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鲁甸火德红监理工程规划
火德红集镇灾后重建项目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批: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
目 录
一、工程背景和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制度……………………………………………………………
六、工程质量控制…………………………………………………………….
七、工程造价控制……………………………………………………………..
八、工程进度控制………………………………………………………………
九、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
十、合同信息管理……………………………………………………………….
十一、组织协调…………………………………………………………………..
十二、监理设施工作……………………………………………………………
第一章 工程背景和概况
第一节 所建项目的背景
鲁甸县位于牛栏江东侧沿江一线,东北与昭阳区接界,东南与贵州省威宁县毗邻,南部和西部与会泽、巧家两县隔牛栏江相望,距省会昆明市447公里,距昭通城区27公里,昆水公路和213国道穿越县境,行政区划属昭通市管辖,辖区面积1487km2。区内地势东西两侧高,中间低平;地貌错综复杂,地质构造复杂,构造运动强烈,地震活动频繁,有活动性断层通过本区,使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
火德红镇位于鲁甸县西南部,处在鲁甸、会泽、巧家三县结合部,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1.5公里,东北与江底镇相连,南与会泽县纸厂乡隔牛栏江相望,西南与巧家县包谷垴乡隔江相望,西北与龙头山镇毗邻。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6.5级地震,震中位于鲁甸县龙头山镇。震区内各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特别是龙头山镇、火德红镇受灾严重。鲁甸地震造成鲁甸县境内多处公路受损、山体塌方,损毁非常严重。由于此次地震震级高、震源浅、破坏性强,加之震区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地震诱发了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因此,需要尽快展开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城镇建设用地安全选址、基础设施建设、灾民安置、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
第二节 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云南鲁甸6.5级地震火德红集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鲁甸县火德红镇。
三、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与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一致,东至江底镇方向镇区路口,南至李家山方向镇区路口,西至龙头山镇方向镇区路口,北至县城方向镇区路口。其中以新建0号为主干路,全长1761.984米(K0+000-K1+761.984),起点老屋基安置区,终点位于镇入口, 1-15号路为支路,总长5012.4米,与主路纵横交错,沿线铺设给排水管道、安装照明系统、砌筑挡土墙、平整安置区、公用建筑用地。
规划中的前期建设
序号
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
主要工程数量
1
城镇道路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土石方挖方98650.1m3填方169335.9m3,清表57986.6 m3
AC-16C沥青砼路面46336.36m2
AC-25C沥青砼路面46336.4 m2
2
场地平整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土石方挖方280032.4m3,填方249483.7m2,清表52781.9 m3
3
涵洞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总长442m
4
挡土墙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砌筑8450m3
5
给排水管道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给水6142m,雨水7108m,污水5415m
6
城镇照明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管线敷设50000m,路灯255套
7
交通
云南建工集团公司
标志标牌104块/组
备注:因本项目特殊性,以上工程量为暂定量,实际工程量以终审图纸所示为准。
四、主要工程的结构及类型说明:
1、路面工程
0号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为1761.984米,设计车速20km/h,道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K0+000-K0+150.343;K1+405.371-K1+761.984段道路红线宽16米,2米人行道+6米机非混行道+6米机非混行道+2米人行道。K0+150.343-K1+405.371段道路红线宽21米,3.5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道+7米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
1-10号路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15km/h,道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1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136.763米; 2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647.086米;3号道路红线为6米、9米;K0+000~K0+057.96段,道路红线为6米,K0+057.96~K0+431.797段,道路红线为9米; 4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119.03米; 5号道路红线为9米,道路长度为294.976米; 6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266.134米;7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72.399米; 8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124.508米;9号道路红线为6米,道路长度为138.39米; 10号道路红线为12米,道路长度为308.19米;(12米=2.5米人行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9米=1.5米人行道+3米机动车道+3米机动车道+1.5米人行道;6米=3米机动车道+3米机动车道) 0-10号路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米时,在圆曲线内侧设置加宽。
11-15号路为组团路,设计车速15km/h,道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11号道路红线为5米,道路长度为119.530米12号道路红线为4米,道路长度为115.440米; 13号道路红线为4米,道路长度为289.072米; 14号道路红线为5米,道路长度为86.733米; 15号道路红线为5米,道路长度为90.990米。
2、 人行道
3、 路基工程
路基施工中的施工技术指标
(1)路基压实度:车行道路槽下0--80厘米范围内大于等于95%, 超过80厘米大于等于93%,零填及挖方路段
0--80厘米范围内大于等于95%;人行道下大于等于93%,全部为重型击实标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大于等于98%,7d(非冰冻区 25ºC条件下湿养6d,侵水1d) 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土基抗压回弹模量不小于40Mpa。
