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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调查报告
21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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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职业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对10多年来全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情况所进行的问卷调查说明:校企双方经过合作办学能取得双赢,浅层次合作办学形式依然是当前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形态,行业、政府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总体是支持的,但各地情况不一,绝大多数省、市政府并没有根据《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订促进校企业合作的实施条例。为了推动校企合作,提高企业合作积极性,保障校企合作深度,中、高职院校希望政府或有关部门能出台校企合作的保障性政策,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
关 键 词:中高职院校 企业 合作办学 双赢 保障性政策 激励性措施
一、 导言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职业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制造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高等职业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并得到迅猛发展,很快便与普通高等院校并驾齐驱,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了引领职业教育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教育部 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16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8月31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 ]〕进一步强调要“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的文件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必须实施工业交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10多年来,中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情况究竟开展得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中、高职院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国家“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组 5月至 12月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情况予以报告。
二、调查方式与样本
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向全国的中、高职业院校分多批次寄发调查问卷,并经过全国高职院校校长工作会议、全国供销系统行指委 培训会等会议发放调查问卷,陆续回收到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吉林、江西、河北、河南、四川、重庆、陕西、广西、贵州、甘肃、新疆等15个省的236所职业学校的问卷。其中,公办高职学院102所,民办高职学院11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11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所。如图:
所回收的问卷中,有国家示范高职学院10所,国家骨干高职学院9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71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11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54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9所。如图:
回收问卷表明,被调查的学校覆盖到了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各种类型的中、高职业院校,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调查情况分析
中国职业院校与企业主要以哪些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情况究竟开展得怎么样?从问卷调查的反馈中我们能够作出统计分析。
1. 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概况
问卷调查的反馈表明,中、高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都比较重视,201余所中、高职业院校认为“非常重要”,35所中、高职业院校认为“比较重要”,与企业合作办学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调查显示,中、高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模式主要有建立工学交替实习基地、院校办校中厂、企业办厂中校和与政府、行业、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其中,192所学校建立工学交替实习基地;84所院校建有校中厂;56所企业办了厂中校;79所学校和与政府、行业、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如图:
从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数量看,有86所中、高职业院校分别与15个以上的企业开展了合作办学,有36所中、高职业院校分别与5个以上的企业开展了合作办学,有74所中、高职业院校分别与2个以上的企业开展了合作办学。其中,从合作办学的区域分布统计,有118所院校与学校所在地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有80多所院校分别与经济发达城市、沿海城市、毕业生就业集中地区的企业合作办学。如图:
从合作企业的产值看,有78所学校与1-2个亿元以上的企业合作办学,32所学校与3-5个亿元以上的企业合作办学,有67所学校与6个亿元以上的企业合作办学。从合作办学时间看,89所学校与地企业开展合作办学达10以上,62所学校在5年以上,17所学校在4-5年,43所学校在3年以下。
学校选择新的企业开展合作办学,157所学校表示会从社会声誉高,对企业合作办学的支持力度方面予以考虑;142所学校表示会考虑该企业有一定规模,有安排实训教学能力,或者地处学校附近,能满足学校实训教学需要;93所学校是因为该企业隶属同一个职业教育集团;40所学校是因该企业与学校存在产权关系或产教同盟关系。如图:
由以上问卷调查的情况得知:
(1) 无论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全国中、高职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都能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办学。
