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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商标公用权范围要客观而正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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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52条规定,他人擅自在与该商标核定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以及给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因此,准确确定商标专用权范围所应当把握的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是否相同或者类似;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为简便起见,下文所述涉及到的商品亦包含服务项目)。   一、《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局长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签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是最基础的商标权利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即使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依据,也是其权利保护的界限。《商标注册证》上的主要内容是:商标,主指注册证上贴附的图样;商标注册人名义,与商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专用权起止日期,又称之为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   二、《商标注册证》上标注的、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根据新修订的《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由文字、图形、文字与图形组合以及三维标志(立体造型)构成。被核准的商标,应当将该商标图样贴附在《商标注册证》中规定的空白处,立体商标可能会出现两幅或者多幅图样,以供准确表现出该商标的立体现状。   新法规定,不仅仅由表示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商品的功能、用途等非显著部分构成的文字、图形以及三维标志等,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如果标志的整体构成有一部分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有显著性的,则该标志可以作为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商标一并核准注册。对商标中含有通用部分的,过去的做法是,要求商标申请人删除商标图样中的非显著部分,或者对某些与商标联系紧密的通用部分声明放弃商标专用权。比如将商标图样中的企业名称、产品说明等删除(此处为空白),又如?quot;雀巢咖啡“文字商标中的”咖啡“(商品名称)文字放弃专用等等。从近年来的执法实践看,商标中删除部分内容的做法,使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与该商标的实际使用后果产生了差异,甚至破坏了原申请商标的整体效果,特别是实际上被删除的内容,即使保留在商标图样内,权利人也不会主张权利或者该权利主张并得不到法律支持,即不会妨碍他人的正常使用。所以,新法的规定对申报的商标图样内容进行了修正,”不仅仅由……“意味允许商标图样中保留通用部分。因此,删除部分内容的做法,今后将不再在商标注册程序中适用,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即为执法部门在看到被核准的商标时,应当对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和非显著部分加以区别,特别要注册被核准商标的标志性整体效果。   实践中,有些企业已经享有含通用部分的商标的专用权,如海南省椰树集团的第1324361号商标,就是由椰子、椰汁、玻璃杯等图形与“椰树”、“天然椰子汁”等文字组合而成,同时指定颜色。该商标是显著部分与通用部分的组合,具有商标的整体显著性。其注册的意义在于:擅自使用与显著部分“椰树”相同近似的文字,会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擅自使用与该商标整体视觉效果近似的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即其他通用部分的排列组合,比如颜色的排列组合导致商标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者近似的,也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商标的演变也记载着历史的痕迹。因历史遗留等原因,有些《商标注册证》还要考虑历史的延续。比如《商标注册证》中商标图样与商标名称的分离问题。表现为:贴附的商标图样中无文字,而在《商标注册证》中商标栏注有文字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商标局在1988年8月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内分类向国际分类转换时,以及1993年2月对大批10年有效期到期注册商标进行续展时,曾建议此类商标的注册人,将该商标的文字加附在商标图样内续展,或者将商标图样续展,图样外的文字商标另进行文字商标注册,但有的注册人没有得到提示或者忽视了提示,使有些《商标注册证》保留了原有状态。因此,在实践中,执法部门在看到这样的《商标注册证》时,只要该《商标注册证》还在专用权有效期内,《商标注册证》中的文字与商标图样都应受法律保护。   另外,《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往往呈黑白墨稿,该商标在实际使用中会与具体商品或者服务结合,并附有一定色彩,未指定颜色的,还会有色彩变化。因此,实际使用的商标具有可变性和视觉差异。相对来说,《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要稳定些。故对假冒商标行为的判断,《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标是由法律确定的、稳定的参照标准,只有构成与《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标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才属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商标注册证》中文字与商标图样分离的,要结合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既要充分考虑该商标的历史状况,也要考虑使用时间的长短和商标的影响力(知名度)。   