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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建工程施工现场危险源监理监控要点
桩基施工阶段
序号
危险源
监理控制点
监督措施
规范依据
1
打桩机、 钻孔机倾覆
桩机移位, 施工过程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桩基施工方案; 对进场使用的桩机必须全数验收, 挂牌使用, 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 施工前进行交底; 移位实施监控, 注意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 桩机四周沟、 槽、 洞、 高压线情况。
JGJ59-99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2
吊桩过程中桩身失控
打入式桩机吊桩
设置吊桩区域、 吊桩下方严禁站人。
起重机”十不吊”规程
3
噪声
打桩过程
办好夜间施工许可证, 按规定时间作业。
沪建建管( ) 第69号
4
泥浆外流, 堵塞市政排水系统
泥浆水排放
实施二级沉淀, 做到有序排放。
沪府发( 1994) 第20号
基础施工阶段
序号
危险源
监理控制点
监督措施
规范依据
1
土方坍塌、 滑坡
人力挖土
编制挖土方案, 对作业人员交底注意土壁的稳定性, 发现有裂缝及滑坡可能, 人员及时离开, 采取紧急加固措施, 挖土深度不得超过1.5米, 严禁从下部掏空挖掘, 土壁的支护、 护坡、 降水、 排水相应措施保证。
城市供排水基坑和沟槽施工有关安全强制性条文
4.1.6、 4.2.3、 4.2.6、 4.2.7
2
机斗伤人
机械挖土
配合拉铲的清底, 清坡人员不准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
挖掘机倾覆、 瞌头
机械挖土
挖掘机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支撑松动
基坑支护
支撑应经常检查, 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 松动、 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 应及时处理。
城市供排水基坑和沟槽施工强制性条文3.3.10
5
人、 物从基坑边坠落
基础施工过程
基坑周边必须有防护措施, 有上下扶梯斜道。基坑支撑上部严禁有残留物, 材料, 严禁人在支撑架上行走。
城市供排水基坑和沟槽施工强制性条文3.3.12
6
水泵、 震动机电源线损坏
基础抽水、 浇捣混凝土
机械设备经测试合格后使用, 并必须实行”一机、 一闸”制。
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临时用电7.2.5
施工用电
序号
一般危险源
监理控制点
监督措施
规范依据
1
钢管碰电线
架空线水平距离搭设外脚手架与外电线路安全操作距离
审核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是否满足安全操作距离, 不满足安全距离必须搭设护线架。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3.1.2
2
车辆装物碰电线
架空线垂直距离, 施工现场大门及道路设置架空线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距离
用电方案中施工现场的机动车与架空线垂直距离必须满足电压等级要求。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3.1.3
3
吊物碰电线
吊物与架空线必须满足安全距离
用电方案中明确吊物距离, 措施上设护线架、 醒目警戒标志, 对塔吊司机、 起重工有针对性交底, 派人监护。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3.1.4、 3.2.1
4
架空线设置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现场供电系统采用TN-S( 即三相五线制) 专用保护零线用黄/绿双线。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4.1.1
5
潮湿场所用电
潮湿场所采用保护接零, 照明使用安全电压
用电方案中应明确地下施工、 隧道、 人防等工程, 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4.1.2
6
供电系统的保护接零装置损坏
供电线路保护接零线使用黄/绿双色线
方案平面图或系统图中标明保护接零PE线, 采用黄/绿双色线, 不得一部分接零, 一部分接地。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4.1.3
7
机电设备的外壳接零装置脱落
凡是施工现场使用金属外壳机电设备, 外壳必须有可靠接零
机电设备包括手持移动工具, 应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在负荷首端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 大型设备必须经过验收、 检测。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4.3.7
8
架空线损坏
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
按照用电方案平面图布局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 设在专用电杆上, 严禁架设在树上、 脚手架上。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6.1.2
9
电缆干线损伤
电缆干线按要求敷设
电缆干线严禁沿地面明设, 穿越道路必须架空或埋设, 按方案要求实施。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6.2.4、 6.2.7
10
分配电箱外壳带电
分配电箱外壳接零, 电气元件完好无损
电箱使用合格供应商产品, 有防雨措施, 安装完毕应验收合格后使用, 并作好检查记录。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7.1.13、 7.1.14
11
开关电箱损坏
开关电箱垂直使用, 门电气元件完好无损
使用合格产品, 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动力开关电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制。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7.2.1、 7.2.5、 7.2.9
12
电箱积水外壳带电
分配电箱设防雨措施, 防止雨水流入电箱
电源线引入分配电箱必须从下部引进, 下部引出, 严禁从电箱顶部或左右侧引进或引出。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7.2.14
13
熔断器损坏
电箱内熔断器完整无损, 熔丝选择合适
熔断器的选用应根据设备容量大小选择, 严禁用铜丝代熔丝。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7.3.10
14
电焊机防护措施缺损
电焊机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场所, 其防护措施齐全
