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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市政综合管线及道路工程施工
1.施工测量方案
1.1测量依据
工程施工图设计。
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 TJT062-91) 。
北京市发布的《工程测量规范》
业主提供的导线点和水准点。
1.2测量准备工作
人员准备: 成立测量小组, 测量主管工程师一名, 测量员2名, 配合测量工3名, 各类人员需持证上岗。
仪器设备见下表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精 度
鉴定情况
数量
全站仪
蔡司ELTA-2
3” 5mm±5ppm
合格
1
经纬仪
TDJ2EA
/
合格
1
水准仪
DINI12
每公里往返中误差±3mm
合格
1
钢卷尺
50m
——
合格
1
水准塔尺
5m
——
合格
1
对讲机
moto
/
合格
2
接桩、 验桩、 护桩: 对业主所交桩位及资料, 要及时进行复测, 并将复核结果上报监理单位并保存。当复测结果与资料不符或相差较大时, 及时与业主、 勘测设计单位联系, 协商解决, 确保点位正确。
测量员认真熟悉学习分项工程图纸, 对设计图纸中提交的数据以及相关的几何尺寸进行复核, 发现有不符现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校核、 更正。
如果发现误差超出限差或控制点的精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 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此项工程应在开工前完成。
1.3控制测量
构筑物的控制: 由平面控制网定出构筑物轴线与线路中心的交点, 依据其与线路中心的关系拨角定出其轴线。
中线的控制:
直线段中线的测设
如图P、 N为互相通视的两控制点, A、 B、 C为相距40米的线路中线点, a为路基中线AC的方位角, 首先将全站仪置于P点, 用极坐标法放出A点, 然后将全站仪或经纬仪移至A点, 后视P点, 拨角至a角方向, 量距测出B、 C点, 依此类推放出线路中线。
A B 中心线
apA C
DPA
P N
曲线段中线的测设
如图P、 N为互相通视的两控制点, A、 B、 C为相距10米的线路中线点, aAB、 aAC为AB、 AC方向的方位角, 首先将全站仪置于P点, 用极坐标法放出A点, 然后将全站仪或经纬仪架设在A点, 后视P点, 从A点量出10米与aAB方向交于B点, 再从B量出10米与aAC方向交于C点, 依此类推放出线路中线。线路中线点坐标可借助 CASIOfx-4800p程序型计算器计算, 再利用坐标反算程序计算出方位角。
B 中心线
A C
aAC
apA
DPA
P N
路基边线的控制
根据测设出的线路中线, 计算出每一个桩号对应的路基宽度, 就可定出路基边线。按公式:
B=L/2+C+D
其中L为路基顶面宽度, C为根据路基的边坡及路基顶面与现状的高差而, C=h/i, 为保证施工机械碾压时安全, 每侧加D米, 由此可计算出中心距边线的距离, 量距用白灰撒出, 即可得到道路的边线.