(2)中、高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了多种形式,每所学校并与多个企业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各种办学形式中,把企业作为工学交替实习基地的校企合作形式占81%,学校与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这种办学形式占33%,可见浅层次合作办学形式仍是当前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形态。
(3)中、高职院校选取合作企业主要以学校所在区域为主,还积极寻求与经济发达城市、沿海城市、毕业生就业集中地区的企业合作办学,并乐于与社会声誉高,对企业合作办学的支持力度大,有一定规模,社会声誉高,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对办学的支持力度大,有安排实训教学能力,能满足学校实训教学需要的企业合作办学。
2. 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内容
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具体内容有哪些呢?首先,从合作办学目的出发,职业院校对企业有多方面的期待。从各校反馈的情况看,有152所学校是为了寻求就业岗位,190所学校为了寻求实习实训场所、共同制定并完善人才培养方案,112所学校为了寻求企业的技术支持,52所学校为了寻求资金帮助和,179所学校为了共同办学、共同育人、共同就业、共同发展。如图:
其次,从合作办学的意向看,职业院校对企业有多方面的诉求,如表所示:
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诉求
非常愿意
愿意
不愿意
共建专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138
72
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125
74
共建实训室(技能实训中心),建立生产型实训车间、工作室
136
53
10
在企业建立学生实训、实习、就业基地
139
64
共建课程,共同开发项目化教材
125
82
企业为院校提供先进设施和设备
136
40
10
为教师提供挂职锻炼、实践机会
119
87
企业为院校派遣兼职教师
96
76
企业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报告)
107
84
捐资助学
124
53
12
企业招聘学生就业
135
61
为企业进行员工培训、进修服务
157
42
支持企业进行员工学历提升
116
89
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咨询
98
86
14
在调查问卷中,不少中、高职院校还对企业提出了具体的希望,例如:
(1)支持学校建设。与学校共建专业,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广东财经、重庆经贸、四川贸易、江西护理、江西外语外贸、江苏商贸);共同开发建设专业与课程(江苏商贸、陕西商贸);共建实训、实习基地,配备实训设备(唐山外经贸、贵州内贸、甘肃财贸、宁波城市、重庆经贸、广东财经、江西生物科技、江西护理);为学校提供兼职教师,为院校提供就职锻炼机会(唐山外经贸、外语外贸、甘肃财贸、江苏商贸、江西护理、重庆经贸、陕西商贸);校企双方共建技术交流平台,为学校提供先进技术的培训(江西冶金)。
(2)投资助学。提供助学金(甘肃财贸、江西冶金、江西生物科技)。
(3)为学生就业提供岗位。为学校提供学生就业岗位(陕西商贸、贵州内贸、江西生物科技); 严格职业准入制度(四川贸易);与学校一起开发项目,共同管理实习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江西生物科技);举办招聘会(宁波城市)。
从调查中能够得知,实际上经过合作办学校企双方都能获得实际的好处。如下表中所反映的 - 部分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情况:
- 部分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情况
评聘企业兼职教师职称
(人数)
学校选派毕业
生到合作企
业就业人数
学校选派教师到
合作企业锻炼的
学校为企
业培训
员工人数
学校选派专业骨干
参与企业技术改造
职业
学校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人数
时间数
项目数
人数
81
151
8
1312
140
1560
1
3
浙江工商
108
88
5
1006
80
1360
宁波城市
119
212
28
2103
117
宁波职业
5
12
3
217
20
-
4000
江西冶金
68
34
10
1000
45
60天
1180
江西外语外贸
5
2
100
5
3月
1800
2
1
陕西商贸
200
5
1
235
甘肃财贸
34
10
2
63
26
60
江西护理
300
300
半年
江西太阳能科技
3
5
2
80
8
3个月
3
7
江西XX工程
10
3
162
20
30天
175
6
15
江西生物科技
16
1
120
6
2个月
5500
1
3
江苏商贸
再者,从合作企业接受毕业生情况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双方都获利双赢。如表所示:
- 部分中、高职院校为合作企业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序号
毕业生的专业
获职业资格等级
从事职位
培养人数
就业率
学校
1
模具、数控、机电一体化
高级工以上
技术工种
900
93%-94%
浙江工商
2
报关、会计、贸易
中级、
413
94%-96%
宁波城市
3
冶金技术、材料工程技术、数控技术、
高级工
钢铁企业
387
96%-98%
江西冶金
4
汽车维修,平面设计,美容美发
中级
设计,维修,美容
410
98%-100%
河南工业
5
会计电算化,汽车维修,平面设计
会计证,驾驶证,平面设计师
会计销售设计师
870
94%
唐山对外经济
6
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
初级会计师,电子政务师。营销师
营销
49
80%
甘肃财贸
7
护理,药学,医学护理技术
初级
护理,药剂,医学综合
1178
95%
江西护理
8
光伏材料,风力发电,酒店管理
操作
304
92%
江西太阳能科技
9
畜牧兽医,水产养殖,园林技术
高级
养殖,动保,绿化养护
415
100%
江西生物科技
10
运用电子,软件技术,电子商务
电子,软件开发,电商
150
97%
江苏商贸
从以上中、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目的与诉求分析,能够看出职业院校对职业教育的办学性质认识很到位。高职教育是跨界教育,办学走向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学校与企业共同育人。职业教育既要从事学校教育,又要研究企业如何生产与工作。职业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就是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高职教育只有与企业对接才能有实际的办学意义和价值。同样,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目的也很明确,虽然各校的认识多元共存,但都大同小异,主要目的都聚焦于“共同办学、共同育人、共同就业、共同发展”。对于合作办学的诉求与具体内容,主要体现于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师资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也反映出学校有对企业员工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的意向。从部分中、高职院校为合作企业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中能够看岀,校企合作对落实学生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经过校企合作办学,企业也收获了适应自身岗位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显现岀了校企合作互利双赢的效果。
3. 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经费投入
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由于合作程度深浅不一,合作方式紧疏不同,在经费投入上因区域、学校、企业不同而各不相同。
