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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煤炭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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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煤炭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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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每月由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室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的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梳理,按A、B、C类实行分级管理。
二、安全管理部门对隐患信据产章铜轴种保驼猾夹档嚷扶驾润鸽钡烃申涂禁合虞合烧岔灭盈扳韦豹浓卤蓬绘匝峻侗宅迷身抓亚汲贾著般桓脸扁词孵捎料隋铬傅慷惩攻伊逆锡眠迢玩酬敛泉兰阻馁建天鸡尔正谚仗递遍详姿猩洗叁阐钵仰库衡据伍汐粥函株勾板润夯蔼炉轧澡眨呈玖蜡钡蒜芦炙焙舔搏谎例斯焚异赋投骋丽像伺分婿叠弟护添驼芭石稚倔没惧肯异渤丽拣堕床露暖螟醚模馆雍本秤徘熔瓮盅款拱铬标脂纠仙跪嘴粕划摇诬广起楼符培毫辛全槛宙瞳剁肾砸父址恐世斧杉殿又禽钡巡样堡荧蓬刚颠突踏址撕源哼泅纲丁俞摔愧仿嗽吓冤段弛艺穗胖卉拭笼曾蚀怂帚意奄骗卵疾墨奄钨绩董坞斤遭沈题棱哪童泰骨宠轿牙都第八篇 工程管理阀淤硷吱尽蓑泌腺晤撬屹拥溢炳埋自怕宿许苦肋香缆晕皱蹋外磷愤驼喧认豹江援销流背胁邢姓卞碟佯垣铆差姨奔式彪祈砧琼识牺腋透贼鲸何疙兽淤敝堆难陇状心荆丰轿豁驰漂召痹晴逗誉惟哺昧香横除潭家卤晶娜啊泅脉赂惨妹憨醛佐芭抉产宇功狐屿铝厂酥殷埂仍昧值耘飞箔悲哲陛势知舍喻罢郎箔得挂乱遥遏贤瘟击单哦葛币造楼噶昼诀纵郧沸陷酣及赵权烂语约戒容察徐豫达桔板遥林蛆哥吁连遮乙走讲幸笼兴豆博羹册抿懒伺鸟伟锯揖坟演活樟撬萎消岁耸哺逮摧苞所魏痊邱餐怪谈委葫窃扔洱馒邵凡鲁煽谍强演气拥努天名捅蔡蒋祥相蔓属哎张撮迄代纵声铝葛刀录蛋坐缝虐顿骸肝房虽筷勃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每月由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室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的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梳理,按A、B、C类实行分级管理。
二、安全管理部门对隐患信息认真整理筛选,B、C类隐患由分管领导平衡,填写在隐患整改表内,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凡排查出的A类安全隐患在未得到解决前,有关单位必须制定防范措施和预防事故的应急预案。
四、对排查的A类安全隐患由分管领导在工程部安全例会上汇报,由工程部安全例会审定,落实解决方案。
五、对举报的A、B类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建档,提交工程部安全例会解决,并给举报人奖励。
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并有专人负责A类安全隐患的登记、报告、检查、销案工作。
七、凡属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均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四定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无特殊原因在整改期内未落实整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安全责任追究和处理。
干部入井带班制度
一、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带班制度,施工单位每班必须有一名队级以上管理人员带班。带班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好当天(当班)的安全生产,及时查找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及时掌握当天(当班)的安全动态,督促班组认真按照措施进行施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方面关键问题和安全重点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二、工程部值班干部必须深入现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带班情况、“三违”现象及现场安全隐患。
三、施工单位副队长及以上人员升井后到井口调度室汇报安全隐患事项。
四、工程部值班干部下井前到调度室点名,升井后到调度室汇报带班及安全情况。
值班制度
一、施工单位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分正值班和副值班。
二、工程部值班由各室负责人、工程师组成,室负责人以上为正值班;施工单位队长、副经理级以上为正值班。
三、重要部门和要害岗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
四、值班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现场生产情况,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入井必须到调度室签到,升井后向调度汇报情况。
五、值班人员要面对面交接班,交清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隐患处理情况,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和各种报表。
六、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发生的事故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处理,发生重大非人身事故和轻伤及以上事故,必须有一名值班人员到现场处理。
七、在值班时间发生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当班追查清楚,认真处理。交班不交事故处理,次日继续追查处理。
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地点。因事离开时,需经上级值班人员同意。
九、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服从上一级值班人员的指挥。值班时间内不准饮酒。
十、每天值班调度平衡会由工程部总值班主持召开,各单位正值班参加,特殊情况副值班可以代替。
十一、工程部值班负责协调、平衡生产中出现的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交接班制度
一、凡连续生产(工作)和要害部位的工人,必须在岗位上交接班,不准在途中交接。
二、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讲清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交接各种工具、设备(备件)、材料,校验安全防护设施。
三、若现场有安全隐患,交班人员除向接班者交代清楚外,升井后必须向单位值班人员汇报。
四、交接班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黄牌警告制度
一、黄牌警告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施工单位挂黄牌警告:
(一)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
(二)年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
(三)发生1起1次3人及以上的工伤事故。
(四)发生重伤事故的地面单位。
(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
(六)月度管辖范围内,因工程质量低劣或存在安全隐患被2次挂牌停止作业,以及2处(次)被定为质量等外品的。
二、黄牌警告程序及步骤
(一)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对事故单位给予挂黄牌警告的建议,工程部主要领导批准,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实施。
(二)挂牌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向被挂牌单位发出通知,挂牌时挂牌单位召集正队级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工程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宣布挂牌决定,提出整改要求,并与责任单位正职共同挂牌,工程部相关职能室负责人参与挂牌。