高程控制:
建立高程控制网:
由导线点采用附合水准测量的方法, 在便于施工的建筑物上加密高程点形成此段内的高程控制网 。
构筑物的水准测量: 每座构筑物附近必须测设两个以上的控制水准点, 每一次抄平以两个水准点为后视, 视线高差小于3mm时, 取其平均值进行标高抄测。
路基的高程控制测量:
路基顶面高程的计算如图:
P
i%
L
A
已知AP为路基顶面中线,A点的高程为H0, 纵向坡度为i%, 则P点的高程按下试计算:
Hp=H0+Li%
1.4施工测量
总指测量室在与甲方、 勘测设计单位接桩后, 组织项目部测量量班对在本施工范围之内的桩位( 包括导线点、 水准点等) 进行必要的保护, 并及时做好导线复测与导线点的加密、 水准点的复测和加密等测量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
认真审图, 弄清线路间及管线间的各种关系, 所有测量放样数据必须经过认真计算, 复核, 并整理成册, 以方便使用。对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 勘测设计单位联系, 协商解决。
桩位保护
对所交导线点、 水准点进行现场拴桩。在附近固定物上做好拴桩标记, 并填写拴桩记录。对加密控制桩要作半永久性埋设, 并保护好。对有关桩位应做好砌筑保护, 并立标牌注明”测量拴桩, 注意保护”字样。
导线复测与导线点的加密
根据所交导线的等级按相应的精度要求, 使用全站型光电测距仪, 采用三联脚架法, 在有利观测时间内进行观测( 宜在日出后1小时左右或日落前1小时左右的时间内观测) 。观测时各种数据参数, 根据当天的气候情况进行相应输入以做改正。外业测量完成后, 及时进行成果的整理, 复测成果由测量室作为原始技术资料存档。复测中如发现问题, 应及时与甲方、 勘测设计单位联系, 协商解决。
复测后, 根据施工现场测量的需要, 对导线点进行加密。加密导线点应沿中线布设成等边直伸导线, 应附合到高级导线控制点上, 并注意避开或减少不良影响, 主要技术指标按电磁波测距城市二级导线标准执行, 即附合导线总长度≤2.4km, 平均边长为不大于200m, 测角中误差为士8”, 测距中误差为士15mm, 边长相对误差不大于1/10000,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不大于1/10000。
布设时应保证前后点间的通视, 相邻边长之比值不超过1: 3, 布设时还应满足施工测量放样的需要。
水准观测和水准点加密
按三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 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往返观测。复测成果由测量室作为原始技术资料存档。复测中如发现问题, 应及时与甲方、 勘测设计单位联系, 协商解决。
加密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 应布设在稳固的地点, 可用埋设标志, 两端附合联测到高级水准点上, 外业观测按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进行, 内业处理时, 剔除粗差, 对观测值进行精密平差。按水准路线往返测闭合差20S0.5(S为相邻水准点间的距离, 以公里为单位), 附合路线( 闭合路线) 闭合差20L0.5(L为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的长度, 以公里为单位), 进行精度评定。
成果移交
根据导线控制点和加密导线点, 根据设计图纸所给定的定线关系和各类参数, 计算出各主要控制点的坐标, 采用全站仪, 按极坐标法测设出各控制点, 并使实测坐标与设计坐标差值在规定范围内, 及时将各控制点、 水准点的成果资料, 连同现场点位, 一并移交给施工项目经理部测量班。
施工放样
土方测量:
测量现状地面高程, 做为原始资料存档, 并确定填土层数及顶层标高。
测放施工控制线: 根据道路平、 纵、 横, 计算每一桩号对应的路基宽, 一般的计算公式
B= 2a+b+2c+2×0.3
如右图所示, c值根据路基的边坡及路肩的高度h而定, C=h/i, 为保证 施工机械碾压时安全, 每侧加0.3, 用白灰撒出道路填方的边线, 中心桩应随填方逐层向上引。
管线工程测量
沟槽开挖前根据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中线定位, 采用极坐标方法测放管线中线桩时, 应在起点、 终点、 平面折点、 竖向折点及直线段的控制点等位置测设中心桩。
管线中线桩每10m一点, 桩顶钉中心钉, 并应在沟槽外适当位置设置栓桩; 根据中线控制桩及放坡方案测放沟槽上口开挖位置线, 现场撒白灰线标注, 然后在上口线外侧对称钉设一对高程桩, 每对高程桩上钉一对等高的高程钉。高程桩的纵向间距宜为10m。
开挖过程测量: 开挖过程中, 测量人员必须对中线、 高程、 坡度、 沟槽下口线、 槽底工作面宽度等进行检测, 并在人工清底前测放高程控制桩。
人工清底后测量: 沟槽检底后, 采用极坐标方法或依据定位控制桩采用经纬仪投点法向槽底投测管线中线控制桩; 采用水准测量或钢尺悬吊法将地面高程引测至沟槽底。
井室开挖测量: 井室开挖与沟槽开挖同时进行, 根据井室桩号坐标及控制点坐标采用极坐标方法测放结构中心位置, 依设计或相应图集测放结构开挖上口线及开挖高程控制桩, 同时进行栓桩。
管线基础测量: 根据检底后管线中线桩及设计基础宽度测放管线基础结构宽度, 同时测放管线基础高程控制桩。管线基础施工后复测基础中线偏差、 宽度及高程。
管道安装测量: 管道基础施工结束后恢复中线, 根据不同管线结构形式及附属设施分别进行安装放线, 并于管道安装过程中进行高程控制, 保证埋深及坡度要求。
