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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城市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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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城市总体规划 6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凯里城市总体规划 ( -2030) 凯里市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 为加快实施“城镇带州战略”,推进“大凯里”建设,经过两年的努力,由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负责规划的凯里市第三轮城市规划( ——2025年)修编近期完成,这为凯里今后的建设描绘了蓝图。 一、规划范围 1、 市域规划区:凯里行政区域面积; 2、 城市规划区:东至三棵树、开怀,西至麻江下司; 3、 中心城区:现凯里市建成区; 二、区域定位: 1、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一体化:黔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黔东南州经济、文化、服务中心。 2、 城市职能的国际化与专业化: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苗、侗文化旅游中心。完成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阶段性目标;打造旅游休闲城市,实现区域城市错位发展。 3、 城市特色的地域化与个性化:充分融入苗侗民族文化、体现地域性和唯一性。 三、城市建设目标: 将凯里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旅游接待能力和苗侗文化特色鲜明的生态现代化城市。 四、产业发展定位: 贵州东南部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基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中国西部具有国际影响的民族文化,自然风光与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旅游目的地和特色旅游城市。 五、区域城镇空间的基本框架: “一心”:凯里市中心城区是一级中心,含现城区、开发区片区、开怀片区、下司片区。 “三轴”:1、沿国道65为主轴线,依托其联系下司、开发区、主城区、三棵树组成,是凯里重要的聚合轴,能够和麻江、台江联动发展。 2、西翼次轴线,依托省道306、308及今后联系凯里厦蓉高速公路的快速干道形成,联系炉山、万潮等城镇,远景可实现和丹寨、黄平的联动。 3、东翼次轴线,依托省308和凯里至旁海公路展开。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2 第一节 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2 第二节 生产力布局 3 第三节 人口与城镇化 4 第四节 城镇体系结构与组织规划 4 第五节 空间管制规划 5 第六节 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6 第七节 主要城镇给水排水规划 7 第八节 电力电信规划 7 第九节 能源结构规划 9 第十节 环境保护规划 9 第十一节 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保障 9 第十二节 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0 第十三节 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 11 第三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11 第一节 城市性质及规模 11 第二节 规划策略与发展目标 12 第三节 城市发展方向 12 第四节 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13 第五节 总体布局 14 第六节 综合交通规划 20 第七节 空间管制规划 28 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 31 第九节 给水排水规划 33 第十节 电力电信规划 34 第十一节 环保环卫规划 36 第十二节 燃气工程规划 36 第十三节 重要基础设施布局 37 第十四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37 第十五节 住房建设规划 38 第十六节 旧城改造规划 38 第十七节 城市形象设计及景观规划 39 第十八节 综合防灾规划 40 第四章 开发时序分析 42 第五章 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适应凯里-麻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管理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有效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推进凯里-麻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特编制《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 -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体现“科学发展观”及“城乡统筹发展”的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以科学系统的观点,敢于解放思想、放开思路,对城市的定位、城市发展模式、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拓展、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城市形象特色等方向作深入的研究,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扩容进程,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注重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的凯里-麻江城市。 第3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凯里-麻江城市丰厚的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为基础,立足于城市建设和扩容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区域内居民提供享受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载体。 