路基填料最小CBR值和最大粒径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路基施工时应做好排水工作,施工面表层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设2%~4%的排水横坡,挖填方路段应注意雨水的排除。填方路段地面横向坡度缓于1:5时,可直接填筑,地面横向坡陡于1:5的填方路基,原地面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设2%~4%反向横坡。路基必须做到密实、均匀、稳定。路槽底面土基在不利季节应达到干燥或中湿状态。
4、涵洞工程
本项目涵洞分为1×1.5m和2×1.5m圆管涵,洞身每隔4-6米设置一道沉降缝,缝内填以沥青麻絮或不透水性材料,涵洞轴线与与路中线法向夹角为0度。
5、挡土墙工程
挡土墙的设计考虑倒道路两侧征地范围及原地貌自然陡坡的问题,在道路外侧合理设置道路路肩墙或路堤墙。挡土墙基础埋置深度,对于土质地基,不宜小于1米,对于一般岩石地基,不小于0.6米。当地基为软弱土层时,采用砂类石或者碎石土予以换填,以扩散基地压力,使之均匀地传到下卧软弱土层中,一般换填深度与埋置深度之和不宜超过3米。本项目挡土墙主要集中有两种形式:俯斜式重力挡土墙及衡重式挡土墙。
6、给排水管道工程
道路设计范围内的给水、雨水、污水管道设计。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雨水管道计算采用昭通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2年一遇。
给水管采用C40级球墨铸铁给水管,管道及配件工作压力1.6MPa,管道连接采用橡胶圈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砂垫层基础,厚度不小于15厘米。给水管穿机动车道覆土不小于0.8米,覆土不足时采用钢套管保护,给水管与排水管相交时,应给水管在上,排水管在下。当高程冲突无法避让时,采用交汇井穿过,排水管断开,给水管加球墨铸铁套管直接穿过,套管伸出交汇井的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米,套管两端采用防水材料封闭,交汇井做法同排水检查井,井径根据排水管大小按四通选择,井底加深0.5米。
沿各条道路在给水管道不超过120米距离布置市政消火栓,集镇规划总人口11000人,市政消火栓用水量30L/S。室外消火栓采用SSF100/65-1.6防撞型地上式消火栓,采用支管浅装,消火栓接出短管上设直埋式阀门,并应设自动泄水装置,详《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鹤安装》13S201。为确保冬季消火栓不被冻裂,使用管理单位及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在寒冷冬季应关闭消火栓阀门,消火栓自动泄水,保护地上栓体,使用时开启消火栓阀门,栓体充水后,即可正常使用。
污水管(除排水平面图中特别注明外)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排水管,环刚度SN≥8KN/m ,管道连接采用热收缩带接口,管道基础采用砂垫层基础,厚度不小于15厘米。详见《埋地塑料排水管道施工》06MS201-2。污水管局部段场地陡坡段采用排水专用球墨铸铁排水管,采用承插自瞄接口,采用素土夯实基础,最大流速不超过10米/秒。污水管检查井(除局部场地陡坡及高跌水段外)采用∅1000塑料检查井,详《塑料排水检查井图集》滇11JS5-1,选预制检查井时,应注意跌水高度的不同,分别预制。连接局部场地陡坡及高跌水段污水管下游检查井采用防冲刷圆形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径∅1000,做法详见《排水检查井》06MS201-3,但井底、井内壁增加厚15厘米的C30混凝土保护层。局部场地截污管,为了控制管道埋深,局部管段在原始地形上会外露,应根据排水平面图标注,在管上回填土,保证管道安全。由于圆形井不方便施工,雨水管检查井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径1100X1100,详见《排水检查井》06MS201-3,为确保安全和不混淆使用,排水检查井盖板及井盖均选用重型。
雨水管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管道连接采用橡胶圈承插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20° 砂石基础,做法详见《混凝土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06MS201-1。雨水检查井间隔1个做成沉泥井,污水检查井间隔2个做成沉泥井,有道路支管接入处不做沉泥井。沉泥井做法同排水检查井,但井底加深0.5米。排水管上下游高差超过1米的检查井做成跌水井。
检查井盖可选用混凝土或复合材料,施工完成应与路面齐平,稳定性良好。排水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应牢固可靠,具有一定的承重能力(≥100kg),并具备较大的过水能力,避免暴雨期间雨水从井底涌出时被冲走。可使用检查井防坠落网、防坠落井箅,也可以直接采用带防坠落功能的检查井井盖。
主路、支路的给水、雨水、污水预留接至场地的支管,道路施工时应一起施工,支管长度至少做至红线边,管末端应封堵,避免泥土进入。若场地及建筑总图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预埋支管数量及位置,施工时灵活处理,雨、污水预留支管管径分别为d300、DN200,雨、污水预留支管控制覆土不小于1.3米。管线位置以道路管线标准横断面设计图及管道纵断面图为准。如果平面图控制点标有坐标,以坐标为准。
7、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道工程
7.1(1)照明电源:道路照明用电由室外10/0.4kv箱式变电站引致照明配电柜,照明配电柜紧邻室外箱变设置。低压回路中A、B、C三相依次接入每组路灯,避免出现三相不平衡,路灯引线井仅作拉线使用。
(2)灯杆布置:布灯方式为单侧布置。
(3)接地保护:室外箱变接地做法详03D501-4-11。低压供电系统采用TN-S接地保护。
(4)线路敷设:所有市政道路照明低压线采用五芯等截面铜芯交联电缆穿PE75管暗敷。
7.2电力管线采用电力沟沿道路16C-PVC管敷设。16米、21米道路电缆沟规格为800*600mm,本工程安置房共865户,每80户左右设置一台变压器,共10台,每台容量为630KVA。为穿线及检修方便,全路按50-80米间距设置直通型、三通型、四通型电缆井及小型电缆手孔井。
7.3弱电主干管预埋5根U-PVC33*7蜂窝管,弱电主支管预埋4根PC50,弱电进户线预埋4根PC20。
8、交通工程
交通标志的要求:所有交通标志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度。对于路侧的标志,标志板边缘与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者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
五、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安工程造价。
因灾后急待重建恢复,事前未先进行招投标,总投资:以政府下达资金为准。
六、工程项目计划工期:2015年8月1日开工——2015年8月30日竣工。
七、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力争优良工程。
八、设计、地勘、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
1、设计: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项目负责人 吴经江
2、地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项目负责人
3、施工: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龙慧
九、工程项目结构图、组织关系图和合同结构图
1、工程项目结构图
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
2、组织关系和合同结构图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
地勘单位
材料供应
施工分包
十、工程项目特点:因灾后为恢复居民的安置生活时间紧迫,本项目不分标段,边设计边施工是本工程最大特点。保证减少投资的盲目性、多方协调,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也是此项目一大难点。