回填过程测量: 根据测量要求或规范规定测放回填土不同区域及分层高程控制桩, 标出每层回填土压实厚度。
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应由建设单位委托, 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测量; 竣工测量完成后, 由承建竣工测量的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由建设单位留存并报送规划部门。
道路工程测量
新建道路根据控制点测设道路中线及圆弧, 根据中线定出道路开挖、 基层及路缘石控制线; 根据标高控制点测设变坡点, 并控制路基挖深、 各层结构厚度等。测设测量方格控制网, 包括轴线和水平基准点, 安排在不受基础施工影响处。灰线、 标高、 轴线应进行复核, 检查无误报监理核验后方可进行施工。
定期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 应对所有导线点、 水准点、 加密导线点和加密水准点定期进行复测, 一般三个月一次。本标段加密控制点由于是在冬季进行的, 在开春后, 就必须进行复测, 并将测量结果及时上报监理。
所有测量资料, 必须及时、 真实地进行填写, 作为竣工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并应归档保存。
1.5测量要求
测量精度要求
平面控制角度闭合差为±16√n ( n为测点数) , 坐标相对闭合差为1/10000;
平面控制网加密测角中误差不超过12″;
高程控制网加密允许闭合差±12√L ( L为水准路线长度, 以公里计) ;
路基中线偏差不大于5cm, 桥面中线偏差不大于1cm;
施工测量要求
测量内业工作中要严肃认真重复校核做到内业数据精确, 外业工作要确保放样点、 线准确可靠, 并建立完整的复测制度。测量内业的整理、 计算出的各种数据、 几何尺寸要经两人以上的复核无误后, 方可到施工现场放线。
桩位保护: 施工期间每三个月复测一次水准点。施工过程中保护所有标志, 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测量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凡属观测成果, 均要有书面计算记录及草图, 每日做好测量日志。为保证工程竣工后资料能及时归档, 要求施工时要及时填写放线报验单和复核记录, 并及时上报监理, 签批后立即归档, 确保资料完整无缺。
1.6安全措施
在现状道路进行施工测量时, 应设警示标志或安排专人警戒。
测量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 应有专人看护, 避免仪器受震、 碰撞及倾倒。
在基坑内测量时, 应在大型施工机械作业范围之外的安全区域内操作
2.雨水工程施工方案
2.1选择排降水地下水方案
结合场区具体情况, 在施工期间须设置明排水系统, 明排水系统包括基底排水系统及场区临时排水系统。基底排水系统由设置在基底两侧的集水沟及集水井组成, 集水沟断面尺寸为400×400mm, 沟内满填级配砂砾, 每25m设一个断面尺寸为500×700mm的集水井, 集水井底板采用厚150mm的C10素混凝土, 集水井侧壁采用120mm厚的砖砌挡墙, 井内安设潜水泵。地面排水系统可采用在施工场区内临时铺设Ф300的雨水管, 管距井中1.0m, 并埋入自然地面以下不小于0.3m, 坡度不小于0.3%, 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水干管。
2.2雨水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槽底验收合格→砂石基础铺筑→下管→排管→稳端头管→上胶圈→撞口→检验管体位置→锁管→砂石基础铺筑
2.3沟槽开挖施工方案
调查地下管线的高程和走向, 通知各相关管理单位, 召开现场施工配合会。明确各交叉管线准确位置, 并将保护措施报送管理、 监理及业主单位批准后, 再行施工, 施工时提前邀请管理单位派员到场监护。
2.3.1一般施工要求
沟槽开挖前对现状管线进行调查、 复测, 并做出明显标记, 采取措施, 防止损坏管道。管沟开槽后与本管道交叉的其它管线, 应根据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并核对其高程。在确保现状管线安全的情况下, 以反铲挖土机为主, 辅以人工配合。机械挖槽至设计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 人工进行清底。
当H<3m时取1:0.33、 当3m≤H<5m时取1: 0.5放坡, 当H≥5m时分两步开挖, 步间留台阶宽度为1m, 按1: 0.5放坡。根据开挖深度确定坡度, 并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按要求放出上口及下口开挖线。管槽要求沟底平直, 沟内无塌方、 积水, 转角符合要求。
如遇软基或槽底扰动须进行地基处理。基槽开挖后及时请现场监理工程师、 地质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槽, 确认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槽底土壤扰动15㎝以内, 可原状土夯实, 压实系数≥95%; 若槽底土壤扰动15㎝以上, 用9%灰土分层夯实, 压实系数≥95%; 若地基为软土, 经钎探试验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 取得设计同意后用C25钢筋混凝土处理, 钢筋为Ф14的Ⅱ级螺纹钢筋, 双层双向布置, 间距150㎜, 或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处理。