第4条 规划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五)《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六)《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 -2020年) (七)《黔东南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2020年)》(待批稿) (八)《贵州省骨架公路网规划》 (九)《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凯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范、政策 (十二)《凯里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 (十三)《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城市总体规划》( -2020)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30年,共21年; 其中: - 为近期,6年; -2030年为远期, 。 第6条 规划层次 本规划按二个层次进行: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工作是明确规划设计区域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凯里-麻江城市各级城镇的分工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配置,确定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原则,明确空间管制范围,提出空间管制原则。 (二)城区总体布局:主要工作是确定凯里-麻江城市的性质、职能、合理的城市规模和发展目标,研究城市合理的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城市的空间布局型态及功能划分,明确城市特色,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合理布局交通及基础设施,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第7条 规划范围 为合理引导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范围为三个层次。 (一)市域规划区:包括凯里市和麻江县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分别是1222.2km2和1305.9km2,总共为2528.1km2。 (二)城市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重点控制地区,其中凯里市范围包括城西、大十字、西门、洗马河、湾溪办事处和鸭塘、舟溪、三棵树镇、凯里经济开发区以及炉山镇,面积约为712.3 km2;麻江县范围包括麻江县城杏山镇和下司、宣威镇以及龙山、碧波乡,面积约为797.9km2,至此,凯里-麻江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510.2km2。 (三)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包括,即凯里市城区范围和麻江县城区范围,面积分别为377.0km2和415.4km2,总面积为792.4km2。凯里市城区范围为以现状凯里老城区为主开发发展的区域,包括凯里老城区、开怀片区、开发区、巴拉河片区以及炉山片区;麻江范围包括麻江县城及碧波片区、龙山-宣威片区和下司片区。 1、凯里范围:范围包括城西、大十字、西门、洗马河、湾溪街道办事处及开怀、蒿支坪、九寨、(岩脚)、清新、马鞍、翁堤村、凯里经济开发区(西区)及炉山镇局部地域,总面积377.0km2(其中涉及到凯里经济开发区面积为65.4 km2,炉山镇面积约为74.4km2)。 2、麻江范围:范围包括麻江县城杏山镇及下司镇、宣威镇、碧波乡和龙山乡局部地域,总面积415.4km2(其中涉及到麻江县城杏山镇66.5 km2,下司镇面积约为82.7km2,宣威镇面积约为117.3km2,碧波乡面积约为60.7km2,龙山乡面积约为88.2km2)。 第二章 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第一节 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第8条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3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同期国内中等水平,形成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发达的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的市场机制、和谐的生态环境和协调的社会发展体系,实现市民素质、生活质量、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2、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型工业快速发展,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繁荣,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持续增加,人均GDP达到国内旅游城市前列,城乡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规划近期 生产总值达170亿元,人均GDP超过 0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0亿元。规划远期2030年生产总值达到1140亿元, 人均GDP超过40000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亿元。 3、社会人文目标 形成拥有良好精神文明的社会风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塑造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融;挖掘和传播优秀的苗侗民族文化,提升城市形象。文化、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主要社会人文指标逐步达到国内城市平均水平。建立均衡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程度大量提升,社会和谐、繁荣、稳定、文明。 4、城市建设目标 增强中心城区的集聚与辐射功能,建设具国际水平的旅游接待设施,拥有先进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保持优秀的城市生态环境。