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9858220 上传时间:2025-04-11 格式:DOC 页数:89 大小:129.54KB 下载积分:1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9页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8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引导采用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推动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节能建筑的评 价,编制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价。 1.0.3 节能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节能建筑的评价应包括建筑及其用能系统,涵盖设计和运营管理两个阶段; 2 节能建筑的评价应在达到适用的室内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1.0.4 节能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节能建筑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遵循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节能的基本方法,设计和建造的达到或优于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建筑。 2.0.2 节能建筑评价 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assessment 按照建筑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建筑的节能性能进行分析判断并确定出节能建筑的等级。 2.0.3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l℃,在单位时间内经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 2.0.4 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mean b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考虑了围护结构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2.0.5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节能建筑评价应包括节能建筑设汁评价和节能建筑工程评价两个阶段。 3.1.2 节能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小区为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部分的指标应以该栋建筑所处的室外条件的评价结果为准;建筑小区的节能评价应在单栋建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小区的节能等级应根据小区中全部单栋建筑均达到或超过的节能等级来确定。 3.1.3 节能建筑设计评价应在建筑设计图纸经过相关部门的节能审查并合格后进行;节能建筑工程评价应在建筑经过相关部门的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并运行一年后进行。 3.1.4 申请节能建筑设计评价的建筑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2 规划与建筑没汁文件; 3 规划与建筑节能设计文件; 4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3.1. 5 申请节能建筑工程评价除应提供设计评价阶段的资料外,尚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2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检测报告、专项分析报告、运营管理制度文件,运营维护资料等相关的资料。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节能建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建筑规划、建筑围护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与照明、室内环境人类指标组成;节能建筑工程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建筑规划、建筑围 护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与照明、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七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应包括控制项、—般项和优选项。 3.2.2 节能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或第5章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应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A、AA 和AAA三个等级。节能建筑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2.2—1或表3.2.2—2的规定。 3.2.3 AAA节能建筑除应满足本标准第3.2.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围护结构指标方面,居住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2项,公共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3项; 2 在暖通空调指标方面,居住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 于2项,公共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4项; 3 在电气与照明指标方面,居住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1项,公共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2项。 3.2.4 当本标准中一般项和优选项中的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建筑类型和评价阶段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可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应按原比例调整确定。对项数的要求按原比例调整后,每类指标满足的一般项数不得少于1条。 3.2.5 本标准中各条款的评价结论应为经过或不经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不满足各款的全部要求时评价结论不得为经过。 3.2.6 温和地区节能建筑的评价宜根据最邻近的气候分区的相应条款进行。 4 居住建筑 4.1 建筑规划 Ⅰ 控 制 项 4.1.1 居住建筑的选划:和总体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 区规划的要求。 评价方法:检查规划设计批复文件。 4.1.2 居住建筑小区的日照、建筑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有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规划设计批复文件和口照设计计算书。 4.1.3 居住建筑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专项的内容。 评价方法:检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 Ⅱ 一 般 项 4.1.4 当建筑中单套住宅居住空间总数大于等于4个时,至少有2个房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4.1. 5 居住区内绿地率不低于下列规定: 1 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 2 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绿化面积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1.6 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物朝向符合下列其中条款的规定,夏热冬暖地区符合下列第3款的规定: 1 建筑南北朝向; 2 40%以上的主要房间朝南向; 3 90%以上主要房间避免夏季西向日晒,或者采取活动外遮阳和其它隔热措施,实现90%的房间避免夏季西向日晒。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专项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1.7 小区的建筑规划布局采用有利于建筑群体间夏季自然通 风的布置形式。用地面积15万㎡以下的居住小区和建筑单体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自然通风设汁;用地面积15万㎡以上的居住小区和建筑单体进行定量的自然通风模拟设计。 评价方法:检查小区通风计算报告。 4.1.8 单栋建筑或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天然采光在满足功能区照度的前提下,符合下列其中一款的规定: 1 建筑地上部分,公共区域的天然采光面积比例大于30%; 2 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下一层公共区域的天然采光面积比例大于5%。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采光模拟计算书。 4.1.9 利用导光管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地下停车场或设备房,在满足该功能区照度的条件下,天然采光的区域不小于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的10%。 评价办法:检查设计图纸和采光模拟计算书。 4.1.10 建筑中的所有电梯均使用节能型屯梯,并采用节能控制方式。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说明书和现场检查。 Ⅲ 优 选 项 4.1.11实测或模拟计算证明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大于1.5℃,或者采用下列其中两款措施降低小区的热岛强度: 1 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2 住区中不少于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6的浅色材料; 3 无遮雨的地面停车位占地面总停车位比率不超过0%; 4不少于30%的可绿化屋面实施绿化或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5; 5 建筑外墙浅色饰面,墙面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6。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计算分析报告。 