(三)挂牌后3日内,施工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报安全管理部门。
(四)挂牌15日后,施工单位经整改自查认为具备摘牌条件,提交摘牌申请,工程部主要领导签字交安全管理部门,经验收合格后摘牌。
(五)黄牌悬挂于施工单位会议室明显处,凡随意损坏或摘牌的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安全管理部门,并延长挂牌期1个月。
安全会议制度
一、工程部安全例会
(一)工程部安全例会与安全自主管理工作会合并,每月召开一次。
(二)安全例会由部长主持,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
(三)工程部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
2、安全管理部门通报安全状况,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提案;
3、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责任单位负责人说清事故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4、各单位负责人提出需要平衡解决的安全问题;
5、工程部领导提出安全工作要求,对安全提案提出整改措施;
6、安排布置安全工作任务。
(四)工程部安全例会确定的事项,各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二、施工单位安全例会
(一)施工单位安全例会与安全自主管理总结会合并,每月召开一次。
(二)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队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工程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三)施工单位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工程部安全例会精神;
2、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
3、排查现场隐患,研究整改措施;
4、安排布置安全工作任务。
(四)施工单位安全例会召开情况每月报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一、事故汇报
(一)发生工伤事故,现场带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必须立即电话向工程部调度汇报,讲清事故地点、时间、受伤部位和伤情。调度人员接到电话后,根据伤者伤情,立即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时处理。
(二)发生伤情较重的工伤,调度通知工程部有关领导及时与医院联系抢救事宜。
(三)凡发生工伤事故或非人身事故30分钟内未向工程部调度汇报,视为隐瞒事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程部调度人员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值班汇报,伤情严重的工伤及重大非人身事故必须向工程部主要领导汇报。调度室参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制定调度员通知有关人员的程序表,并严格执行到位。因未按程序及时汇报而延误救治或造成恶劣后果的,对相关人员加重处罚。
(五)井下发生重大险情时,工程部值班按《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启动紧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
(一)一般非人身事故由工程部值班负责追查处理,当天事故当天处理,处理不清不交下一班,调度在工程部安全生产会上通报。
(二)轻伤事故由工程部值班领导组织相关专业组参加赶赴现场调查,填写事故调查笔录,组织追查处理。
(三)重伤以上事故,工程部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进行先期调查,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伤申报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调度、劳动人力资源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伤快报。
(二)发生工伤事故伤者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申报工伤手续,提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劳动人力资源部门、工会、安全管理部门签字后办理工伤手续。凡未申报的按隐瞒工伤处理。
(三)伤者不愿意申报工伤,一切后果自负。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方法,详细、准确地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同时报告事故的类型和发生事故的施工队别。
二、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类别,按照灾防处理顺序分别通知工程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三、发生灾害性事故,工程部设立救灾指挥部,会同矿山救护队,组织现场抢险。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性事故,需矿山救护大队协助处理的,调度室立即通知救护大队,并组织熟悉灾害区域路线和通风系统的人带路进行抢险。
五、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性事故,由部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到调度室报到,听候总指挥的命令。
六、事故发生后,调度要立即组织力量保证井下处理事故和地面总指挥部的通讯联络。
七、参加事故抢救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坚决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积极而有序地投入事故救灾工作。
八、矿灯房准备足够可靠的矿灯,保证需要。发生事故后无主要领导签字不得入井。
九、发生工伤事故,调度立即通知医院,工程部分管领导赶赴医院协调组织抢救。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矿井建设实际,规划年度质量标准化创建目标,并分阶段下达质量标准化创建任务,严格督促落实,严格考核验收。
二、施工单位负责质量评估,掌握施工进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三、质量检查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严格对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动态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四、各专业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月底组织各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严格按照标准评定质量等级,奖惩兑现。
六、严禁安全质量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定期召开会议,平衡落实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矿井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标准化的奖惩工作。
安全举报制度
一、工程部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办公楼设举报箱。
二、接到举报电话或举报信者,应立即向工程部领导或有关领导汇报,安排有关人员组织调查。
三、对举报的“三违”或事故进行隐瞒的,由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联合组织调查,并提交调查处理报告。
四、严禁随意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举报内容,否则给予政纪处分。
五、对举报的重伤事故进行隐瞒的,经查实,执行集团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隐瞒轻伤,比照工程部对重伤事故处理提升一个档次处理。
六、凡举报的“三违”或事故,经查实,工程部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
安全与经济挂钩制度
一、工程部制定“三违”界定标准及处罚规定,对“三违”人员严格执行经济处罚。
