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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餐饮企业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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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价格制度, 验货入库制度;
按《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定保管好各类物资;
严格请购、 审批、 入库验收、 领用手续;
严把验货入库关, 杜绝腐败、 变质、 质差物资流入企业;
对保管物资做到勤进快出, 先进先出, 保质期限近先出;
对保管物资勤查常翻, 定期盘点, 帐目日清月结, 及时整理、 传送各类单据, 保证原材料核算的准确、 及时,
保证仓库物资的安全、 完整, 做到帐帐相符, 帐表相符, 帐实相符。
仓库管理
仓库应设于厨房附近的独立、 通风安全的房间内, 应设置货架、 容器计量衡等保管设施。
8.1请购:
仓库管理人员在库存物资存量达到该品种最低控制存量时, 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购单”列明所需物资品名、 规格、 数量, 报经理签批后, 交采购部门一份, 以备照单采购, 留存两份以备收货时使用。
仓库管理人员收到各部门主管签批同意后, 交来的”物资采购申购单”, 仓库主管人员应照单逐项查核库存物资, 核对有无该物品或可替代用品及数量, 如有此类物资, 则退回”物资采购申购单”, 由申购部门按领用物资程序办理领用手续, 直接领用。若无此类物资, 由仓库主管人员核签后交经理签批, 交一联给采购部门采购以备采购使用, 备存两联, 以备收货时使用。
8.2收货:
每天早上供货商将各类物资送到后, 仓库管理人员应与货物质量验收人员一道, 根据申购单上请购物资, 对送来物资逐类逐件验收, 查验质量、 清点数目、 称重、 收存, 对核对、 验收无误的物资, 由仓库管理人员开立验收入库单, 验收人在该单验收人栏签字确认质量, 对有质量问题, 非”物资采购申购单”上物品或超数量物品, 仓库管理员应予拒收; 对少送数量的急需物品, 应立即通知申购部门, 并向供货商催收。
验收时, 对密封的物品应逐件检查密封部分是否完好, 有无启封痕迹, 对袋装物品应将称重数与印刷标明重量核对是否一致, 对蔬菜等鲜货应扣除容器重量。
全部的验收工作应在送货人在场时完成, 以免产生纠纷。
8.3开单:
每一供货商送来物资验收完毕, 收货入库后, 仓库管理员应立即开具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 将每一品种的物资区别规格, 分别将该物资的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金额; 填写于验收入库单相应栏目, 并在收货人栏签置收货人姓名, 验货人栏签置验货人姓名和验收意见, 对收库物资质量予以确认。
仓库管理人员在开单时应将供货商发票上单价与财务部核定价核对, 对与核定价不符的物资, 应提醒供货商按核定价变更改正, 并按核定价开单。
开具的验收入库单应字迹清楚、 印章完整、 清晰, 若有改动应在改动处盖上改动人名章或签名。
8.4发货:
收到申领部门填写的领料单一式三份, 应首先查验领料单有无经理签批、 领料人签字、 部门主管签字, 用途是否合规。查验合格后, 仓库管理员在领料单单价栏、 金额栏分别填上单价金额、 领料单编号等。凭此单发货, 如仓库无此物品且无代用品, 仓库管理员应退回此领料单, 同时办理申购手续进货补库。
收单发货时, 应与领用人共同逐件清点数量, 查验质量。发货后, 领料单一联交领用部门月终交财务, 一联仓库管理人员自存, 一联由仓库管理人员传交财务部核对做帐。
8.5记帐:
凡收货、 发货后, 仓库管理员应随时将收、 发货数量、 金额、 登记在仓库物资保管帐上, 并结出余额, 做到日清月结。
8.6保管:
仓库管理员对物资的保管应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做到分类存放、 上架陈列、 五五堆码, 同类物品中先进物品和保质期短的物品, 存放在该物品存放最上层或外层, 以方便先进先用原则的实施; 架上物品的存放应遵从下重上轻、 下大上小, 易损物品放置方便拿取的原则; 架上物品陈列: 每类物品成列放置, 每列最长不超过10件, 横排不超过5列, 每类物品存放间距不小于10cm; 散装食品应盖封存放, 对不宜盖封的散装调料, 应放置于敞口容器中, 注意保持卫生。
对存放的各类物资应定期翻验查看, 防止过期、 腐败、 坏损等现象的发生。对蔬菜、 鲜货的保管应坚持”少进快用”的原则, 严格按每日预计使用量订货, 收验合格后, 立即交厨房领用( 按领用程序办理手续) , 厨房对每日剩余此类物资, 应妥善保管, 防止变质, 以备次日继续使用。
8.7盘点:
每月末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财务部门指定日期, 在有监盘人在场的情况下, 进行仓库的全面盘点。监盘人一般应是财务部会计, 也能够是经理指定的其它人员。
8.7.1准备:
在盘点日前, 仓库管理人员应将所有验收入库单、 领料单登帐完毕, 并结清帐目; 按物资保管帐将物资逐项的结存数量、 金额、 单价抄写于盘存 表相应栏次, 并结出金额合计与物资保管帐合计金额核对, 以备盘点时使用。
8.7.2实物盘点:
由仓库管理员、 监盘人各持盘存表一份, 按盘存表顺序逐项清点实物数量、 查验质量, 将实物盘点数量填写于盘存表实物盘点栏内, 对有质量问题的物品或保质期将到的物资在相应栏目备注栏内注明质差原因及数量, 对实物盘点多或少于帐存栏的数量, 分别照实登录于盘盈、 盘亏栏内, 并结出各栏相应金额和合计金额; 盘点实物完毕, 应由仓库管理员和监盘人分别在盘点人、 监盘人栏签字确认。
8.7.3复核:
对盘盈、 盘亏的物资数量应予核查:
○1复核帐面记录有无错误; ○2核对盘存表帐存数与帐面结存数有无错误; ○3检查入库单、 领料单是否全部上帐记录; ○4有无入库、 领料未开单情况, 或违规借用, 物资存放地错误; ○5有无品名错误、 串名、 串户现象。
在完成以上检查, 未查出原因后, 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主管, 由财务主管落实责任人并签署处理意见, 并报经理批示。
8.7.4交表:
上述工作完成后, 将盘存表及有关说明整理装订一式两份, 一份仓库管理员留存, 一份上交财务部门存查做帐。
8.7.5报损报告:
对盘点中发现有质量问题超期限不能使用或损坏、 盘亏的物资应由仓库管理员书面报告财务主管。报告内容: 物资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现有质量状况、 进货期、 质保期限、 变质坏损原因、 责任部门或人员, 拟定处理措施。
接受报告后, 财务部门应汇同采购部门共同查验报损物资, 分清责任, 写出书面意见报经理批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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