2030年人均居住面积达27m2,人均道路面积达15 m2,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2m2。经过20年时间的努力,将凯里—麻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旅游接待能力和苗侗文化特色鲜明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60万。 5、环境发展和资源利用目标 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森林植被、自然地貌、水源地、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合理保护,形成功能合理、科学布局的生态绿地网络。工矿企业得到全面整治,污水、废弃物、烟尘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居民生活环境安全,全市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土地、水、矿产和能源等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集约使用。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节水技术得到全面推广,节能减排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得到全社会的倡导和有效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环境达到和谐共融。 第9条 城乡发展指标体系(强制性内容) (1)规划采用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共4 大类、15 中类、36项指标进行引导和控制,其中各项规划指标详见附表1——“凯里—麻江城市发展指标体系汇总表”。 (2)指标体系中引导性指标9项,是各阶段评估和检查总体规划实施完成情况的重要参数。 (3)指标体系中控制性指标27项,是保障城乡资源得到科学集约利用、环境得到合理持续保护、确保社会公平、保护城乡弱势群体公共利益的刚性指标,应严格执行。 第10条 区域协调策略 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区和泛三角经济区的竞争与合作,承接产业的梯度转移和产业链地延伸,吸引区域流动要素进入优势、特色产业,进入交通、能源、市政、环保旅游开发等领域。 凯里—麻江城市发展成为一个160万人口规模的大城市,成为贵州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按照州域“四圈一区”区域战略分工,谋求凯里城市经济圈与州域其余经济单元的错位发展,推进州域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凯里—麻江城市整合发展,争取行政区划调整,统筹城市分区功能和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雷山、台江、黄平、丹寨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共建共享。 第11条 凯里城市经济圈城镇协调 到2030年,在凯里城市经济圈范围内形成如下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 一级城镇:凯里—麻江中心城市。包含凯里老城区、开怀城区、下司城区、杏山—碧波城区、龙山—宣威城区、炉山城区在内,人口规模为160万人。 二级城镇:卫星城。以雷山、丹寨、台江县城为卫星城。人口规模达到6-10万人。分布在该级城镇的城镇人口总量为22万人。 三级城镇:重点镇。以旁海、革一、施洞、西江、永乐、兴仁、谷硐为重点镇。各重点镇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左右。分布在该级城镇的城镇人口总量在7万人左右。 四级城镇:一般镇。其余城镇为一般镇,共27个,各一般镇人口规模达到0.5-1.0万人。分布在该级城镇的城镇人口总量在18万人左右。 到2030年,凯里城市经济圈内城镇人口总量达到210万人。 第12条 城乡统筹策略 树立城乡空间规划和建设上的整体生长观,合理配置资源,按照生态优先、整体最优、集聚发展、机会均等的原则,加强城乡空间整合,促进城乡空间协调、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健全城乡产业体系,建立城乡产业关联。积极促进产业聚集发展,引导发展多元化农业,不断提高城镇和乡村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活力。 城乡公共资源统筹。合理配置社会教育、卫生、科技等公共资源,实现城乡统筹安排,消除乡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资源匮乏的局面。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结构体系,形成层次清晰、体系完整、健康运转、集约利用的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城乡制度公平。打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障碍,建立推进城乡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城乡财税统筹,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公共财政体制,公平税赋,实行以工补农;城乡就业统筹,实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一的用工制度和统一的劳动保障;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管理(体制)统筹,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第二节 生产力布局 第13条 生产力布局 1、产业选择 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发展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化学工业、绿色轻工业;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发展新型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依托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业;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化的特色种植及养殖业。 2、产业发展布局 建立“一心两区两带”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心(中心城区):近期发展以商贸流通、房地产、餐饮服务、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大中型专业批发贸易市场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中远期发展总部经济区及中央商务区等。 