电焊机使用前应经验收合格, 挂合格牌使用, 电源线不得大于5M, 进出线设防护罩, 摇手柄有绝缘装置。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8.5.1
15
照明灯具损坏
照明灯具合理使用, 一般场所需用220伏, 地下施工根据潮湿情况使用安全电压
危险场所照明安装专用防爆灯, 一般场所照明使用220伏灯具, 灯具高度低于2.4米采用安全电压, 特别潮湿场所, 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采用24伏安全电压。
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9.1.3、 9.2.2
说明: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中, 现场常见的危险源, 被摘录的15个方面本人认为属一般性危险源工程, 涉及到强制性条文, 有23条, 可作监理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尽供参考之用, 包括临时用电标准强制性条文检索图。临时施工用电查什么, 怎么查, 依据是什么, 起简单提示作用, 具体内容依据强制性条文序号。
附: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标准强制条文检索图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标准强制性条文
检 索 图
编制: 王小平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标准强制性条文检索图
3.1.2
3.2.1
脚手架具
在建工程
保险安全操作距离( 必须)
1KV以下——4m
1~10KV——6m
35~110KV——8m
154~220KV——10m
330~500KV——15m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脚手架斜道
严禁搭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外侧边缘
外电架空线路边线
无法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增设
屏障
遮拦
围护
保护网
悬挂警告标志牌
醒目
架设防护设施时有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专职安全员
监护
无法实现防护措施
与有关部门协商( 必须)
采取措施
停电
迁移外电线路
改变工程位置
施工
不得施工
3.1.3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高度
( 下有机动车道)
1KV以下
1~10KV
35KV
6m
7m
3.1.4
3.2.1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任何部位
吊物边缘
10KV以下架空边线
同
同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2m
4.1.2
城防
人防
隧道
潮湿
条件特别恶劣
施工现场的
电气设备外壳
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1.1
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
必须采用TN-S系统
PE线
与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连接( 必须)
引出部
工作接地线
配电室零线
第一级漏电
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
4.1.3
外电线路供电
根据当地要求选择保护方式
不得
一部分设备
另一部分设备
保护接零
保护接地
4.3.7
所有用电设备
保护接零
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 ( 必须)
6.1.2
架空线
采用绝缘
铜线
铝线
( 必须)
设在专用电杆上( 必须)
严禁设在
树上
脚手架
6.2.4
电缆
穿越
建筑物( 构筑物)
道路
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引出地面
+2m
-0.2m
范围
设防护套管( 必须)
6.2.7
电缆架空敷设
最大弧垂高度: ≮2.5m
墙壁
固定
设置
沿
电杆
用绝缘子
严禁: 使用金属裸线绑扎
间距: 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负载
( 特殊防护处理除外)
7.1.13
7.1.14
7.2.1
7.2.14
配电箱
开关箱
干燥
通风
常温
防雨
防尘
( 必须)
不得设在有害介质中
烟气
蒸汽
液体
瓦斯
不得设在
外来固体物撞击
强烈振动
液体侵溅
热源烘烤
( 特殊防护处理除外)
安装场所
作保护接零
部位
PE线
金属箱体
金属电器
安装板
底座
外壳
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电器
可靠
完整
破损
不合格
( 必须)
不准使用
进出线口位置
设在电箱下底面
禁设在
顶面
侧面
后面
箱门处
进、 出线
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指移动箱、 开关箱)
不得与箱体进、 出口直接接触
加护套
分路成束8
做防水弯8
分闸断电( 必须)
前级相应电源开关
悬挂停电标志牌
严禁: 带电作业
检查
维修
送电: 总电箱
分电箱
开关箱
停电: 开关箱
分电箱
总电箱( 紧急情况除外)
操作顺序
7.3.10
熔断器
合理选择与设备相符的熔丝
熔丝盒完整无损
严禁使用铜丝作熔丝
7.2.5
7.2.9
开关箱
一机、 一闸、 一漏、 一箱
严禁: 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
用电设备( 含插座)
漏电保护器
参 数
一般场所
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 ≯30mA
时间: <0.1s
潮湿
腐蚀
场所
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 ≯15mA
时间: <0.1s
防溅型
8.5.1
电焊机
放置场所
防雨
通风
焊接场所
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次侧
电源线长: ≯5m
进线: 设置防护罩( 必须)
( 交流焊机)
使用
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必须)
经常
检查
维护
换向器( 直接焊机)
9.1.3
照明
坑洞内作业
夜间施工
自然采光差的场所
作业厂房
料具堆放
道路
仓库
办公室
食堂
宿舍
设
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
混合照明
( 在一个工作场所不得采用)
特殊工程
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必须)
有爆炸
火灾危险
场所
按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必须)
9.2.2
照明电压
作业场所
一般场所: 220V
灯具高度: <2.4m
高温
隧道人防工程
导电灰尘
≯36V
潮湿
易触及带电体
≯24V
特别潮湿
导电良好的地面
锅炉
金属容器内
≯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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