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8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宜建( )97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进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 】3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切实贯彻实施《管理办法》,现根据《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 】8号、苏建招办【 】5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锡建价【 】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现场综合考评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建设厅、无锡市建设局要求,市建设局成立“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综合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建筑、市政工程现场综合考评争议裁定。
二、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是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照苏建价( )349号和苏建价站( )8号、苏建招办( )5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其中《管理办法》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中,奖励费增加宜兴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率;第九项市政工程基本费率调整为0.5~1.5区间范围,市政工程项目基本费率可根据项目区域和性质,在区间范围内取定,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基本费率
(%)
现场考评费率
(%)
奖励费(获宜兴市级/无锡市级/省级)(%)
一
建筑工程
(土建工程)
2.0
1.1
0.4/0.3/0.4
二
构件吊装
0.8
0.5
三
桩基工程
1.0
0.6
0.2/0.2/0.2
四
机械施工
大型土石方工程
1.0
0.6
五
单独装饰工程
0.8
0.5
0.2/0.2/0.2
六
安装工程
0.7
0.4
0.2/0.2/0.2
七
古建工程
1.4
0.8
0.3/0.2/0.3
八
园林绿化工程
0.7
0.4
九
市政工程
0.5~1.5
0.6
0.2/0.2/0.2
注:1、奖励费按获得的各级文明工地累加计取费率。
2、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专项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开工前,应预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少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竣工前付清。施工单位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不得挪用。否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考核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动态考核、综合考评管理,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和计取费率。综合考评采取管理部门考评和建设单位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管理部门考评结果作为计取基本费和奖励费的依据,建设单位考评结果作为计取现场考评费的依据。
1、管理部门考评。管理部门考评依据《宜兴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相关考核评分标准严格考评,建筑、安装、装饰工程由市建管处牵头市安监站等部门组织考评小组进行检查考评,市政、绿化、燃气工程由市政处牵头局安监站等部门组织考评小组进行检查考评。考评实行分阶段不定期检查,考评结果在建设局网站公示7天。
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工程,能够全额计取基本费。一次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工程,基本费扣减15%,二次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工程,基本费率扣减30%,基本费率最高扣减不超过30%。获得省级、无锡市级、宜兴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能够按费率标准计取奖励费。
2、建设单位考评。建设单位考评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依据“宜兴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附件二)进行现场考评打分,考评结果作为计取现场考评费的计取依据。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施工工期确定现场考评的次数,但最低不得少于3次,并在完成工程量约70%以前考评完毕。
现场考评等级分为五级:好、较好、中等、一般、差。现场考评得分在91~100分的为好,81~90分的为较好,71~80分的为中等,61~7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现场考评费率测(核)定:现场考评测(核)定费率=现场考评得分×修正比率×现场考评费率/100。修正比率按照现场考评好为100%,较好为90%,中等为70%,一般为60%,差为0%取定。
建设单位应严格对照标准和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现场考评,未经现场考评的项目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3、综合考评后,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放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造成安全隐患和严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情况,不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整改到位的,取消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的计取。
4、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基本费按如下标准扣减。
(1)开工前临时设施未经验收备案或备案检查不合格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基本费率扣减30%;
(2)被无锡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报批评的,基本费率扣减30%;
(3)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及设备事故的,基本费率扣减30%。
五、加强措施费率测定工作。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填报“宜兴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经建设单位记录现场考评情况和签署考评意见后,连同建设单位已考评打分的“宜兴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到市建管处和市安监站分别签署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单位持下列资料到市定额站办理测定手续:
1、已签署了相关意见的“宜兴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原件;
2、建设单位考评的“宜兴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原件、复印件;
3、施工合同
4、《建筑工程开工前临时设施验收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5、文明工地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6、《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原件;
7、按有关规定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测(核)定工作在相关材料齐全后市定额站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并在企业计价手册上记录测定结果。
六、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计价手册上确定的费率及相关文件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在我市的执行时间为 9月1日。凡 9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订合同的工程(非招标工程)按本通知执行。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一: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附件二:宜兴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
附件三:宜兴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附件四:《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五:《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宜兴市建设局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