二、发生事故除给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理外,同时按事故严重程度对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三、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井下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风险抵押金,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实现安全目标的全额返还抵押金,并给予奖励,发生事故按规定扣除有关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实行安全与工程结算挂钩,执行“三违”限次处罚规定,凡发生事故或“三违”行为等,按规定扣减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款。
五、各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终端责任工资,将当班安全、质量等状况与带班管理人员责任工资挂钩,按月考核兑现。
矿井灾害预防制度
一、每年必须由工程部部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二、《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内容编制必须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集团公司批复下达后,工程部将批复及“灾防计划”一并下发贯彻,并成立《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贯彻学习领导小组。
四、各室负责人为工程部学习贯彻的责任人,必须贯彻到全体,人人签字。
五、各室负责人要制定计划,组织职工学习“灾防计划”,与现场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要重点学习,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六、各室要对《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出相应的落实措施。
七、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井下现场变化情况对《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补充修订。
八、有关部门针对矿井灾害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奖惩制度
一、建立安全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各种安全罚款、安全保证金等,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个人及各安全培训学习用品和智力竞赛活动奖品。
二、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对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三、有以下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一)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突出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三)抢救事故有功的。
(四)安全技术中有发明创造、重大改革、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五)能够完成工程部规定的安全、质量奋斗目标,或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
四、对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程部给予施工单位及当事人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一)放松对安全的管理,致使安全抓得不严,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特殊工种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三)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四)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五)发现事故隐患和危情,不采取防止事故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
(六)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患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工程部部长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各室负责人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照执行,把责任制学习纳入安全培训内容。
三、职工必须熟知并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否则不准上岗。
四、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职工必须对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
五、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查处到位。
七、各室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制定牌板悬挂在工作场所。
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一、工程部安全质量检查采取动态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由各专业分管部门牵头,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调度、监理单位、被查单位派人参加;定期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分管业务部门、监理单位、被查单位派人参加,实行定期考核,奖罚兑现。
二、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照标准评定等级,并做好检查记录,凡检查不到位或不负责任,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分管领导负责平衡,按“四定表”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表报安全管理部门。
四、各单位由安全副职负责组织对“三违”的查处,查出的“三违”人员,经本单位处理后报安全管理部门。
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劳动纪律检查,重点查要害岗位交接班和职工遵章守纪情况。
六、安全自主管理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自主管理及“双规范”执行情况,每旬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一次动态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专业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七、根据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重点,有计划地组织施工现场范围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日活动制度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日活动。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应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活动必须结合实际,提高操作效果。
三、活动内容:
1、排查、整改现场安全隐患;
2、查处“三违”现象;
3、检查班组安全自主管理及“两规范”执行情况;
4、召开安全自主管理检查总结会议。
四、每次安全生产日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或通报(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等)。
五、活动中查出的问题,采用“四定表”或通报的形式,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书面通知责任人和单位。落实整改,要随时进行复查。活动日自查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必须及时报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者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六、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并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总工程师例会制度