(1) 浅层次合作(实训实习)模式
教育部有关职业教育的文件对中等职业教育提倡“半工半读”,教育部 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由此,中、高职院校十分重视开展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不少学校与企业建立了联系,希望企业接受学生三个月、半年乃至一年的实训和顶岗实习,这便成为了校企合作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的合作是阶段性的,意在解决学生进企业实训实习的联系,未涉及到企业参与学校内在的教育教学环节。
对于这种浅层次合作模式,一般学校不须投入,从某种意义上甚至被看着是为企业岗位输送了准员工,企业还会给实习学生提供食宿和生活费。调查反馈的情况表明,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全国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给学生每月所提供的生活费最低为600元,最高达3000元,一般在1500元左右。另外,有的企业还因用工需要按接受的学生数量会付给学校一定的管理费。
(2) 深层次合作(校中厂、厂中校、教育集团)模式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十一五”以来,不少中、高职院校积极探索与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吸纳企业高管、能工巧匠参与学校内在的教育教学委员会工作,企业在学校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中厂、工作室,乃至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与企业这种深层次合作模式巳成为职业教育办学发展的方向而为国家大力提倡。
这种中、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深层次合作模式存在着经费投入问题。企业对学校办学投入主要是帮助学校建设实训设施设备、提供学生资助、投入建设专业与课程等方面,从调查的情况看,合作企业在办学中的经费投入各不相同,如 - 部分学校的合作企业的经费投入:
- 部分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经费投入情况(万元)
企业帮助
学校建设实训设施设备投入额
企业提供学生资助(金额)
企业选派专家指导学校工作人数
企业推荐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兼教人数
企业与学校签订协议实行订单教育
企业提供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岗位数
企业接收毕业生人数
职业学校
助
学
金
奖
学
金
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建设课程(项目化教材)部
专
业
数
学
生
数
230
8
8
280
150
241
28
1947
3123
1312
浙江工商
211
5
5
330
156
201
31
1849
2376
1006
宁波城市
365
20
20
600
231
405
52
3421
5809
2103
宁波职业
10
10
20
5
300
1500
江西冶金
70
30
11
158
30
406
300
800
江西外语外贸
30
15
5
20
1000
重庆经贸
100
0
103
29
25
4
300
800
河南工业
3
180
180
160
唐山对外经济
40
5
2
60
500
100
陕西商贸
6
500
300
甘肃财贸
20
1
1.2
26
20
44
2
200
1363
86
江西护理
10
3
300
300
300
江西太阳能科技
5
3
6
2
120
300
160
江西XX工程
20
15
30
6
13
12
4
400
500
162
江西生物科技
19
40
1.9
30
3
130
3
150
150
100
江苏商贸
上述情况说明,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实行浅层次合作一般不涉及经费投入问题,深层次合作模式则存在着经费投入。企业对学校的支持因东部、中部、西部区域不同经费投入各异,学校、企业不同经费投入不同。
4.行业、政府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
(1)行业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
全国各职教专业指导委员会改为各职教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业务归属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从调查情况看,60%中、高职院校与全国性职教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了联系,20%中、高职院校与省级职教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了联系,30%中职学校与地市级职教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了联系。有118所中、高职业院校反映所联系的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对校企业合作提供帮助,126所中、高职业院校反映所联系的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开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活动,如:职业培训、中高职衔接(浙江工商);职业培训,中高职专、本科衔接(宁波城市);职工培训(宁波职业);参与中高级衔接研究,参与组织技能大赛,参与制订生产与加工专业教学标准(四川贸易);举办教师培训(河南工业)、职工培训(陕西商贸、江西护理);参与全国物流职业技能大赛方案的制定,江苏物流骨干教师的培训(江苏商贸)等。
由此可见,全国各级各职教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职业教育是关心并能给予支持,能对校企业合作提供帮助。
(2) 政府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国家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巳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列为国家战略发展规划,《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文件对职业教育有着明确的规范,对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校企业合作办学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然而,从调查反馈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反映不一,对相关法规和校企合作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各异。对于政府是否有关于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支持政策,有68所学校表示“很清楚”,93所学校表示“比较清楚”,57所学校表示“略知一.二”,14所学校表示“一无所知”。在与企业合作办学过程中,有198所学校表示会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24所学校表示不会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对于所找的政府级别,有35所学校表示主要找中央政府所属部门,128所学校表示一般找院校所属地省政府,94所学校表示一般找院校所属地县市级政府。当学校寻求政府的支持时,有69所学校肯定政府会支持,126所学校表示政府有时会支持,也有36所学校反映政府不会表态支持。
经过上述情况了解能够得知,行业、政府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总体是支持的,但各地情况不一。如宁波市政府便出台了《宁波市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洪府发〔 〕18号),而绝大多数省、市政府并没有根据《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订实施条例。