两区(两个工业聚集区):建设凯里经济开发区和碧波—炉山工业聚集区。其中,凯里经济开发区重点布局发展民族制药、特色食品、加工制造、现代物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碧波—炉山工业聚集区布局发展现代物流、加工制造、建材等相关产业。 两带(特色旅游经济带、休闲旅游经济带):以凯里市为旅游接待服务中心,重点规划布局三棵树—巴拉河—舟溪—龙山特色旅游经济带及清水江—下司河休闲旅游带,大力开发以特色民族文化业。 第三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14条 总人口控制目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0‰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5万人;203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总人口控制在190万人。 第15条 城镇人口发展目标 城镇人口达到59万人;2030年城镇人口达到170万人。 第16条 城镇化目标 城镇化水平达到69%;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89%。 第17条 城镇化战略 (1)有序城镇化、健康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保障城乡可持续发展。 (2)促成凯里地级市,极化带动全州城镇化发展。 (3)加快凯里中心城市职能优化与调整;优化麻江县城、炉山、宣威等城区职能。 (4)适度超前建设城市,扩大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5)以推动“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促进乡村城镇化进程。 第四节 城镇体系结构与组织规划 第18条 城镇空间结构总体布局 在凯里—麻江范围内形成“一心二轴”的城镇空间基本框架。即以凯里—麻江城市中心城区、沿沪昆高速城镇聚合轴和凯里—都匀城市空间聚合轴构成区域城镇空间主体结构。 凯里—麻江中心城区由主城区、炉山城区、杏山—碧波城区、龙山—宣威城区组成,是市域城镇空间的极核,也是黔东南州城镇体系的一级中心。 沿沪昆高速城镇聚合轴依托沪昆高速公路联系下司、开发区、主城区、三棵树组成,实现和麻江、台江的联动发展。 凯里—都匀城市空间聚合轴依托凯里至都匀城市快速干道,以宣威城区为重要的节点,与都匀市联动发展。 第19条 城镇空间结构实现对策 1、片区空间组合 在凯里—麻江市域范围内分5个功能区进行组织:即中心重点发展区、西北部矿藏富集区、东北部沿清水江片区、南部巴拉河—禾里水库生态控制区、西部沿贵新高速公路片区。 2、中心镇协调组织 选择现状基础较好、交通相对便利的旁海、谷硐作为市域范围内次一级的发展极核,整合所在区域的资源,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有选择地分担中心城区转移出来的部分功能。 3、基础设施引导 按照禁止建设区保障生存条件、控制建设区限制发展条件和优先建设区创造积聚条件为原则引导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 4、制度推进 跨越现有乡镇行政界限,在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共建、产业联合开发等方面广泛进行乡镇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逐步推行乡镇财税改革,对因为生态优先而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进行必要的转移支付支持。 5、凯里城市经济圈协同发展 凯里城市经济圈范围内组织实施市域城镇空间结构框架。推动中心城区的极化发展,增强中心集聚能力;注重和凯里市紧密区域内的麻江、黄平、台江、雷山、丹寨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整合区域资源,注重区域整体竞争能力的提升,“以心聚群;以群强心”。 第20条 城镇体系功能结构 凯里—麻江城镇功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序列 等级序列 城镇名称 城镇职能 一 中心城区 由主城区(含凯里老城、开怀片区、开发区、下司片区)、炉山城区、杏山—碧波城区、龙山—宣威城区组成 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苗族文化中心城市和侗族文化传承地;贵州东部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和新型工业化基地,区域性中心城市;黔东南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新型工业和旅游服务业为主导的综合型城市。 二 中心镇 旁海 东北部中心镇,以发展特色民族产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产业服务的农贸型城镇。 谷硐 西部中心镇,以发展矿产品加工和建材工业为主的工业型城镇。 三 一般镇 舟溪 发展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城郊镇。 万潮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城郊型工业为主的城郊镇。 龙场 发展城郊型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工贸型小城镇。 湾水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特色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小城镇。 大风洞 发展矿产采掘加工为主的矿源型小城镇。 凯棠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小城镇。 贤昌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小城镇。 景阳 市域西部重要的交通节点,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小城镇。 坝芒 发展矿产采掘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小城镇。 第21条 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凯里——麻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2030年) 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及组成 规模 (万人) 数量 (个) 一 凯里—麻江中心城区 160 1 其中 主城区 凯里老城区 35 95 开怀片区 15 开发区 30 下司片区 15 炉山城区 10 杏山-碧波城区 20 龙山-宣威城区 35 二 旁海、谷硐 1-2 2 三 舟溪、万潮、龙场、湾水、大风洞、凯棠 贤昌、景阳、坝芒 0.5-1 7 第22条 城镇建设用地分类指导 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视现状用地情况确定,并可在以下规定允许调整的幅度内有所增减。