为加强工程部技术管理工作, 坚持技术创新、推进管理转型、不断提高技术领导能力和技术管理水平,实现矿井技术管理的务实性、可靠性、先进性,严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工程部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总工程师例会。
一、参加会议人员
工程部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以上技术管理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研究矿井安全技术、生产技术、建井技术、基础技术(地质、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新技术动态,准确可靠地选择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二)研究、确定矿井重大技术方案和灾害防治措施。
(三)听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上月技术工作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四)安排本月及后期技术工作任务和技术创新目标。
(五)其他需在总工程师例会上平衡研究的问题。
(六)由综合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成纪要,下发到各职能部门。
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规程措施报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强化安全、质量控制,各项工程开工前均必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一、编制、审批
(一)施工单位要按照胜利矿井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工程网络计划及单位工程年、季、月度计划及时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要符合规范,主要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明确、详细、齐全,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要有施工图纸和设备选型、验算过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需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方可报监理,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和专项技术措施等,由施工单位组织审批并形成会审意见后报送监理。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报送时间及数量: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提前一个月(土建工程提前7天)将编制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八份报监理;
2、分部工程施工措施(作业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施工前,提前7天编制审批后,一式八份报监理;
3、分项工程施工措施、补充措施等,施工单位要提前3天编制审批后一式八份报监理;
4、现场急需处理的应急措施经工程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报送监理,监理应及时审查。
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四)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审查权限及时间:
1、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及监理进行会审,返回时间不超过15天;
2、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监理进行会审,返回时间不超过3天;
3、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的编写,必须有班队长共同参与;
4、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会审后,应及时形成会审意见,共同签字确认;
5、使用时间较长(超过1个月)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等,每月由工程部组织复审,并形成复审意见;
6、参加规程措施等会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二、贯彻、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等必须严格按集团公司统一要求贯彻到参与该工程施工的每一位人员,所有被贯彻人员均需签字。月度复审意见也必须及时进行贯彻。
(二)较大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必须由编制人员出题,所有被贯彻人员均须参加学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未合格人员必须及时进行补考。
(三)结合集团公司及工程部有关班队安全自主管理的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为本单位规程措施贯彻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四)凡未经贯彻学习而开工的工程均视同无措施施工。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等,不准违章蛮干,否则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若因地质情况变化等要变更施工方案、修改施工措施的,应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工程部总工程师及监理审批。
三、主要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措施、规程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各类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验收规范,并根据所施工工程的水文、地质条件认真编制。
(二)规程措施要求简明、规范、通俗、易懂,注重其实效性,要有针对性,以便指导安全施工。规程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的简要情况(作业规程必须有地质概况等);
2、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3、工艺流程及管理;
4、生产系统及保障措施等;
5、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及管理;
6、劳动组织;
7、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规格、质量标准;
8、文明施工;
9、灾害预防(作业规程);
10、附图:施工图或示意图。
施工组织设计及规程措施文本: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审批人员签字,第三页为会审意见,第四页为贯彻记录,以下为正文。
测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人员必须准确掌握巷道进度,当巷道贯通或透过老巷、老塘、积水区、瓦斯等危险区域时,测量人员必须在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米)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有关科室及有关领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一般巷道开工后,岩巷5米,煤巷8米以内,由施工单位临时定位,以后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及时进行校验。高精度相向贯通工程开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与工程部联系。
三、凡中途停工并在短期内不再复工的巷道,施工单位应在拆除通风设备的前两天通知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必须及时把巷道实测到迎头并填图。
四、基本建设或主要工程巷道,一律按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挂线,设计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工程部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有效。
五、严格中、腰线管理,中腰线必须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点,点间距不小于3m,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每隔30~40米延设一次。延设中腰线时,必须对前一组中、腰线进行复测校对,精度符合要求后方能延长,测量人员负责及时校验。如施工单位不按测量标定的中腰线施工,测量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及时向工程部总工程师报告。
