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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确认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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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确认表 58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小圩镇四陈村沟渠复垦项目 0.5760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5760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城关镇胜淮村林地复垦项目 2.1960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2.1960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大新镇沟北村林地复垦项目 4.8168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4.8168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大新镇府台村林地复垦项目 6.1059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6.1059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东刘集镇三庄村林地复垦项目 0.9884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9884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东刘集镇小吴村林地复垦项目 1.2532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2532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东刘集镇小李村林地复垦项目 2.3459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2.3459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浍南镇郎湖村林地复垦项目 0.7051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7051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浍南镇马场村林地复垦项目 0.9745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9745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浍南镇园集村林地复垦项目 1.9507 水浇地                     水田       1.9507     旱地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段庄村林地复垦项目 2.4759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2.4759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段庄村南片林地复垦项目 2.2544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2.2544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官塘卜村沟渠复垦项目 1.4930 水浇地                     水田      1.4930     旱地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十里城村、 黄咀村林地复垦项目 9.0715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9.0715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官塘卜村、 后畈村林地复垦项目 3.9535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3.9535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官塘卜村坑塘复垦项目 8.7064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8.7064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尤巷村坑塘复垦项目 6.5312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6.5312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浍南镇郎湖村林地复垦项目 1.0383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0383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东刘集镇蔡圩村林地复垦项目 3.4165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3.4165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东刘集镇张庄村林地复垦项目 0.7048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7048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东刘集镇大程村林地复垦项目 0.8821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8821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城关镇胜淮村林地复垦项目 1.5351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5351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城关镇杨庵村林地复垦项目 0.9487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0.9487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大新镇刘朵村林地复垦项目 13.0113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3.0113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大新镇大新村林地复垦项目 9.1864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9.1864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大新镇刘朵村北片林地复垦项目 10.2307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0.2307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大新镇刘朵村、 大新村林地复垦项目 12.0729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2.0729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小圩镇小圩村林地复垦项目 1.3691 水浇地                     水田       1.3691     旱地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水田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小圩镇薛集村林地复垦项目A片 1.7169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7169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小圩镇薛集村林地复垦项目B片 1.2603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2603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小圩镇薛集村林地复垦项目 1.4782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1.4782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新集镇新台社居委林地复垦项目 3.8026 水浇地                     水田            旱地 3.8026 填表说明: 1.栏4为项目备案编号。该编号应为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项目唯一编号; 2.栏7-10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 按照新增耕地的二级地类与质量等别分类填写面积; 附表九 新增耕地二级地类与耕地质量等别确认表 县局: ( 公章) 填表人: 单位: 公顷 编号 市 县 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新增耕地具体情况 备注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1 蚌埠市 五河县 五河县新集镇沈塘村林地复垦项目 1.6990 水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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