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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考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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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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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考勤规定和<员工守则>,按时上下班。除按要求打考勤卡外,进入工作岗位还需在正常上班时间10分钟前签到,不签到的视为缺勤。
2、遵守工程部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
3、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内外线电话。
4、病休需在上班前持医生诊断证明向领班请假;急重病也可打电话请假,事后补病休证明。超过上班时间的请假无效,视为缺勤或矿工。超过一天的病假需主管批准。
5、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请假。每月事假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事假或其它请假都需要得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
6、依法享有的有薪婚假、产假、丧假等需要提供证明报人资部核实,否则不会予以计薪。
7、 严格按排班表班次运转。严禁私自换班换岗,任何未经主管同意的班次或岗位移换视为旷工。
8、工程部人员有义务无条件执行上级安排的加班任务。在设备出现紧急故障需加班修理时,必须服从安排,不得借故推委,否则按矿工处理。超时加班按公司规定安排补休或计薪。
9、非当班时间或正常班次以外由公司或工程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它不计薪的公益义务活动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10、其它事项均按公司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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