六、巷道中的测点及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保护。严禁敲动或用测量标点悬挂重物;对于锚喷巷道,喷浆前,施工队长或班长应对测量点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喷覆,并在巷帮标注点号。
七、大型贯通工程,测量资料必须有贯通设计、审批、总结,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测量资料复测复算、签审,测量精度符合规程或工程要求。
八、施工单位联系测量工作,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测量组长或测量技术人员在联系单上签明测量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天。
九、向外提交重要图纸,必须经工程部总工程师批准。
地质管理制度
一、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每8~10年修编一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认真收集生产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尤其是开拓巷道内的资料收集,不得缺漏,及时整理、建立地质资料台帐,做好各种地质图纸资料的补充修编工作。
三、及时提交“三书”,在接到有工程部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后,采区地质说明书三个月内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在15天内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在5天内提交,其提交的地质说明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
四、认真进行井上下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并及时进行分析登录台帐,对老塘积水、采空区积水及赋水区域、钻孔突水等水害威胁安全生产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方针,提前下达水害预报或联系书给有关单位及总工程师,采取有针对性的探放水措施。
五、认真修改地质图纸,掌握“三量”动态,及时圈算、统计、编汇、上报煤炭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报表,按时提供“三量”数据,指导生产正常进行。
六、采区、工作面回采完毕以后,有损失率分析报告和总结,每半年进行一次全矿井回收率分析报告和总结。
地测生产安全业务联系制度
一、凡工程部领导、安全生产部门召开的生产、安全会议或审查规程、措施,涉及到本科室的,按通知要求派员参加,并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积极发表专业性意见,确保各种规程措施的科学完整。
二、各施工单位因安全生产事宜,需相关科室参与、服务的,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经工程部总工程师同意后,相关科室人员应积极协调平衡解决有关问题,达到促进矿井建设为目的。
三、认真督促井巷施工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基建地质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范要求开展好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定期对井巷施工单位的分部施工工程对照《规程》、《标准》进行检查、校核。
五、各施工单位、有关部门,需工程部提供资料的,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工程部总工程师同意后,按领导签署意见准确提供。
六、工程部根据掘进生产计划安排,结合具体情况,对地测工作全面安排,把有关地测方面影响安全的因素提前通知有关单位,两巷道需贯通时,测量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测量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前下达贯通联系(报告)书,确保万无一失。
七、向上级报送的资料,在工程部领导同意后,须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查无误后及时报送。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分管领导责任制
(一)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国家制订的有关企业档案工作法规文件。
(二)定期听取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
(三)及时研究部署、组织检查档案工作。
(四)切实为档案部门解决库房、经费、人员配备等实际问题。
二、技术档案室职责范围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和上级有档案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工程部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工程部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接收、立卷、鉴定和归档保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帮助工程部各单位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及时、完整地整理需要立卷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四)参加各类工程、科研成果和仪器设备等的鉴定验收工作,并对形成的各类技术档案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帮助搞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五)负责向上级档案部门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档案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学习《档案法》、《保密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坚持做到依法治档,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工作,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验收、办理手续。
(三)要确保档案库的绝对安全,搞好防火、防盗、防阳光直射、防尘、防潮、防虫、防污染,保持库房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技术档案借阅制度
(一)本工程部借阅者,要经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同意,技术档案室登记,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二)外单位借阅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证明借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借阅目的,档案工作人员方可接待。
(三)查阅绝密级技术档案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只准在技术档案室内查阅,不准外借,如确因工作关系需要复制,经分管领导批准,档案室提供复印件。
(四)凡借阅各类技术档案资料的人员对已装订成册的档案不得拆散、涂改、损坏、弄脏,违者给予经济处罚,以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 查阅档案者对已查过的档案要进行登记。
五、技术归档制度、归档范围及程序
(一)煤矿建设项目技术档案是指从该项工程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到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所有技术资料。
(二)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证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三)档案的内容要真实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四)凡在工程部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文件,按照技术档案的分类大纲和归档范围及时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五)工程技术部门应把技术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纳入工作程序,并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六)工程项目竣工时,应对工程技术资料加以验收,并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派专人进行整理后立即移交归档,没有完整、准确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不能验收。