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 允许调整幅度(m2/人) ≤50 一、二 应增5-20.0 50.1-60.0 一、二 可增0-15.0 60.1-80.0 二、三 可增0-10.0 80.1-100.0 二、三、四 可增、减0-10.0 100.1-120.0 三、四 可减0-15.0 120.1-150.0 四、五 可减0-20.0 ≥150 五 应减至150.0以内 第23条 村庄建设分类指导 扩建型村庄:妥善处理旧区、新区的改建、保护和开发、建设关系,沿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统筹安排新、旧区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序建设新村;村庄改造应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村庄新扩建要与原有村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尽量形成组团状紧凑布局,避免无序蔓延。 新建型村庄:应考虑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充分体现浓郁乡风民情特色和时代特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配套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新村环境建设要求和实施措施。 保护型村庄:坚持保护第一、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划定严格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严格保护好历史文化古村的整体风格;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保护地方特色的延续;在保护好传统风格的前提下,能够对传统住宅进行内部装修,进行改水、改厨、改厕,适应现代生活要求;在村庄保护的环境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影响保护风格的建设项目;制定实施保护、利用的步骤和措施。 控制型村庄:对现状居民点以整治为主,严格控制新建居民点;村民新建住宅,必须向新规划的居民点集中。 撤迁型村庄:除危房加固维修外,不得进行任何建设活动(包括危房改造);其建设活动应纳入所并入的村庄进行规划建设,确保该类村庄逐步拆迁撤销。 第24条 村庄建设规模与标准 提高乡村地区建设密度,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20m2 以内。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 m2建筑面积计算,农村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等)优先发展。 第五节 空间管制规划 第25条 空间管制分区 为有效的保护土地和水资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加强指导和监督,结合资源现状,规划将凯里—麻江城市区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 第26条 分区范围(强制性内容) 1、禁止建设区:禁止安排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区。 包括基本农田、水源地、重要地下矿茂蕴藏地。其中水源地主要指里禾水库及各乡镇水源地。 2、适宜建设区:规划确定的能够进行项目建设的地区。 包括城市(镇)规划建设区、工矿区、农村居民点,以及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 3、控制建设区:有条件许可项目建设的地区。 市域内除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的其它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区,生态恢复区等。 第27条 管制依据及措施(强制性内容) 1、禁止建设区:主要依据《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制,该区应强化管理,严禁开展任何破坏性建设。国家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按程序报批。 2、适宜建设区:主要依据《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土地法》及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等进行管制、该区应严格执行“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制度,规范管理、有序建设,严禁违章建设。 3、控制建设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公路等相关规划,协调城镇规划、风景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管治,该区应加强管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大型项目和污染类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前还应先进行文物调查和用地预审制度。 第六节 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第28条 铁路规划(强制性内容) 积极配合“长昆”快速客运专线铁路和拟建都匀至德江铁路在境内段的建设工作,在开发区设置凯里快铁车站,同时做好与贵广快速铁路的衔接工作。做好湘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使年流通能力达到 万吨左右;抓紧沿线的桐木寨火车站、凯里火车站的改造工作。建议结合炉山工业区建设,由株六铁路复线引出铁路支线至炉山。 第29条 公路网规划(强制性内容) 1、规划建设目标 构建区域快速交通系统,连接周边县市的主干出境公路全部改造成为二级及以上公路。通住各城镇区的公路运输网全部建成三级及以上油路,其中到中心镇公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实现村村通公路,有条件的村通等级公路。完善各城镇的场、站建设。 2、高速公路协调规划 积极配合沪昆高速、贵新高速公路在凯里、麻江境内的管理维护工作;积极配合余庆—安龙高速公路及至雷山支线高速在凯里境内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规划建设凯里—麻江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妥善处理环城高速与GZ60、余庆—安龙公路以及中心城区主要出口道路的联系。 