所挖土方经试验可用做回填的, 选择妥善位置进行堆放, 并不得覆盖测量等标志。
沟槽开挖前必须详细了解地勘资料, 查明开挖深度内土层及地下水情况, 必要时须采取降水及护坡措施。
2.3.2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
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按设计要求留置,若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B=D1+2(b1+b2+ b3)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mm);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b2—管道一侧的支撑宽度(mm);
b3—管道一侧模板的厚度(mm);
2.3.3沟槽开挖断面及边坡的确定
雨水管沟埋深2.0~5.5m, 当H<3m时取1:0.33、 当3m≤H<5m时取1: 0.5放坡, 当H≥5m时分两步开挖, 步间留台阶宽度为1m, 按1: 0.5放坡。
2.3.4土方开挖
管线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 人工削坡清底, 遇有管线交叉处, 应由人工开挖。符合回填要求的土方, 集中堆在槽沟的一侧严密覆盖, 余土外弃。管线开挖时, 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 其内容包括挖槽断面、 堆土位置、 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和施工要求等, 由专人指挥, 并配备一定的测量人员, 测量人员应及时配合测设沟槽中心标高, 严格控制沟槽断面尺寸, 标高及边坡, 严禁超挖。挖至接近槽底时, 须预留20cm, 人工清底以防基底扰动。沟槽挖至管外底标高应平整坚实清洁干燥, 验槽后再挖至管基基底。
挖土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线路下一侧工作时, 与线路的垂直、 水平安全距离, 不得小于相关规定。
2.3.5堆土
堆土应堆在距槽边1m以外, 计划在槽边运送材料的一侧, 其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 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靠近房屋、 墙壁堆土高度, 不得超过檐高1/3, 同时不得超过1.5m。结构强度较差的墙体, 不得靠墙堆土。
堆土不得掩埋消火栓、 雨水口、 测量标志、 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等。
2.3.6现况管道处理
开挖沟槽与现况管线交叉时, 应对现况管线采用悬吊措施, 具体悬吊方案应经计算确定, 并取得管理单位同意。
当开挖沟槽与现况管线平行时, 需经过设计和管理单位制定专门保护方案。
2.3.7沟槽质量标准
项目
允许标准( mm)
检验方法
槽底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0
用尺量
边坡
不陡于规定
用坡度尺量
2.3.8安全环保措施
一般规定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 安全梯。马道、 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m。
拆除支撑前, 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 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 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机械开挖土方时, 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 堆土, 严禁掏挖, 履带或轮胎应距沟槽边1.5m以上的距离。
挖掘机作业前应进行检查, 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它作业人员, 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沟槽外围搭设不低于1.2m的护栏, 设警示灯, 并有专人巡视。
人工挖槽时, 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 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1 m, 堆土不应遮压其它设施。
人工挖槽时, 两人横向距离不应小于2m, 纵向间距不应小于3m, 严禁掏挖取土。
现场堆放的土方应遮盖; 运土车辆应封闭, 出施工现场时应冲洗。
对施工机械应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避免噪音扰民和遗洒污染周围环境。
对土方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 防止扬尘。
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 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输通道。
