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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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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财政资金工作流程图
总预算会计
财政所预算指标专管员
预 ③
算 划
内 拨
外 ②批复数 资
指 金
标
集中收付中心
财政所计划专管员
②下达预算单位
分月用款批示
② ① ⑤
核 申 审
定 报 核
分 分
出纳单位
月 月
用 用
款 款
计 计 ⑥ ⑥
划 划 传 复
递 核
凭 出
证 具
④填制支出结报单 凭证
收款单位
总帐会计
各预算单位记帐会计
预算单位
财政涉农补贴发放流程图
涉
农
补
贴
管
理
部
门
镇
财
政
所
1、 向财政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涉农补贴兑付方案
2、 财政所根据方案提供信息采集表
下发信息采集表, 村组填写农户补贴等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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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汇总信息采集表, 并上报涉农补贴管理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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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向财政所提供经审核后的信息采集表
财政所把农户信息录入”一折通”软件, 打印农户基础信息核对表, 并提交涉农补贴管理部门进行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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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向财政所提供经校对后的基础信息表
财政所更新农户基础信息, 修改数据, 建立数据库, 确定补贴金额,
汇总后, 向财政局上报信息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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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11、 镇长批准, 拨入资金 10
向农商行提供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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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村为单位向农户发放”告知书”, 并发放”一折通”专用存折。
资金打入农商行
农商行负责制作”一折通”专用存折, 及时将涉农补贴金额按项目类型打入专用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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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一折通”专用存折
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图
1、 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 附件、 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 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或申报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
2、 对评审数据、 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 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3、 建设单位依据评审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3、 建设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到社控办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后期整理归档
1、 按照规定内容及格式, 做出评审结论, 评审结论交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
2、 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或申报单位反馈意见, 出具评审报告;
3、 建设单位依据评审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3、 建设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到社控办办理相关手续;
出具评审报告
1、 将现场查勘得到的数据与建设单位沟通, 以掌握项目的确切情况;
2、 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 问题, 及时与项目建设或申报单位进行沟通, 并进行核实取证, 作好记录;
与有关单位交换意见
1、 现场勘查、 核查、 取证、 计量、 分析、 取费、 汇总;
2、 重大隐蔽工程必须先报告后施工。
现场查勘
1、 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 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 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3、 项目概算、 预算、 竣工决( 结) 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4、 设计变更、 工程签证、 隐蔽工程以及工程量增减等事项;
5、 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管理情况;
6、 材料、 设备定价的合理性及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况;
7、 项目建设程序、 管理制度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1、 项目评审申请报告; 2、 主管部门立项批复、 项目申报审批文件; 3、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4、 施工( 竣工) 图纸及说明、 设计变更; 5、 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6、 施工合同及签证;
7、 决( 结) 算资料。
组织实施评审
有关单位报送资料
1、 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2、 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3、 财政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项目;
4、 政府性融资、 财政贴息等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5、 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1、 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 对具备条件的, 确定评审负责人, 配备相应评审人员;
3、 制定评审计划。
制定评审方案
项目申请
财政各类资金拨付业务工作流程
财政所
指标管理员
各相关单位
预算国内指标
支 付
直 接 支 付 回 单
财政所计 划管 理员
申报分月用款计划
预 算 单 位
报镇政府同意批复分月用款计划
通 知 到 账
直接支付申请
下达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
批 复 数
申请资金
直接支付凭证
财政所
总预算会计
预 算 单 位
代 理 银 行
直接支付凭证
划拨资金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图
执收单位开出缴款书
银行收到款未附缴款书
未收到款项
执收单位开出缴款书
银行将付款人信息实时传递到财政所
五天内逐笔编制报表到财政所并向缴款单位摧交
财政所根据信息向执收单位查询
单位凭缴款书到银行办理
单位凭缴款书到银行办理
银行向财政所发出收款指令
财政所根据收款指令确认收入, 同时向票据管理系统核销指令
财政部门经过非税收人管理系统核销票据后自动生成记帐凭证并记帐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变更、 调转流程图
会计从业资格
注册、 变更、 调转申请人
填写:
一、 注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申请(注册)登记表
2、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3、 建帐单位会计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 变更:
( 一) 工作单位变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变更、 调转登记表
2、 建帐单位会计基本信息登记表
3、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 二) 学历或职称变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变更、 调转登记表(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
三、 调转:
外省市调入: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注册登记表(本表所填内容均应提供原件)
2、 建帐单位会计基本信息登记表
3、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4、 由原证书发证机关盖章的调转表格
5、 原发证机关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并告知受理机关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退回申请人补正, 并一次性告知
财政所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办理审核
申请人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流程图
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人员
1、 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 考试科目:
①《会计基础》
②《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③《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3、 其它说明:
在取得会计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两年内, 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一门课程
1、 《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均采用闭卷考试
2、 《初级会计电算化》为上机考试, 珠算为集中考试
3、 以上均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网上报考, 输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提交, 打印报名表
规定时间到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 交报名费
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流程图
会计从业资格人员
财政所受理
1、 报名时间:
根据财政所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属地财政所报名
2、 报名所带资料: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3、 学习形式:
网络代继续教育
视同继续教育的:
1、 取得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的当年
2、 会计职称考试经过有合格证的当年
3、 注册会计师证考试单科经过的当年4、 以上需到市财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带证书原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 IC卡三证)
报名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
激活学习卡, 网上学
习, 完成规定课时、 课程练习
在规定期限内预约考试, 打印准考证,
集中机考
补考的需到市财政局重新购买激活码,
无需重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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