四、问题与对策
(1) 问题和困难
总结调查问卷对中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认识,总体上在肯定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影响校企合作发展的因素。归纳各校认定的主要因素如图中所示:
调查问卷中反映出不少学校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归纳如下:
校企合作缺乏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需要政府政策支持(宁波城市、四川贸易);企业在校企合作中,为学校提供顶岗实习工作培训教师,以及学校对企业 ,。、 ,。 ,员工的培训需要投入资金(江西冶金、江西护理);校企双方缺乏交流平台,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唐山外经贸、江西外语外贸); 校企合作长效合作机制不明确(重庆经贸);在合作中存在产权分析问题,生产归属问题,存在资金,学校公益性和企业盈利性的矛盾问题(贵州内贸、陕西商贸);分散实习中的管理和学生安全风险,学生顶岗操作与动物防疫风险,影响企业放手积极性(江西生物科技)、合作内容的契合度难以完全统一,专业难以完全对口(江苏商贸、甘肃财贸)。
(2)意见和建议
为了推动校企合作,提高企业合作积极性,保障校企合作深度,中、高职院校很希望政府或有关部门能出台有关方面的保障性政策,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如下图所示:
由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中没有明确地赋予企业、行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权利和义务,因此企业缺乏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动力和保障。另外,有关政策法规虽然就企业承担本单位员工职业教育或培训费用作出了规定,却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既缺失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补偿政策,也没有规定对不投入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的企业的处罚。企业的本质属性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其认为参与职业教育无利可图时自然会消极被动。因此,职业院校要寻求企业合作比较艰难,往往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因此,中、高职院校迫切希望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能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校企合作方面的实施政策,出台有关方面的保障性政策,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以保证和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朝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不少学校提出了具体建议,归纳如下:国家各级政府要对校企合作的企业及学校从政策上加上扶持(宁波城市、江西冶金、贵州内贸);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搭建合作平台,校企职责权利应明确,建立共赢体系(广东财经、江西外语外贸、重庆经贸);政府制定更多的激励政策,为校企双方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唐山外经贸);建立企业合作约束机制(陕西商贸、江苏商贸);专业要对口合理(甘肃财贸)、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机制,政府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江西护理);政府应立法,学生实习应有风险补偿保障(江西生物科技)。
(3)职业院校应做工作
在调查问卷中不少学校还提出,在推进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职业院校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a. 主动出击。构筑合作平台,做好校企沟通(江西外语外贸、广东财经);调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广东财经、重庆经贸);寻找合适的合作对象(江苏商贸);主动联系企业,建立健全合作办学能达成互利双赢,互补互促的运行保障机制(江西冶金、江西外语外贸、江西护理、江西生物科技)。
b.加强内涵建设。调研企业岗位设置,规范教学,改变传统的过多的理论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四川贸易、贵州内贸、江西太阳能);学校关心、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陕西商贸、甘肃财贸);强化科研队伍,加大产学研投入力度(宁波城市、贵州内贸);完善相关的制度(江西冶金)、 开展中职课程改革,课程设计与企业岗位对接(重庆经贸、四川贸易、江西生物科技)、学校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陕西商贸);做好学生技能培训(甘肃财贸、重庆经贸);学校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四川贸易)。
c.加大校企合作办学的宣传。大力宣传校企合作办学的优越性(江西冶金);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支持企业员工的学历提升(唐山外经贸、江苏商贸、贵州内贸);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江西外语外贸);主动与企业进行交流,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唐山外经贸)。
五、结语
课题组经过对10多年来全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情况所进行的问卷调查,得出以下结论:校企双方经过合作办学能取得双赢,浅层次合作办学形式依然是当前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形态,行业、政府对校企业合作的态度总体是支持的,但各地情况不一,绝大多数省、市政府并没有根据《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订促进校企业合作的实施条例。为了推动校企合作,提高企业合作积极性,保障校企合作深度,中、高职院校希望政府或有关部门能出台校企合作的保障性政策,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
课题组多批次经过邮寄、开会发放、考察带送等方式发放调查问卷,但所获样本数量仍有一定的局限,对课题调查所作相关分析有可能会带来一定影响。但课题组对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所开展的较大规模的调查尚属全国首次,这对高职院校和企业了解当前中国校企合作办学的实际状况、存在问题以及如何破解提供了依据,也能够为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校企合作的保障性政策,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16号文件〕, 11月16日
2.《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 ]〕, 8月31日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 〕19号〕,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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