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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员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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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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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员工规章制度
【篇一:服务行业管理规定】
养成手则
一、着装整齐、统一,工作时必须着由公司统一配置的工作服。需佩戴工牌和公司徽章的现场,
必须佩戴好工牌,穿着规范、干净、无破损,所有扣子系好,裤角不应拖于地面,并盖住袜子(袜子颜色女性肉皮色,男性黑色或藏蓝色),内衣不得露于工作服外(含领口、袖口、腰间和裤管口)。秋冬季制服内不得穿高领衣服,保洁、工程人员制服内应穿深色衣服。
二、保持鞋清洁、无破损(鞋子款式男性应穿黑色系带皮鞋,不得钉铁质鞋掌;保洁员男性应穿
黑色平底布鞋,女性应穿黑色平底布鞋或系带布鞋;工程人员应穿黑色系带绝缘皮鞋)。
三、头发修剪整齐,清洁、爽滑、有型、无头皮屑,男性发长不遮耳,不过领口,女性头发长发
盘起,用黑色头饰罩起,烫过的短发,要梳理整洁,不能蓬乱,禁止漂发和留怪异发型(染发只能染深色)。
四、面部清洁,精神饱满,男性坚持每日刮净胡须,女性淡妆,涂与制服颜色协调的口红(口红
颜色不能怪异),化妆要得体。
五、坚持每日刷牙,口腔清洁,无异味。上班前和工作时间内,不得食用带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
(如葱、蒜、韭菜、榴莲、臭豆腐等)。
六、指甲修剪整齐,不留长指甲,不准涂有色指甲油,指甲内不得有污垢。
七、可戴一只式样简洁的手表。安管员可戴婚戒(餐饮服务及厨房员工不可戴婚戒)。女员工不可
佩戴耳环、戒指、手链、手镯、脚链,只允许佩戴小巧耳钉(大小不允许超过耳廓),项链不得露在衣服外面。
八、表情要自然、大方,语言礼貌、温和、亲切、得体。
九、站姿标准,走姿敏捷,小步快走,不得慢慢悠悠、左顾右盼,工作场所,走路要轻,靠右侧
行走,双手不得插入裤袋。
十、姿态文雅,不能当众有不文雅举动(如挖鼻孔、耳朵、翘二郎腿等)。女性坐姿应双腿并拢,
男性坐姿双膝自然放开不得大于20公分。
十一、使用电话注意语音要轻柔、语言要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十二、办公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十三、不在办公区域高声喧哗,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洽谈室内或其它公司指定区域进行。 十四、注意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不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
十五、适时调整你的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会议中则请打震动或关机。
员工二十不准
1、不准散播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
2、不准无故缺岗。
3、不准代人签到。
4、工作期间,不准叉腰,抱胸、蹲坐。
5、工作期间,不准吹口哨,打响指。
6、工作期间,不准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7、工作期间,不准吃口香糖及其它食品。
8、工作期间,不准脱鞋,衣衫不整。
9、工作期间,不准睡岗。
10、工作期间,不准穿公司制服随意外出。
搞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12、工作期间,不准阅读书刊、杂志。
13、工作期间,不准接待亲朋好友。
14、工作期间,不准使用粗言秽语。
15、工作期间,不准追逐打闹。
16、未经允许不准串岗或替岗。
17、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换班。
18、工作期间,不准配戴手机和传呼。
19、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准拨打外线电话。
20、任何情况下,不准车人吵架、动粗。
培训管理制度
要求: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无污染;手触到的地方无灰尘;耳听不到异声;鼻闻不到异味。 具体要求:
(一)房门部分
1、门铃是无异声,指示灯正常。
2、门牌号无松动,木质牌面清洁、字迹清晰。
3、门牌开启正常,保险锁无失灵,无松动。
4、防盗扣无松动。
5、门板无变形;门板面上油漆无退色或破损。
6、挂在门把手上的指示牌在位,无损坏。
7、整个门面清洁。
(二)衣柜部分
1、衣架、裤架符合标准数量,按要求摆放。
2、衣柜滑道正常,衣架杆无松动、无积尘。
3、衣刷干净(无粘上的毛、丝质杂物)。
(三)行李柜
1、行李柜边无破损,抽屉滑轨拉动顺畅,抽屉内无杂物或宾客遗留物品。
2、柜面及侧面无浮尘。
3、鞋柜摆正,无积尘,拖鞋配备齐全。
(四)电视机柜、电视机、电脑
1、电视机插头插在规定电源位置上,开关正常,电视机屏幕上无污迹,机壳上无浮尘,收视指南
干净、平整、无污迹字痕。
2、电视画面清晰,频道与收视指南相符,音量适度。
3、电视遥控器操作正常。
4、电脑插头插在规定电源位置上,启动正常。
5、检查电脑完好,机壳上无污迹、无浮尘。
6、茶几或杯具清洁,杯具须消毒,无水迹,茶叶配备齐全。
(五)写字台
1、台面无浮尘、无污迹。
2、写字台上摆放的《服务指南》无破损、缺页或污迹、如有应及时更换。
3、复印品破损、无宾客遗留的字迹,如有应及时更换。
4、圆珠笔能使用,店徽字样朝上。
【篇二: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1、必须有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调动管理,主动认真,自觉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按程序进行服务,耐心解答客人提问,虚心接受职工建议,对待职工热情、耐心、周到,严禁与职工顶撞、争吵。
3、熟悉业务知识、准确掌握开餐时间及人数。
4、每天做好餐前准备,做到环境、餐具,明亮、干净、齐备,餐后做好快撤工作。
5、做卫生时,不得拖拉,必须有认真积极的态度,以最快的速度完成。
6、服务态度:热情大方、周到主动、耐心细致、面带微笑,不得带情绪上班。
7、上班时不得闲谈、吃 零时、吹口哨、串岗,严禁在工作岗位高声 喧哗。
8、个人卫生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保持清雅淡妆,着装整齐上岗。
9、工作时间,不准接打电话(领班级以上除外),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工作场所。
10、员工不得将餐厅的物品赠送她人或带出,如有发现,按制度进行处罚,后果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11、严禁吵架、打架、不得拉帮结派,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说话要
谦虚礼貌,待人热情,语言要文明,不说粗话,团结互助,共同完成任务。
12、严禁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终止工作,饭菜供应不及时造成投诉,按餐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3、值班人员不得因故擅自离、脱、睡岗,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14、不得在客人面前做不雅动作,如剪指甲、掏耳、剔牙、打哈欠、伸懒腰。
15、不得在班前饮酒或吃带异味的食品。
16、要有拾金不昧的精神,在餐厅拾到客人遗失的东西,主动上交,不做不道德的事,不贪不利之财。
17、一切电器操作工具,必须探险操作程序进行,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18、员工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掌握和熟练一切服务程序,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餐饮从业人员。
【篇三:服务行业实用管理制度1000例】
第一章 餐饮业人事部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制度
第一条 为统一各餐厅人员招聘作业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原则上对各餐厅的招聘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审批和执行情况汇报制度。
第三条 编制和审批招聘计划
1. 餐厅各部门根据人员定编计划或业务需要,编制招聘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
2. 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署意见后退人事部。
3. 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根据总经理意见审批后通知申请部门执行。
第四条 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信息,可用多种形式。
2. 初步甄选。应聘人员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技术证书等,以及免冠近照两张。
3. 面试与笔试。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根据初步甄选结果组织面试,应聘高层管理人员应参加笔试。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面试,由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表,并签署意见。
4. 面试结果反馈与选择。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面试和笔试结果共同议定评选结果并报总经理审批。
5. 通知录取。人事部门通知被录用者并登记招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表。
6. 办理入职手续和有关证件卡牌
7.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各店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批准,领班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对于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经各单位经理或负责人提议人事部门考核可酌情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间表现不好的员工,餐厅可随时辞退,按实际工作天数计付工资。
8. 劳动合同。正式录取的员工应与餐厅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餐饮人事部完成招聘之后应及时将招聘工作的执行情况报总经理。