施工中遇有危险物、 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 保护现场, 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 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
基坑开挖中, 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2m( 含) , 与其它管线距离小于2m( 含) 时, 应采取经人工开挖, 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 严禁损坏管线; 开挖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
开挖中, 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 坑壁塌陷或涌水、 涌沙时, 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 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土层中有水时, 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 先疏干再开挖, 不得带水挖土。
基坑邻近有各类管线、 建( 构) 筑物时, 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 加固或保护措施, 经检查符合规定后, 方可开挖。
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 需在其一侧作业时, 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在基坑外堆土时, 堆土应距基坑边缘1 m以外, 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 m。
人工清基应在挖掘机停止运转, 且挖掘机指挥人员同意后进行, 严禁在机械回转范围内作业。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机械开挖基坑时, 当坑底无地下水时, 坑深在5 m以内, 且边坡坡度符合下表规定时, 可不加支撑; 当挖土深度超过5 m或发现有地下水和土质发生特殊变化, 不符合规定时, 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
使用起重机吊运土方, 现场作业一定要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 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 附近建( 构) 筑物等状况, 选择适宜的起重机, 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 建( 构) 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 环境等状况, 确认安全。
作业场地应平整、 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要求时, 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 确认起重机作业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 kV)
1
1~15
20~40
60~110
220
距离( 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吊装时, 吊臂、 吊钩运行范围, 严禁人员入内; 吊装中严禁超载。
现场配合吊运土方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 待吊钩吊斗离就位点距离50cm方可靠近作业, 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 机体倾斜、 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吊装时应先试吊, 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构件吊装就位, 必须待构件稳固后, 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大雨、 大雾、 沙尘暴和风力六级( 含) 以上等恶劣天气, 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需挖除道路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前应根据旧路结构和现场环境, 选择适宜的机具。
使用液压振动锤应避离人、 设备和设施。
现场应划定作业区, 设安全标志, 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 挖除的渣块应及时清运出场。
明挖基础工程土方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 穿越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遇电力架空线路时, 其净高应符合安全高度需要; 道路沿线的桥涵、 便桥、 地下管线的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 能满足运输要求; 运输前应调查, 必要时应进行受力验算, 确认安全。