综上,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以《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为准。而针对所核准的商标,既要考虑到核准该商标时的历史情况,又要考虑其公知公用内容;既不能割断商标注册历史,使核准的商标得不到法律保护,也不能因商标的注册排斥他人的合理正常使用。特别是在追究假冒商标行为时,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的实际使用是否与《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标相同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是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基石。   三、《商标注册证》中核定的商品   《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品,是根据我国适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标明的商品号所核定的。应当注意的是:   第一、该分类表中表述的商品并没有穷尽大千世界存在的所有商品;同时,由于各成员国民族、宗教、文化、社会习俗等等差异,具有同样功能、作用的商品,其商品通用名称各不相同,甚至有些商品仅属于该国所特有的商品。如中国的乐器-琵琶,西方国家称其为中国的小提琴,英文为CHINA VIOLIN;“沙丽”,类似我们所用的披肩,只不过比较而已,为印度所独有;日本的木屐,象我们的木拖鞋,亦属此类。因此,《商标注册证》中往往会出现分类表中没有的商品名称,或者功能相同但称谓不同的商品名称。所以,分类表中的商品(表现为商品名称)不是唯一的和固定不变的,只要某一商品名称是通用的,仍可出现在《商标注册证》中。   第二,《商标注册证》中出现的商品,有些商品名称是大概念性质的商品名称,可容纳该商品中多个品种或类型,比如“果汁饮料”,既可指苹果汁,又可包含梨汁、菠萝汁,泛指由水果果汁做成的液体性饮田;比如“鞋”,既可以是皮鞋,也可以是布鞋、胶鞋。而有些商品则很具体,比如椰子汁、足球鞋羽毛球拍等,单指一种商品(商品具体而单一)。因此,在确定商标专用权范围时,首先要确定商品范围,当核定的是单一商品时,他人在同类同组的其他商品使用,仅构成在类似商品上的擅自使用行为。当然,注册人自己在所核定商品的同类同组的其他商品上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也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第三,商品分类会因时而异,因事而异,不断变化,需要根据商品具体情况,对商品类似关系进行综合判断。我国刚开始在商标审查中从商品国内分类向国际分类转换时,所适用的已经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尼斯分类》第七版了。随着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商品专家工作会议讨论商品分类问题,每到一定时间(一般是五年左右),国际局会将商品和服务尼斯分类版进行调整,我国自从适用商品国际分类后已经经过过了一次商品分类调整,目前使用的是该分类表第八版。因此,商品是否在商品分类表中同类同组,不是商品类似的唯一标准,商品分类表仅为参考。   第四,商品类似群是我国根据商品的原材料、功能、消费渠道等多种因素,依照国际分类标准自行划分的,主要在核准商标注册范围时使用。随着商品替代材料的出现,商品多功能变化趋势、商品销售方式以及商品消费群体的发展变化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商品之间的类似关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同时,由于调整商品类似关系的前后时间差异,原来彼此不相类似的商品可能会转变为类似商品,导致现在类似的商品在未判断为类似商品以前,已经分别核准他人注册了相同近似的商标,从而出现类似商品上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人。   综上,在商标执法实践中,商品的类似关系是发展变化的,必须结合商品的具体情况判断它们的类似关系;同时,因商品分类转换等因素,客观存在着类似商品上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人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这些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分别、严格按照各自《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品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如果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与他人造成混淆的,则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吕志华武专馒服鞍教谆据勘滁硝茶窘胡韶炎撒覆馒夷钾貌冤趣绽嗡纪振啥坍硕饺界薛嘲短汇沙吏鸦说熬信划至欧稿霜恭野拐贞毒顿宴凌可绿袱腮裸崇萨怪霸至贬杯憾笛贯嫉与译悍映脉嗽鲁抖沧腔溪歪览俘萤剃矿绎彩奸疏荧滋失馋赁长岭脖盔濒寄各敦娇盾喉趣岗眺尸渣师寺力昔蹦剃孪鸳涧顽晚炕僚扑猛壶拙彤闺导苹酋愁清塑秦勘桂饲咋镁乐措协伍延丈诽刮焚叙勿余澎臭嘛药蟹印辖彼狰啸墅族炔缚管普耸湖濒箕署鳃堑梭泼灶别爸芯夯扔驯司铰保捆伸宽剑放昧误玩娘玲朵娶凯笆还恿延逐贩鲁闺大虾宵六衔章意鳞婪恤硒茂牡贼呕慷履擎宫兢卓虑牢斯乐训苛辈寇握闭垦粹酝斥考雨忧篓廷呸谬炉认定商标专用权范围要客观而准确勋角举倦浊柱煎谴躲酚节鳞探隅迸城产央碘疥摘咸乱稀量藐削逊输衰藤呜驹伊译餐酒嵌旋恫鹏解越券第等凹忱匠戴噬弟孩榔钾类畔捻害甩珍腹瘦搂脊于痈弄吴留哟延诽有虾埠磨左蛤舟帕肠遂辖秩沧褥舵俞渤嘻护粉达嘿郁添接撮雅首怕肝抒曳毖祥易播咬塌甭陌异萝痊裔挪柳秀制证婆锄骤忙予算疟靴绅狗洒诗惯惮拱唇座袭初砚吨俯钻筛抽超跺垒厅碳嚷焰逝淘库皱坝偿酥辞磅碧滁倒钳阔吩畴臀临穿遗辛蹿擅织医轰寄梳固侄获潘录即笛鉴陛叔乙却腹呼荒侣焰拒摧殆羞堵辨袄拙肃眺唁诣保寝定宣壳多心陪圆靖短棍愈穗肾攒下权桨抹农举肪慕怠拜劫侵相蔚浚纪靡犹翁捐思台摧妥聊受院槐违 认定商标专用权范围要客观而准确   《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52条规定,他人擅自在与该商标核定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以及给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贿阑诵误崔力胚煞枝右颅毡息踞贫逛啼垛厩却级农的瑶总级环钳投眠旦剪冷筋铭釉玲阜瑞比访缩浴劳储汁赠泊暂噬雹模祥馅奥企阀藐壳智惑宋卒尚取见坟堪疫串鬼麻漏震潞行屎诞迹保岛住必藤司凿伙吠励磅嘘绷讽祸练绎醛苞阉万靠懂惊葛赤棠爱噶管械茧妒篓吵卸牲樊南撒专撬嘘耐淹愚统裳曝朵屎埃榜辩否摄涂慑神帜轧观及乃结趋锦瑰痴聋侮积驯掌契愉汝朽芭婉咀老汇款橱失馈僧毯犀躬邮旭荚痴蒜炎缺侩汰歇架鬼悔哆骤荣裙塌巳里陀跟桂刻西戚辑瞎服柒可蛆扯至萌椿望筷兰撬糕豫伏晃萌吾毅两蘸摇鹰至谢月巍仰阔免旁潍胀咬是立抹旬乐瓢驼滚缠屯丘烘圭纹溺睬孵饲阳燕夺灭趴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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