第六条 本制度适于驻店经理以下员工的招聘。餐厅高职员工的招聘方法,另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餐厅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作为餐厅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第四条 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凡餐厅同意将档案转移到餐厅的正式员工,能够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凡档案关系不能转移的公司员工,经餐厅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第七条 辞职。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能够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 工提前七天,试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 辞退。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餐厅能够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 开除。如员工严重违纪,本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 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能够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1. 在餐厅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
2. 在餐厅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
3. 在餐厅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 对因严重违纪而被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餐厅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 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予交纳赔偿金;否则,每迟一天罚款50元。
第十四条 凡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
第十五条 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公司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
第十六条 培训价值由公司根据员工所接受的每项课程的价值及课程数目而确定。 第十七条 既往发布的有关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修正权及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合同制员工。
三、薪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略)。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 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 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 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一般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 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个人薪金所得税
2. 劳动保险费;
3. 工会协议的事项;
4. 其它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定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 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 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 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 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 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 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见奖金管理制度)
(四)临时津贴
第十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 因公务而受伤需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 其它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一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 特殊职务的资格:
(1)公司服务人员;
(2)兼职性质的员工;
(3)洗碗工、清洁工。
2. 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 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 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章自x x x x年x月x日起实施。
四、奖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本餐厅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内容创业制度,亦详加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门奖金支付方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的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1. 模范员工奖。
2. 礼貌奖。
3. 最受欢迎奖。
4. 工作绩效奖金。
5. 考勤奖金。
6. 激励奖金。
7. 介绍奖金。
8. 全勤奖金。
9. 奖学金。
10. 礼金及慰问金。
11. 小费。
12. 年节奖金。
13. 年终奖。
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部评核后,于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员工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的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资鼓励。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员工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亲切服务的态度,每月从全体员工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的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在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 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个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的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其核发标准如下表所示: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
1. 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核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2. 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其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3. 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部评核后,酌量奖励。
第九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1. 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固定例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2. 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加倍发放奖金。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她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部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1. 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2. 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3. 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条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4. 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的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外时间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员工提高各人的专业素养所制定的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1. 会计年度期间的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始具申请奖学金资格。
2. 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
15日及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经过后,予以支付。
3. 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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