土方外弃时,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 运输车辆、 交通量和现场状况, 确定运输路线。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 并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道路的圆曲线半径: 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 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 平板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20m。
沿沟槽铺设道路, 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 土质、 槽深、 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 且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 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 手推车不宜陡于5%, 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
道路临近河岸、 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穿越建( 构) 筑物处, 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并在建( 构) 筑物外设限高、 宽标志; 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 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
运输前应确认合格; 施工中, 应设专人维护管理, 保持道路平坦、 通畅, 不翻浆, 不扬尘; 道路应平整、 坚实, 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使机械的宽度确定: 汽车运输时, 宽度不宜小于3.5m; 机动翻斗车运输时, 宽度不宜小于2.5m; 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
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 公路交叉时宜正交; 在距社会道路、 公路边20m处应设交通标志, 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
现场应根据交通量、 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使速度, 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识。
外运土方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 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漏面的遗土、 杂物; 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 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
弃土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 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不得损坏各类检查井( 室) 、 消火栓等设施; 堆土应急时整平。
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 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
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 弃土场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使, 速度均匀, 不得忽快忽慢; 在社会道路、 公路上行使时, 不得遗撒, 且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使时, 应遵守其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2.4钢筋砼管道工程
2.4.1管基施工
验槽合格后, 及时进行管基施工。
管道基础采用120°砂石基础。
平基采用振动夯进行夯实, 密实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且保证其厚度和高程符合图纸要求。
接口处承口下铺设与C1等厚的砂石基础层。
砂石基础可选用下列材料, 压实系数见基础断面图。
天然级配砂石,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2㎜;
中砂、 粗砂;
级配碎石、 石屑,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5㎜。
管基落在填土地区时应将杂填土、 淤泥等清除后用素土掺9%回填, 回填时应先回填至管中心标高以上, 再开挖施工管基。回填时分层压实, 密实度不小于95%。
