来人口、卫生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各类经营主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交易中心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2、乡镇转运站点规划 每个乡镇规划一个农村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转运站,面积200平方米。负责将各村回收站点运回的垃圾转运至县城交易市场。 3、回收网点规划 农村回收站点的设立要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便于投售的要求,已建成的居民住宅结合小区环境整治方案,按先试点后普遍实施的原则有步骤地设立;新建小区建设与规划同步设置,作为小区的公益配套设施指标。回收站点建设实行统一模式,建筑设计及装饰与社区环境相符,突出绿色环保主题;统一店面、标识,标注国际通用的可再生资源无限循环标识。 (1)回收网点布局。在各镇乡规划在各村设1—2个回收站,每个回收站面积拟为30平方米左右。同时,利用信息化等手段,经过提高管理水平来扩大可再生资源的回收服务半径,提高服务效率。 (2)回收站建设方式。规划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两种建设方式: ①配建:主要针对今后新建的居民小区,按合理的服务半径,配套建设回收站。能够单独设置,也能够结合小区公建或绿地设置,但必须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 ②新建:已建好的居住社区,如无法采用改建或租用方式建设的,可采用新建方式。但新建的回收站必须取得建设许可证,并须征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不能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两种回收站建设方式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灵活操作。 (3)回收站点选址要求 回收站点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建设,在选址时必须能满足居民方便投售的要求,又不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4)回收运输车辆配置 回收运输车辆是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运行的载体。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回收运输车辆的配置分两种类型。 一种是负责为居民上门收购服务和短途运输的三轮车。容积为1.2——1.5立方米。 另一种是负责将收购站点回收物资运送到交易市场的汽车,选用承载重量为3吨的货车。 回收运输车辆要求按统一设计、明确标志、基本密封的要求制作,其通行按市环卫专用车辆同等对待。回收运输车辆的数量按实际需求量进行配置。 (5)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 流动收购人员实行培训统一、着装统一、衡器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简称“五统一”。为便于管理,三轮车及流动收购人员全县统一编号。流动收购车的从业人员主要来自对现有三轮车收购人员的培训、整编,颁发可再生资源从业资格证书后,重新上岗。 六、实施步骤 根据我县当前情况,结合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的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和低成本、高效率运作的原则,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系统拟分以下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 ,开展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工作,全县100个村完成回收站点的配套建设任务,4个乡镇完成可利用垃圾回收转运站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 — ;全县150个村完成回收站点的配套建设任务,4个乡镇完成可利用垃圾回收转运站建设任务。启动县县城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交易市场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审批、设计和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第三阶段: 年,全县50个村完成成回收站点的配套建设任务,3个乡镇完成可利用垃圾回收转运站建设任务,完成县城争取全县可利用垃圾回收交易市场建设任务,力争所有经营户均进入交易中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 (二)加大扶持力度。由于建设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有着先期投入大,运转周期长,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迟缓等特征。在实施建设中,需要市场化运作,社会分工协作,更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各镇乡、农村回收站点的设立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回收站的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用于回收网点的建设、装饰、购置用具)。回收站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另作她用。县政府对建设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交易市场作为循环经济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落实建设用地指标。 (三)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加强对各镇乡、县市级有关部门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并与各镇乡、各部门签订回收网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镇乡对辖区内农村回收网络建设管理负总责,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四)加强宣传培训。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要加大对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重要性及特殊性的宣传力度,经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全社会都来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事业,为我县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教育从业人员树立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 (五)逐步规范市场。针对当前的运行无序状况,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采取边建点边清理非法摊点,边建点边清查无证收购人员的方法,使我县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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