4.1.12 居住小区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时进行了天然采光设计,天然采光满足下列规定: 1 建筑地上部分,公共区域的天然采光面积比例大于50%; 2 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下一层公共区域的天然采光面积比 例大于1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采光模拟计算书。 4.1.13 除太阳能资源贫乏地区外,在居住建筑中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统一设计和施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有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竣工验收资料。 4.2 围护结构 I 控 制 项 4.2.1 严寒、寒冷地区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什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的有关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性指标的规定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中规定的权衡判断法来判定建筑是否满足节能要求。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2.2 夏热冬冷地区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外窗的遮阳系数、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 等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l34的有关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性指标的规定时,应根据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来判定建筑是否满足节能要求。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2.3 夏热冬暖地区围护结构的热工限值、窗墙面积比、外窗的遮阳系数等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的有关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性指标的规定时,应按照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来判定建筑是否满足节能要求。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2.4 严寒、寒冷地区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湿度不低于设计状态下的室内空气露点温度,并减小附加热损失。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能保证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设计状态下的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 4.2.5 围护结构施工中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 表4.2.5-1的规定。建筑材料和产品进行的复检项目应符合表 4.2.5—2的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竣工验收资料、材料检测报告。 Ⅱ一 般 项 4.2.6 严寒、寒冷地区屋面、外墙、不采暖楼梯间隔墙的平均传热系数比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JGJ26的规定再降低10%;夏热冬冷地区屋面、外墙,外窗的平均传热系数比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的规定再降低10%。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 4.2.7 严寒地区外窗的传热系数小于1.5W/(㎡.K);寒冷地区外窗的传热系数小于1.8W/(㎡.K)。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门窗性能参数表、竣工验收资料。 4.2.8 严寒、寒冷地区单元人口门设有门斗或其它避风防渗透措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现场检查。 4.2.9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屋面,外墙具有良好的隔热措施,屋面、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小于0.6。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节能分析报告、现场检查。 4.2.10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分户墙、分户楼板采取保温措施,传热系数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节能标准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节能分析报告、现场检查。 4.2.1l 严寒、寒冷地区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6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文件、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4.2.12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屋而采用植被绿化屋面或蒸发冷却屋面,植被绿化或蒸发冷却屋面不小于屋面总面积的4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Ⅲ 优 选 项 4,2.13 严寒、寒冷地区屋面、外墙、外窗的平均传热系数比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的规定再降低2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 4.2.14 严寒、寒冷地区,在建筑物采用气密性窗或窗户加密封条的情况下,房间设置可调节换气装置或其它换气措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没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2.15 严寒、寒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7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文件、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4.2.16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面积的35%。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文件、现场检查。 4.2.17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其南向、东向、西向的外窗(包括阳台的透明部分)设置有活动外遮刚措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文件、现场拉查。 4.2.18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屋面采用植被绿化屋面或蒸发冷却屋面,植被绿化或蒸发冷却屋面不小于屋面总面积的7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4.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I控 制 项 4.3.1 采用集中空调与采暖的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热负荷和逐时逐项的冷负荷进行计算,并应按照计算结果选择相应的设备。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计算书。 4.3.2 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HR)、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计算书。 4.3.3 在集中采暖系统与集中空调系统中,建筑物或热力入门处应设置热量计量装置。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3.4 设置集中采暖系统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应采取分室(户)或者对末端设备设置温度控制调节装置。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3.5 设置集中采暖系统和(或)集小空调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3.6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以及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作为居住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汁标准>GB 50189的规定值;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中规定的第3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7 当建筑设计已经包括房间空调器的设计和安装时,所选房间空调器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能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21.3标准中第3级能效等级的规定值;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5中规定的第3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8 当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采暖热源时,其能效等 级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中的3级标准。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9 以电能直接作为采暖、空调的热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4.3.10 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设置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避免热气流、污浊气流和含油气流的影响。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4.3。11 区域供热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设置参数自动控制系统,除配置必要的保证安全运行的控制环节外,还应具有保证供热质量及实现按需供热和寅时监测的措施。