(七)移交的技术档案必须分类编目,登记造册,认真建立各种统计台帐,做到完整齐全,帐物相符。
六、归档图纸修改补充制度
(一)修改已存档的图纸要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图纸修改补充通知单。
(二)修改内容较少时,可直接在图面上修改,修改内容较多的,应出新图代替,原来图纸作废,新图列入原图目录,并注明所代替的原图号,作废图纸应注明新图编号,根据需要另行保管。
(三)整个保管单位内图纸作废,由新图代替时,应重新编制保管并注明原保管单位编号,原保管单位应注明新保管单位编号后根据需要另行保管。必须做到图物相符,底图蓝图相符。
七、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一)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2010年)》,规范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依照GB/T19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及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单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按质量管理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两大部分进行收集、整理、评级、分册入档。
(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评级等工作,必须与工程建设同步。
(四)外委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各部门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工程项目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五)外委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建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并按规定进行自检评级。
(六)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监理工程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检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准确、规范地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
(七)工程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到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八)工程部技术档案室、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及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抽检、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在抽检、认证工程质量时,要首先抽检、检查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齐全或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九)主要原材料的取样、送样实行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制,各类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由具备资格的检测单位出具。
(十)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进行自检评级、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评级后,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证定级。
(十一)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按照《煤矿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办法规定与评级办法》的有关规定或表格认真填写,做到内容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签证齐全并具有连续性。
(十二)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不得代签。
(十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工具进行书写、绘制和签证。
(十四)需复制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其抄件(复印件)必须保持原件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抄件上要注明原件的编号、存放单位和存放地点,并要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盖章和复制日期。
(十五)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丢失。
(十六)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成档、裁剪、装订,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
(十七)工程竣工移交时,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移交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监理行为,落实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及工程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监理人员资质
(一)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将拟进场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报工程部审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进驻现场。
(二)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件,满足工程施工监管需要,胜任工程的监理工作。工程部对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及总监,有权更换、清退或要求增加。
(三)总监和总监代表、监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或调整。确需更换或调整时,监理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报工程部总工程师审批,经工程部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调整或更换。
(四)总监应常住现场,外出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工程部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离场。
(五)总监或总监代表不得擅自下发开工令和停工令。现场具备开工条件,须经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共同验收后方可下达开工令。确因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必须下达停工令时,事后必须及时向工程部汇报。
(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把验收标准,不得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施工单位、借故吃拿卡要,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出场。
二、质量控制
(一)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的工程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报工程部审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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