3、公路网规划 保留现有市域公路网络,改造S309、S306和S305省道为二级公路;改造中心城区至主要乡镇及周边县的公路达到二级标准。 第30条 航空 航空运输主要依托贵阳龙洞堡机场,并积极争取黄平机场实现民航运营。 第31条 站场规划(强制性内容) 1、客运站 规划在开发区、宣威各设一个二级客运站;炉山片区、开怀片区、杏山各设一个三级客运站;旁海和谷硐设四级客运站。下司片区设旅游客运专用站。其余乡镇设客运简易站。 2、货运站 规划在凯里市开发区区建设货物流通中心,在炉山、桐木寨、宣威各规划建设一处大型货站。 第七节 主要城镇给水排水规划 第32条 用水量标准 乡镇最高日居民综合生活用水(含公建)标准160L/cap.d,工业用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20%计,其它用水量及不可预见水量占总用水量的30%。 第33条 重点城镇远期供水规模 旁海:5000m3/d 谷硐:4000m3/d 第34条 水源选择 (一)各乡镇采取集中供水,供水水源就近取用境内地表水或地下水,水源的选择应考虑水量和水质的要求,并与其它市政设施协调建设,避免与城镇发展方向相冲突。 (二)建立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强化区域水资源管理,依法治水。城市和各乡镇在加强蓄引水工程建设和充分利用地下水资源前提下,因地制宜,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解决供水问题。 第35条 水源保护 按国家水源保护的有关要求划定水源的保护区,出台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源。 第36条 排水体制 凯里-麻江规划区和旁海、谷硐等重点集镇采用分流制,一般集镇近期采用合流制,远期采用分流制,农村地区采用合流制。 第37条 污水处理设施 城区区和各乡镇应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一般乡镇和农村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或采用生物塘、人工湿地等处理污水。 第八节 电力电信规划 第38条 负荷预测 预测凯里市总负荷 达924MW,其近期年均增长率为13.11%,到2030年预计凯里市110kV电网总负荷将达 MW,远期年均增长率为5.60%。麻江县总负荷到 达245MW,其近期年均增长率为10.72%,到2030年达587MW,远期年均增长率为6.0%。 第39条 电源需求预测 到 ,凯里市110kV电网将需要增加870MVA的电源容量,到2030年,将需要在 的基础上增加约 MVA的电源容量。麻江县近期将增加约180MVA的电源容量,远期将增加540MVA的电源容量。 第40条 电网规划 220kV电源:近期新建220kV变电站有三棵树变电站和凯里西变电站,其中三棵树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240MVA,凯里西变电站本期容量为1×240MVA。麻江220kV变电站扩容为2×240MVA。 110kV电网:近期新、扩建的110kV变电站有: 白午变电站,城西变电站,城东变电站,新寨变电站,金泉变电站,炉山变电站,龙场变电站,下司变电站,新牌变电站,宣威变电站,坝芒变电站等,新增主变容量为1050MVA。及时配套调整110kV输电线路,完善凯里市电网结构,满足负荷发展的需要。远期应加强电网联络,合理增设220kV、110kV变电站,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绿色电网,高质量地满足用户需求。 第41条 高压走廊及线路安全距离 进入城区或在城区附近架设的35kV以上电力高压线路,应预留高压走廊。 电力线路与建、构筑物应保证预留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在城区经过的35kV以上的高压线路其杆塔金具等安全系数≥4.5。高压走廊下不应建建筑物,不得种植高大树木。 电力部门应与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密切配合,合理安排新建变电站或改造增容时的用地。110kV户外式变电站占地8000-10000m2。220kV户外式变电站占地15000-25000 m2。 第42条 电话普及率及电话装机容量 预测近期全市电话普及率达36部/百人,总电话户数约30.5万户,其中中心城区电话普及率为50部/百人,用户数27.5万户,乡镇及农村电话普及率10部/百人,用户数约3万户。远期全市电话普及率达45部/百人,总电话户数约86万户,其中中心城区电话普及率为51部/百人,用户数80万户,乡镇及农村电话普及率20部/百人,用户数约6万户。移动通信方面也应达到并超过上述指标。 第43条 交换机规划 近期全市所有交换机容量应增加至40万门,远期全市交换机总容量应增至110万门。 第44条 发展方向和重点 加快通信网路的建设,增强综合通信能力,发展以IP为主导的新一代数据通信业务,构建融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的多媒体信息通信网。在城区、各乡镇政府驻地大力发展LAN接入技术,逐步建设农村数据通信网。 第45条 移动通信规划 适时扩容移动交换机,增设移动基站,以GSM/CDMA和3G构成不同层次的网络,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发展移动数据业务,移动通信网逐渐发展为无线智能网、无线因特网。 第46条 邮政规划 在城区、乡镇镇区合理布局报刊亭、阅报橱窗,以方便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邮亭、邮筒的设置,在新建住宅小区住宅楼设置信报箱。各邮政局(所)现有邮政设施和传统的业务功能的基础上,完善在重点镇设立邮政支局和服务网点,调整邮政网络结构,组成一个高效的邮政服务网。逐步实现邮政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第47条 电信线路规划 进入城镇的通信线路应进入沿道路设置的地下管道敷设,直埋线路必须留出保护区,其范围为光缆两侧各0.75m的平行地带。 第九节 能源结构规划 第48条 能源结构 凯里以管道天然气和电能为主要能源,瓶装液化气为辅助能源,普及率为100%;市域中心镇和一般乡镇以液化石油气和电能为主要能源,型煤为辅助能源,普及率为100%;农村居民以沼气和电能为主要能源,型煤为辅助能源。普及率为100%。 第49条 设施建设 在凯里新建、扩建储存量为1500m3的天然气储配站6座,市域中心镇和一般乡镇合理设置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型煤加工厂和瓶装液化气经营点。在农村推广使用沼气,沼气用户每户建8立方米沼气池。 第十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50条 环境保护目标 (一)确保规划内各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城区及各乡镇居住区、文化区、工业区及城郊农村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防治水质污染,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规划区内清水江、巴拉河、鸭塘河、洗马河和金井河的绝大多数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的Ⅲ类标准。 (三)水源保护目标: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普舍寨、金泉湖和龙井水厂以及开发区、炉山、下司、宣威等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下水水质标准》的Ⅲ类标准。 (四)规划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 )控制规划区内各功能区的噪声污染,并应达到相应标准。 (五)规划城区绿化覆盖率不小于40%,乡镇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 第十一节 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保障 第51条 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强制性内容) 1、产业科技:提高工农业科技含量,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强工业整体质量和发展后劲。 2、社会科技:充分应用科技成果促进城建、环保、人口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科技服务网络建设:中心城区建立服务全州的科技中心,中心镇形成二级科技开发推广咨询机构,一般镇形成三级科技服务咨询机构。 第52条 教育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 1、教育普及 城镇全面普及幼儿学前三年教育;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近期达到60%,远期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近期达到30%,远期达到60%。 2、布局原则 中心城区按人口分布合理配置托幼设施,城镇均应建成不低于二类标准的中心幼儿园。中心城区和城镇按平均1-1.5万人设小学1所,每所规模不低于24班;中心村设1所小学,0.2万人以上中心村设置小学规模为12班。中心城区小学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中心城区和中心镇按2-3万人设初中1所,每所规模大于30班,一般镇设初中不少于1所,每所规模大于24班。中心城区初中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 3、设施布局 规划配置小学240所左右,合计4000班左右;配置初中70所左右,合计950班左右。规划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50所,集中布局在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中心城区依托凯里学院教育资源发展高等教育,发展面向全州服务的成人教育。 第53条 医疗卫生(强制性内容) 1、中心城区按5床/千人标准改造和完善医院及卫生院设施,加强专科医院和社区医院建设。 2、城镇设卫生院,按3.5—5床/千人标准配套床位,规划期内逐步达到中心卫生院以上的设施水平。 3、加强中心村卫生室建设,自然村、基层村建设医疗站。 4、规划期末医疗设施总规模为:中心城区9400床;其余城镇600床,总计10000床。建立7000人规模以上的医生队伍。 5、抓好创立卫生城镇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54条 文化设施(强制性内容) 1、中心城区设区域性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 2、乡镇建设文化站,镇乡图书馆(室),各镇建新华书店1处,中心镇文化站逐步建成县文化馆分馆。 3、中心村建设文化站、图书室。 第55条 体育场馆及设施规划(强制性内容) 1、中心城区建成体育活动中心,配建综合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具备承办全国性单项竞技比赛的能力,重点打造下司为国际性激流回漩竞技赛事基地 2、中心镇建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服务周边区域的体育场地及设施,配建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灯光球场(带看台)、游泳池各1处。场(馆)可结合中学进行建设。 3、一般镇建设以中学运动场为基础的体育运动设施。 4、中心村结合文化站建设体育活动室。 第56条 社会保障规划(强制性内容) 1、扩大城镇就业,保障社会稳定。 2、加大扶贫力度,不断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脱贫进程。 3、加强社会治安整治,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积极建设城镇社会福利设施,形成城市——乡镇——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城区建成社会福利院、救助站及200张床位左右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中心镇建成80张床以上的敬老院;城市社区和一般镇加强社区康体中心建设。 6、在城郊和中心镇周边区域配置公益性公墓。 第57条 城镇住房建设(强制性内容) 1、 ,全市城镇住房安置水平有较大提高,人均住宅居住面积达到25m2,到2030年,城镇人均住宅居住面积达到30m2,城镇住房成套率达90%以上, 2、主导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所占比例在30%以上。 解决人均居住面积10m2以下城镇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2030年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达到20m2。 3)不断完善各层次住房规划的编制,引导城镇住宅用地开发的集中化、规模化、开发行为规范化和土地利用集约化。 第十二节 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第58条 防洪规划 主城区近期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远期按1 一遇标准设防;炉山城区、杏山——碧波城区、龙山——宣威城区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旁海镇、谷硐镇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其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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