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相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和现 场检查。 Ⅱ 一 般 项 4.3.13 严寒与寒冷地区,在具备集中供暖的条件下,采用集中供暖方式。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3.14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 气调节机,作为居住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 的能效比(性能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 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中规定的第2级,或<单兀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5中规定的第2级;当设计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小空调(采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中规定的第2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15 如果建筑设计已经包括房间空调器的设计和安装,所选房间空调器能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l2021.3中第2级能效等级的规定值;或符合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第2级规定值。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16设计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为热源时,其能效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丛能效等级>GB 20568中的2级标准。 评价方法:审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17供热管网具有水力平衡措施(或装置),并提供水力平衡的调试报告。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水力平衡计算书、水力平衡调试 报告。 4.3.18 设计采用集小空调的居住建筑,空气热回收装置的设置满足下列其中—款的规定; 1 未设计集中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设置房间新、排风双向式热回收设备,热回收系统负担的房间数量不少于主要功能房数量的30%; 2 设计有集中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在新风系统与排风系 统之间设冷、热量回收装置,其参与热回收的排风量不少于集中新风量的2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3,19 设置集中采暖系统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采取分室(户)或者对末端设备设置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或系统。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3.20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利用可再生能源,设计装机容量达到采暖空调总设计负荷的10%以上。 计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Ⅲ 优 选 项 4.3.21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凋节机,作为居住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中规定的第1级,或<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中规定的第1级;设计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声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中规定的第1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杏。 4.3.22 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为热源时,其能效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扯能效等级>GB 20665中的l级标准。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杏。 4.3.23 设计采用集中空调的居住建筑,空气热回收装置的设置满足下列两者之一: 1未设计集中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设置房间新、排风双向式热回收设备,设置热回收系统的房间数量不少于主要功能房间数量的60%; 2 设计有集中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在新风系统与排风系统之间设冷、热量回收装置,其参与热回收的排风量不少于集中新风量的4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3.24 如果建筑设计已经包括房间空调器的设计和安装,所选房间空调器能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中第1级能效等级的规定值;或符合<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第1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4.3.25 采用时间程序或房间温度控制房间新风量(或排风量)的用户数达到总户数的30%以上。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4.3.26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利用可再生能源,设计装机容量达到采暖空调总设计负荷的20%以上。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可再生能源利用分析报告和现场检查。 5 公共建筑 5.1 建筑规划 Ⅰ控 制 项 5.1.1 公共建筑的选址、总体设计、建筑密度和间距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评价方法:检查规划设计和审批文件。 5.1.2 新建公共建筑对附近既有居住建筑的日照时数的影响应进行控制,保证既有居住建筑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汁规范>GB 50180的有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模拟计算报告和规划设计文件。 5.1,3 项目建议书或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专项内容。 评价方法:检查项目建议书和设计图纸。 Ⅱ 一 般 项 5.1,4 屋面绿面积占屋面可绿化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评价方法:检查建筑设计图、绿化画积分析报告现场检查。 5.1.5 场地遮荫与浅色饰面符合下列其小两款即为满足要求。 1 场地中不少于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6的浅色材料; 2 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太阳辐射吸收串小于0.5; 3 建筑外墙浅色饰面,墙体太m辐射吸收率小于0.6; 4 不少于50%的停车位设置在地下车库或有顶停车库。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计算分析报告。 5.1.6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系统的建筑,太阳能系统统一设计和施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有关规定;太阳能光伏系统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CJ 203的有关规定。太阳能系统的容量满足下列其中一款的规定: 1 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发电量不小于建筑总用电负荷的2%; 2 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热量不小于建筑热水需求量的30%; 3 太阳能热水采暖系统的供热量不小于热负荷的20%。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 5.1.7 电梯控制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台电梯集中排列时,设置群控功能; 2 尤预置指令时,电梯自动转为节能方式。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5.1.8 扶梯采用无人延时、停运或低速的运行方式。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Ⅲ 优 选 项 5.1.9 公共建筑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时,进行自然通风专项化设计和分析。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专项分析研究报告。 5.1.10 公共建筑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时,进行天然采光专项优化设计和分析。 评价方法:检查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5.1.11 利用各种导光、反光装置等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 明,满足下列其中一款规定: 1 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下一层采光面积大于本层建筑面积 2 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二层采光面积大干本层建筑面积的2%; 3 不可直接利用窗户采光的地面上房间,导光管或反光装置的采光面积大于10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采光模拟计算朽。 5.2 围护结构 Ⅰ控 制 项 5.2.1 严寒、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如果不满足以上规定性指标的规定,则必须采用标准中规定的同扩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来判定建筑是否满足节能要求。