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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发电厂
工作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电气工作票、 热机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涉及检修维护部部分的管理职能, 管理内容与要求, 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 各单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但不得删减。
工作票一式两份, 检修人员手执一份, 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公司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 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 考试合格的, 经厂(公司)领导批准, 予以公布。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工作签发人审核、 签发。
一份工作票中,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机组大、 小修或临检时, 可按设备、 系统、 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柞票。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 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 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经值长许可后, 能够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理。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 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 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能够使用罗马数字); 时间按24 h计算, 年度填写4位数字, 月、 日、 时、 分填写2位数字。
”工作负责人”栏: 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 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班组”栏: 一个班组检修, 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 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 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工作班成员”栏: 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 超过10人的, 只填写10人姓名, 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xxx等共 人), 其它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 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工作地点”栏: 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工作内容”栏: 描述工作内容, 要求准确、 清楚和完整。
”计划工作时间”栏: 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 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应周密、 细致, 不错项、 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 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 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 不应空白。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 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 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 在相应栏内做”√”记号, 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 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 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 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 工作负责入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 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 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如无补充措施, 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 不得空白。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 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 由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 然后, 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工作票延期”栏: 工作负责人填写, 当班值长(单元长)或值班负责入确认签名。
”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 当班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 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工作终结时间”拦; 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
”备注”栏填写内窑: 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的交待事项, 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 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作票的生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 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 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
工作票的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 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签发。
工作票的送达。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 应在工作开始前, 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处, 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 直接送值长处。
工作许可。检修工作开始前,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 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 有压力、 高温、 爆炸和触电危险等, 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开工后, 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工作监护。开工后,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 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 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 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 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工作人员变更。工作班成员变更, 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安全措施学习, 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 变更人员姓名、 时间并签名。
工作负责人变更, 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入, 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入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工作间断。工作间断时, 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 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前, 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 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 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工作延期。工作票的有效期, 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 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 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如需再延期, 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工作票签发人
a)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b)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c)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工作负责人
a)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b)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c)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工作班成员
a)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 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
b) 参加危险点分析, 提出控制措施, 并严格落实;
c)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 规范作业行为, 确保自身、 她人和设备安全。
全部工作完毕后, 工作班人员应清扫、 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 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 再向运行人员讲清维护工作项目情况, 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 有无遗留物件、 是否清洁等。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对动火作业应负安全责任, 其职责是:
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工作必要性;
工作是否安全;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负责人对下列事项负责: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执行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 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手续;
动火工作间断、 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余火种。
消防监护人( 由动火部门申请上报并经批准的义务消防队员担任) 对下列事项负责:
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 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是否完善和正确;
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过程, 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工作间断、 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职责:
动火前动火工作票必须经过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
按本工作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 并在规定范围内执行动火;
动火工作间断、 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在下列区域动火作业时火灾危险性较大, 发生火灾后果严重, 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油泵房、 加油站, 锅炉燃油管道;
蓄电池室内、 易燃易爆仓库、 油库及油处理室;
生产现场的燃油系统; 汽机主油系统、 密封油系统、 给水泵润滑油系统; 磨煤机、 风机润滑油系统。
距锅炉燃油管路5米以内区域;
运行( 备用) 中的制粉系统、 粉尘大的输煤皮带间的明火作业;
电气充油设备和电缆沟、 电缆夹层;
距储氢罐、 氢管道、 阀门、 法兰周围10米以内;
集中堆放盛有汽油、 煤油等容器的场所10米范围内;
动火地点火花有可能飞溅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10米范围内;
汽机主厂房所有范围以内及冷水塔除水器。
动火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作业负责人填写, 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 由作业负责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逐级审批, 审批后交作业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工作结束后办理终结手续。
在动火作业进行期间, 消防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 如油管、 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再进行动火:
能够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 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严禁动火:
油车停靠的区域;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火险前。
动火工作票执行规定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场所进行动火工作时, 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所列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按照最新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执行。
动火工作票必须随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或热机工作票执行, 不允许随联系票或单独执行。
动火工作票不允许延期, 如到期未完工, 必须重新办理。
动火工作票各栏不允许空白。
工作票要求一式两份, 填写正确清楚, 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必须修改时, 应字迹清楚, 使无发生任何误解的可能。
工作票格式, 原则上以安规上的格式为准, 不得和安规有抵触或含糊不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工作票漏、 错填项目;
工作票所填内容涂改超过规定( 热机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各不得超过2处) ;
工作票超期;
由其它人代替签名或冒充她人签名( 规定允许的除外) ;
工作票上的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未经领导批准者;
工作票丢失、 缺号、 乱写乱画、 损坏严重者;
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不明确, 有省略号或同左、 同上、 同下等用语, 安全措施不全者;
工作票未按调度术语或标示牌未按安规规定名称填写;
一式二份缺张者;
工作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统计为严重不合格:
未按工作票要求布置或布置安全措施有错误者;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等未按规定签名者;
未按安规履行工作票开工、 终结手续;
工作中违反安全规程者;
工作超出工作票规定的范围者工作任务不具体, 含糊不清者。
工作票检查、 统计为不合格者, 每份考核50元; 为严重不合格者, 每处考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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