第二章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第一节 监理工作的范围
鲁甸6.5级地震火德红集镇灾后重建项目,沿0号干路起讫点所规划的支路、组团路范围内的道路、土石方、场地平整、排水(涵洞) 、强、弱电土建、人行道(含面层、基层) 、路灯、绿化工程(含化带石、种植土、不含植物)及标识、标线工程等施工图上所有内容的市政设施的施工阶段(含延长期) 、缺陷责任的工程监理。
第二节 监理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做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工作。
一、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分包商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月、旬、周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报告;
五、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各阶段及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款与签证,审核工程结算;
六、在执行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分别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手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
七、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计划,检查其型号、规格和质
量标准,严格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控制;
八、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认;
九、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十、严格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负责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主持工程监理例会;
十二、参加竣工初验,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三、负责保修期的协调及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节 监理工作目标
一、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满足使用功能。
2、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85%
4、工序平均合格率≥85%
5、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质工程。
二、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以灾后重建政府下达资金为准,将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在规范合同的范围内,尽量节约投资。
二、 工期控制目标:8个月,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
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
第一节 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一、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第393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第279号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9年省政府第82号令
二、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 1499.3-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城市道路高分子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水箅技术规程(DB51/5057-2008)
《检查井盖》(GB/T23858-2009)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00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9)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GB/T1613311-2009)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T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GB/T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JC/T 988-2006)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94D101-5)
《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07SD1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96)
《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地下通信线缆敷设》(05X101-2)等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第二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一、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
二、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的地勘报告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文件
一、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
二、业主发出的有关招标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及其它正当要求;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变更通知、地勘报告;
四、本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技术控制要点等汇编文件;
第四章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本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因素考虑。
第一节 监理组织形式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工程师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第二节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1、组建“云南省鲁甸县火德红镇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业主授予本工程监理的职责权限。
2、人员配备: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特长
资格证号
担任职务
1
杨
仲萍
男
高级
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总监字(06)1568号
总监理工程师
2
黄
生平
男
高级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川]总监字(12)5762号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
吴
顺聪
女
工程师
园林绿化工程
[川]监工岗字(12)
61537
专业监理工程师
4
李
成本
男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川]监工岗字(12)6790号