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5.2.2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指标限值、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遮阳系数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汁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评价力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5.2.3 当建筑每个朝向的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小于0.4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 评价办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5.2.4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必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5.2.5 围护结构施工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2.5-1的规定。建筑材料和产品进行的复检项日应符合表5.2.5—2的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材料检测报告。 Ⅱ 一 般 项 5.2.6 严寒、寒冷地区屋面、外墙、外窗(透明幕墙)在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条件下,屋面、外墙、外窗(透明幕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再降低10%。 评价方法:检查设外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5.2.7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的外窗(包括透明幕墙)设置外部遮阳措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现场检查。 5.2.8 严寒、寒冷地区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进行保温处理,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设计状态下的室内空气露点温度.以减小附加热损失;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保证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设计状态下的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竣工验收资料。 5.2.9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低干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6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5.2.10 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小规定的3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幕墙性能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5.2.11 采暖空调建筑人口处设置门斗、旋转门、空气幕等避风、防空气渗透、保温隔热措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现场检查。 5.2.12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屋而、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小于0.5。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和现场检查。 5.2.13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的屋面采用蒸发屋面和植被绿化屋面占建筑屋面的40%以下。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和现场检查。 Ⅲ 优 选 项 5.2.14 严寒地区屋面、外墙、外窗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条件下,屋面、外墙、外窗的平均传热系数再降低20%。 计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5.2.15 建筑各个朝向的透明幕墙的而积不大于50%。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竣工验收文件。 5.2.16 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南向、西向、东向的外窗和透明幕墙设有活动的外遮阳装置。活动的外遮阳装置能方便地控制与维护。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5.2.17 严寒、寒冷地区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小于1.8W/(㎡.K)。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 5.2.18 外窗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7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被绿化屋面占建筑屋面的70%以上。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建筑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5.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I 控 制 项 5.3.1 采用集中空调与采暖的建筑,在施工设计阶段应对热负荷和逐时逐项的冷负荷进行计算,并按照计算结果选择相应的设备。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 5.3.2 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HR)、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 5.3.3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作为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规定值;当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等级>GB 21454中规定的第3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3.4 以电能作为直接串调系统热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5.3.5 区域供热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设置参数自动控制系统,除 配置必要的保证安全运行的控制环节外,还应具有保证供热质量及实现按需供热和实时监测的措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5.3.6 所有空调风管和水管的保温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相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5.3.7 如果设计采用房间空调器或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作为冷热源,所选房间空调能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标准中第3级能等级的规定值;或符合<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5第3级规定值。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杏。 Ⅱ 一 般 项 5.3.8 施上图设汁阶段,根据详细的水力计算结果,确定采暖和空调冷热水循环泉的扬程。 评价方法:检查水力计算资料和设计图纸。 5.3.9 室内采暖系统和(或)空调系统的末端装置设置温度调节、自动控制设施。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5.3.10 空气热回收装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 5.3.11 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设置冷、热量计量装置。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 5.3.12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作为建筑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不低干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中规定的第2级,或<单元式牛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中规定的第2级;当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 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21454中规定的第2级。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3.13 如果设计采用房间空调22或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凋节器作为冷热源,所选房间空调器能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中第2级能效等级 的规定值。或符合<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 455第2级规定值。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备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3.14 合理采用风机变频的变风量空调系统的数量达到全部全空气空调系统数量的15%以上。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计计算书。 5.3.15 集中空调冷,热水系统采用变水量系统。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竣工验收资料, 5.3.16 对于设计最小新风比较大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和新风空调系统设计采用二氧化碳浓度控制新风量。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 5.3.17 按照建筑的朝向和<或)内、外区对采暖、空调系统进行合理分区。 评价方法:检查设汁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 5.3.18 与工艺无关的丰气调节系统中,不采用刘空气进行冷却后再热的处理方式。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 5.3.19 对于建筑内的高大空间采用分层空调方式或采用辐射供暖方式。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竣工验收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