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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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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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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效,根据县纪委xx纪发[ ]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以现行法律法规和现有制度为依据,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和机制为重点,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推动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二、基本原则
1、依纪依法,按章实施。严格依据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要求及政策规定,按照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关法规制度,依照局规范权力运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依法有据,按章按制,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预防为主,全面防控。树立主动预防、提前防范意识,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察。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实施防控管理。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和自身职能,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领域、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的防范措施。
三、目标任务
经过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促进权力运行、岗位职责和廉政责任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确,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监督制约措施进一步完善,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初步形成覆盖全局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力求实现财政收支全过程管理和实时监控预警,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范围包括局领导班子、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重点是掌握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组织人事、物资采购等重要岗位职责的公职人员。
五、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分五个阶段推进。
1、学习动员阶段( 12月)。召开全局动员会,传达县纪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成立澄城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思想和理论基础。
2、查找风险阶段( 1月-2月)。紧紧围绕财政工作职责和环节,把风险查找延伸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每个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查找岗位职责时,领导岗位重点查找履行岗位职责、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中层岗位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理权和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其它岗位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查找制度机制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制度是否完善健全,是否覆盖各项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是否因体制机制造成监督不强,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1)采取“三条途径”查找风险点。一是经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查找出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利用投诉举报、执法检查、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手段搜集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三是经过对照其它地区发生的一些腐败问题,查找对应部门、对应岗位、对应环节的廉政风险点。
(2)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在查准、查全、查深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内容,个人提出初步意见后,部门内集体研究,按照“一级廉政风险”、“二级廉政风险”、“三级廉政风险”三个等级评析和确定廉政风险点(一级廉政风险是指具有决策、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管理等决策、审批、自由裁量、事务管理决定权的领导岗位;二级廉政风险是指具有一定的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三级廉政风险是指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与非领导岗位)。
3、积极预防阶段( 3月-4月)。在查准、查全、查深,有效识别各个工作岗位、工作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岗位职责风险、权力运行风险和机制制度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健全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
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个人和部门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按照适度分权、优化行政权力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出每一个廉政风险点具体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监管有章可循。
4、有效控制阶段( 5月—6月)。有效控制阶段主要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在制定相应预防措施的基础上,经过明确责任主体、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人防+技防”,有效控制廉政风险的发生、发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
(1)健全监督机制。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结合廉政风险点等级划分,对各廉政风险点确定日常监控的责任主体,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确保各级风险点的监控责任到人,监控措施到位。二是要建立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违规处罚工作制度,明确检查事项和检查方法,形成以党政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发文的监督检查规定性文件,并以此作为问责的依据。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设定好的监督检查方法、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跟踪督查和组织纠偏。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实施阳光操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制度、依法行政事项、工作流程等,经过网络、媒体、公告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相应的反馈响应机制,将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总结验收阶段( 7月)。
(1)认真总结。各股室(单位)认真总结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总结归纳工作特点和经验做法,为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2)及时整改。各股室(单位)根据领导小组反馈的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
(3)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优化工作目标,推动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局党组和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推进,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和加强行政管理、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切实做到亲自参与、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指导,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范措施,带头抓好防控管理。要细化行政责任和廉政责任内容,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努力做到工作任务、廉政目标和岗位责任相统一。
3、紧密结合实际。要注重贴近财政中心工作和自身职能,从具体行政管理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失。制定的防控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确保风险查找准确到位,防控措施切实可行,防控作用明显有效。
4、建立协调机制。各股室(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联系人,协助股室(单位)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与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协调督促股室(单位)内工作进度,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
5、强化检查指导。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各股室(单位)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监管,经过动态监控、单位自查等方式,督促本单位工作开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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