施工中如遇软土地基通知设计人解决。
2.4.2下管、 稳管
管道下管、 安装施工工艺:
排管→下管→清理管腔、 管口→清理胶圈→上胶圈→初步对口找正→顶装接口→检查中线、 高程→用探尺检查胶圈位置→锁管。
下管前进行外观检查, 管材上须有合格印章, 边脚整齐无破损, 发现裂纹、 管口有残缺者不得使用, 管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质量标准要求。
砂基经自检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 下管、 稳管。D≥1000 混凝土管下管采用25t 吊车, 管径D<1000 混凝土管采用16t 吊车, 人工配合, 专人指挥下管。
下管时必须轻吊轻放, 用专用吊装带吊装, 一方面避免损坏管材, 另一方面保护砂基表面不受破坏。为防止管道横向移动, 在管道两侧用4 个预制混凝土楔形垫块以900 角对管道加以支撑, 其纵向位置为每组距管端1/5 处。
下管时使管节承口迎向水流方向, 钢筋砼管进井严禁采用承口进井, 混凝土管与圆形检查井井墙连接处选用半长管节, 出墙300mm 范围内用C20 砼包封, 剩余段作1800 混凝土基础。
2.4.3稳管、 接口
接口的主要工具为: 三脚架、 25 t(16t)吊车、 手拉葫芦( 5t) 、 毛刷、 钢丝绳和润滑剂( 洗涤灵溶液) 。
接口时, 首先将承口和插口清理干净, 去除水泥渣等毛刺, 然后在插口上安装专用橡胶圈, 橡胶圈必须到位, 安好后的橡胶圈不得出现卷曲现象; 橡胶圈在使用前逐个进行检查, 对于有破损、 气泡、 割裂、 飞边等现象的必须剔除。
在插口和承口上均匀涂刷润滑剂( 洗涤灵溶液) , 使管口光滑便于滑进。
对管时, 采用边线法和中线法两种方法控制管道中心线及管内底高程。
将两端管材用钢丝绳套紧, 连接手拉葫芦, 用手拉葫芦将插口拉进承口, 与此同时, 用三脚架( 或吊车) 将管口部分适当吊起, 以减少管身与管基的摩阻力。在插口拉进承口的过程中, 必须保证插口管与承口管同心, 保证管口四周均匀拉进, 橡胶圈顺利挤进, 不得出现麻花、 鼓包现象。
下管由人工配合机械下管。
稳管前将管子内外清扫干净, 稳管时根据高程线认真掌握高程。调整管子高程时, 所垫石子石块必须稳固。
在管道安装前, 在接口处挖设工作坑, 承口前≥60cm, 承口后超过斜面长, 左右大于管径, 深度≥20cm。
稳管时, 先进入管内检查对口, 减少错口现象。管内底高程偏差在±10mm内, 中心偏差不超过10mm, 相邻管内底错口不大于3mm。
锁管: 铺管后为防止前几节管子的管口移动, 可用钢丝绳和吊链锁在后面的管子上。
管道安装后进行两侧管基的回填。回填时管道两侧同时进行, 每次厚度不大于200mm, 以保证管道不发生位移和管基的密实。胸腔部位还土密实度不得小于95%, 其余部位还土密实度不得小于87%。
管道平面位置若需调整, 必须经业主及规划部门认可后, 方能调整。雨水管道交叉处理时, 应使管道的接口避开相交处。当上下层管道相交管壁间距小于0.3米时, 对下层管道做360°满包处理。长度为上层管道管径加1000mm。管道包管的两侧回填级配砂石至上层管外底。
2.4.4管道安装质量标准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1
中线位置
≤10
2
管内底高程
D≤1000mm
±10
3
D>1000mm
±15
4
相邻管内底错口
D≤1000mm
≤3
5
D>1000mm
≤5
2.5检查井工程
2.5.1砌筑检查井
基础
厚度分别见各井做法详图。
井室
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1.2Mpa以后, 方向进行井室的砌筑。
砌筑前, 应将砌筑部位清理干净, 并洒水润湿。
井室前对凿毛处理的部位刷素水泥浆。
井墙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MU10砼砌块, 不同形式的井室, 墙体尺寸控制及排砖方法均不同, 具体方法如下:
井室为矩形时, 在墙体的转角处立皮树杆, 以控制墙体垂直度和高度。砌筑前先盘角, 然后挂线砌墙。采用满丁满条砌筑方法, 砖墙转角处, 每皮砖均需加七分头砖。
井室为圆形时, 以圆心为控制中心挂线, 随砌随检查井室尺寸。采用丁砖砌法, 两面排砖, 外侧大灰缝用”二分枣”砌筑。砌完一层后, 再铺浆砌筑上一层砖, 上下两层砖间竖向缝错开。
井室为扇形时, 首先确定扇形的圆心, 在圆心处挂线、 立皮数杆, 根据设计要求半径及角度, 随砌随控制井身尺寸。砌筑过程中墙内侧砌丁砖, 外侧砌顺砖。
采用 ”三一”法砌筑, 即一铲灰、 一块砖、 一挤揉。若采用铺浆法砌筑时, 铺浆长度不超过500mm。抹面及沟缝均采用1: 2.5防水砂浆。
砖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竖向灰缝采用挤浆或加浆法, 使其砂浆饱满, 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砌筑时, 要上下错缝, 相互搭接, 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控制在8-12mm。
拱券及支管
检查井接入圆管时, 管顶应砌砖券加固。当管径≤1000㎜时, 拱券高应为125㎜; 当管径≥1000 mm时, 拱券高度为250mm。
预留支管应随砌随安, 管口应深入井壁30㎜, 预留管的管径、 方向、 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不得漏水, 预留支管宜用强度低于M7.5等级的砂浆砌筑封口抹平。用截断的短管安装预留管时, 其断管破茬不得朝向井内。
流槽与脚窝
流槽应与井室同时进行砌筑。