安全监理工程师
5
彭
树清
男
工程师
机电安装
[川]监工岗字(12)6151号
专业监理工程师
6
陈雄
男
工程师
公路工程
[川]监工岗字(14)1414号
川251131496716
专业监理工程师
7
石江
男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川]监工岗字(10)1059号
监理员
8
苏吉
男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川]监理员证字(12)3187
监理员
9
陈
发华
男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川]监理员证字(10)0969
监理员
10
冯
瑞琴
女
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川]监理员证字(09)0710
监理员
3、人员进出场计划:
(1)1月1日-2月14日:施工准备、干路路基施工、挡土墙砌筑
杨仲萍、黄升平、吴顺聪、李成本、石江
(2)2月25日-6月20日:干、支路路基、涵洞、挡土墙、安置区场平、给排水管道施工
杨仲萍、黄升平、吴顺聪、李成本、石江、陈雄、彭树清、苏吉、陈发华、冯瑞琴
(3)6月21日-8月30日:路面结构、人行道、边坡防护、绿化、照明、交通标志
杨仲萍、黄升平、吴顺聪、李成本、石江、陈雄、彭树清
第三节 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工作。在管理中担负决策、监督、检查职能;对外向业主负责,协调业主、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内向本公司负责,执行公司的指示,协调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分工与协作。其具体职责:
1)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全面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认真贯彻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掌握项目设计特点、施工的关键环节、重点和难点,提出保证质量和工期、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6)组织设计图纸自审,协助业主主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7)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0)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1)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2)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3)调解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4)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5)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7)组织保修阶段工程质量状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回访及时保修;
18)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仃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负责道路、給排水、绿化、电气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对总监负责。
2)熟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经常深入工地,对进度、投资、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建议总监签发工作指令或监理通知。
3、参与承包商的资质及其质保体系审查,督促并协助其完善;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监理意见。验收检验批、隐蔽、分项工程,参与分部工程验收。
4、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监督。
5、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设计变更,工程计量、工程延长,以及索赔等提出处理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
6、组织领导现场监理员开展工作,认真、及时填写监理工作日记。
7、收集资料,编写监理细则,交总监审核。
8、负责本专业测量、计量、材料质量的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做好工程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并指导材料采样见证人员,做好原材料质量的检测和取样送检工作,及时审查和评价试验报告,根据规范作出确认。
9、工程竣工时,负责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提出本专业施工质量评估意见和监理工作小结。
10、完成总监临时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生产的技术措施。
2、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文明生产人员的配备和资格证书。
3、审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性能和合格(检修)证明文件。
4、审查施工单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重大设备操作工等)的资格及上岗证书。
5、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隐患、事故苗子的,要及时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检,且作好记录;
三、现场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7、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火措施的检查监督;
8、参加现场监理会议,积极反映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四、信息、资料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直接领导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下,负责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分发、管理、移交和归档工作;
2、熟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内部的收发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3、负责每天收集、阅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监理日记,了解工程进展,掌握工程信息,负责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4、协助监理月报的编写和各种监理台帐的记录工作。
5、负责监理例会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的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分发给有关单位。
6、认真做好监理部的收发文登记工作,按公司统一的信息编码进行分类、编号、整理,按程序分送给各有关单位或有关专业人员。
7、负责监理部文件资料的保管和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8、负责现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检测仪器、工具的保管和领用,办理领用手续。
9、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部的生活后勤工作。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工作。