污水检查井流槽高度为干线管顶高, 表面采用20㎜厚1: 2.5水泥砂浆抹面, 压实抹光, 与上下游管线顺接一致。
脚窝宜采用预制, 提前用1: 2.5水泥砂浆预制。
踏步安装
踏步为铸铁踏步, 安装前一天应刷防锈漆两道。
踏步的竖向间距375㎜, 踏步外露长度100㎜, 踏步水平间距150㎜。从井口向下第一个踏步距井口应控制在220~360㎜。踏步安装时, 要求上下垂直, 尺寸一致。圆形井踏步安装时, 必须向圆中心安装。
踏步应随井墙砌筑随安装, 位置准确, 随时用尺测量其间距, 在砌砖时用砂浆埋牢, 不得事后凿洞补装, 砂浆未凝固前不得踩踏。
用钢筋混凝土盖板的井室, 盖板下第一个踏步距盖板底部120㎜的控制踏步。
井室内在主干管上、 下游方向, 砖券以上家踏步, 用以放吊灯及安全带。
盖板安装
矩形检查井和扇形检查井为盖板式。圆形检查井按井口形式不同能够分为收口式和盖板式。
钢筋混凝土盖板安装采用起重机械吊装就位, 安装前用1: 3水泥砂浆座底。
盖板安装要求位置准确, 底部平稳牢固。
井筒砌筑
井筒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筑时应挂中心线, 随砌随测量内径尺寸( 直径为Φ700) , 防止尺寸偏差。砌筑排砖要求同圆形检查井井室。
圆形收口井井筒砌筑时,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收口, 四面收口时每层不应超过30㎜; 三面收口时每层不应超过40~50㎜。
砌筑收口井上部收口时, 若需抹面, 应按坡度将砖头打成破茬, 以便于井内顺坡抹面。
抹面
污水检查井: 井室内墙面由下游管底至井室顶以下全部使用 1: 2.5水泥砂浆抹面, 厚20㎜, 其余用1: 2水泥砂浆勾缝; 如位于地下水位以下, 则外墙用1: 3水泥砂浆抹面, 厚20㎜, 至地下水位以上500㎜。
抹面前应先用水湿润砖面, 然后采用三遍法抹面, 第一遍 1: 2.5水泥砂浆打底, 厚10㎜, 必须压入砖缝, 与砖面粘贴牢固, 第二遍抹厚5㎜找平, 第三遍抹厚5㎜铺顺压光, 抹面要一气呵成, 表面不得漏砂粒。
抹面完成后, 并顶应覆盖养护。
为了保证抹面三层砂浆整体性, 分层时间宜在定浆后随即抹下一层; 如间隔时间太长, 应刷素浆一道, 以保证接茬质量。
墙体勾缝
勾缝前检查墙体灰缝深度, 有无瞎缝。清除墙面杂物, 洒水湿润。
勾缝要求深浅一致, 交接处平整, 一般比墙面深3~4㎜。
勾完一段清扫一段, 灰缝不得有舌头灰、 毛刺。
井圈及井盖安装
铸铁井圈, 采用细石混凝土或高标号水泥砂浆稳固。
预制混凝土井圈下铺1: 3水泥砂浆座底。
位于拟建道路上的检查井井筒, 应在土路床形成前砌至路床顶面高度。在路面基层施工完成后, 在行开挖井位, 将井筒接至基层顶面高度。
为了保证检查井井盖与道路路面平顺, 应按照路面设计高程、 纵横坡度, 在路面沥青上面层施工前安装完成井圈和铸铁井盖。
2.5.2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检查井采用现浇底板、 现浇墙体、 预制盖板安装, 此种情况底板与墙体分二次浇筑; 底板施工缝设在底板顶面以上30cm。
施工工艺流程: 垫层混凝土→底板钢筋绑扎→底板模板安装→底板混凝土浇筑→墙体钢筋绑扎→墙体模板安装→墙体混凝土浇筑→养生→安装盖板
垫层
垫层混凝土标号采用C15, 厚度为100mm, 其实施均在基底验收合格后进行。
垫层混凝土模板均采用100×100mm方木。按照高程控制点将顶面高程允许偏差控制在0~5mm之间; 模板用钢钎固定, 浇筑混凝土前用水准仪检查、 校核模板高程, 并配合人工调整固定模板。
垫层混凝土浇筑时, 使用木杠尺与抹子将表面拍实。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覆盖洒水养护, 当强度达到1.2N/ mm2以后方可上人行走、 进行下道工序。
钢筋工程:
设计要求钢筋类别: Ⅰ级钢( Ф) ; Ⅱ级钢( Ф) , 混凝土净保护层为35mm。
钢筋的进场检验与保管
工程所用钢筋进场时除应检查外观洁净无缺陷、 规格尺寸、 强度等级符合要求、 钢筋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外, 还需按规范要求抽样做力学性能试验, 钢筋的实验结果必须满足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对于不合格的钢筋坚决予以清退, 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组织钢筋材料进场应按照结构施工进度所需、 分期分批进行。对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标识并按规格、 型号分别堆放整齐, 下垫木枕或混凝土枕, 离开地面≮300mm, 并加以覆盖, 以保持钢筋清洁, 免遭雨淋和其它材料的污染与侵蚀。
钢筋加工
在施工现场的空置场地设置钢筋加工场, 统一加工全部构筑物的钢筋; 然后对成型钢筋分类集中运到所需施工部位。
钢筋加工单, 应按构筑物、 部位分级编号, 并实行分级审核制度, 加工场加工前要有专人再次进行核对, 确实无误后方可下料加工;
钢筋加工时, 对任一部位、 规格、 形状、 尺寸的编号钢筋, 必须先行制作样板筋, 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 方可依照样板筋批量加工生产。加工过程中, 随时进行检查, 以避免出现较大误差;
钢筋加工成型后, 按加工单编号挂牌标识并分类码放整齐( 下部支垫, 离地≮300mm, 以防水泡, 较长时间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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