五、材料、试验监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木工程特点、质量控制及检测重点,编制好材料与试验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工作的监理方案,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
2、编制好本工程的材料与试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有关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的采购、检测、试验方法、手段和措施;
3、熟悉本工程施工工艺、工程所用材料及构配件的特征,结合工程的特点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做好材料与构配件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的交底工作;
4、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试验室的资质,计量、检测与试验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的有效性,测量、试验人员上岗证件的有效性;
5、检查进场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和数量,审核产品合格
证和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对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准予进场使用,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督促退场或按规定处理;
6、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试验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报告,对检测、试验数据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对试验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做好原始记录和监理日记;
9、负责试验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第五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 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监审批。
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工序、部位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合格证。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检验施工设备,并针对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型号、功率等要求,按规定频率进行质量鉴证。
五、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业主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
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七、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总监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1)、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的质量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的生产
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认证、核准证、现场取样复试报告等。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4)、工序、部位工程验收记录;
(5)、各种施工试验;
(7)、各种技术复核;
(8)、各种施工记录;
八、旁站和巡查制度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的旁站和巡查制度,明确各分项工程必须的旁站和巡查。对重点分项、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严格旁站,避免不合格工序的流入下道工序;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
十、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一、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工程师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将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
十二、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将逐月编写《监理月报》,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建立信息通道,保持双向流动,凡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工程师月报、文件等均应按此通道进行,并不得反向、跳跃;即:自上而下时:业主→监理部→承包人;自下而上时:承包人→监理部→业主。
2.定期对承包人的考勤;
3.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评比及违规的处罚;
4.审批有关变更;
十三、工地会议制度
1、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工期,质量等各方面问题。每周(或约定时间及次数)召开现场协调会,由监理(或业主)主持各有关单位参加,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情况监理也可以另行组织会议。
2. 监理工程师每周五下午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3.每月底召开由总监主持,由承包人代表、业主代表、专业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工地例会,分析本月施工问题及进度情况,安排下月施工计划及施工注意事项。
第二节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及相关服务工作制度
一、质量风险制度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质量风险制度,并根据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签定工程质量风险目标责任书,提交质量保证金,明确奖惩措施。
二、考勤制度
1、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监理单位要合理安排休假和值班,不得因休假影响工地施工。
2、监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3、总监应根据每天的工程情况安排监理人员上岗,并将当天上岗人员名单公布上墙,作为业主检查出勤情况的依据。
4、请、批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办理,不得随意“打招呼”或由别人代请。
5、休假前必须安排处理好自己的工作,需要交接的必须交接清楚,休假结束后需到批假人处报到销假,请病假的必须出示病历和医院证明,对于无故延期休假或未履行请批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6、各监理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开所属工地,旁站监理在当班时间不得擅离旁站现场,无故离岗按旷工处理,每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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